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錫
張錫(生年不詳—卒於714年),字奉孝,貝州武城縣(今河北省衡水市故城縣)人,唐代官員,曾於武則天執政時期(700年)短暫出任宰相。其祖父為隋朝陽城縣令張虔雄,父親為唐朝戶部侍郎張文琮,乃高宗朝宰相張文瓘之侄。張錫一生歷經武周至唐睿宗數朝,宦途起伏,曾兩度拜相,又兩度遭貶謫流放。晚年隨子居住於剡縣,享年七十五歲。
張錫
概述
張錫(生年不詳—卒於714年),字奉孝,貝州武城縣(今河北省衡水市故城縣)人,唐代官員,曾於武則天執政時期(700年)短暫出任宰相。其祖父為隋朝陽城縣令張虔雄,父親為唐朝戶部侍郎張文琮,乃高宗朝宰相張文瓘之侄。張錫一生歷經武周至唐睿宗數朝,宦途起伏,曾兩度拜相,又兩度遭貶謫流放。晚年隨子居住於剡縣,享年七十五歲。
生平
早年仕途
張錫於十九歲時以秀才出身,二十歲再以孝廉登科,初授霍王府參軍,後轉任英王府法曹參軍。其後又以茂才高第改任絹州司戶,入朝為通事舍人。此後歷任福昌縣令、戶部員外郎、職方郎中、果州長史、地官、夏官郎中、夏官、冬官、吏部侍郎、權檢校殿中少監等職,仕途穩步上升,在朝中積累了豐富的行政經驗。
武周為相
久視元年(700年)七月,張錫升任鳳閣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接替其外甥李嶠出任宰相。舅甥二人相繼為相,一時傳為佳話,被當時人士稱譽。張錫與鄭杲共同掌管吏部官員任命之事,仕途正盛之時,卻因政見分歧而遭致禍患。
流放與復起
大足元年(701年)三月,張錫因支持立廬陵王李顯為太子,暗中贊助恢復李唐皇室正統,此舉觸怒了武氏諸王,遂以洩露禁中語、貪贓等罪名被逮捕入獄。與其同室囚禁者尚有宰相蘇味道,據載張錫在獄中神色自若,飲食如常;蘇味道則席地而食,面露懼色。武則天聞知此事後,只將蘇味道貶官,卻下令將張錫處以斬首,幸於臨刑時獲赦,改為流放循州(今廣東惠州東)。其後流放地又改為泉州、越州。
神龍元年(705年),唐中宗复位,張錫得以恢復官職,授都水使者。其後歷任工部侍郎兼修國史、尚書左丞、工部尚書、東都留守等要職,並獲封平原郡公。張錫不僅政務繁忙,亦精通文藝,據載中宗宴會時,近臣及學士各自獻藝,張錫曾表演《談容娘舞》,展現其多才多藝的一面。作為史官,他亦參與重修《氏族志》,與柳沖、魏元忠、徐堅、劉憲等八人共同編纂。
再遭貶謫
景龍四年(710年)六月初二,唐中宗被韋皇后毒殺,韋后效仿武則天臨朝聽政,下詔令張錫與刑部尚書裴談並同中書門下三品,仍任東都留守。然而僅十日後(七月二十一日),臨淄王李隆基與太平公主聯手發動唐隆之變,誅殺韋后及其黨羽,張錫因而再度被貶為絳州刺史。
景雲元年(710年)八月十五日,譙王李重福在洛陽叛亂失敗,張錫受牽連入獄。其大兒媳盧氏為其申冤,張錫最終獲得昭雪,出任絳州刺史。唐睿宗即位後,因外甥李嶠在韋后時期曾上書外放睿宗父子,張錫受牽連,被令前往剡縣依附其子、剡縣縣令張歡生活,由官府供給奉養。
晚年與辭世
張錫最終卒於剡縣官衙,享年虛歲七十五歲。死後一年有餘,棺木方運返洛陽縣河南里。開元十五年(727年)十月十七日,葬於河南萬安山南原。其墓誌銘至今猶存,為研究其生平提供重要史料。
家族
五代祖
- 張彝:北魏光祿大夫
高祖
- 張始均:北魏尚書郎
曾祖
祖父
- 張虔雄:隋朝陽城縣縣令
父親
- 張文琮:唐朝戶部侍郎、復州刺史、建州刺史、亳州刺史,乃房遺愛之表兄,有文集二十卷
兄弟姐妹
- 張戩:唐朝江州刺史
- 張挹
- 張概
- 張氏:嫁唐朝襄城縣縣令、贈魏州刺史李鎮惡
夫人
子女
孫子女
- 張買奴:張歡長子,早逝
- 張惟一:張歡次子,忠王府參軍、平原郡公
- 張氏:張歡之女,嫁絳郡翼城縣縣尉鄭瑱
史料來源
張錫事跡主要見於正史《舊唐書·卷八十五》及《新唐書·卷一百一十三》,其墓誌《唐故銀青光祿大夫工部尚書絳州刺史上柱國平原郡開國公張府君(錫)墓誌銘並序》亦為重要參考文獻,詳細記載其家世、仕履及晚年際遇。维基百科词条亦提供了综合性的历史资料整理。
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字奉孝」與已知張錫墓誌、史傳記載不符,張錫之字並非奉孝;此處屬於人物基本資訊張冠李戴。
- 2026-05-06 確認錯誤:生年、卒年與享年敘述彼此不一致。文中稱「卒於714年」且「享年七十五歲」,但若按714年去世,需有明確出生年份支撐;同時後文又寫「享年虛歲七十五歲」,與前述表述混用實歲/虛歲,容易造成明顯矛盾。 → 正確:卒年714年、享年75歲(虛歲)則生年約640年,但文中未列生年,實歲/虛歲表述混用,應統一為「享年七十五(虛歲)」並補出生年或改用實歲
- 2026-05-06 確認錯誤:「李嶠在韋后時期曾上書外放睿宗父子」語意與史實都不通。李嶠與張錫的牽連原因並非如此表述;此句將人物關係與事件因果說錯。 → 正確:李嶠在韋后時期上書外放睿宗父子一事與史實不符,張錫受李嶠牽連的說法無直接史料支撐;張錫被貶主因是坐與突厥連謀或依附張易之
- 2026-05-06 確認錯誤:「張錫因支持立廬陵王李顯為太子」與唐史時間線明顯衝突。李顯在武周時期已是被立又被廢的太子,700年、701年的張錫案並不是因這種「支持立李顯為太子」的單一原因。此處事件歸屬不準。 → 正確:大足元年(701年)張錫案並非因支持立廬陵王李顯,李顯此前已復立爲太子,此事件歸屬不準確,實際原因為坐贓或結黨
- 2026-05-06 確認錯誤:「此後又以茂才高第改任絹州司戶」中的州名明顯可疑,常見應為「絳州」而非「絹州」;屬地名/官職錯字,會導致職履失真。 → 正確:「絹州」為「絳州」之誤,唐代無絹州,絳州屬河東道
- 2026-05-06 確認錯誤:「張錫與鄭杲共同掌管吏部官員任命之事」與其任職系統不吻合,且鄭杲並非通常所述同時主掌吏部選事的關鍵人物,這段表述缺乏可靠史實對應。 → 正確:張錫與鄭杲共同掌管吏部任命之事未見於可靠史傳,鄭杲主要活躍於玄宗朝初期,與張錫任職時期不重疊
- 2026-05-06 確認錯誤:「張錫曾表演《談容娘舞》」屬明顯可疑敘述,將官員、史官與具體舞名直接對應,缺乏常見史料支持,且與其身分不太相稱,疑為混入他人事跡或誤記。 → 正確:《談容娘舞》為唐代教坊樂舞,官員張錫表演此舞缺乏史料依據,疑為他人事跡混淆
- 2026-05-06 誤報排除:家族世系中「五代祖張彝、高祖張始均、曾祖張宴之、祖父張虔雄、父張文琮」這條譜系與已知張錫家世存在明顯可疑之處,尤其「張始均」「張宴之」作為世系承接關係不見於常見張錫傳記,疑有張冠李戴或世系拼接。
- 2026-05-06 確認錯誤:段落中先寫張錫「臨刑時獲赦,改為流放循州」,後又寫「其後流放地又改為泉州、越州」,再後又寫「張錫最終卒於剡縣官衙」,整體流放與居住地變化缺乏清晰連貫的史實依據,且多次改地名未交代時間線,屬敘事矛盾風險較高。 → 正確:流放地及居住變化缺乏清楚時間線:先流循州,後量移泉州、越州,最終卒於剡縣,但各次變動的時間與緣由未交代,易致理解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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