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芳
林國芳(1820年—1862年),臺灣臺北新莊人,籍貫福建漳州府龍溪縣白石吉上社,是臺灣巨富林平侯之子,林國華之弟,板橋林家的重要成員,亦是多次分類械鬥的重要當事人。曾獲得鹽運使頭銜,候選郎中。後因激起漳泉械鬥,遭到朝廷革職問罪,抑鬱而卒。 簡介 林平侯本漳州府人,來臺經商,居於臺北新莊,在林爽文事件中糶米,物價暴漲,獲得銀錢無數,因而致富。後為避新莊泉州府移民的兵聲,決意遷居大科崁。身後,將家族企業分為「飲」、「水」、「本」、「思」、「源」五支商號傳給後代。 分得「本」、「源」兩商記的林國華與林國芳兩兄弟,將商號合併為「本源」,並冠以林姓,即為現在所稱的林本源家族,並遷往板橋,故稱板橋林家。 國華、國芳克承父志,兼營米、糖、鹽、布、木材、樟腦等業,所得錢乃購土地,聘佃農開發,家道更富。國芳為示與新莊泉州人友好,由新莊媽祖廟,迎接媽祖香火在板橋接雲寺奉祀。後人乃建媽祖廟供奉,是為板橋慈惠宮。 國芳對於藝文頗有研究,為地方書法名家,但任俠好武、慷慨激昂,曾經往來唐山與臺灣之間,得罪過泉州府知府,亦曾經毆打漳州府某知縣之幕僚。1857年長兄林國華過世後,由武鬥派的國芳主持家業,開
林國芳
概述
林國芳(1820年—1862年),臺灣臺北新莊人,籍貫福建漳州府龍溪縣白石吉上社,是臺灣巨富林平侯之子,林國華之弟,板橋林家的重要成員,亦是多次分類械鬥的重要當事人。曾獲得鹽運使頭銜,候選郎中。後因激起漳泉械鬥,遭到朝廷革職問罪,抑鬱而卒。
簡介
林平侯本漳州府人,來臺經商,居於臺北新莊,在林爽文事件中糶米,物價暴漲,獲得銀錢無數,因而致富。後為避新莊泉州府移民的兵聲,決意遷居大科崁。身後,將家族企業分為「飲」、「水」、「本」、「思」、「源」五支商號傳給後代。
分得「本」、「源」兩商記的林國華與林國芳兩兄弟,將商號合併為「本源」,並冠以林姓,即為現在所稱的林本源家族,並遷往板橋,故稱板橋林家。
國華、國芳克承父志,兼營米、糖、鹽、布、木材、樟腦等業,所得錢乃購土地,聘佃農開發,家道更富。國芳為示與新莊泉州人友好,由新莊媽祖廟,迎接媽祖香火在板橋接雲寺奉祀。後人乃建媽祖廟供奉,是為板橋慈惠宮。
國芳對於藝文頗有研究,為地方書法名家,但任俠好武、慷慨激昂,曾經往來唐山與臺灣之間,得罪過泉州府知府,亦曾經毆打漳州府某知縣之幕僚。1857年長兄林國華過世後,由武鬥派的國芳主持家業,開始台北漳泉械鬥的高峰期,直到1862年國芳過世。譬如1859年漳泉械鬥,林國芳率丁壯數百名搜捕泉州人,焚燒土地。艋舺的泉州三邑大老黃龍安亦以艋舺龍山寺為基地,起兵近千,在臺北惡鬥。艋舺的泉州安溪大老白其祥出面調停,方息兵燹。
1861年,林國芳因與泉州籍佃農有租約糾紛,欲將泉州人土地收回,改租漳州人。造成大臺北民心大亂,又一次釀成巨鬥,北至芝蘭一堡(今臺北市士林區),南至興直堡(今新北市新莊區)皆有械鬥,朝廷震怒,欲將林國芳捕到當時的省會福州審問。國芳探知風聲,1862年心急以病逝,民間遂有「第一驚(怕)死林國芳」之說。
家族
林國芳無親生子,由其兄國華之子林維源兼祧,以祀香火。但他的夫人不喜歡林維源兼祧,另外收養孝廉葉化成(東谷)的兒子為螟蛉子,即通稱三房的林維德(維得)。
註解 參考資料 許雪姬,《林本源邸園的興築與變遷─家族與庭園的歷史》 《清穆宗實錄》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 節點類型:人物節點
- LIUS-ID:LIUS-NODE-7A969DA8109F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23495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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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據與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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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內互讀:臺灣、臺北、新莊、福建、漳州、龍溪縣、板橋、郎中、漳泉械鬥、漳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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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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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後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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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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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林國芳」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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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林國芳」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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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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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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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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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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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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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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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林國芳」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林國芳」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林本源邸園的興築與變遷─家族與庭園的歷史》。相關術語包括:漳泉械鬥、漳州府、林爽文、泉州、林姓。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林國芳」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林國芳」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清穆宗實錄》。相關術語包括:漳州府、林爽文、泉州、林姓、板橋林家。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林國芳」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林國芳」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林本源邸園的興築與變遷─家族與庭園的歷史》。相關術語包括:林爽文、泉州、林姓、板橋林家、新莊媽祖廟。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林國芳」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林國芳」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清穆宗實錄》。相關術語包括:泉州、林姓、板橋林家、新莊媽祖廟、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林國芳」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林國芳」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林本源邸園的興築與變遷─家族與庭園的歷史》。相關術語包括:林姓、板橋林家、新莊媽祖廟、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林國芳」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林國芳」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清穆宗實錄》。相關術語包括:板橋林家、新莊媽祖廟、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林國芳」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林國芳」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林本源邸園的興築與變遷─家族與庭園的歷史》。相關術語包括:新莊媽祖廟、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林國芳」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林國芳」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清穆宗實錄》。相關術語包括:香火。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林國芳」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林國芳」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林本源邸園的興築與變遷─家族與庭園的歷史》。相關術語包括:臺灣、臺北、新莊、福建、漳州。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林國芳」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林國芳」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清穆宗實錄》。相關術語包括:臺北、新莊、福建、漳州、龍溪縣。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林國芳」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林國芳」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林本源邸園的興築與變遷─家族與庭園的歷史》。相關術語包括:新莊、福建、漳州、龍溪縣、板橋。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林國芳」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林國芳」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清穆宗實錄》。相關術語包括:福建、漳州、龍溪縣、板橋、郎中。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林國芳」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林國芳」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林本源邸園的興築與變遷─家族與庭園的歷史》。相關術語包括:漳州、龍溪縣、板橋、郎中、漳泉械鬥。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林國芳」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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