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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月壇

北京月壇是中國古代皇帝舉行「夕月禮」祭祀月神的場所,又稱「夕月壇」,與朝日壇(日壇)相對應。月壇地處北京城西,位於西城區南禮士路以西、月壇北街以南,目前與周邊區域組成月壇公園。月壇始建於明朝嘉靖九年(1530年),清代曾重修,是明清兩代北京城「九壇八廟」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這座祭月場所承載著中國數千年祭月傳統的延續,體現了古人「天子朝日、夕月」的禮制思想。1960年代,月壇主體祭台被拆除改建為電視發射塔,2006年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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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月壇

概述

北京月壇是中國古代皇帝舉行「夕月禮祭祀月神的場所,又稱「夕月壇」,與朝日壇(日壇)相對應。月壇地處北京城西,位於西城區南禮士路以西、月壇北街以南,目前與周邊區域組成月壇公園。月壇始建於明朝嘉靖九年(1530年),清代重修,是明清兩代北京城「九壇八廟」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這座祭月場所承載著中國數千年祭月傳統的延續,體現了古人「天子朝日、夕月」的禮制思想。1960年代,月壇主祭台被拆除改建為電視發射塔,2006年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歷史淵源

先秦唐宋的祭月傳統

中國的祭月傳統歷史悠久,可追溯至先秦時期。《國語·周語》記載:「古者先王即有天下,又崇立於上帝明神而敬事之,於是乎有朝日、夕月,以教民尊君。」《[[禮記·祭義》]]亦載:「祭日於壇,祭月於坎,以別幽明,以製上下。祭日於東,祭月於西,以別外內,以端其位。」古之天子以天為父、地為母、日為兄、月為姊,每年春分朝日、秋分夕月。選擇春分和秋分祭祀,是因為「春分陽氣方永,秋分陰氣向長」,合乎陰陽之義。

明代月壇的建立

明初,天、地、日、月合祀洪武三年(1370年),為正祭禮而分祀日月,在南京城東、西城門外分建日、月壇,至洪武二十一年廢止。嘉靖年間,改訂禮法,又將地、日、月重新分祀。嘉靖九年(1530年),將由北京天地壇(即後來的天壇)分出的月壇設於阜成門外,東向,稱「夕月壇」,並建設附屬建築。每年秋分日祭祀夜明之神(月),配祀火水木金土五緯、二十八宿並周天星辰。逢丑、辰、未、戌年(每隔三年),皇帝親赴月壇祭祀,其它年份則派遣武官代行。

清代至民國的變遷

清承明制,月壇祭祀制度未有太大更改。順治八年(1651年)重建,乾隆二十年(1755年)重修,將內壇牆由土牆改為磚砌。清末,壇廟荒廢。民國年間,月壇先後設立過兵營和中學。日本佔領北京期間,壇內古樹被砍伐殆盡。1955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將月壇闢為公園。1960年代,祭台被拆除,1968年建起中央廣播電視發射塔(俗稱「紅塔」)。1983年,在公園南部新建月壇蟾宮、香院、攬月亭、霽月亭、爽心亭和月桂亭等景點。

主要內容

建築布局

月壇位於北京城西郊阜成門外,即都城酉位。主要建築包括祭壇鐘樓、北天門東天門、具服殿神庫、神廚、井亭、宰牲亭、祭器庫、樂器庫等。整體布局呈方形,外周有內壇牆,周長二百三十五丈九尺五寸。內壇牆東、北各開天門一座,東天門外正東有柵欄門三座、照壁一座。

祭壇形制

祭壇為方形,廣四丈、高四尺六寸,壇面以白色琉璃鋪砌,代表月亮,與日壇祭壇的紅色琉璃相對。四面各出白石陛階六級。祭壇周圍有壝牆,方形,周長九十四丈七尺,高八尺,厚二尺二寸。壝牆四面各開櫺星門一座,正東櫺星門為三門六柱,西、南、北三門則均為一門二柱。

附屬建築

  • 鐘樓:兩層,綠琉璃筒瓦歇山頂,檐下彩繪旋子彩畫。原有一尊明代黃銅大鐘,高3米、重2噸余,後移至大鐘寺保存。
  • 具服殿:皇帝祭月更衣、休息之處,正殿三間,坐北朝南,綠琉璃筒瓦歇山頂,檐下斗栱,梁枋施金鳳和璽彩畫。
  • 神庫、神廚:神庫為平時安奉夜明神位之地,神廚則是祭祀前準備貢品的場所,兩者位於西南隅院落。
  • 宰牲亭:用於宰殺、清洗祭祀的太牢(牛、羊、豬),位於神庫、神廚院落南側。
  • 祭器庫、樂器庫:存放祭月時使用的祭器和樂器,位於壝牆南門外,坐南朝北,各三間。
  • 天門:東天門和北天門均為三券門式,朱紅牆壁,歇山調大脊,單檐綠琉璃筒瓦。

現狀與保護

1960年代,祭台被拆除,1968年建起高180米的央視備用發射塔,至今仍占據壇址。祭器庫、樂器庫、神庫、神廚、宰牲亭等古建築亦被發射台占用,文物修繕工程難以完成。2004年,北京市和西城區政府對月壇進行修整改建,重建了壇牆高5米、全長580米,由15萬塊傳統工藝城磚砌成。具服殿院落於2006年遷出占用單位後得到修繕。1984年被列為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2006年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相關典籍

  • 《[[國語·周語》]]
  • 禮記·祭義
  • 《[[明史·禮志》]]
  • 《[[清史稿·禮志》]]
  • 《欽定[[大清會典圖》]]

文化影響

月壇作為明清兩代皇帝祭月的重要場所,是中國傳統「敬天法祖」思想的物質載體。祭月禮制延續數千年,體現了古人對陰陽平衡天人合一宇宙觀念。月壇與日壇、地壇、天壇等共同構成北京城的禮制建築格局,反映了封建社會的政治秩序與宇宙觀念。月壇公園現今作為公共綠地開放,部分古建築得到修復保護,成為展示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窗口。然而,央視發射塔長期占用核心祭祀區域,導致祭台等主要文物無法恢復原貌,這一問題仍有待解決。

來源

校對記錄

  • 2026-05-05 誤報排除:「月壇位於北京城西,位於西城區南禮士路以西、月壇北街以南,目前與周邊區域組成月壇公園」與後文「祭壇被拆除改建為電視發射塔,至今仍占據壇址」可並存,但「目前與周邊區域組成月壇公園」未說明發射塔占用核心區,表述基本可接受;真正明顯問題在於「1960年代,月壇主體祭台被拆除改建為電視發射塔,2006年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與後文「1968年建起中央廣播電視發射塔(俗稱『紅塔』)」「高180米的央視備用發射塔」存在明顯年代與設施名稱不一致。月壇相關發射塔一般是1960年代末建成的發射塔,但此處前後對「1960年代/1968年」「電視發射塔/央視備用發射塔/紅塔」混用,且「改建」措辭暗示祭台直接變成發射塔,容易誤導。
  • 2026-05-05 確認錯誤:「逢丑、辰、未、戌年(每隔三年),皇帝親赴月壇祭祀」有明顯歷法表述問題。丑、辰、未、戌是地支年份,按地支循環並不是「每隔三年」一次;地支每12年一輪,這四個年份之間是相隔三年沒錯,但若作為一組,不能概括成固定『每隔三年』的單一年份規律,容易造成誤解。更重要的是月壇祭月制度通常是按特定年份輪祭,不宜簡化成這種說法。 → 正確:月壇祭祀並非簡化為『每隔三年』一次;原句用『逢丑、辰、未、戌年』搭配『每隔三年』,容易造成歷法理解偏差。
  • 2026-05-05 誤報排除:「月壇始建於明朝嘉靖九年(1530年)」與後文「明代月壇的建立……嘉靖九年(1530年),將由北京天地壇(即後來的天壇)分出的月壇設於阜成門外」基本一致,但前文說月壇是『北京城西』且『目前與周邊區域組成月壇公園』,後文又說『即都城酉位』。『酉位』是方位說法,但『北京城西郊阜成門外』與『西城區南禮士路以西、月壇北街以南』是現代地名,不算錯;不過「西郊」容易誤導為郊區,與現代市中心位置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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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location:bei_jing_yue_tan · 最後更新:2026/5/6· 版本:20260505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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