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平涼市
平涼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甘肅省下轄的地級市,位於甘肅省東部,陝甘寧三省區交匯處。市境西北接白銀市,西連定西市,西南達天水市,東南界陝西省寶雞市,東抵陝西省咸陽市,東北臨慶陽市,北通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地處隴東黃土高原西部,地勢中部高,東西兩側低。東部為黃土高原溝壑,中部為六盤山山地,西部為梁峁丘陵溝壑。西部二縣屬渭河水系,東部五縣區屬涇河水系,涇河自西向東橫貫中部。全市總面積11,171平方公里,人口209.8萬,市人民政府駐崆峒區。平涼是古「絲綢之路」必經重鎮,有「旱碼頭」與「西出長安第一城」之稱。道教名山崆峒山位於境內。 歷史 北周建德元年(572年),置平涼縣,隸原州長城郡。唐天寶元年(742年)改州為郡,原州改為平涼郡。貞元四年(788年),恢復平涼縣建制。貞元十九年(803年),原僑置於靈台縣百里城的行原州移至平涼城。元和四年(809年),置行渭州於平涼,省平涼縣。廣明元年(880年),吐蕃攻占平涼城。後唐清泰二年(935年),復置平涼縣,初屬涇州,後改屬渭州。 北宋政和七年(1117年),渭州升為平涼軍節度。金天會九年(1131年)改渭州為平涼府。天眷二年(1
甘肅省平涼市
概述
平涼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甘肅省下轄的地級市,位於甘肅省東部,陝甘寧三省區交匯處。市境西北接白銀市,西連定西市,西南達天水市,東南界陝西省寶雞市,東抵陝西省咸陽市,東北臨慶陽市,北通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地處隴東黃土高原西部,地勢中部高,東西兩側低。東部為黃土高原溝壑,中部為六盤山山地,西部為梁峁丘陵溝壑。西部二縣屬渭河水系,東部五縣區屬涇河水系,涇河自西向東橫貫中部。全市總面積11,171平方公里,人口209.8萬,市人民政府駐崆峒區。平涼是古「絲綢之路」必經重鎮,有「旱碼頭」與「西出長安第一城」之稱。道教名山崆峒山位於境內。
歷史
北周建德元年(572年),置平涼縣,隸原州長城郡。唐天寶元年(742年)改州為郡,原州改為平涼郡。貞元四年(788年),恢復平涼縣建制。貞元十九年(803年),原僑置於靈台縣百里城的行原州移至平涼城。元和四年(809年),置行渭州於平涼,省平涼縣。廣明元年(880年),吐蕃攻占平涼城。後唐清泰二年(935年),復置平涼縣,初屬涇州,後改屬渭州。
北宋政和七年(1117年),渭州升為平涼軍節度。金天會九年(1131年)改渭州為平涼府。天眷二年(1139年)復稱渭州。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升渭州為平涼府。興定三年(1219年)置陝西西路行省於平涼。
元代置平涼府,屬陝西等處行中書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平涼府屬陝西布政使司。清康熙八年(1669年),平涼改屬甘肅平慶道。咸豐九年(1859年),改為分巡平慶涇固道。同治八年(1869年),改稱平慶涇固化鹽法兵備道。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改為分巡平慶涇固化道。
民國二年(1913年),改分巡平慶涇固化道為隴東道。民國三年(1914年),改隴東道為涇原道。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設平涼行政督察區。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平涼行政督察區改稱第二行政督察區。1949年7月,中共在華池縣悅樂鎮置平涼分區,8月徙治平涼縣。
1950年2月,析平涼縣城區設平涼市;5月,靜寧、海原、西吉3縣由定西分區劃歸平涼分區,莊浪縣劃歸天水分區;10月,化平縣改名涇源縣。1953年10月29日,析出西吉、海原、固原3縣成立甘肅省西海固回族自治區。1955年10月,慶陽專區併入平涼專區。1956年1月,莊浪縣劃歸平涼專區。1958年3月,隆德、涇源縣劃歸寧夏回族自治區;12月,平涼縣市合併。1961年11月,復設慶陽專區。12月15日,恢復華亭、靈台、莊浪和崇信縣建制;1964年6月,平涼市改為平涼縣。
1983年7月,復設平涼市(縣級)。2002年6月,撤銷平涼地區和縣級平涼市,設立地級平涼市,原縣級平涼市改為崆峒區。2018年8月,撤銷華亭縣,設立縣級華亭市。
平涼的地理位置在北緯34°54′-35°46′和東經105°20′-107°51′之間,東接陝西省咸陽市,南鄰陝西省寶雞市和甘肅省天水市,西接甘肅省定西市和白銀市,北鄰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和甘肅省慶陽市。其地理形貌主要是黃土高原的丘陵地帶,森林覆蓋率為22.3%,高度在海拔890米和2957米之間。面積1.1萬平方公里,人口224萬。
氣候
平涼市年平均氣溫為7.4至10.1℃,屬於溫帶乾旱半乾旱氣候,半乾旱,半潮濕。年降水量在420至600毫米之間。平均日照總時數為每年2144至2380小時,無霜期為156至188天。
1981–2010年間平涼市崆峒區的平均氣象數據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年 歷史最高溫 °C(°F) 17.3 (63.1) 23.4 (74.1) 28.4 (83.1) 32.6 (90.7) 33.4 (92.1) 35.9 (96.6) 36.0 (96.8) 35.0 (95.0) 33.8 (92.8) 27.8 (82.0) 22.8 (73.0) 17.9 (64.2) 36.0 (96.8) 平均高溫 °C(°F) 2.4 (36.3) 5.3 (41.5) 11.0 (51.8) 18.0 (64.4) 22.6 (72.7) 26.2 (79.2) 27.5 (81.5) 25.7 (78.3) 20.9 (69.6) 15.1 (59.2) 9.5 (49.1) 3.8 (38.8) 15.7 (60.2) 日均氣溫 °C(°F) −4.2 (24.4) −0.9 (30.4) 4.4 (39.9) 10.9 (51.6) 15.8 (60.4) 19.6 (67.3) 21.5 (70.7) 20.0 (68.0) 15.2 (59.4) 9.0 (48.2) 2.7 (36.9) −2.7 (27.1) 9.3 (48.7) 平均低溫 °C(°F) −8.9 (16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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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1950年稱「析平涼縣城區設平涼市」與後文「1983年復設平涼市(縣級)」、2002年「原縣級平涼市改為崆峒區」相互衝突;按平涼市沿革,1950年設市後不應在1964年又直接改回平涼縣而缺少更正確的中間說明,且「平涼市(縣級)」的設立時間與沿革表述不完整,容易造成前後矛盾。
- 2026-05-06 誤報排除:「北周建德元年(572年),置平涼縣,隸原州長城郡」中的行政隸屬表述可疑,平涼縣在北周初置的郡縣沿革通常不是這樣簡單對應,與後文多次改屬州、府的脈絡可能混淆。
- 2026-05-06 確認錯誤:「1953年10月29日,析出西吉、海原、固原3縣成立甘肅省西海固回族自治區」與1958年後「涇源、隆德劃歸寧夏回族自治區」的表述容易造成地理歸屬混亂;西海固並非單獨的省級行政區,這裡把它寫成「甘肅省西海固回族自治區」不夠準確。 → 正確:1953年10月29日所称为成立‘西海固回族自治区’的历史表述存在问题,通常应表述为在宁夏一带设立回族自治区(或后续改称相关自治州/自治区),而不是‘甘肃省西海固回族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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