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偉
澎湖縣白沙鄉瓦硐村張氏家廟公媽龕內供胡建偉名牌。 胡建偉(1718年—1796年),名健,以字行,號勉亭,廣東三水人,清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乾隆三年(1738年)登戊午科舉人,次年聯捷己未科進士。選授直隸無極縣知縣,歷任直隸正定縣、福建福鼎縣及永定縣知縣。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署閩縣兼福州糧捕處。次年陞澎湖通判,開基西嶼義祠、編《澎湖紀略》、倡建文石書院,制訂學規。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奉令接替李本楠擔任台灣府北路理番同知。該官職品等則為正五品,專司負責北台灣台灣原住民事務與漢人開墾番地之業務。 著作 輯有《澎湖紀略》十二卷。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銜 前任: 張思振 臺灣府糧捕海防通判(澎湖通判)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上任 繼任: 張可傳 前任: 李本楠 臺灣府北路理番同知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上任 繼任: 嚴文烈
胡建偉
概述
胡建偉(1718年—1796年),名健,以字行,號勉亭,廣東三水人,清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乾隆三年(1738年)登戊午科舉人,次年聯捷己未科進士。選授直隸無極縣知縣,歷任直隸正定縣、福建福鼎縣及永定縣知縣。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署閩縣兼福州糧捕處。次年陞澎湖通判,開基西嶼義祠、編*《澎湖紀略》*、倡建文石書院,制訂學規。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奉令接替李本楠擔任台灣府北路理番同知。該官職品等則為正五品,專司負責北台灣台灣原住民事務與漢人開墾番地之業務。
著作
輯有《澎湖紀略》十二卷。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銜 前任: 張思振 臺灣府糧捕海防通判(澎湖通判)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上任 繼任: 張可傳 前任: 李本楠 臺灣府北路理番同知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上任 繼任: 嚴文烈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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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乾隆三年(1738年)登戊午科舉人」有明顯年份對不上:乾隆三年是1738年,確為戊午年,但清代鄉試通常在該年舉行;然而下一句稱「次年聯捷己未科進士」,己未年為1739年,與科舉年份可對上,整體不構成錯誤。此處無需判錯。
- 2026-05-06 誤報排除:「名健,以字行,號勉亭」與條目標題「胡建偉」不矛盾,但若作為生平主體,可能會讓人誤以為『建偉』是名;實際上原文已明示名為健,屬於基本無誤。
- 2026-05-06 誤報排除:「開基西嶼義祠、編《澎湖紀略》、倡建文石書院,制訂學規」屬於其在澎湖任上的事蹟,與後文任台灣府北路理番同知並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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