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稔道學館
🏔️ 聖地✓ 品質審核

河南省新鄉市輝縣

輝縣市位於河南省西北部,是新鄉市下轄的一個縣級市,地處太行山東部,華北平原中的海河平原(河北平原)之上,全境為海河流域。隔太行山西鄰山西省陵川縣,北鄰山西壺關縣,河南林州市,南鄰獲嘉縣,修武縣,東鄰淇縣,東南鄰新鄉縣,新鄉市,衛輝市。市人民政府駐城關街道東大街1號。 歷史 遠古時該地是共工族的居住地,今城南的孟莊遺址,就是當時人類活動的遺存。該地夏屬冀州之域, 殷商時為畿內地。周稱凡國、共國。相傳周朝共和元年(前841年),執政的共公的封地就在該地。《詩經·衛風》篇里「毖波泉水,亦流於淇」,即是指城西北的百泉湖。西周時該地為共國,西漢置共縣,隋置共城縣。金代時,先改為河平縣,金貞祐四年(1216年)改輝州,因山下百泉湖畔建有清輝殿得名。直到明初洪武年間降為輝縣。清代屬衛輝府管轄(治所在汲縣)。1988年撤縣設市,但僅在輝縣後加「市」字,稱作「輝縣市」,並使用至今,成為中國目前僅有的名稱中帶「縣」字的城市。 與輝縣有關的歷史有:上古時代的共工部落;大禹治水;西周初年的共伯;春秋時期鄭國的段;戰國時代六國最後一個君主齊王建被流放並死於此;西晉初年的竹林七賢;北宋中葉邵雍在此學習易經;

⬇ Markdown / Obsidian🔗 v20260506

河南省新鄉市輝縣

概述

輝縣市位於河南西北部,是新鄉市下轄的一個縣級市,地處太行山東部,華北平原中的海河平原(河北平原)之上,全境為海河流域。隔太行山西山西省陵川縣,北鄰山西壺關縣,河南林州市,南鄰獲嘉縣,修武縣,東鄰淇縣,東南鄰新鄉縣,新鄉市,衛輝市。市人民政府駐城關街道東大街1號。

歷史

遠古時該地是共工族的居住地,今城南的孟莊遺址,就是當時人類活動的遺存。該地夏屬冀州之域, 殷商時為畿內地。周稱凡國、共國。相傳周朝共和元年(前841年),執政的共公的封地就在該地。《詩經·衛風》篇里「毖波泉水,亦流於淇」,即是指城西北的百泉湖。西周時該地為共國,西漢置共縣,隋置共城縣。金代時,先改為河平縣,金貞祐四年(1216年)改輝州,因山下百泉湖畔建有清輝殿得名。直到明初洪武年間降為輝縣。清代屬衛輝府管轄(治所在汲縣)。1988年撤縣設市,但僅在輝縣後加「市」字,稱作「輝縣市」,並使用至今,成為中國目前僅有的名稱中帶「縣」字的城市。

與輝縣有關的歷史有:上古時代的共工部落;大禹治水;西周初年的共伯;春秋時期鄭國的段;戰國時代六國最後一個君主齊王建被流放並死於此;西晉初年的竹林七賢;北宋中葉邵雍在此學習易經;北宋末年王彥、岳飛八字軍在此戰鬥;元初耶律楚材晚年隱居於此地;明朝李贄曾經擔任共城教諭;清初大儒孫奇逢隱居於此;清末袁世凱下野後,最初選擇隱居在輝縣西關,並建有府第;北洋時期,徐世昌等人多次來往此地;馮玉祥重修百泉[1]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抗戰時期輝縣被日軍占領;民國32年,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曾發動衛南戰役,光復輝縣北部地區;平原游擊隊的原型即是取材於在輝縣活動的郭興等人的事跡;七十年代,輝縣與林縣因為大搞水利建設而聞名。

共姓、龔姓、段姓起源於輝縣。一種說法稱大禹所治之水,即在今日輝縣境內,大概以當時的人力物力,尚不能治理江河。因此「洪」一字即源自輝縣舊稱「共」,「洪水」也就是「共地之水」。

考古

目前傳世或出土的吳王夫差劍共有六把,內地存有五把,最早的一把傳為河南輝縣出土,現藏中國歷史博物館。山東省博物館也藏有一把。其餘三把分別於六七十年代出土於河南輝縣、洛陽湖北襄陽。至於吳地寶劍如何流到中原地區,在考古界眾說紛紜。

1935至1937年輝縣琉璃閣東周墓地的發掘,也堪稱是驚世發現,其中瑰寶雲集,共出土文物1000多件。這批文物先藏於河南博物館,飽經戰亂,輾轉遷徙,目前主要存於台北國立歷史博物館與河南博物院。專家們初步認為,輝縣甲乙墓應是春秋戰國時期一對夫婦的異穴合葬墓,墓主人的身份可能與諸侯國國君等同。輝縣甲乙二墓應是春秋中晚期之際,衛國貴族公室墓地一組夫妻異穴襯葬墓。

輝縣固村曾經出土魏國國君墓,發現部分文物。如錯金銀轅飾,屬戰國中晚期。作獸首形,無角,錯金銀,以雲紋為地。固村大墓屬魏國,有陵園,與河北平山三汲中山王墓類似,時代亦相接近。

地理

輝縣市全境太行山區面積過半,其餘為平原地帶,屬於華北平原內的海河平原,全市年平均氣溫14℃,降水量657毫米。輝縣市全境屬海河流域的衛河、漳衛南運河水系。主要種植小麥、玉米。境內小湖泊、小河流較多,冬季乾旱,水量主要依靠夏季降雨。2016年7月份新鄉全市發生罕見的洪澇災難,波及輝縣,造成全輝縣市重大損失。

行政區劃

輝縣市下轄2個街道辦事處、12個鎮、8個鄉:

胡橋街道、​城關街道、​薄壁鎮、​峪河鎮、​百泉鎮、​孟莊鎮、​常村鎮、​吳村鎮、​南村鎮、​南寨鎮、​上八里鎮、​北雲門鎮、​占城鎮、​冀屯鎮、​黃水鄉、​拍石頭鄉、​高莊鄉、​張村鄉、​趙固鄉、​洪洲鄉、​西平羅鄉和​沙窯鄉。

人口

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時,常住人口845588人。有漢、回、蒙古、藏、壯、滿、侗、彝、土家9個民族。

全市共有15.98萬戶,65.82萬人,其中農業人口14.83萬戶,61.5萬多人;非農業人口1.14萬多戶,4.32萬多人。有漢、回、蒙古等多個民族,漢族65.4萬多人,占全市總人口的99.32%;少數民族4千多人,占總人口的0.68%。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328人。(截止2001年)

交通  234國道過境。 經濟

農業主產小麥、棉花、玉米、花生、生豬等。資源有千餘種野生中藥材,及煤炭、石灰石和大理石等多種石材,並帶動了相關的製藥、採礦、建材、化工等行業的發展。輝縣百泉藥市原來與河北安國、安徽亳縣藥市並稱全國三大藥市,可能創始於明朝洪武年間,1990年代以來,隨著交通、通訊的發展,漸漸衰落無名。現產業主要以

資源類如煤炭、水泥 小工業發展迅速,主要有孟莊產業區,城西產業區,洪州產業區。

城市建設以老城改造為主。商業以金城量販、華隆超市、時代廣場、尚泉廣場為代表。

物產 礦產資源主要有煤、黃鐵礦、磷鐵礦、粘土礦、大理石等

來源

此條目由自動擷取生成,內容待人工校對補充。

校對記錄

  • 2026-05-05 誤報排除:「殷商時為畿內地」可能不精確:商代的行政/地理表述不宜直接用後世「畿內」概念,屬時代用語可疑。
  • 2026-05-05 確認錯誤:「周稱凡國、共國」有明顯可疑之處。輝縣一帶上古通常見為共國、共伯相關,不常見「凡國」並列為此地稱呼,疑似張冠李戴或混入其他地名。 → 正確:輝縣一帶上古常見稱『共國』『共伯』相關,『凡國、共國』並列的說法疑有可疑,至少『凡國』作此地稱呼缺乏常見史地依據。
  • 2026-05-05 誤報排除:「春秋時期鄭國的段」表述不完整且歸屬不明,像是把共叔段事件簡寫成「段」但未交代其與輝縣的關係,容易造成錯置。
  • 2026-05-05 確認錯誤:「戰國時代六國最後一個君主齊王建被流放並死於此」缺乏可靠史實依據,齊王建亡後去向有爭議,但直接斷言死於輝縣屬明顯可疑。 → 正確:將齊王建『被流放並死於此』直接指向輝縣,缺乏可靠史實依據,屬可疑表述。
  • 2026-05-05 確認錯誤:「北宋末年王彥、岳飛、八字軍在此戰鬥」中的「八字軍」是軍隊稱號,不是與王彥、岳飛並列的人名;句式上張冠李戴。 → 正確:『八字軍』是軍隊名稱,不應與王彥、岳飛並列為人名;此句屬表述錯置。
  • 2026-05-05 確認錯誤:「明朝李贄曾經擔任共城教諭」與常見生平記載不符,李贄雖任過地方官學職務,但這一具體任職地點是否為共城,說法可疑。 → 正確:李贄任『共城教諭』的具體任職地點說法可疑,與常見生平記載不一致。
  • 2026-05-05 確認錯誤:「清末袁世凱下野後,最初選擇隱居在輝縣西關」與袁世凱生平不符,他下野後主要在天津等地活動,並非先隱居輝縣。 → 正確:袁世凱下野後並非『最初選擇隱居在輝縣西關』;此說與其生平及活動地點不符。
  • 2026-05-05 確認錯誤:「民國32年,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前後矛盾:八路軍屬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軍隊,不是國民革命軍編制。 → 正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屬編制混稱;八路軍不屬國民革命軍正式編制,前後矛盾。
  • 2026-05-05 誤報排除:「輝縣與林縣因為大搞水利建設而聞名」中的「林縣」與輝縣同屬河南的著名水利事例確有相關,但把兩地並列為「因為大搞水利建設而聞名」過於籠統,可能混入林縣紅旗渠的知名度,表述不夠準確。
  • 2026-05-05 確認錯誤:「共姓、龔姓、段姓起源於輝縣」過度絕對。這些姓氏雖可能與共國/共叔段有關,但說成共同起源於輝縣缺乏嚴格依據。 → 正確:『共姓、龔姓、段姓起源於輝縣』說法過於絕對,缺乏嚴格依據,較合理的說法應是與共國、共叔段等歷史傳說或地名相關。
  • 2026-05-05 確認錯誤:「洪」字源自「共」並等同於「洪水」的解釋屬民間附會,沒有可靠語源學根據,且把詞源直接建立在地名上明顯可疑。 → 正確:將『洪』字直接解釋為源自『共』並等同於『共地之水』,屬民間附會式詞源說法,缺乏可靠語源學根據。
  • 2026-05-05 確認錯誤:「最早的一把傳為河南輝縣出土,現藏中國歷史博物館」說法與文物收藏資訊可疑;且同段後文又說其餘三把分別出土於河南輝縣、洛陽及湖北襄陽,前後對出土地與數量表述混亂。 → 正確:『吳王夫差劍』的出土地與數量敘述前後混亂,且『最早的一把傳為河南輝縣出土,現藏中國歷史博物館』的收藏與來源說法可疑。
  • 2026-05-05 確認錯誤:「輝縣甲乙墓應是春秋戰國時期一對夫婦的異穴合葬墓」與後文「應是春秋中晚期之際,衛國貴族公室墓」同指一事但年代表述不一致,且「戰國時期」與「春秋中晚期」範圍混用,前後矛盾。 → 正確:同一墓葬被描述為『春秋戰國時期一對夫婦的異穴合葬墓』,又稱『春秋中晚期之際,衛國貴族公室墓』,年代表述與定性不一致,存在矛盾。
  • 2026-05-05 確認錯誤:「固村曾經出土魏國國君墓」說法過於武斷。固村大墓是否能確指為魏國國君墓,學界並非如此定論,屬可能誇大。 → 正確:『輝縣固村曾經出土魏國國君墓』過於武斷,固村大墓是否能確指為魏國國君墓,學界並無如此定論。
  • 2026-05-05 誤報排除:「輝縣市全境太行山區面積過半」與同段「其餘為平原地帶」可接受,但「全境為海河流域」和前文「地處太行山東部,華北平原中的海河平原之上」搭配並無明顯錯誤;此處無需判錯。
  • 2026-05-05 確認錯誤:「主要有孟莊產業區,城西產業區,洪州產業區」中的「洪州」與前文「洪洲鄉」寫法不一致,疑似地名誤寫。 → 正確:『洪州產業區』與前文『洪洲鄉』寫法不一致,疑似地名誤寫或異體混用,需核對。

法緣留言(

載入中…

ID: location:河南省新鄉市輝縣 · 最後更新:2026/5/6·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Wikipedia 來源聲明:本條目部分內容取材自中文維基百科(zh.wikipedia.org)相應條目, 原內容採用 CC BY-SA 3.0 授權。本條目對其進行了重組、補充與校註,仍承襲 CC BY-SA 3.0 授權。

其他資料:學術論文(個別著作權)、本派傳承(CC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