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植之
嚴植之(457年—508年),字孝源,建平秭歸人,南北朝南齊、南梁官員與儒者。 嚴植之的祖父是劉宋通直散騎常侍嚴欽,他年輕時就懂得《莊子》、《老子》,說道教義理;精通《喪服》、《孝經》、《論語》;長大後熟讀《周禮鄭氏注》、《周易》、《毛詩》、《左氏春秋》。他個性孝順謹厚,不會用自己長處抬高自己,之後父親逝世,素食二十三年,患上風冷疾就停止了。南齊永明年間他從廬陵王蕭子卿的王國侍郎起家,轉為廣漢王蕭子峻的王國右常侍。蕭子峻被齊明帝蕭鸞所殺,王國內的人都不敢察看,唯獨嚴植之為他奔走哭泣,親自殮葬,赤腳徒手送蕭子峻的屍體到墳墓立塚,葬事完畢回來,獲當時的人讚頌有情義。建武年間嚴植之改任員外郎、散騎常侍,很快遷轉為康樂侯國的郭相,在縣內為政清白,得到人民讚許。南梁天監二年(503年),任官後軍騎兵參軍事。梁武帝下詔尋求通曉儒家經典的學者整理五禮,有官吏上奏嚴植之負責凶禮;到天監四年(505年)年初,朝廷設置五經博士開館教授,他兼任五經博士。嚴植之的館舍設在潮溝,多達百多名學生,他講授時其他五館的學生都會來至,聽者達到千餘人。天監六年(507年),轉職中撫軍記室參軍,繼續兼任博士。到天監七年(
嚴植之
概述
嚴植之(457年—508年),字孝源,建平秭歸人,南北朝南齊、南梁官員與儒者。
嚴植之的祖父是劉宋通直散騎常侍嚴欽,他年輕時就懂得《莊子》、《老子》,說道教義理;精通《喪服》、《孝經》、《論語》;長大後熟讀《周禮鄭氏注》、《周易》、《毛詩》、《左氏春秋》。他個性孝順謹厚,不會用自己長處抬高自己,之後父親逝世,素食二十三年,患上風冷疾就停止了。南齊永明年間他從廬陵王蕭子卿的王國侍郎起家,轉為廣漢王蕭子峻的王國右常侍。蕭子峻被齊明帝蕭鸞所殺,王國內的人都不敢察看,唯獨嚴植之為他奔走哭泣,親自殮葬,赤腳徒手送蕭子峻的屍體到墳墓立塚,葬事完畢回來,獲當時的人讚頌有情義。建武年間嚴植之改任員外郎、散騎常侍,很快遷轉為康樂侯國的郭相,在縣內為政清白,得到人民讚許。南梁天監二年(503年),任官後軍騎兵參軍事。梁武帝下詔尋求通曉儒家經典的學者整理五禮,有官吏上奏嚴植之負責凶禮;到天監四年(505年)年初,朝廷設置五經博士開館教授,他兼任五經博士。嚴植之的館舍設在潮溝,多達百多名學生,他講授時其他五館的學生都會來至,聽者達到千餘人。天監六年(507年),轉職中撫軍記室參軍,繼續兼任博士。到天監七年(508年)他在館內去世,虛歲五十二。嚴植之自患病後就不接受俸祿,妻子和兒女都貧困,他死後家人無法舉喪,他的學生協助後才能完成居喪。
嚴植之個性仁慈,好行陰德,雖然在陰暗的房間都不曾鬆懈。他年少行山,看到一位患者,問患者姓名卻不能回答,於是帶來回醫治,六天後病人死亡,他為那位患者殮葬,始終不知道患者是甚麼人;他又曾沿著柵塘步行,看到有倒臥在塘側,就下車問原因,該黃姓人士住在荊州,受僱為傭工,在病危時被船主拋棄在岸邊。嚴植之感到哀憐,就帶他醫治,年多後黃氏病癒,請求終身充當奴僕報恩,嚴植之拒絕並給他糧食資金,讓他離去,嚴植之的義行是如此多的。他著有《凶禮儀注》四百七十九卷。
引用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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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書·卷48》,出自姚思廉《梁書》 參考文獻 《梁書》·卷四十八·列傳第四十二 《南史》·卷七十一·列傳第六十一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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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點類型:人物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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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據與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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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內互讀:南北朝、南梁、劉宋、莊子、老子、道教、義理、孝經、論語、周禮。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莊子》、《老子》、《喪服》、《孝經》、《論語》、《周禮鄭氏注》、《周易》、《毛詩》、《左氏春秋》、《凶禮儀注》、《梁書·卷48》、《梁書》。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南北朝、南梁、劉宋、莊子、老子、道教、義理、孝經。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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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嚴植之」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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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嚴植之」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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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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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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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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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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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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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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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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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嚴植之」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嚴植之」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凶禮儀注》。相關術語包括:周禮、周易、左氏春秋、孝順、素食。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嚴植之」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嚴植之」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梁書·卷48》。相關術語包括:周易、左氏春秋、孝順、素食、侍郎。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嚴植之」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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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嚴植之」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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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嚴植之」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莊子》。相關術語包括:孝順、素食、侍郎、廣漢。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嚴植之」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嚴植之」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老子》。相關術語包括:素食、侍郎、廣漢。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嚴植之」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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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嚴植之」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喪服》。相關術語包括:侍郎、廣漢。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嚴植之」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嚴植之」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孝經》。相關術語包括:廣漢。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嚴植之」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嚴植之」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論語》。相關術語包括:南北朝、南梁、劉宋、莊子、老子。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嚴植之」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嚴植之」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周禮鄭氏注》。相關術語包括:南梁、劉宋、莊子、老子、道教。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嚴植之」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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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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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嚴植之」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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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2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嚴植之」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毛詩》。相關術語包括:莊子、老子、道教、義理、孝經。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嚴植之」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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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2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嚴植之」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左氏春秋》。相關術語包括:老子、道教、義理、孝經、論語。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嚴植之」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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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緣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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