食療
藥食同源 又叫食藥同源,日本稱之為医食同源(いしょくどうげん)。「藥食同源」是指某些食物與藥物具有相同的來源和功效,這一理念源於中國傳統醫學。它強調飲食與健康之間的密切關係,認為很多食材不僅可以作為日常飲食的組成部分,還具有一定的保健和治療作用。其在治未病、亞健康調理、健康養生中的價值和作用被不斷挖掘並應用在保健市場中,藥食同源在目前保健市場中居於重要地位。現列為藥食同源的物質有人參、枸杞、山藥、大棗、甘草等,且研究表明藥食同源物質具有眾多功能因子如多糖、多酚、皂苷等具有多重藥用價值。符合這一理念的飲食被稱為藥膳。 食療是相關的中醫概念。以日常飲食作滋補強身甚至醫療,研究食物對維持健康及防治疾病的作用,即所謂「醫食同源」。在中國及中醫理論輻射地區國家,食療的傳統概念及智慧深入民間。《黃帝內經》中提出「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益精氣」;唐代孫思邈在《千金要方》有一卷「食治」;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不單介紹藥物,更記載有300多種日常食物的療效,並提出多種食療藥膳方。醫學中歸類為替代醫學。 印度醫學也有固有的食療概念。 一系列中國草藥被列入《按照傳統既
食療
概述
藥食同源 又叫食藥同源,日本稱之為医食同源(いしょくどうげん)。「藥食同源」是指某些食物與藥物具有相同的來源和功效,這一理念源於中國傳統醫學。它強調飲食與健康之間的密切關係,認為很多食材不僅可以作為日常飲食的組成部分,還具有一定的保健和治療作用。其在治未病、亞健康調理、健康養生中的價值和作用被不斷挖掘並應用在保健市場中,藥食同源在目前保健市場中居於重要地位。現列為藥食同源的物質有人參、枸杞、山藥、大棗、甘草等,且研究表明藥食同源物質具有眾多功能因子如多糖、多酚、皂苷等具有多重藥用價值。符合這一理念的飲食被稱為藥膳。
食療是相關的中醫概念。以日常飲食作滋補強身甚至醫療,研究食物對維持健康及防治疾病的作用,即所謂「醫食同源」。在中國及中醫理論輻射地區國家,食療的傳統概念及智慧深入民間。《黃帝內經》中提出「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益精氣」;唐代孫思邈在《千金要方》有一卷「食治」;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不單介紹藥物,更記載有300多種日常食物的療效,並提出多種食療藥膳方。醫學中歸類為替代醫學。
印度醫學也有固有的食療概念。
一系列中國草藥被列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俗稱「藥食同源目錄」),可以作為食品原料使用。另有人參、蛹蟲草等屬於新資源食品。
中國 大致歷史
「藥食同源」指,許多食物即藥物,它們之間並無絕對的分界線,古代醫學家將中藥的「四性」、「五味」理論運用到食物之中,認為每種食物也具有「四性」、「五味」。「藥食同源」是說中藥與食物是同時起源的。中國「食藥同源」的理念自古就有,但是根據目前研究資料,《[[黃帝內經》]]是最早記載這個觀點的書籍,其中有「無論何病,必問飲食,食以充飢」一句。《淮南子·修務訓》稱:「神農嘗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當此之時,一日而遇七十毒。」可見神農時代藥與食不分,無毒者可就,有毒者當避。
中國周朝時期,根據*《[[周禮*》]]而設置了「食醫」這個官位,一直延續到宋朝為止都是專門為天子調配飲食的官員,他們甚至嚴格要求天子不能吃得太多,以造成肥胖、懶惰等症狀。
在元朝,由於蒙古人統治的版圖巨大,不僅僅是漢族的醫學理論,連蒙古族、藏族、回回等少數民族的理論也被加入了這個體系。元朝廢除了歷史悠久的「食醫」,創立新的官位「飲膳太醫」,這個新的職位必須能理解各種不同民族的醫學理論。
不過,直到清朝滅亡為止,食藥同源都是中國宮廷獨佔的秘術,流入民間的說法眾說紛紜,因此較難考證真偽,中國人此後對這個理念也沒有進行一個確切的定義和整理。
理論
唐朝時期的《黃帝內經太素》一書中寫道:「空腹食之為食物,患者食之為藥物」,反映出「藥食同源」的思想。 隨著經驗的積累,藥食才開始分化。在使用火後,人們開始食熟食,烹調加工技術才逐漸發展起來。在食與藥開始分化的同時,食療與藥療也逐漸區分。
《內經》對食療有非常卓越的理論,如「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這可稱為最早的食療原則。
由此可見,在中醫藥學的傳統之中,論藥與食的關係是既有同處,亦有異處。但從發展過程來看,遠古時代是同源的,後經幾千年的發展,藥食分化,若再往今後的前景看,也可能返璞歸真,以食為藥,以食代藥。
中國中醫學自古以來就有「藥食同源」(又稱為「醫食同源」)理論。這一理論認為:許多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藥物,食物和藥物一樣同樣能夠防治疾病。在古代原始社會中,人們在尋找食物的過程中發現了各種食物和藥物的性味和功效,認識到許多食物可以藥用,許多藥物也可以食用,兩者之間很難嚴格區分。這就是「藥食同源」理論的基礎,也是食物療法的基礎。
中醫藥學還有一種中藥的概念是:所有的動植物、礦物質等也都是屬於中藥的範疇,中藥是一個非常大的藥物概念。凡是中藥,都可以食用,只不過是一個用量上的差異而已,也就是說法:毒性作用大的食用量小,而毒性作用小的食用量大。因此嚴格地說,在中醫藥中,藥物和食物是不分的,是相對而言的:藥物也是食物,而食物也是藥物;食物的副作用小,而藥物的副作用大。這就是「藥食同源」的另一種含義。
特性
食材、藥材、醫學,這三者在幾千年的中國歷史中是融合為一的,因此才有「食藥同源」的理念。現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就積極整理各種中醫理論,根據好幾本古書以及臨床試驗,發展了目前的藥膳體系。
根據《黃帝內經·素問》之「臟氣法時論篇·第二十二」中所描述的,「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益精氣。」這句話簡單扼要的點名了藥膳的食材來源。總之,《黃帝內經》中強烈提倡要多種穀物、水果、肉類、蔬菜的組合來補充營養,並且在數量上必須「全部均等」,不可吃多或吃少,拒絕甚至摒棄「單一的、有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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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確認錯誤:《黃帝內經》不可能是「唐朝時期」的著作;《黃帝內經》成書年代遠早於唐代,唐代最多是對其整理注釋。 → 正確:《黃帝內經》成書年代早於唐代;唐代的《黃帝內經太素》屬於對《內經》的整理、注釋與編纂成果,不可表述為《黃帝內經》本身是唐朝時期著作。
- 2026-05-05 確認錯誤:「《黃帝內經》是最早記載這個觀點的書籍,其中有『無論何病,必問飲食,食以充飢』一句」這個引文明顯不準確,且所述內容與《內經》常見原文不符,屬明顯錯引。 → 正確:引文「無論何病,必問飲食,食以充飢」不屬於《黃帝內經》中可確認的常見原文,表述疑似錯引或轉述失真。
- 2026-05-05 確認錯誤:「周朝時期,根據《周禮》而設置了『食醫』這個官位,一直延續到宋朝為止」不準確。食醫見於周代官制記載沒問題,但不能直接說一直延續到宋朝為止而不加限定,後世官制演變複雜,這種表述過於武斷。 → 正確:周代《周禮》確有食醫等官制記載,但不能直接斷言該官位「一直延續到宋朝為止」而不加限定,歷代官制沿革複雜,應避免過度概括。
- 2026-05-05 確認錯誤:「元朝廢除了歷史悠久的『食醫』,創立新的官位『飲膳太醫』」表述有誤導性。元代確有飲膳相關官職,但不能簡化為『廢除食醫、創立飲膳太醫』這種直接對應。 → 正確:元代確有與宮廷飲膳相關的官職與制度,但將其概括為「廢除了食醫,創立飲膳太醫」過於簡化,容易造成制度演變的誤導。
- 2026-05-05 確認錯誤:「直到清朝滅亡為止,食藥同源都是中國宮廷獨佔的秘術」明顯不合理,與前文提到民間傳統、以及大量中醫文獻與食療實踐相矛盾。 → 正確:「食藥同源都是中國宮廷獨佔的秘術」與中國傳統醫學與民間食療實踐不符,食療觀念不僅存在於宮廷,也廣泛見於醫籍與民間。
- 2026-05-05 確認錯誤:「凡是中藥,都可以食用,只不過是一個用量上的差異而已」屬明顯錯誤。中藥不等於都可食用,許多中藥具有毒性或不適合作食品原料。 → 正確:「凡是中藥,都可以食用」是錯誤說法。中藥中有許多藥材具有毒性、刺激性或不適合作為食品,不能一概視為可食。
- 2026-05-05 確認錯誤:「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就積極整理各種中醫理論」過於籠統且缺乏可靠史實支持,且與中醫整理、研究在更早年代即已存在的事實不符。 → 正確:「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才積極整理各種中醫理論」過於籠統,且不符合中醫整理研究在更早時期已展開的史實。
- 2026-05-05 確認錯誤:「並且在數量上必須『全部均等』」明顯不符合《黃帝內經》原意,原文是強調五穀五果五畜五菜的配伍與調養,不是要求全部均等。 → 正確:《黃帝內經》強調五穀、五果、五畜、五菜等飲食配伍與調養,並不要求各類食物在數量上「全部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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