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興祖
洪興祖(1090年—1155年),字慶善,號練塘,鎮江丹陽人。 生於宋哲宗元佑五年(1090年),政和年間上舍第,官湖州士曹,改宣教郎。建炎三年(1129年)春,高宗幸揚州,召試秘書省正字,遷太常博士。興祖上疏,「乞收人心,納謀策,安民情,壯國威」,「國家再造,一宜以藝祖為法」。紹興四年(1134年),遷駕部郎官,為秦檜所忌,起知廣德軍。 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替程瑀《論語解》撰序,右正言王珉批判此書「全失解經之體」,「不無怨望之意」,又列舉了程瑀註解「弋不射宿」、「周公謂魯公曰」二例,指程解「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為「不應背後中傷別人,是抱怨朝廷官員黨同伐異」,又上書云:「興祖天資陰險,趨向不正,傾心附之,結為死黨,如不痛懲,恐為亂階。伏望聖斷,將興祖編置遠方,以御魑魅。」同年十二月,編管昭州(廣西平樂縣),魏安行發配欽州,《論語解》書版被毀棄。高宗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八月憂懼卒,年六十六。著有《周易通義》、《易古經考異釋疑》、《繫辭要旨》、《口義發題》、《春秋本旨》、《論語說》、《古文孝經序贊》、《續史館故事》、《老莊本旨》、《聖賢眼目》、《語林》、《杜詩辨證》、《
洪興祖
概述
洪興祖(1090年—1155年),字慶善,號練塘,鎮江丹陽人。
生於宋哲宗元佑五年(1090年),政和年間上舍第,官湖州士曹,改宣教郎。建炎三年(1129年)春,高宗幸揚州,召試秘書省正字,遷太常博士。興祖上疏,「乞收人心,納謀策,安民情,壯國威」,「國家再造,一宜以藝祖為法」。紹興四年(1134年),遷駕部郎官,為秦檜所忌,起知廣德軍。
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替程瑀《論語解》撰序,右正言王珉批判此書「全失解經之體」,「不無怨望之意」,又列舉了程瑀註解「弋不射宿」、「周公謂魯公曰」二例,指程解「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為「不應背後中傷別人,是抱怨朝廷官員黨同伐異」,又上書云:「興祖天資陰險,趨向不正,傾心附之,結為死黨,如不痛懲,恐為亂階。伏望聖斷,將興祖編置遠方,以御魑魅。」同年十二月,編管昭州(廣西平樂縣),魏安行發配欽州,《論語解》書版被毀棄。高宗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八月憂懼卒,年六十六。著有《周易通義》、《易古經考異釋疑》、《繫辭要旨》、《口義發題》、《春秋本旨》、《論語說》、《古文孝經序贊》、《續史館故事》、《老莊本旨》、《聖賢眼目》、《語林》、《杜詩辨證》、《韓子年譜》、《韓文辨證》等書。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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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文庫閱讀此作者作品 《宋史/卷433》,出自脫脫《宋史》 注釋 參考文獻 《宋史》卷四三三 李大明, 洪興祖生平事跡及著述考. 四川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1989年02期.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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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生卒年與享年矛盾:文首寫洪興祖生於1090年、卒於1155年,但後文又寫「年六十六」;若1090年生,1155年應為66歲,沒問題,但前提是卒年需確定在1155年,文內同時寫「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與「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八月憂懼卒」一致,整體尚可;真正明顯問題是『建炎三年(1129年)春,高宗幸揚州,召試秘書省正字』與史實時間可能不符,建炎三年高宗不在揚州長期駐蹕,敘述需核對。
- 2026-05-06 誤報排除:人物關係與時序可疑:文中稱『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替程瑀《論語解》撰序』,但後面又說王珉批判『興祖天資陰險……傾心附之,結為死黨』,這種措辭像是政治攻擊,與前文單純為書作序的關聯描述過於跳躍;若無更明確史料支持,可能是把相關讒毀文字與洪興祖本人直接連結過度。
- 2026-05-06 誤報排除:書名/著述中可能有明顯不合常見著錄者:如《口義發題》《聖賢眼目》《續史館故事》等,與洪興祖常見著作名錄是否一致需要核對;此處可能混入他人著作或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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