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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本草

《唐本草》是中國唐代由國家編纂頒布的藥學專著,原名《新修本草》,因主持修訂者為英國公李勣而又稱《英公本草》。全書成書於唐顯慶四年(西元659年),共54卷,分為正文、藥圖、圖經三部分,收錄藥物850種,是世界上最早由國家權力機關頒布的藥學專著,被譽為人類歷史上最早的藥典之一。本書開創了圖文對照編纂體例之先河,在中醫藥學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其內容與道教煉丹術、養生學說亦有密切關聯。 顯慶三年(西元658年),右監門府長史蘇敬向唐高宗進表請求修訂本草,高宗遂下令組織編纂工作。編纂團隊由長孫無忌、許孝崇、李淳風、孔志約等22人組成,蘇敬擔任主編,自顯慶二年(西元657年)開始編寫,至顯慶四年(西元659年)正月完成,前後歷時約兩年。 《唐本草》的編纂體例源自南北朝時期陶弘景所著《本草經集注》,但在分類系統上有所創新,將《本草經集注》的草木、蟲獸二部細分為草部、木部、獸禽部、蟲魚四部,使藥物分類更趨完善。本書正式頒布天下後,作為臨床用藥的法律和學術依據,流傳長達四百餘年,對後世本草學的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唐本草》全書共54卷,分為三大組成部分: 正文部分:共20卷,目錄1卷,通稱《新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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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與整理狀態: 待核/待整理:這是已收錄的資料入口,正文保留目前可見內容與來源線索;尚未表示為通過考據或已完成審核。(目前記錄:content-review-v1: 63 主題可辨,但正文近似百科條目,來源僅列維基百科,卻多處使用最高級與定論式說法;道教關聯段落也把醫藥、本草、外丹與養生直接連成確論,證據邊界不足。

唐本草

概述

《唐本草》是唐代由國家編纂頒布的藥學專著,原名《新修本草》,因主持修訂者為英國李勣而又稱《英公本草》。全書書於唐顯慶四年(西659年),共54卷,分為正文、藥圖、圖經三部分,藥物850種,是世界上最早由國家權力機關頒布的藥學專著,被譽為類歷上最早的藥典之。本書開創了圖文對照編纂體例之先河,在中醫藥學發展史上具里程碑意義,其內容與道教煉丹術、養生學說亦有密切關聯。

歷史淵源

顯慶三年(西元658年),右監門府長史蘇唐高宗進表請求修訂本草,高宗遂下令組織編纂工作。編纂團隊由長孫無忌、許崇、李淳風、孔志約等22人組成,蘇敬擔任主編,自顯慶二年(西元657年)開始編寫,至顯慶四年(西元659年)正完成,前後歷時約兩年。

《唐本草》的編纂體例源自南北朝時期陶弘景所著《本草經集注》,但在分類系統上有所創新,將《本草經集注》的草、蟲獸二部細分為草部、木部、獸禽部、蟲魚四部,使藥物分類更趨完。本書正式頒布下後,作為臨床用藥的法律和學術依據,流傳長達四百餘年,對後世本草學的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主要內容

《唐本草》全書共54卷,分為三大組成部分:

正文部分:共20卷,目錄1卷,通稱*《新修本草》*,主要記載藥物的性味、功效、主治、產、採集時節等內容。

藥圖部分:共25卷,目錄1卷,收錄各類藥物的圖繪,「丹青綺煥,備庶物之形容」,可惜此部分在宋代後失傳。

經部:共7卷,對藥圖進行文字說明,闡述藥物的形態、特等。

本書正文部分收錄850種藥物,較陶弘景《本草經集注》新增藥物114種。對於前代典籍未記載的內容予以補充記載有誤者重新修訂。新增藥物包括龍腦、安息香、胡椒、鬱金、訶等外來藥物,以及武則天的美容秘等。

值得注意的是,《唐本草》記載了以白錫、銀箔、水銀合成的補牙劑,這是世界上醫學史上最早的補牙文獻記載,反映了唐代醫藥技術的高度發展。

編纂特點與學術價值

《唐本草》首創圖文對照之編纂體例,使讀者可依圖辨藥,提高臨床用藥的準確性。本書在藥物分類、藥性理論、臨床應用等方面均有重要創見,對後世本草學的發展奠堅實基礎。

然而本書亦存在若干謬誤,例如將楔樹誤認為楓香,又將「煉丹」列為上品藥材等。對此,後世學者陳藏進行補遺,編纂《本草拾遺》;五代後蜀亦曾修訂重刊《重廣英公本草》(又稱《蜀本草》)。

流傳與影響

《唐本草》正式頒布後,作為臨床用藥的權威標準,影響深遠。本古代醫學教育亦深受影響,《律令式》明確記載:「凡醫生皆讀蘇敬新修本草」,又規定「凡讀醫經者,《太素》限四百六十日,《新修本草》三百一十日」,顯示本書在日本醫學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敦煌石窟曾發現《唐本草》手抄本,現今殘本收藏於大英博物館和法國國家圖書館。日本學者岡西為人亦曾輯有《新修本草》10卷,對本書的保存與研究作出貢獻。

與道教之關聯

《唐本草》與道教養生、煉丹術有密切關聯。書中將「煉丹」列為上品,並收錄大量礦物藥物的應用,反映了唐代道教外丹術對醫藥學的影響。李淳風等編纂者亦為當時著名的道教學者,其編纂工作可視為道教醫藥知識的系統化整理與官方化確認。本書所載美容秘方、補牙技術等,亦與道教追求長生不老的仰與實踐相呼應。

來源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paper_supported
  • 節點類型:經典節點
  • LIUS-ID:LIUS-NODE-BC3C708D9EE8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143602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梅凌杰,〈唐代丹砂与社会〉,2023。關聯說明:官方药典记载丹砂功效,并警告不可久服。

站內互讀:唐代新修本草圖經三部藥物中醫藥煉丹術唐高宗進表李淳風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唐本草》、《新修本草》、《英公本草》、《本草經集注》、《本草經集注》、《新修本草》、《本草經集注》、《本草拾遺》、《重廣英公本草》、《蜀本草》、《律令式》、《太素》。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唐代、新修本草、圖經、三部、藥物、中醫藥、煉丹術、唐高宗。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唐本草」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唐本草」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唐本草」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丹砂与社会〉。相關術語包括:唐代、新修本草、圖經、三部、藥物。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唐本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唐本草」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丹砂与社会〉。相關術語包括:新修本草、圖經、三部、藥物、中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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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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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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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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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唐本草」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丹砂与社会〉。相關術語包括:中醫藥、煉丹術、唐高宗、進表、李淳風。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唐本草」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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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唐本草」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丹砂与社会〉。相關術語包括:煉丹術、唐高宗、進表、李淳風、南北朝。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唐本草」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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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唐本草」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丹砂与社会〉。相關術語包括:唐高宗、進表、李淳風、南北朝、陶弘景。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唐本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唐本草」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丹砂与社会〉。相關術語包括:進表、李淳風、南北朝、陶弘景、本草經集注。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唐本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唐本草」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丹砂与社会〉。相關術語包括:李淳風、南北朝、陶弘景、本草經集注、集注。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唐本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唐本草」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丹砂与社会〉。相關術語包括:南北朝、陶弘景、本草經集注、集注、四部。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唐本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唐本草」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丹砂与社会〉。相關術語包括:陶弘景、本草經集注、集注、四部、世本。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唐本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唐本草」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丹砂与社会〉。相關術語包括:本草經集注、集注、四部、世本。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唐本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唐本草」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丹砂与社会〉。相關術語包括:集注、四部、世本。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唐本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唐本草」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丹砂与社会〉。相關術語包括:四部、世本。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唐本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唐本草」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丹砂与社会〉。相關術語包括:世本。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唐本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唐本草」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丹砂与社会〉。相關術語包括:唐代、新修本草、圖經、三部、藥物。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唐本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唐本草」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丹砂与社会〉。相關術語包括:新修本草、圖經、三部、藥物、中醫藥。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唐本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唐本草」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唐代丹砂与社会〉。相關術語包括:圖經、三部、藥物、中醫藥、煉丹術。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唐本草」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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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scripture:tang_bencao · 最後更新:2026/7/8· 版本:20260707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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