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瓊
武瓊(越南語:Vũ Quỳnh/武瓊,1453年—1516年),字守樸,號澤塢,後黎朝進士、政治人物、文學家。 生平 武瓊是海陽承宣上洪府唐安縣慕澤社(今海陽省平江縣新鴻社慕澤村)人,大和十一年(1453年)出生。 洪德九年(1478年),武瓊考中二甲進士。曾任國子監司業,國史館總裁。 洪順二年(1510),拜朝列大夫,兵部尚書,國子監司業兼史官都總裁。 洪順三年(1511),進獻《大越通鑑通考》,述自鴻厖氏至十二使君以前爲外紀,自丁先皇至本朝太祖高皇帝大定初年爲本紀,幷詳節歴代紀年,凡二十六卷。 後拜禮部尚書、工部尚書。 著作 洪德二十三年(1492年),武瓊整理校訂《嶺南摭怪列傳》並作序。洪順三年(1511年),又奉命編寫《大越通鑑通考》(又名《大越通鑑》、《越鑑通考》)。 子女 武瓊之子武幹是景統五年(1502年)進士,女婿黎鼐是端慶元年(1505年)狀元。 注釋
武瓊
概述
武瓊(越南語:Vũ Quỳnh/武瓊,1453年—1516年),字守樸,號澤塢,後黎朝進士、政治人物、文學家。
生平
武瓊是海陽承宣上洪府唐安縣慕澤社(今海陽省平江縣新鴻社慕澤村)人,大和十一年(1453年)出生。 洪德九年(1478年),武瓊考中二甲進士。曾任國子監司業,國史館總裁。
洪順二年(1510),拜朝列大夫,兵部尚書,國子監司業兼史官都總裁。
洪順三年(1511),進獻《大越通鑑通考》,述自鴻厖氏至十二使君以前爲外紀,自丁先皇至本朝太祖高皇帝大定初年爲本紀,幷詳節歴代紀年,凡二十六卷。
後拜禮部尚書、工部尚書。
著作
洪德二十三年(1492年),武瓊整理校訂《嶺南摭怪列傳》並作序。洪順三年(1511年),又奉命編寫《大越通鑑通考》(又名《大越通鑑》、《越鑑通考》)。
子女
武瓊之子武幹是景統五年(1502年)進士,女婿黎鼐是端慶元年(1505年)狀元。
注釋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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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洪德九年(1478),武瓊考中二甲進士」與其生年1453年不矛盾,但後文「洪德二十三年(1492)整理校訂《嶺南摭怪列傳》並作序」若按當時年齡約39歲,尚可成立;不屬明顯錯誤。全段未見可確定的明顯事實錯誤,但「洪順二年(1510)拜朝列大夫,兵部尚書,國子監司業兼史官都總裁」中同時稱「兵部尚書」與「國子監司業」是否同時任職略顯可疑,惟無法僅憑此段確證為錯誤。
編目定位
武瓊目前作為道教知識庫中的人物節點保留。本次補足以資料結構化為主:保留既有摘要,補入查核方向、使用邊界與相關線索,使讀者能判斷此節點是完整條目、待考索引、別名線索,或應與其他節點合併。
道教語境
判讀武瓊時,應先確認它在道教、道藏、宗教史或地方材料中的實際用法,再判定其屬於人物、一般詞彙、異名、地名、人名或文獻題名。可優先比對道教、道藏、宗教史、地方志、傳記、碑刻、師承等線索,並避免把未經互證的自動摘要直接作為定論。
校核流程
後續校核建議分三層:第一,尋找原始出處,包括經文、碑刻、方志、宮觀文書、科儀本或學術論文;第二,標出年代、地域、版本、作者、法派與傳承系統;第三,判斷是否需要併入更準確節點。若暫無直接證據,武瓊應維持待考狀態,只作檢索入口。
補強欄位
下一輪人工或自動校讀可補入五類資料:一是直接文獻出處,二是同名異義與別名,三是相關人物、地點、神祇或經卷,四是可引用的現代研究,五是與站內既有節點的合併或分流建議。這些欄位能把武瓊從短摘要提升為可追溯條目,也能避免重複建立相近節點。
使用邊界
本節點不作最終定義,也不作可引用定本。若內容涉及神格、儀式、人物生平、經典卷次、地方宮觀或研究論文,應以可靠來源重校後再提升為正式條目。若後續確認主題離開道教語境,應改列備註、別名或移出主圖譜。
相關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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