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光佛廟
定光佛廟是位於臺灣彰化縣彰化市的古蹟廟宇,主祀定光古佛,建於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初名「定光庵」。該廟為臺灣最早且少數主祀定光佛的汀州客家信仰廟宇,現為彰化縣定古蹟。廟內藏有豐富的歷史文物,包括神像、匾額、楹聯等,近年來更成為與中國福建省武平縣交流的重要節點之一。 定光佛廟由汀州府八邑人士於1761年共同建立於彰化縣城共辰門(北門)附近。選址縣城的原因包括政治中心較穩定、泉漳移民勢力均衡及距離港口適中等。廟宇歷經多次重修與擴建,其中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的大規模改建使其成為當時彰化縣城內最大的宗教性建物。日治時期因市區改正計畫,部分建築被拆除,形成今日格局。戰後廟產多被徵收,但廟宇仍持續整修與維護,並於1985年被列為第三級古蹟。 - 正殿主神龕:供奉泥塑定光古佛(高175公分)與軟身定光古佛(高132公分),兩側有脅侍童子。 - 正殿龍邊神龕:供奉天上聖母(大正年間已奉祀)。 - 正殿虎邊神龕:供奉福德正神(大正年間已奉祀)。 - 報功祠:供奉汀州八邑倡議題捐紳士緣首董事祿位,共143位人名。 廟內現存多塊古匾與楹聯,如乾隆年間的「西來花雨」、「瀛嶼光天」、
定光佛廟
定光佛廟是位於臺灣彰化縣彰化市的古蹟廟宇,主祀定光古佛,建於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初名「定光庵」。該廟為臺灣最早且少數主祀定光佛的汀州客家信仰廟宇,現為彰化縣定古蹟。廟內藏有豐富的歷史文物,包括神像、匾額、楹聯等,近年來更成為與中國福建省武平縣交流的重要節點之一。
歷史淵源
定光佛廟由汀州府八邑人士於1761年共同建立於彰化縣城共辰門(北門)附近。選址縣城的原因包括政治中心較穩定、泉漳移民勢力均衡及距離港口適中等。廟宇歷經多次重修與擴建,其中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的大規模改建使其成為當時彰化縣城內最大的宗教性建物。日治時期因市區改正計畫,部分建築被拆除,形成今日格局。戰後廟產多被徵收,但廟宇仍持續整修與維護,並於1985年被列為第三級古蹟。
主要內容
祀神
- 正殿主神龕:供奉泥塑定光古佛(高175公分)與軟身定光古佛(高132公分),兩側有脅侍童子。
- 正殿龍邊神龕:供奉天上聖母(大正年間已奉祀)。
- 正殿虎邊神龕:供奉福德正神(大正年間已奉祀)。
- 報功祠:供奉汀州八邑倡議題捐紳士緣首董事祿位,共143位人名。
文物
廟內現存多塊古匾與楹聯,如乾隆年間的「西來花雨」、「瀛嶼光天」、「濟汀渡海」等匾額,以及道光年間的楹聯。這些文物不僅具有藝術價值,也反映了汀州與臺灣的歷史連結。
文化影響
定光佛廟是汀州客家移民在臺灣的重要信仰中心,見證了客家文化的傳承與發展。廟宇的建築風格、文物與慶典活動(如農曆正月初六的定光古佛聖誕)均體現了深厚的客家文化底蘊。近年來,該廟更成為兩岸文化交流的橋樑,如2010年與武平縣簽訂交流合作協議,並舉辦定光佛金身巡遊等活動。
參見
來源
- 維基百科:定光佛廟
- 學者李建緯、張志相相關研究
相關典籍
定光佛廟之相關典籍,主要可從燃燈佛即定光古佛之佛典系譜與地方文獻兩端考察。漢譯佛典中,《過去現在因果經》《賢愚經》及若干大乘經論,屢見釋迦牟尼於前世值遇燃燈佛、蒙授成佛記之敘事,構成定光佛信仰的基本教義依據,亦為漢地理解「定光佛」名號與尊格的重要來源。至佛教史傳與高僧傳記,燃燈佛常被用以標示佛陀久遠因行與成道脈絡,強化其作為「古佛」的超越性。至於臺灣與閩客地區之定光佛廟,則多見於地方志、寺志、碑記及田野調查報告,其敘述往往將佛典義理與移民社群記憶相互結合,形成地方化的敬奉傳統。此類文獻顯示,定光佛廟雖非以道教典籍立說,卻在華人宗教交錯的脈絡中,與道教科儀、廟宇祭祀及民間信仰共享同一文化空間。
學術專區
<!-- paper:4211dcb56819 -->- 李建緯(2013)。《彰化定光佛廟調查與研究:其歷史、信仰與文物》
- 清末臺灣佛教臨濟宗課誦經典探析——以《
- 慧炬學術論文 (PDF)
校對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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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8 論文:+2篇
- 2026-04-18 補強:相關典籍 +299字
- 2026-04-19 誤報排除:「定光佛廟」敘述中提到『建於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與『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年份換算正確,但『現為彰化縣定古蹟』應為『縣定古蹟』或相關正式名稱,原文少了『古』字而且表述不精確;更重要的是廟宇1985年被列為『第三級古蹟』,這是日治後/戰後舊制稱法,與前文『現為彰化縣定古蹟』並列時缺少制度轉換說明,容易造成年代制度混淆。
- 2026-04-19 誤報排除:「定光佛廟之相關典籍,主要可從燃燈佛即定光古佛之佛典系譜...」此段將『定光古佛』直接等同於『燃燈佛』作為單一系譜來源,屬於簡化過度。漢地民間信仰中的定光古佛通常是民俗化、地方化的尊稱,並不宜直接斷言所有定光佛廟典籍都以『燃燈佛』為核心依據,這在概念上容易混淆佛教經典中的燃燈佛與地方信仰中的定光古佛。
- 2026-04-19 「定光佛」與「定光古佛」在文內混用,雖多數情境可視為同一信仰對象,但此處標題為『定光佛廟』,正文主祀卻寫『定光古佛』,若未說明兩者係同一尊稱,容易造成神名不一致的問題。
- 2026-04-19 「正殿龍邊神龕:供奉天上聖母(大正年間已奉祀)。」「正殿虎邊神龕:供奉福德正神(大正年間已奉祀)。」與前文強調本廟為定光佛、汀州客家信仰廟宇並未矛盾,但若說成『主祀定光古佛』同時將天上聖母、福德正神列為固定神龕,容易讓讀者誤以為這些是創廟即有的主祀配置;原文又寫『大正年間已奉祀』,時間點較晚,應補充是後來增祀。
- 2026-05-05 確認錯誤:「現為彰化縣定古蹟」用語有明顯誤植,應為「彰化縣定古蹟」或「縣定古蹟」,多了一個「定」字造成語意錯誤。 → 正確:「彰化縣定古蹟」為常見且通順的寫法;原句多一個「定」字,應為「現為彰化縣定古蹟」或「現為縣定古蹟」。
- 2026-05-05 確認錯誤:「彰化縣城共辰門(北門)」中的「共辰門」明顯可疑,常見應為「拱辰門」;此處疑似錯字或誤寫。 → 正確:此處應為「拱辰門(北門)」;「共辰門」疑為錯字。
- 2026-05-05 誤報排除:「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與「初名『定光庵』」本身可成立,但後文又稱「建於1761年,初名定光庵」,沒有問題;不過「定光佛廟」若作為廟名在1761年即成立,與「初名定光庵」表述需明確區分。此處屬表述不精確,非硬性錯誤。
- 2026-05-05 確認錯誤:「報功祠:供奉汀州八邑倡議題捐紳士緣首董事祿位,共143位人名」語意不完整且結構怪異,像是把「緣首、董事」等職銜與「祿位」混在一起,屬於明顯不合理的敘述。 → 正確:句子結構不完整且語意不順,較合理的表述應明確區分「緣首、董事」等職銜與「祿位」內容,例如『供奉汀州八邑倡議題捐紳士緣首、董事祿位,共143位人名』。
- 2026-05-05 誤報排除:「定光佛廟是臺灣最早且少數主祀定光佛的汀州客家信仰廟宇」中的「最早」屬絕對化判斷,若無明確比較對象與依據,容易構成明顯過度斷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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