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名
《釋名》是東漢劉熙(或又作劉熹)撰寫的一部訓詁專著,以探求詞源為主要目的,以聲訓為主要手段,是漢語中第一部解釋事物命名緣由的專書。全書共8卷27篇。 明朝郎奎金在將《釋名》和《[[爾雅》]]《小爾雅》《廣雅》《埤雅》編在一起統名之《五雅》時,為名稱的諧調一致而改稱《釋名》為《逸雅》。 作者及其時代 《釋名》作者是劉熙還是更知名的劉珍(?~126)存在爭議。最早提到《釋名》的是3世紀晚期韋昭(204-273)的《三國志·吳書》。後來的《顏氏家訓·音辭篇》《[[隋書·經籍志》]]等,都記載《釋名》作者為劉熙。《後漢書》後第二次出現《釋名》是5世紀中期南朝宋范曄《後[[漢書》]]·文苑列傳第七十上》載:「劉珍字秋孫,一名寶……。又撰《釋名》三十篇,以辯萬物之稱號雲。」而不載劉熙事跡。官修史書簡單地列舉了《釋名》的卷數和篇數,而沒有提及其章數。明朝學者鄭明選質疑了章之間的差異,懷疑此書的真實性。清朝學者畢沅(1730–1797)曾於1789年作《釋名疏證》,相信《釋名》的編篡由劉珍開始,劉熙接手並完成,還在前面加上了序。另一位明朝學者錢大昕(1728–1804)基於他學生對傳記的研究,贊
釋名
概述
《釋名》是東漢劉熙(或又作劉熹)撰寫的一部訓詁專著,以探求詞源為主要目的,以聲訓為主要手段,是漢語中第一部解釋事物命名緣由的專書。全書共8卷27篇。
明朝郎奎金在將《釋名》和*《[[爾雅*》]]《小爾雅》《廣雅》《埤雅》編在一起統名之《五雅》時,為名稱的諧調一致而改稱《釋名》為《逸雅》。
作者及其時代
《釋名》作者是劉熙還是更知名的劉珍(?~126)存在爭議。最早提到《釋名》的是3世紀晚期韋昭(204-273)的《三國志·吳書》。後來的《顏氏家訓·音辭篇》《[[隋書·經籍志》]]等,都記載《釋名》作者為劉熙。《後漢書》後第二次出現《釋名》是5世紀中期南朝宋范曄《後[[漢書》]]·文苑列傳第七十上》載:「劉珍字秋孫,一名寶……。又撰《釋名》三十篇,以辯萬物之稱號雲。」而不載劉熙事跡。官修史書簡單地列舉了《釋名》的卷數和篇數,而沒有提及其章數。明朝學者鄭明選質疑了章之間的差異,懷疑此書的真實性。清朝學者畢沅(1730–1797)曾於1789年作《釋名疏證》,相信《釋名》的編篡由劉珍開始,劉熙接手並完成,還在前面加上了序。另一位明朝學者錢大昕(1728–1804)基於他學生對傳記的研究,贊同劉熙是作者。基於內部證據,Bodman總結道「劉珍並非不可能確實編寫了這樣一部大作,劉熙可能在他的書中用到了部分材料,但這可能性非常小。」
《釋名》成書的年代與其作者一般有爭議。不過,劉熙很確鑿地生活在東漢末年,在184年黃巾之亂到220年漢亡之間逃亡至交州。
現在一般認為今本《釋名》二十七篇的作者是劉熙無疑,劉珍《釋名》三十篇是現已佚失的另一部書。
體例
《釋名》共8卷、27篇。目錄如下:
第一卷:釋天第一、釋地第二、釋山第三、釋水第四、釋丘第五、釋道第六。 第二卷:釋州國第七、釋形體第八。 第三卷:釋姿容第九、釋長幼第十、釋親屬第十一。 第四卷:釋言語第十二、釋飲食第十三、釋彩帛第十四、釋首飾第十五。 第五卷:釋衣服第十六、釋宮室第十七。 第六卷:釋床帳第十八、釋書契第十九、釋典藝第二十。 第七卷:釋用器第二十一、釋樂器第二十二、釋兵第二十三、釋車第二十四、釋船第二十五。 第八卷:釋疾病第二十六、釋喪制第二十七。
《釋名》的撰寫受到了《爾雅》啟發與影響。雖然《釋名》是理論證實型的纂集,而《爾雅》是集合貯存型的纂集,但在分類編排上,《釋名》和《爾雅》相當相似,有明顯的承繼關係,而《釋名》比《爾雅》更加細緻。大致對應關係如下表:
《爾雅》篇目 《釋名》篇目 釋詁第一 釋言語第十二 釋言第二 釋訓第三 釋親第四 釋親屬第十一 釋宮第五 釋宮室第十七 釋道第六 釋器第五 釋用器第二十一 釋飲食第十三 釋采帛第十四 釋衣服第十六 釋床帳第十八 釋書契第十九 釋樂器第二十二 釋兵第二十三 釋車第二十四 釋樂第七 釋樂器第二十二 釋天第八 釋天第一 釋兵第二十三 釋地第九 釋地第二 釋州國第七 釋丘第十 釋丘第五 釋山第十一 釋山第三 釋水第十二 釋水第四 釋草第十三 無 釋木第十四 釋蟲第十五 釋魚第十六 釋鳥第十七 釋獸第十八 釋畜第十九 無 釋形體第八 釋姿容第九 釋長幼第十 釋首飾第十五 釋典藝第二十 釋船第二十五 釋疾病第二十六 釋喪制第二十七
所釋名物典禮共計一千五百二事情;又說共1379條,釋詞1710個。釋詞時,一般有被釋詞、釋詞、具體闡釋三部分,如:「日,實也,光明盛實也。」就是說,「日」的得名來自於「實」,因為太陽是「光明盛實」的。有時還有解釋詞義的前釋詞,如:「山頂曰冢。冢,腫也,言腫起也。」就是說,「冢」的詞義是「山頂」,「冢」的得名來自於「腫」,因為山頂像「腫起」。
理論和方法
中國古代很早就對名與實的問題做過探究。《荀子·正名》中說:「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而《釋名·敘》則提出:「夫名之於實,各有義類。」兩種觀點雖然看起來相互牴觸,但都符合現代語言學理論。語言具有絕對任意性,語音和語義的結合是任意的,荀子「名無固宜」的觀點與之類似;得名之始固然是任意的,但一個詞引申繼而分化、演變為幾個詞的過程中存在一定的理據性,多個詞素構成詞的過程也是有理據的,劉熙的觀點與之類似。《釋名》作為一本纂集類專書,很少有明確的理論觀點,但其藉助聲訓考察單純詞的源詞和合成詞的造詞理據的大量實踐,都體現了「名之於實,各有義類」的觀點。
《釋名》所依靠的主要方法是聲訓,即用音同音近的詞來解釋被訓釋詞語。聲訓約占全書訓釋的四分之三。聲訓的方法古已有之,如*《[[論語*》]]中的「政者正也」、「仁者人也」,到漢代大為興盛,其中大多數都是對名號、典章、天干、地支等有神秘色彩的事物作出解釋,內容也多是宣揚儒家思想 ,屬於義理聲訓而非語言聲訓。而《釋名》則從語言學、語源學角度出發來使用聲訓,並擴展到百姓日常的領域中,不只限於名物制度等。
局限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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