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族
洪雅族群(Hoanya)、亦名和安雅或洪安雅,為臺灣平埔原住民族。 分布於臺中市霧峰以南、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市到臺南市新營以北一帶附近。本族群包括羅亞族(Lloa)、阿立昆族(Arikun)二族,因同化而已難以辨別。 此名由伊能嘉矩紀錄到斗六柴裡社、斗六東的熟番自稱為「Hoanya」,小川尚義紀錄到南投社、北投社自稱「Arikun」,斗六門社自稱「Lloa」,斗六門社自稱「Hoanya」,但因語言與習俗幾乎相同,便使用「Hoanya」統稱這三群,後來的語言學家即將諸羅山社、打貓社、斗六門社、他里霧社、哆囉嘓社,貓羅社、南投社、北投社、萬斗六社等社番人,歸類為 Hoanya 族。然而根據鍾幼蘭、翁佳音、李壬癸等學者指出:洪雅是由臺灣閩南語 Hoan-á(番仔)轉化而來,台灣很可能並不存在洪雅一族。 部落 洪雅族群(Hoanya)住在臺灣中部海岸地區 部落 荷蘭記錄 現今位置 族群 萬斗六社 - 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 阿立昆族與巴布薩族混居部落 貓羅社 Kakar Barroroch 彰化縣芬園鄉大埔村、舊社村 阿立昆族 北投社 Tausa Mato 南投縣草屯鎮北投里 阿立
洪雅族
概述
洪雅族群(Hoanya)、亦名和安雅或洪安雅,為臺灣平埔原住民族。 分布於臺中市霧峰以南、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市到臺南市新營以北一帶附近。本族群包括羅亞族(Lloa)、阿立昆族(Arikun)二族,因同化而已難以辨別。
此名由伊能嘉矩紀錄到斗六柴裡社、斗六東的熟番自稱為「Hoanya」,小川尚義紀錄到南投社、北投社自稱「Arikun」,斗六門社自稱「Lloa」,斗六門社自稱「Hoanya」,但因語言與習俗幾乎相同,便使用「Hoanya」統稱這三群,後來的語言學家即將諸羅山社、打貓社、斗六門社、他里霧社、哆囉嘓社,貓羅社、南投社、北投社、萬斗六社等社番人,歸類為 Hoanya 族。然而根據鍾幼蘭、翁佳音、李壬癸等學者指出:洪雅是由臺灣閩南語 Hoan-á(番仔)轉化而來,台灣很可能並不存在洪雅一族。
部落 洪雅族群(Hoanya)住在臺灣中部海岸地區 部落 荷蘭記錄 現今位置 族群 萬斗六社 - 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 阿立昆族與巴布薩族混居部落 貓羅社 Kakar Barroroch 彰化縣芬園鄉大埔村、舊社村 阿立昆族 北投社 Tausa Mato 南投縣草屯鎮北投里 阿立昆族 南投社 Tausa Talakey 南投縣南投市 阿立昆族 斗六社 Talack 雲林縣斗六市、古坑鄉、湖山岩 羅亞族 他里霧社 Dalivoe 雲林縣斗南鎮、大埤鄉 羅亞族 蔴芝乾社 Vasikan 雲林縣崙背鄉舊庄村 羅亞族 南社 Abasie 雲林縣臺西鄉臺西村 羅亞族 笨港社 Ponkan 雲林縣北港鎮大同里 羅亞族 打貓社 Dovaha 嘉義縣民雄鄉 羅亞族 諸羅山社 Tirocen 嘉義市西區 羅亞族 哆囉嘓社 Doroko 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東正里、東中里 羅亞族 鹿陶洋社 Lohotan 臺南市楠西區鹿陶洋 羅亞族
諸羅山社為現今嘉義市西區番社里(2010年裡鄰整併前原稱社內里),舊名番社內,是諸羅山社舊址。中正公園旁忠義街上的福社宮,除祭祀土地公外,另奉祀一尊「番王爺」神祇。1930年於附近挖出許多遺骨,推論為平埔族人採室內葬方式下葬之先人,故另加祀一牌位,上刻「昭和五年嘉義社社寮眾番祿位番社內」字樣,並於農曆2月29日舉行誕辰祭典,為洪雅族人崇敬祖靈的漢化遺風。市區中央噴水池北邊有番社內、番社口,嘉雄陸橋旁有番仔溝,縱貫鐵路西面有番婆莊等地名,可視為往昔諸羅山社原住民居住證據。
洪雅族群的主要文化為走鏢(Movai)、祭祖(Tei-vakkai)、打鹿(Murao)以及會飲(Manitan);其中,走鏢(Movai)為該族的成年禮,目前保留該文化為位於南投縣埔里鎮枇杷里之社區。
主祭有很多位,必須是部落的未婚少年,多半從年紀較大、即將結婚者選取。他們穿著禮服,上衣用白布做成,開襟無袖、長至腰下,衣上以紅條裝飾,下端垂下白絲條;下衣的長度由腰至足背,用長方形的白布片做成,其上同樣以紅線條裝飾。
每年農曆二月間,巴布薩、巴布拉族與洪雅族群諸族會舉行換年儀式。男女皆披紅襖或以錦繡製成的衣物,稱『色練』。數十人挽手而歌,且歌聲婉轉哀戚。而農作在農曆七月收成間各族也會舉辦收穫祭。
傳統在農曆七月二十祭祖,現今留有於埔里洪安雅族祖靈樹前祭拜祖靈的儀式。
服飾
傳統服裝:與中部其他平埔族群(例:葛哈巫、巴宰族)的剪裁手法相似,但織紋風格更為獨特,是以鮮豔的紅、藍色線在白色麻布上編織出複雜又立體的菱形紋和人形紋等圖紋。
平埔族群第二次大遷徙
大清道光三年(1823年),臺灣中部平埔五族(道卡斯族、巴宰族、巴布拉族、巴布薩族以及洪雅族群),共有十四社,聯合遷往水沙連(今南投縣埔里鎮)。
參見 大肚王國 臺灣南島語言 參考文獻 註釋 ^ 補充:此處所說的不存在是指,雲嘉南與中彰投地區的平埔族統稱為洪雅族,以現今的定義來看,多為阿立昆族(Arikun)與羅亞族(Lloa)在混居後的統稱。 ^ 另除上述學者外,也有認為洪雅是由臺灣閩南語 ông-iâ(王爺)轉化而來,此一理論者認為所謂的洪雅族是對於祭祀王爺信仰的閩人村落的一種誤植,因此洪雅族是閩南族群而非臺灣原住民族。 外部連結 平埔文化專題(平埔文化資訊網),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數位典藏 中央研究院南島語數位典藏 中央研究院語言學研究所 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YouTube上的洪雅族走鏢 南島語的「華武壟族、巴布薩族、洪雅族」不存在,他們全都是閩人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016-09-28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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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點類型:人物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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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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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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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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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洪雅族」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壬癸、閩南、台灣、臺灣中部、臺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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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洪雅族」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閩南、台灣、臺灣中部、臺中市、巴布薩族。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洪雅族」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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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洪雅族」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台灣、臺灣中部、臺中市、巴布薩族、彰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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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洪雅族」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臺灣中部、臺中市、巴布薩族、彰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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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洪雅族」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臺中市、巴布薩族、彰化縣。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洪雅族」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洪雅族」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巴布薩族、彰化縣。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洪雅族」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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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洪雅族」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彰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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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洪雅族」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既有正文中的典籍與來源訊號。相關術語包括:臺灣、臺中、彰化、南投縣、雲林。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洪雅族」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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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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