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法善
葉法善(616年—720年),字道元,一字道素,括州括蒼縣(今浙江省麗水市)人。據傳葉生於隋煬帝大業十二年(西元616年),卒於唐明皇開元十年(西元722年),一說屍解於開元八年(720年),地曰景龍觀。年一百又七歲。無病而終,羽化成仙,墓址在今麗水市境內。 生平 葉法善授予銀青光祿大夫,鴻臚卿,越國公,景龍觀主。葉法善祖宗四代皆為道士。祖父葉國重,弘道有功,諡有道先生;父親慧明蔭封歙州刺史,賜號淳和。 據《舊唐書》記載,葉法善「少傳符籙,尤能厭劾鬼神」。他和其叔祖葉靜能都非常有名,許多實際很有傳奇色彩,唐代許多文學作品以他們二人為題材。 相關 天師印 葉法善有雙銅印遺世,俗稱「天師印」,被奉為驅魔之寶。印文一為「南陽開國」,一為「道經師寶」。 李邕《葉有道碑》 葉法善之祖,名國重,葬於松陽之酉山,法善於其處置道院,立碑於下,並請北海為其祖作碑文。北海夢葉法善再來求書,允之,書未盡,鐘鳴夢覺,至丁字下,數點而止。當法善刻碑畢,將墨本前往致謝,北海驚道:始吾以為夢,乃真邪?此即世所盛稱之追魂碑,亦稱丁丁碑也。 神話 葉法善修道且精於法術,亦曾因唐明皇之追問,道出張果為混
別名與歷史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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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法善
概述
葉法善(616年—720年),字道元,一字道素,括州括蒼縣(今浙江省麗水市)人。據傳葉生於隋煬帝大業十二年(西元616年),卒於唐明皇開元十年(西元722年),一說屍解於開元八年(720年),地曰景龍觀。年一百又七歲。無病而終,羽化成仙,墓址在今麗水市境內。
生平
葉法善授予銀青光祿大夫,鴻臚卿,越國公,景龍觀主。葉法善祖宗四代皆為道士。祖父葉國重,弘道有功,諡有道先生;父親慧明蔭封歙州刺史,賜號淳和。
據《舊唐書》記載,葉法善「少傳符籙,尤能厭劾鬼神」。他和其叔祖葉靜能都非常有名,許多實際很有傳奇色彩,唐代許多文學作品以他們二人為題材。
相關 天師印
葉法善有雙銅印遺世,俗稱「天師印」,被奉為驅魔之寶。印文一為「南陽開國」,一為「道經師寶」。
李邕《葉有道碑》
葉法善之祖,名國重,葬於松陽之酉山,法善於其處置道院,立碑於下,並請北海為其祖作碑文。北海夢葉法善再來求書,允之,書未盡,鐘鳴夢覺,至丁字下,數點而止。當法善刻碑畢,將墨本前往致謝,北海驚道:始吾以為夢,乃真邪?此即世所盛稱之追魂碑,亦稱丁丁碑也。
神話
葉法善修道且精於法術,亦曾因唐明皇之追問,道出張果為混沌初分白蝙蝠,言訖七竅流血,僵仆於地,明皇求張果赦之,張果以水噀法善面,遂復生。有弟子百餘人,入室者盧齊物、尹愔。
參見 洞淵派
不要混同
不要把 葉法善 與 道、上清大洞真經、抱朴子、上清派、天台山、司马承祯 直接混同;它們只是由 《唐代茅山上清與天台上清的譜系與沉浮》、《道教与政权:唐代函谷关诗的两个面相》、《唐代上清道的身份覺醒與法脉建構》、《唐代上清道的身份覺醒與法脉建構》 支撐的共現線索。若要建立更強關係,需回查論文中的語句、年代、地域、儀式場景與版本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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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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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據與補證
- 張鵬,〈唐代茅山上清與天台上清的譜系與沉浮〉,2025。關聯說明:天台派代表道士,隐居天台。
- 李秀如,〈道教与政权:唐代函谷关诗的两个面相〉,2025。關聯說明:唐代著名道士,曾參與政務,論文提及作為道教政治參與之例。
- 〈唐代上清道的身份覺醒與法脉建構〉,2024。關聯說明:唐代上清道宗師。
- 劉儒,〈論唐代魅疾危害、僧道治魅技法與民間療疾風俗——基於宗教醫學視域下的考察〉,2024。關聯說明:唐代道士,以符水治疫的典型案例。
- 荒見泰史,〈《葉淨能詩》與葉淨能〉,2023。關聯說明:研究補充中提及,與葉淨能形象及唐代道士系統相關。
- 徐晨迪,〈史实与虚构之间的《叶净能诗》道教书写〉,2023。關聯說明:与《叶净能诗》中叶净能形象和事迹发生混融、挪用的唐代道士。
- 梅凌杰,〈唐代丹砂与社会〉,2023。關聯說明:唐代行道者,精於丹砂煉制。
- 金晓刚,〈浙江地名“金华”并非源于“金星与婺女争华”〉,2023。關聯說明:唐代道士,曾在金華活動。
站內互讀:一字道、浙江、麗水市、隋煬帝、大業、唐明皇、開元、屍解、羽化成仙、光祿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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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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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後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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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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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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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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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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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葉法善」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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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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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葉法善」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葉法善」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茅山上清與天台上清的譜系與沉浮〉。相關術語包括:羽化成仙、光祿大夫、道士、舊唐書、符籙。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葉法善」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葉法善」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道教与政权:唐代函谷关诗的两个面相〉。相關術語包括:光祿大夫、道士、舊唐書、符籙、鬼神。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葉法善」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葉法善」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上清道的身份覺醒與法脉建構〉。相關術語包括:道士、舊唐書、符籙、鬼神、葉靜能。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葉法善」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葉法善」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論唐代魅疾危害、僧道治魅技法與民間療疾風俗——基於宗教醫學視域下的考察〉。相關術語包括:舊唐書、符籙、鬼神、葉靜能、唐代。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葉法善」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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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葉法善」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葉淨能詩》與葉淨能〉。相關術語包括:符籙、鬼神、葉靜能、唐代。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葉法善」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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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葉法善」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史实与虚构之间的《叶净能诗》道教书写〉。相關術語包括:鬼神、葉靜能、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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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葉法善」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丹砂与社会〉。相關術語包括:葉靜能、唐代。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葉法善」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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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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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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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葉法善」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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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葉法善」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道教与政权:唐代函谷关诗的两个面相〉。相關術語包括:浙江、麗水市、隋煬帝、大業、唐明皇。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葉法善」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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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葉法善」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上清道的身份覺醒與法脉建構〉。相關術語包括:麗水市、隋煬帝、大業、唐明皇、開元。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葉法善」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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