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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淓

朱常淓(1608年—1646年5月23日),字中和,號敬一,又稱敬一道人、敬一主人,明朝宗室,潞簡王朱翊鏐第三子,母楊次妃。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襲封潞王,在位共二十七年。朱常淓博學多才,精通書畫音律,尤以古琴製作聞名於世,監製之琴被譽為「潞琴」,與寧獻王朱權、益端王朱祐檳、衡恭王朱祐楎、慶王朱厚燆合稱「四王琴」。明末甲申之變後流亡各地,弘光帝被俘後於杭州就任監國,然消極抵抗清軍,開城投降,最終於北京以「謀不軌」罪名被殺,隆武帝追諡為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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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淓

概述

朱常淓(1608年—1646年5月23日),字中和,號敬一,又稱敬一道人、敬一主人,明朝宗室,潞簡王朱翊鏐第三子,母楊次妃。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襲封潞王,在位共二十七年。朱常淓博學多才,精通書畫音律,尤以古琴製作聞名於世,監製之琴被譽為「潞琴」,與寧獻王朱權、益端王朱祐檳、衡恭王朱祐楎、慶王朱厚燆合稱「四王琴」。明末甲申之變後流亡各地,弘光帝被俘後於杭州就任監國,然消極抵抗清軍,開城投降,最終於北京以「謀不軌」罪名被殺,隆武帝追諡為閔王。

歷史淵源

朱常淓生於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其父潞簡王朱翊鏐為明穆宗第四子,封地於懷慶府(治今河南沁陽)。朱翊鏐卒時,朱常淓年僅六歲,藩事由母妃李氏處理。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閏四月,朱常淓年方十歲,襲封潞王。

朱常淓成長於明末動盪時期,其藩地懷慶府地處中原戰略位置重要。崇禎十七年(1644年)二月,闖軍劉芳亮率部攻佔懷慶府,潞王府危在旦夕。二月十九日,朱常淓決定棄城出逃,先後流亡無錫南京等地,最終抵達杭州。

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弘光帝被清兵俘獲的消息傳至杭州,馬士英、阮大鋮等大臣商議請朱常淓監國。六月初七日,鄒太后以懿旨命朱常淓監國。六月初八日,朱常淓正式於杭州就任監國。然而他未積極籌劃抗清,反而派遣陳洪範與清軍議和。六月初十日,清軍逼近杭州,馬士英、阮大鋮等相繼逃散,朱常淓於六月十三日開城降清。

朱常淓投降後,與弘光帝朱由崧等同年九月被押送至北京。翌年四月初九日(1646年5月23日),與朱由崧及秦王、晉王、衡王、德王、荊王等九位明朝藩王一同被殺害,罪名為「謀不軌」,據稱是密謀擁立朱常淓造反。隆武帝獲悉此事後,追諡朱常淓為「閔王」。

主要內容

藝術成就

朱常淓自幼接受良好教育,在繪畫、音律、書法等方面皆有造詣。其最卓著之成就為古琴製作,監製古琴三千餘張,所製之琴被稱為「潞琴」,與寧獻王朱權之「寧琴」、益端王朱祐檳之「益琴」、衡恭王朱祐楎之「衡琴」、慶王朱厚燆之「慶琴」合稱明代「四王琴」,成為明代藩王雅藝之典範。

朱常淓亦精通琴學理論,編著古琴譜《古音正宗》,系統闡述古琴音律之道,對明代琴學發展有所貢獻。

古物收藏與仿製

朱常淓愛好古玩,精通金石之學。他仿照宋代《宣和博古圖》之體例,命人鑄造銅器數千件,埋藏於土中,其規模之宏大,足見其對古代青銅器的癡迷程度。此舉既體現其收藏雅好,亦為明代藩王仿古之風氣的典型例證。

佛教修養

朱常淓兼通佛典,自號「潞佛子」,潛心研讀佛經。其日常生活亦有特別之處,指甲留長至六七寸,並以竹筒細心保護,此等習慣反映出其悠閒之生活方式與宗教信仰

相關典籍

  • 《古音正宗》:朱常淓所著之古琴譜,是我國古代琴學重要文獻之一,系統總結古琴音律理論,展現朱常淓在音律學方面之造诣。

文化影響

朱常淓以「潞琴」聞名於世,其所製古琴成為明代古琴藝術的重要代表,對後世古琴文化產生深遠影響。明亡之後,「潞琴」作為明代藩王琴文化之結晶,備受琴學研究者珍視。

朱常淓仿《宣和博古圖》鑄造大量銅器之事,反映出明代藩王階層對古代金石文化之崇尚,亦是研究明代文物收藏與仿古風氣的重要參考。

然而,朱常淓在明末政治動盪中的消極表現——不戰而降——使其在歷史上備受非議。他開城迎降之舉,與其他堅持抗清的明朝宗室形成鮮明對比,成為明末藩王中軟弱投降之典型。

來源

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朱常淓所著《古音正宗》並非可直接確定為其本人著作,常見說法多為朱常淓輯/編的琴譜,原文寫成「所著」有張冠李戴風險。
  • 2026-05-06 確認錯誤:「益端王朱祐檳」的姓名有誤,明代四王琴通常指寧獻王朱權、益王朱祐槿/朱祐檳(不同版本常見異體需核對)、衡王朱祐楎、慶王朱厚燆;此處與通行史料中的人名寫法不一致,疑有訛字。 → 正確:此處人名寫法確有疑點;明代四王琴相關表述中,益王名號常見異體需核對,且「朱祐檳」與通行史料寫法可能不一致。
  • 2026-05-06 誤報排除:「監製古琴三千餘張」屬誇大或不易證實的說法,且與一般史料中對朱常淓製琴數量的記載常有出入,作為確定事實敘述不夠穩妥。
  • 2026-05-06 確認錯誤:「朱常淓投降後,與弘光帝朱由崧等同年九月被押送至北京」時間表述不準確:弘光帝被俘是在1645年,朱常淓等人被送北京、處死的時間線並非「同年九月」這樣簡單並列,句子容易造成事件先後混淆。 → 正確:此句時間線表述不夠準確,容易將弘光帝被俘與朱常淓被押送北京的時間並列簡化,建議依具體年份與月份分別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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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zhu_changhong · 最後更新:2026/5/7·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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