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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得祿

王得祿(1770年1月19日—1842年2月7日),字百遒,號玉峯,室號慎齋,諡果毅。清朝將領,福建省臺灣府諸羅縣溝尾(今嘉義縣太保市)人,曾協助平定林爽文事件,擊潰朱濆、蔡牽等海盜勢力,並於第一次鴉片戰爭期間協防澎湖。王得祿生前為官至浙江提督,加太子太保銜,封爵二等子。死後贈伯爵、太子太師銜,為清朝臺籍官員中官位、爵位最高者。 生平 乾隆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770年1月19日)王得祿出生於福建省臺灣府諸羅縣大槺榔庄溝尾(今嘉義縣太保市)。先祖世居江西省撫州府南城縣麻姑山,曾祖父王奇生,於康熙年間於福建入伍,任水師鎮標右營千總,後隨軍參與平定朱一貴之變,而歿於臺灣鳳山縣(今高雄市左營區)獲得蔭官雲騎尉世襲,王奇生長子王舜慕後舉家遷居諸羅縣溝尾莊。王舜慕長子為王必敬,監生,生四子,王得祿為次子。王得祿兄長王得嘉為貢生。 王得祿在溝尾出生成長,少年習武,十五歲時入武學堂讀書。五十一年(1786年),林爽文事件爆發,林爽文攻佔諸羅縣城,王得祿年方十七歲,主動率眾五百人擔任聯絡官,前往臺灣府城求援,隔年正月王得祿參與五十九次戰鬥,臺灣總兵柴大紀委任王得祿為把總(七品武職)。 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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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得祿

概述

王得祿(1770年1月19日—1842年2月7日),字百遒,號玉峯,室號慎齋,諡果毅。清朝將領,福建臺灣諸羅縣溝尾(今嘉義縣太保市)人,曾協助平定林爽文事件,擊潰朱濆、蔡牽等海盜勢力,並於第一次鴉片戰爭期間協防澎湖。王得祿生前為官至浙江提督,加太子太保銜,封爵二等子。死後贈伯爵、太子太師銜,為清朝臺籍官員中官位、爵位最高者。

生平

乾隆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770年1月19日)王得祿出生於福建省臺灣府諸羅縣大槺榔庄溝尾(今嘉義縣太保市)。先祖世居江西撫州府南城縣麻姑山,曾祖父王奇生,於康熙年間於福建入伍,任水師鎮標右營千總,後隨軍參與平定朱一貴之變,而歿於臺灣鳳山縣(今高雄市左營區)獲得蔭官雲騎尉世襲,王奇生長子王舜慕後舉家遷居諸羅縣溝尾莊。王舜慕長子為王必敬,監生,生四子,王得祿為次子。王得祿兄長王得嘉為貢生。

王得祿在溝尾出生成長,少年習武,十五歲時入武學堂讀書。五十一年(1786年),林爽文事件爆發,林爽文攻佔諸羅縣城,王得祿年方十七歲,主動率眾五百人擔任聯絡官,前往臺灣府城求援,隔年正月王得祿參與五十九次戰鬥,臺灣總兵柴大紀委任王得祿為把總(七品武職)。

五十二年(1787年)十月,福康安領軍來臺,王得祿隨其收復諸羅縣,屢次林爽文部隊來犯王得祿便出城應戰,之後再被柴大紀委任千總,福康安十一月並領軍攻打大里杙(今臺中市大里區聯絡新、舊市區橋下乾河床),成功奪下大里杙,林爽文事件平定後,王得祿以千總候補,並獲賞花翎、五品頂戴。

五十八年(1793年),兄長王得嘉過世數年,王得祿為了家計,請求閩浙總督安插官職,調任閩浙督標右營千總,王得祿見到閩浙至山東沿海一帶海盜大肆作亂,主動棄陸軍,加入水師(當時海盜肆虐,多數軍人不願意從事水師),改調督標水師千總,隨後與李長庚金門鎮魏成消滅各處海盜。

嘉慶十一年(1806年)五月,海盜蔡牽進攻於鹿耳門(今臺南安平港),蔡牽當時自稱「鎮海武王」,打著反清復明的口號進攻台灣,在此戰中王得祿大獲全勝擊沉十一艘賊船,擄獲十艘賊船,又奪得當時蔡牽的正大光明印。八月,嘉慶帝降旨:「王得祿著賞加總兵銜」,12月時升為福寧鎮總兵(浙江、福建交界)。隔年六月又被調為南澳鎮總兵(福建、廣東交界)。

十二年(1807年)七月,又敗朱濆於大雞籠澳外(今基隆和平島附近),八月與楊廷理破朱濆於蘇澳,朱濆本來想在蘇澳與羅東交界設立據點,還與西勢的漳州人及東、西勢的原住民拉攏,朱濆佔據東勢後,吳化、陳奠邦向官府頂報,王得祿與邱良功率領船隊進攻蘇澳港,朱濆慘敗後一路被追殺至滬尾(今淡水區),最後逃回閩粵沿海。十二月,清朝為了預防朱濆與蔡牽合作,在黑水洋之役中時為浙江提督的李長庚為了戴罪立功,在兵船不足情況下追剿蔡牽的座船,李長庚在船頭擊鼓,被蔡牽船上一名與李長庚同鄉的林阿小認出,敵兵紛紛砲轟,李長庚在戰鬥中被砲彈擊斃。

十三年(1808年)正月,王得祿接替李長庚,擔任浙江提督,防範蔡牽。六月,嘉慶見原本的福建水師張見陞因剿賊怠慢,改調王得祿擔任。

十四年(1809年)八月,王得祿與邱良功在魚山外海與追剿蔡牽,蔡牽用大碇使邱良功的船無法動彈,王得祿則在後窮追猛打蔡牽將其擊沉,蔡牽命喪海底。王得祿因平亂有功,詔任福建水師提督(紫禁城詔令臺灣府頒贈建功牌坊,在今臺南公園內),並封二等子爵。同年元配范夫人逝世,為卜墓園於大仙寺初址。

二十五年(1820年)七月,嘉慶帝駕崩,道光帝繼位,十一月,王得祿調任浙江提督,將王得祿部下總兵羅鳳山升為福建水師提督。

道光二年(1822年)四月,王得祿在海上保護漁船時,舊疾復發,右眼失明,向道光皇帝請假「休養」,道光皇帝並未將其留任,之後數年都過著半退隱的生活。八年(1828年)八月,王得祿銷假與長子王朝綱上京,引見,道光帝硃筆:「著回籍候旨補用」,未即任用,王朝綱分發刑部學習。

十二年(1832年),台灣發生張丙事件,張丙自稱開國大元帥,各地響應起事,王得祿在廈門招募鄉勇,事件平定後加太子少保銜。

十八年(1838年),嘉義縣沈知自稱大元帥,殺害官兵,搶奪佳冬(今臺南市後壁區)糧倉,王得祿又率義勇,前往平亂,事定後加太子太保銜。

二十一年(1841年),第一次鴉片戰爭,因沿海已無海盜群聚,水師廢弛多年,將領無人可繼,道光帝起用年已七十二歲的王得祿,令其駐澎湖,助臺灣道姚瑩協防英軍攻擊。

二十二年二月初七日(1842年3月18日),王得祿因為在澎湖受風寒,舊疾復發,病逝,享壽七十二歲。追贈伯爵,諡果毅。次子王朝綸襲二等子,候補戶部員外郎。

關文物 名稱 圖片 年代 所在地 備註 「忠義配天」匾 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 臺南市東區 臺南關帝殿 「霛保蒼生」匾 道光十四年(1834年) 嘉義縣新港鄉 溪北六興宮 原匾遺失,廟中現懸掛者為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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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確認錯誤:生卒年明顯矛盾:前文寫王得祿生於1770年1月19日、卒於1842年2月7日;後文又寫「二十二年二月初七日(1842年3月18日)」病逝。兩個死亡日期不一致,且與享壽72歲的計算也不符。 → 正確:條目內確有死亡日期不一致的問題:開頭標示卒於1842年2月7日,但後文又寫二十二年二月初七日(1842年3月18日)病逝,兩者互相矛盾。
  • 2026-05-06 確認錯誤:歷史時間矛盾:前文說第一次鴉片戰爭期間協防澎湖是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但後文又寫他於道光二十二年二月初七日(1842年3月18日)去世;若按前文生年與卒年,1842年3月18日已超出前述卒日,與同一條目中的日期不一致。 → 正確:條目內存在同一人物的卒日表述衝突,因此以1842年3月18日或1842年2月7日為準都需統一;就該問題描述而言,確有前後日期不一致。
  • 2026-05-06 確認錯誤:事件歸屬明顯不當:「佳冬(今臺南市後壁區)糧倉」屬地名對應錯誤,佳冬在今屏東縣,不在臺南市後壁區。 → 正確:佳冬今屬屏東縣,不屬臺南市後壁區;原文地名對應錯誤。
  • 2026-05-06 誤報排除:地點對應錯誤:前文稱王得祿為「福建省臺灣府諸羅縣溝尾(今嘉義縣太保市)」人,但後文又寫其出生地為「大槺榔庄溝尾」,前後地名表述不一致,且缺少明確對應關係,屬於明顯可疑。
  • 2026-05-06 誤報排除:官職與時間順序可疑:文中寫「嘉慶十一年(1806年)...八月,嘉慶帝降旨:『王得祿著賞加總兵銜』,12月時升為福寧鎮總兵...隔年六月又被調為南澳鎮總兵」,但後文又寫「十三年(1808年)正月,王得祿接替李長庚,擔任浙江提督」;若按清代實職晉升脈絡,從福寧鎮總兵、南澳鎮總兵到浙江提督並非不可能,但條目未交代清楚,且「嘉慶十一年」到「十三年」的敘述銜接較混亂。
  • 2026-05-06 誤報排除:稱謂可能張冠李戴:「王得祿死後贈伯爵、太子太師銜,為清朝臺籍官員中官位、爵位最高者」這種絕對化表述過於武斷,且與前文所述封為二等子、死後追贈伯爵的說法混在一起,屬明顯需要校對的誇大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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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王得祿 · 最後更新:2026/5/7·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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