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香教
聞香教,也稱大乘教、東大乘教,後稱清茶門,為明清時代中國秘密宗教,被認為是白蓮教之一支。 歷史 石自然,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生,原為薊州皮匠,後改名王森。於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自稱法王石佛,創立聞香教,後稱大乘教(為區分於西大乘教,被稱為東大乘教)。王森從薊州遷居永平府灤州石佛口。聞香教信徒遍布北直隸、河南、山東、山西、陝西、四川六省以及瀋陽,信徒達二百萬。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王森被捕,下獄論死,行賄得釋。王森結交地方官、皇親外戚、宮廷宦官。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冀東大旱,王森弟子乘機制造輿論,擁戴王森起事,王森又被捕,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死於獄中。 王森死後,第三子王好賢繼承其教權。王好賢投永平道按察使袁應泰,隨其經略遼東。袁應泰死後投兵部,被委用打造軍器。天啟二年(1622年),教內王好賢、徐鴻儒、周印約定七省於八月中秋同時起兵。因計劃洩漏,五月,聞香教山東的大傳頭徐鴻儒於山東起兵,七月,於弘志(北直隸傳頭周印再傳弟子)起兵響應,被鎮壓。是為明末民變的先聲。天啟三年(1623年)冬,王好賢在揚州被捕,送京,天啟四年(1624年)初,被斬於西市。
聞香教
概述
聞香教,也稱大乘教、東大乘教,後稱清茶門,為明清時代中國秘密宗教,被認為是白蓮教之一支。
歷史
石自然,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生,原為薊州皮匠,後改名王森。於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自稱法王石佛,創立聞香教,後稱大乘教(為區分於西大乘教,被稱為東大乘教)。王森從薊州遷居永平府灤州石佛口。聞香教信徒遍布北直隸、河南、山東、山西、陝西、四川六省以及瀋陽,信徒達二百萬。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王森被捕,下獄論死,行賄得釋。王森結交地方官、皇親外戚、宮廷宦官。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冀東大旱,王森弟子乘機制造輿論,擁戴王森起事,王森又被捕,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死於獄中。
王森死後,第三子王好賢繼承其教權。王好賢投永平道按察使袁應泰,隨其經略遼東。袁應泰死後投兵部,被委用打造軍器。天啟二年(1622年),教內王好賢、徐鴻儒、周印約定七省於八月中秋同時起兵。因計劃洩漏,五月,聞香教山東的大傳頭徐鴻儒於山東起兵,七月,於弘志(北直隸傳頭周印再傳弟子)起兵響應,被鎮壓。是為明末民變的先聲。天啟三年(1623年)冬,王好賢在揚州被捕,送京,天啟四年(1624年)初,被斬於西市。王森之子王好禮、王好義被流放。
王氏家族繼續暗中傳教。王森之孫、王好義之子王可就繼承教權,於明崇禎九年、清崇德元年(1636年)派門徒崔應時赴錦州,同錦州人、聞香教信徒胡有升持書獻豫親王多鐸,表示要扶助清朝。此事被明軍發現,崔應時入獄,胡有升脫逃至清。清兵入關,王可就率眾投入。王可就一支遂脫離聞香教。光緒《灤州志》記載,王可就被刺殺後,康熙帝賜祭,陰封其二子,追封其曾祖王朝鳳、祖父王森、父王好義。連日昌認為王好賢、徐鴻儒、周印共約起義之事可疑,康熙帝賜祭王可就之事可疑。
清初,聞香教為避查禁,改名「清茶門」。順治七年(1650年),王好賢之孫王盬自灤州石佛口遷居盧龍縣安家樓,其子孫繼續傳播清茶門教。嘉慶十八年至二十年,清廷抓獲清茶門及王氏傳教家族的主要成員,各判凌遲、流放等。
分支
清代大部分民間教派深受聞香教影響。聞香教衍生有紅封教、棒棰會、龍天道、圓頓教(李祖[[三部經]])、大成教、清茶門等教派。
紅封教馬三道、李守才,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密謀刺殺太子朱常洛,即明末三大案之梃擊案。
棒棰會由王森再傳弟子周印所創。周印再傳弟子於弘志率眾起義響應徐鴻儒。
一些地方的聞香教將教名改為「大成教」。
參考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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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5 誤報排除:王好賢死後仍有『天啟三年(1623年)冬,王好賢在揚州被捕』與前文『天啟四年(1624年)初,被斬於西市』,但前文已寫其在1622年計劃洩漏後被鎮壓,這裡的時間線可疑且敘述重複矛盾,需核對其被捕年份與處死年份。
- 2026-05-05 誤報排除:『清初,聞香教為避查禁,改名「清茶門」』與前文『後稱清茶門』表述重複,且後文又寫『其子孫繼續傳播清茶門教』,前後名稱使用不一致,容易造成教名演變順序混亂。
- 2026-05-05 誤報排除:『信徒達二百萬』屬於非常具體的規模數字,但文中未見對應史料支撐,且在明代民間教派語境下顯得過於確定,需核對來源。
- 2026-05-05 誤報排除:『聞香教衍生有紅封教、棒棰會、龍天道、圓頓教(李祖三部經)、大成教、清茶門等教派』中,將多個教派直接列為聞香教『衍生』,屬關係判定過於絕對,尤其『清茶門』前文又被寫成聞香教改名,非單純衍生關係,存在歸屬混亂。
- 2026-05-05 確認錯誤:『紅封教馬三道、李守才,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密謀刺殺太子朱常洛,即明末三大案之梃擊案』將『梃擊案』歸於紅封教,屬歷史事件歸屬明顯可疑,且句式把人物、教派、案件直接等同,需核對。 → 正確:梃擊案通常被視為與明代宗室、宮廷政治相關的重大懸案,主流說法並不直接將其定性為紅封教或某一教派所主導;將「紅封教馬三道、李守才」與「即明末三大案之梃擊案」直接等同,確有歸屬可疑之處,應重新核對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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