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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被
雷被(?—?),西漢淮南國郎中。 淮南國太子劉遷學用劍,自以為別人不及,聽說郎中雷被會用劍,召與他比劍,雷被一再辭讓,誤中太子。得罪了劉遷,雷被害怕。漢武帝正頒下詔書,讓有志參軍報國的人到長安來應徵,於是雷被表示願意參軍去打匈奴。劉遷在父親淮南王劉安面前說了雷被的壞話,所以劉安將雷被斥責了一頓,並將他免職,不讓他應徵。元朔五年(前124年),雷被逃到長安,上書朝廷說明自己的冤情。漢武帝交給廷尉、河南尹處理。漢武帝派中尉殷宏到淮南王處詢問有關情況,中尉殷宏回京稟報。公卿奏請:「淮南王安雍閼求奮擊匈奴者雷被等,格明詔,當棄市。」漢武帝不許,削淮南國二縣。派中尉殷宏赦其罪,以削地處罰。 參考資料 《漢書》卷四十四 淮南衡山濟北王傳第十四
雷被
概述
淮南國太子劉遷學用劍,自以為別人不及,聽說郎中雷被會用劍,召與他比劍,雷被一再辭讓,誤中太子。得罪了劉遷,雷被害怕。漢武帝正頒下詔書,讓有志參軍報國的人到長安來應徵,於是雷被表示願意參軍去打匈奴。劉遷在父親淮南王劉安面前說了雷被的壞話,所以劉安將雷被斥責了一頓,並將他免職,不讓他應徵。元朔五年(前124年),雷被逃到長安,上書朝廷說明自己的冤情。漢武帝交給廷尉、河南尹處理。漢武帝派中尉殷宏到淮南王處詢問有關情況,中尉殷宏回京稟報。公卿奏請:「淮南王安雍閼求奮擊匈奴者雷被等,格明詔,當棄市。」漢武帝不許,削淮南國二縣。派中尉殷宏赦其罪,以削地處罰。
不要混同
不要把 雷被 與 淮南王、漢鐘離、鐵拐李、道觀、伍被、晉昌 直接混同;它們只是由 《八仙八仙及與之相關的道觀》 支撐的共現線索。若要建立更強關係,需回查論文中的語句、年代、地域、儀式場景與版本脈絡。
檢驗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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