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宰
劉宰(1165年—1239年),字平國,南宋金壇(今江蘇金壇)人。紹熙元年(1190年)進士,歷任江寧縣尉、真州司法參軍、知泰興縣等職。嘉定元年(1208年)辭官歸里,隱居故里三十餘年,致力於慈善救濟事業,設粥局救濟災民。其晚年別號漫塘先生,著有《漫塘文集》三十六卷,後散佚,今存數篇。理宗嘉熙三年(1239年)卒,年七十四歲。
劉宰
概述
劉宰(1165年—1239年),字平國,南宋金壇(今江蘇金壇)人。紹熙元年(1190年)進士,歷任江寧縣尉、真州司法參軍、知泰興縣等職。嘉定元年(1208年)辭官歸里,隱居故里三十餘年,致力於慈善救濟事業,設粥局救濟災民。其晚年別號漫塘先生,著有《漫塘文集》三十六卷,後散佚,今存數篇。理宗嘉熙三年(1239年)卒,年七十四歲。
歷史淵源
劉宰生於南宋前期,家鄉金壇隸屬江南西路,該地區道教信仰興盛,茅山宗(全真道前身)影響深遠。劉宰雖以儒學舉業,但其隱居不仕、淡泊名利之志趣,與道家隱逸思想多有契合。他與道友交往,寄情山水,所居「漫塘」之命名,取自道家「歸真反璞」之意象,反映其以自然為師之生活態度。
主要事蹟
仕宦生涯
劉宰於紹熙元年中進士後,授江寧縣尉。任職期間,見江寧當地巫術盛行,遂大力整頓風氣,移風易俗。歷任真州司法參軍、知泰興縣等職,以廉潔奉公著稱。
歸隱與慈善事業
嘉定元年(1208年),劉宰辭官歸里,此後三十年不入仕途,專心致力於慈善救濟:
| 年代 | 事件 | 規模 |
|---|---|---|
| 嘉定二年(1209年) | 首次合辦粥局 | 歷時半年,日惠數千人 |
| 嘉定十七年(1224年) | 第二次合辦粥局 | 金壇大饑,日惠萬餘人 |
| 嘉定十七年(1226年) | 金壇大饑救濟 | 日惠萬餘人 |
| 紹定元年(1228年) | 第三次合辦粥局 | 持續救濟災民 |
晚年與身後
劉宰晚年隱居於金壇,其故居「漫塘」被列為「金沙八景」之一,名曰「漫塘春水」,今已不存。同鄉好友兼親家王遂輯其遺文為《漫塘文集》三十六卷,未及刊刻,即被宋理宗收入秘閣。明正德年間,大學士靳貴從閣中抄出,王家後人王臬於嘉靖年間重刻。
存世作品
劉宰詩作以關懷民生著稱,錢鍾書《宋詩選注》評其詩「真情流露」,選錄《開禧紀事》及《野犬行》二首。《漫塘文集》雖大部分散佚,其詩文仍可見其仁民愛物之心。
文化影響
劉宰之慈善義舉,在南宋士大夫中頗具典範意義。其設粥局救災之事蹟,見載於*《[[宋史*》]]及地方志乘,為後世救荒制度之參照。「漫塘」意象亦成為文人隱逸文化之象徵,影響後世園林山水審美。
來源
校對記錄
- 2026-05-06 確認錯誤:“茅山宗(全真道前身)”有明顯錯誤:茅山宗屬上清派/茅山派系統,與元代王重陽創立的全真道不是前身後身關係。 → 正確:茅山宗不屬全真道前身;茅山派系統一般歸於上清/茅山傳統,與元代王重陽創立的全真道沒有前身後身關係。
- 2026-05-06 確認錯誤:“嘉定十七年(1224年)”年份與南宋紀年不符:嘉定十七年應為1224年,但同表中又出現“嘉定十七年(1226年)”,同一帝號年份重複對應兩個不同公曆年,明顯矛盾;且嘉定十七年只有一個公曆年份。 → 正確:嘉定十七年應為1224年;若又標為嘉定十七年(1226年)則屬明顯紀年錯誤。同一帝號年不可能對應兩個不同公曆年。
- 2026-05-06 確認錯誤:“嘉熙三年(1239年)”朝代紀年有誤。宋理宗嘉熙只有四年,1239年屬端平二年,不是嘉熙三年。 → 正確:1239年不是嘉熙三年,而是端平二年;嘉熙元年至四年分別為1237至1240年,因此把1239年寫成嘉熙三年屬紀年錯誤。
- 2026-05-06 誤報排除:“晚年別號漫塘先生”表述不準確:劉宰通常以“漫塘”為號/別稱,直接稱“漫塘先生”可作後人尊稱,但若作本人“別號”容易混淆。
- 2026-05-06 誤報排除:“王遂輯其遺文為《漫塘文集》三十六卷,未及刊刻,即被宋理宗收入秘閣”與常見版本流傳敘述不一致,且“宋理宗收入秘閣”作為史實表述缺乏常見依據,疑似混寫。
- 2026-05-06 誤報排除:“開禧紀事”“野犬行”作為劉宰詩作被錢鍾書《宋詩選注》選錄,需核對;其中“開禧紀事”更常見為記事詩/組詩名,但此處未交代具體題目與版本,存在歸屬不明風險。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