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路
福建歷史 史前時期 秦漢時期 六朝時期 隋唐時期 五代十國時期 宋元時期 明朝時期 清朝時期 民國時期 共和國時期 福建主題 閱論編 福建路是北宋時設置的路。 太平興國三年(978年),廢威武軍,置兩浙西南路,治福州。雍熙二年(985年),改為福建路。轄境相當今福建省。元朝至元十五年(1278年)廢。下轄福州、建州、泉州、漳州、汀州、南劍州六個州及邵武、興化二個軍,共計八個行政區,因而得名「八閩」。 行政區劃 州 附郭縣 縣 福州 閩縣 侯官縣、連江縣、長樂縣、福唐縣、長溪縣、古田縣、尤溪縣、永泰縣、梅溪縣 建州 建安縣 建陽縣、邵武縣、浦城縣、將樂縣 泉州 晉江縣 南安縣、莆田縣、仙遊縣 漳州 龍溪縣 漳浦縣、龍巖縣 汀州 長汀縣 寧化縣、沙縣 南劍州 劍浦縣 將樂縣、順昌縣、尤溪縣 軍事 北宋康定元年(1040年),福建路置10個常駐禁軍指揮(營),每個營280人,隸屬侍衛親軍步軍司,其中福州威果營2個,建州宣毅營2個,泉州、南劍州、漳州、汀州、邵武軍、興化軍宣毅營各1個。治平三年(1066年),定福建路禁軍的員額為4500人
福建路
概述
福建歷史
史前時期
秦漢時期
隋唐時期
五代十國時期
明朝時期
清朝時期
共和國時期
福建主題
閱論編
福建路是北宋時設置的路。
太平興國三年(978年),廢威武軍,置兩浙西南路,治福州。雍熙二年(985年),改為福建路。轄境相當今福建省。元朝至元十五年(1278年)廢。下轄福州、建州、泉州、漳州、汀州、南劍州六個州及邵武、興化二個軍,共計八個行政區,因而得名「八閩」。
行政區劃 州 附郭縣 縣 福州 閩縣 侯官縣、連江縣、長樂縣、福唐縣、長溪縣、古田縣、尤溪縣、永泰縣、梅溪縣 建州 建安縣 建陽縣、邵武縣、浦城縣、將樂縣 泉州 晉江縣 南安縣、莆田縣、仙遊縣 漳州 龍溪縣 漳浦縣、龍巖縣 汀州 長汀縣 寧化縣、沙縣 南劍州 劍浦縣 將樂縣、順昌縣、尤溪縣 軍事
北宋康定元年(1040年),福建路置10個常駐禁軍指揮(營),每個營280人,隸屬侍衛親軍步軍司,其中福州威果營2個,建州宣毅營2個,泉州、南劍州、漳州、汀州、邵武軍、興化軍宣毅營各1個。治平三年(1066年),定福建路禁軍的員額為4500人。到福州戍守的還有毫州、青州等地禁軍。福建路禁軍則派往兩廣等處更戍。元豐二年(1079),東南諸路禁軍共設13將,福建路為東南第10將,編額5000人,駐紮福州和建州。
北宋時期,福建路的廂軍有水軍、保節軍、崇節軍。水軍部署在福州、建州、漳州、泉州和邵武軍。保節軍、崇節軍為陸軍;保節軍分駐建州、南劍、汀州;崇節軍分駐福州、泉州、漳州、興化。熙寧四年(1071年),福建路廂軍裁併後稱保節軍,共33指揮、11150人。其中福州有保節軍6指揮,每個指揮500人;牢城、都作院工匠各1指揮,每個指揮300人。管理廂軍和鄉兵的機構是「福建兵部都監廳」。
南宋時期,福建路的軍隊除禁軍、廂軍、鄉兵外,還在泉州設立新軍「殿前司左翼軍」。該軍擁有較多的水軍。宋孝宗在位時,曾從殿前司左翼軍挑選2000名水軍到江陰一帶駐泊,後留下成為江陰水軍。紹熙元年(1190年),又從殿前司左翼軍水軍中派50人到漳州駐防,留在泉州的水軍僅剩下500餘人。南宋福建廂軍的將校有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和指揮使,統歸福建路安撫使(兼知福州)節制,故稱福州知州為郡將。
注釋 參見 北宋福建路帥臣一覽 這是一篇關於宋朝行政區劃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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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6 確認錯誤:條目開頭寫「福建路是北宋時設置的路」,但下文又寫「太平興國三年(978年),廢威武軍,置兩浙西南路,治福州。雍熙二年(985年),改為福建路。」其中「兩浙西南路」與後文福建路的承接關係明顯不對,應為福建路設置史的表述被寫錯或混入他路名稱。 → 正確:該段「兩浙西南路」應為明顯訛誤;按福建路建置沿革,雍熙二年(985年)由先前相關建置改為福建路較合理,原文把承接關係寫錯了。
- 2026-05-06 確認錯誤:「福建路」下轄州軍數量與前後內容不一致。前文說「下轄福州、建州、泉州、漳州、汀州、南劍州六個州及邵武、興化二個軍,共計八個行政區」,但後面的行政區劃表只列出福州、建州、泉州、漳州、汀州、南劍州六州,未列邵武軍、興化軍,造成明顯自相矛盾。 → 正確:前文所稱六州二軍共八個行政區,後文表格若僅列六州而漏列邵武軍、興化軍,則確有前後不一致。
- 2026-05-06 誤報排除:「轄境相當今福建省」過於簡化且可能不準確。北宋福建路通常還涉及部分今浙江南部、江西東南或廣東東北邊緣的說法在不同史料表述中會有差異,直接等同於今福建省容易誤導。
- 2026-05-06 確認錯誤:「定福建路禁軍」疑似排版或用字錯誤,原意應是「福建路禁軍」。這屬明顯文字錯誤,會造成語義不通。 → 正確:此處應為「福建路禁軍」或類似表述,原文插入「定福」顯係排版/分詞錯誤,造成語義不通。
- 2026-05-06 確認錯誤:「八閩」的解釋與前文行政區數量不完全吻合。若依前文所列共有六州二軍共八個行政區,稱八閩可以成立;但後面表格只列六州,會讓「八閩」的來源看起來不成立,屬段落間矛盾。 → 正確:若全文後段表格漏列邵武軍、興化軍,則「八閩」的來源在段落間確會顯得自相矛盾;但「八閩」本身是依六州二軍而來,名稱並非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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