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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師

李大師(570年—628年),字君威,隋朝至唐朝初年官員、史學家。相州(今河南安陽)人,祖籍隴西狄道(今甘肅省臨洮縣),出自隴西李氏姑臧房。李大師以熟悉前代歷史、長於評論時事聞名,立志撰寫一部貫通南、北朝的史書,可惜生前未能完成。其遺志由其次子李延壽繼承,最終完成了《[[南史》]]與《[[北史》]]兩部重要史學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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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師

概述

李大師(570年—628年),字君威,隋朝唐朝初年官員、史學家。相州(今河南安陽)人,祖籍隴西狄道(今甘肅省臨洮縣),出自隴西李氏姑臧房。李大師以熟悉前代歷史、長於評論時事聞名,立志撰寫一部貫通南、北朝的史書,可惜生前未能完成。其遺志由其次子李延壽繼承,最終完成了*《[[南史*》]]與*《[[北史*》]]兩部重要史學巨著。

生平事跡

家世背景

李大師出身名門隴西李氏姑臧房,為北朝至隋唐時期著名的門閥世家。其父李仲舉曾任隋朝帥都督洛陽縣縣令,母崔曜曜出自博陵崔氏博陵第二房,為北齊伏波將軍、襄垣郡太守崔宣度之女。良好的家學淵源與文化背景,為李大師日後的史學志業奠定了基礎。

史學抱負

李大師自幼熟讀典籍,對前代歷史有深入研究,同時對當代時事頗有見地。他見南朝與北朝各自有史,卻缺乏貫通南北、統合全局的史書,因而立下宏願,要撰寫一部完整的南北朝通史。他仿照《吳越春秋》的編年體例,以時間為序,系統整理南朝宋、齊、梁、陳與北朝魏、齊、周的歷史脈絡。

撰史事業

李大師的編史工作並非一帆風順,中間因故一度中輟。直至武德九年(626年),局勢穩定後,他才重新提筆,繼續從事史書撰述。然而天不假年,李大師於貞觀二年(628年)辭世,享年僅五十九歲。臨終之際,他深感「所撰未畢,以為沒齒之恨」,對未能親眼見證史書完成抱憾終身。

身後事宜

子女傳承

李大師共有數子,其中最著名者為李延壽。李延壽,字遐齡,承繼父親遺志,在唐太宗年間歷任符璽郎等職,傾畢生之力整理、增補父親留下的史稿,最終完成了《南史》與《北史》二書。《南史》記載南朝宋、齊、梁、陳四代歷史,《北史》記載北朝魏、齊、周三代歷史,二書合稱「南北史」,成為中國古代「二十四史」的重要組成部分。

其他子女

除李延壽外,李大師尚有數子:李慶孫、李正禮、李利王(曾任唐朝金城縣、平利縣二縣縣令)、李安世等,皆入仕唐朝。

史學成就與影響

創新體例

李大師採用編年體編撰南北朝史,打破了此前紀傳體史書的傳統框架,開創了以時間為主軸的敘事方式,對後世史學編纂方法有所啟發。

未竟之業

雖然李大師親手撰寫的史稿未能獨立流傳,其具体內容已不可考,但其所開創的南北朝通史框架,直接影響了李延壽《南史》《北史》的編纂體例。清代史學家章學誠曾高度評價李大師的史學眼光與志業精神。

學術地位

李大師雖未能在生前完成史書編纂,但其明確的史學目標、系統的編纂方法,以及對南北朝歷史整合的先驅性嘗試,在中國史學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他與其子李延壽父子相承、接力完成的史學事業,亦成為中國文化史上著名的佳話。

家族成員

父母

  • 父:李仲舉,隋朝帥都督、洛陽縣縣令
  • 母:崔曜曜,出自博陵崔氏博陵第二房

兄弟姐妹

  • 弟:李行師,唐朝邛州刺史
  • 妹:李氏,嫁益州新都縣尉鄭師萬

子女

  • 李慶孫
  • 李正禮
  • 李利王,唐朝金城縣、平利縣二縣縣令
  • 李延壽,唐朝符璽郎,完成《南史》《北史》
  • 李安世

來源

  • 《北史》卷一百

備註

本條目內容主要依據《北史》等正史資料編撰,李大師原創史稿已亡佚,其具體編纂思想與內容已難以詳考。

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李大師生卒年寫為570年—628年,享年59歲,與一般史料記載不符;李大師(李德林)多記為西元531年—591年,且是北齊至隋初人物,不是隋唐初年人。
  • 2026-05-06 誤報排除:朝代定位明顯錯誤:李大師主要活動於北齊、隋代,不是唐朝初年人物;628年卒也與其子李延壽的仕唐時代混淆。
  • 2026-05-06 確認錯誤:子女名單與史實不符,李大師之子最著名者是李延壽,但其他子女如李慶孫、李正禮、李利王、李安世等在此條目中缺乏可靠對應,且『李安世』是北魏名臣姓名,容易張冠李戴。 → 正確:李大師已知唯一確切可考之子為李延壽;李慶孫、李正禮、李利王、李安世等名不見於傳世正史,且李安世為北魏名臣,屬誤植。
  • 2026-05-06 誤報排除:『李大師採用編年體編撰南北朝史』與史實不符;李大師/李德林並非以完成一部編年體南北朝通史著稱,真正完成《南史》《北史》的李延壽也不是『承繼父親遺志』到這種程度可直接等同。
  • 2026-05-06 誤報排除:『仿照《吳越春秋》的編年體例』不妥,《吳越春秋》一般被視為雜史/紀事體作品,且將李大師的南北朝史稿與其直接類比為編年體缺乏史實依據。
  • 2026-05-06 確認錯誤:將『《南史》《北史》合稱南北史』說成二十四史的重要組成基本無誤,但把《南史》《北史》的體例來源完全歸於李大師的『原創史稿』,容易造成因果顛倒;史實上主要是李延壽據前代史書與父輩材料編成。 → 正確:李大師原擬編年體南北朝史,但未成書;李延壽最終採用紀傳體撰《南史》《北史》,其體例直接繼承《史記》《漢書》,非直接承襲李大師之框架。
  • 2026-05-06 誤報排除:『來源:北史卷一百』與條目核心人物年代不符,且卷一百主要是列傳部分,若作為條目主要依據需更精確說明;目前敘述中多處細節似未對應到該卷的確切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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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li_da_shi · 最後更新:2026/5/6·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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