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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征

魏徵ㄓㄥ(580年—643年1月17日),字玄成,相州內黃縣(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人,祖籍鉅鹿郡下曲陽縣(今河北省晉州市),隋唐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和史學家,曾任諫議大夫、左光祿大夫,封鄭國公,諡文貞,以直諫敢言著稱,是中國史上最負盛名的諫臣,輔佐唐太宗創建「貞觀之治」的大業,被後人稱為「一代名相」。著有《[[隋書》]]序論,《梁書》、《陳書》、《齊書》的總論等。其言論多見《貞觀政要》。其中《諫太宗十思疏》為最著名並流傳下來的諫文表。 家世 《說唐演義全傳》,魏徵 按唐太宗貞觀六年十一月立的《魏公先廟碑》載,魏徵祖父名魏彥,父魏長賢。魏徵夫人河東裴氏。 生平 淩煙閣功臣圖像,魏徵 魏徵少年時家境貧寒,幼年喪父,生活艱難失意卻胸懷大志,不事謀生,而當了道士以韜光養晦。他融會貫通於讀書,見天下亂,特別留意縱橫家的學說。 隋末投奔瓦崗軍,成為該軍將領元寶藏的書記,因為文辭優美被李密欣賞,魏徵進獻十條計策給李密,李密很欣賞,但未能採用。兵敗,歸唐。後為竇建德所俘,建德念其才而收之。建德兵敗,復歸唐,拜太子洗馬,事太子李建成。玄武門之變後,唐太宗以其耿直,不殺,且升諫議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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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征

概述

魏徵ㄓㄥ(580年—643年1月17日),字玄成,相州內黃縣(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人,祖籍鉅鹿下曲陽縣(今河北省晉州市),隋唐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和史學家,曾任諫議大夫、左光祿大夫,封鄭國公,諡文貞,以直諫敢言著稱,是中國史上最負盛名的諫臣,輔佐唐太宗創建「貞觀之治」的大業,被後人稱為「一代名相」。著有*《[[隋書*》]]序論,《梁書》、《陳書》、《齊書》的總論等。其言論多見《貞觀政要》。其中《諫太宗十思疏》為最著名並流傳下來的諫文表

家世 《說唐演義全傳》,魏徵

按唐太宗貞觀六年十一月立的《魏公先廟碑》載,魏徵祖父名魏彥,父魏長賢。魏徵夫人河東裴氏。

生平 淩煙閣功臣圖像,魏徵

魏徵少年時家境貧寒,幼年喪父,生活艱難失意卻胸懷大志,不事謀生,而當了道士韜光養晦。他融會貫通於讀書,見天下亂,特別留意縱橫家的學說。

隋末投奔瓦崗軍,成為該軍將領元寶藏的書記,因為文辭優美被李密欣賞,魏徵進獻十條計策給李密,李密很欣賞,但未能採用。兵敗,歸唐。後為竇建德所俘,建德念其才而收之。建德兵敗,復歸唐,拜太子洗馬,事太子李建成。玄武門之變後,唐太宗以其耿直,不殺,且升諫議大夫,後遷秘書監、侍中等職,犯顏直諫太宗二百餘次。

長孫皇后派人告訴魏徵:「聞公正直,今才得實。願公常守此志,勿少變更。」一次,李世民「得佳鷂,自臂之,望見徵來,匿懷中;徵奏事固久不已,鷂竟死懷中。」

貞觀六年(632年),李世民在一次罷朝後回到內宮,怒不可遏:「會須殺此田舍翁。」長孫皇后好言勸慰太宗才免除這次災難。十七年(643年)元月十七日,魏徵病逝。太宗悲慟之極,親自到魏徵靈前祭奠痛哭,並罷朝五日為魏徵舉哀,又命文武百官前往送葬,贈魏徵為司空,諡曰文貞,陪葬昭陵。又謂侍臣:「人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鏡,以防己過,今魏徵俎逝,遂亡一鏡矣!」

魏徵雖然位居高官,但終生儉樸,家中甚至沒有正堂,唐太宗得知後特地將宮中營造便殿的材料移去為他建造正堂,並賜予素屏風、素被褥、幾、杖等家物。而在其過世後,其夫人遵照魏徵遺願,婉拒太宗所賜羽葆、鼓吹等物,只以布車盛載靈柩。

魏徵生前有意將侄女嫁給王義方,王義方推辭了。但魏徵死後,王義方還是娶了魏徵的侄女。他人問起,王義方答:「以前是不想依附宰相,現在是感念知己。」

《繡像瓦崗寨演義傳》,魏徵

在儲君問題上魏徵一直是所謂的立長派,唐太宗晚年厭棄太子李承乾,多次意欲改立魏王李泰,魏徵十分反對,因此在貞觀十六年唐太宗任他為太子太師,希望由他輔佐太子,但當時魏徵已經臥病在床,上書推辭,唐太宗詔答曰:「漢之太子,四皓為助,我之賴公,即其義也。知公疾病,可臥護之」,看得出來唐太宗十分希望魏徵能以他耿直的個性改變李承乾。

唐太宗原將女兒衡山公主許給魏徵的長子魏叔玉為妻。魏徵死後,太宗親賦詩一首,且為之樹碑。魏徵生前曾向唐太宗秘密推薦當時的中書侍郎杜正倫和吏部尚書侯君集,說他們有宰相之才,但魏徵死後杜正倫獲罪被罷黜,侯君集謀反被斬首,使得唐太宗懷疑魏徵實際上私下結黨。唐太宗又發現魏徵生前每有諫書,必留副本於家中並且曾經出示給史官褚遂良,太宗疑此舉有留為自賞及博取清名之用,大怒之下,下令推倒他親自書寫的魏徵墓的墓碑。太宗亦下旨解除婚約,衡山公主不再嫁往魏家。陳寅恪寫道:「幸其事發覺於徵已死之後,否則必與張亮、侯君集同受誅戮,停婚仆碑猶是薄懲也。」

貞觀十八年(644年),唐太宗親征高句麗受挫,發出了「魏徵若在,不使我有是行也」的感慨,於是又下令將毀壞的魏徵墓碑重新樹立起來並慰問魏徵的遺屬。

子孫 魏叔玉,襲鄭國公爵位,官至光祿少卿 魏膺,祕書丞 魏叔瑜,職方郎中 魏華,禮部侍郎 魏瞻,駕部郎中 魏叔琬 魏叔璘 魏氏,嫁李元軌

魏徵孫魏殷為汝陽令,有三子

魏明,監察御史 魏憑,獻陵臺令 魏謨,字申之,[唐宣宗](/n/person/tang_xuanzong_ Emperor)年間宰相 魏隋,蓬州刺史 魏萬,兼御史中丞 籍貫的爭論 魏徵半身像

歷史大都記載魏徵是鉅鹿人,但館陶和晉縣卻記載魏徵是「鉅鹿下曲陽人」。下曲陽屬於鉅鹿,遍觀從隋朝唐朝到今天,歷代政府所設鉅鹿郡的轄境都在邢臺市範圍。而且唐時的館陶和晉縣不屬於鉅鹿郡管轄,且館陶和晉縣的縣誌中也沒有魏徵任何記載。

吳兢《貞觀政要》中記載:魏徵,鉅鹿人也。近徙家相州之內黃。歐陽詢書《唐京兆開元寺鐘銘》碑刻銘文中記載:秘書監檢校侍中鉅鹿郡魏徵撰。杜淹《文中子世家》中記載:門人自遠而至,河南董常、太山姚義、京兆杜淹、趙郡李靖南陽程元、扶風竇威、河東薛收、中山賈瓊、清河房玄齡、鉅鹿魏徵、太原溫大雅、頴川陳叔達等,咸稱師,北面受王佐之道焉。

五代

後晉時官修的《舊唐書.魏徵本傳》中記載:生於周大象庚子,名徵,字玄成,鉅鹿曲城(今河北鉅鹿)人。

太平寰宇記》中記載:魏徵鉅鹿人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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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魏徵籍貫「相州內黃縣(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的地名表述有明顯錯誤。內黃縣今屬河南省安陽市,不是「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中再套一層「相州內黃縣」的現代地名說法;且原文把「相州內黃縣」寫成「相州內黃縣(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前後容易混淆,但這一點屬表述問題,不一定是事實錯誤。
  • 2026-05-06 確認錯誤:原文稱魏徵「而當了道士以韜光養晦」屬明顯可疑,缺乏可靠史實支撐,且與一般通行傳記不符;魏徵早年經歷常見記載是孤貧好學,未見其出家為道士。 → 正確:魏徵早年曾出家為道士,後還俗。
  • 2026-05-06 誤報排除:「魏徵進獻十條計策給李密」的具體敘述可疑,常見史料中較知名的是魏徵曾向李密進諫,但此處「十條計策」並非廣為確證的固定史實,容易屬張冠李戴或誇飾。
  • 2026-05-06 誤報排除:「後為竇建德所俘,建德念其才而收之」與魏徵仕途轉折大體可成立,但原文未交代其在竇建德政權中的具體職務,容易與其他人物經歷混雜;此處不是明顯錯誤,但敘述過度簡化。
  • 2026-05-06 誤報排除:「貞觀六年(632年)」後文所引太宗怒語「會須殺此田舍翁」對應的具體事件在通行史料中通常不是以這個年份直接固定表述;若要作為精確紀年,容易有年代對應不嚴謹的問題。
  • 2026-05-06 確認錯誤:「魏徵俎逝」明顯是文字錯誤,應為「溘逝」或「卒逝」之類,屬明顯不合理敘述。 → 正確:原文「魏徵俎逝」應為「魏徵溘逝」或「魏徵卒」,屬明顯文字錯誤。
  • 2026-05-06 誤報排除:「唐太宗任他為太子太師」與「太宗詔答曰……知公疾病,可臥護之」這段容易混淆職銜。魏徵病重時常見記載是授以太子太師、欲令其輔佐太子,但「臥護」的對象與語境在不同版本中有差異,此處可能把典故轉述得不精確。
  • 2026-05-06 誤報排除:「唐太宗原將女兒衡山公主許給魏徵的長子魏叔玉為妻」中的公主名稱與婚配說法需要核對。史實上魏徵長子魏叔玉曾與公主議婚,常見說法多指衡山公主,這部分大致可成立;但若後文把「衡山公主不再嫁往魏家」表述成既定婚約已明確解除,則可能過於簡化。
  • 2026-05-06 確認錯誤:「貞觀十八年(644年),唐太宗親征高句麗」年份明顯錯誤。唐太宗第一次親征高句麗是在貞觀十九年(645年),不是貞觀十八年(644年)。 → 正確:唐太宗第一次親征高句麗是在貞觀十九年(645年),不是貞觀十八年(644年)。
  • 2026-05-06 確認錯誤:「魏徵孫魏殷為汝陽令,有三子:魏明、魏憑、魏謨、魏隋、魏萬」這裡數量矛盾。文字說「有三子」,但下面列出五人。 → 正確:此處明顯自相矛盾:前文稱「有三子」,但實際列出五人。
  • 2026-05-06 誤報排除:「魏謨,字申之,唐宣宗年間宰相」可疑但基本屬可成立說法;不過若此處想表達的是魏徵後裔任宰相,應注意魏謨是魏徵後代,並非魏徵本人,避免段落語義混淆。
  • 2026-05-06 誤報排除:「歷史大都記載魏徵是鉅鹿人,但館陶和晉縣卻記載魏徵是『鉅鹿下曲陽人』」這段有明顯地理與文獻表述問題。原文把「館陶和晉縣」說成記載來源,但前文又說唐時館陶和晉縣不屬鉅鹿郡管轄;整段在論證上前後不夠嚴整,且「館陶和晉縣」作為文獻來源表述不自然,容易是拼接錯誤。
  • 2026-05-06 確認錯誤:「歐陽詢書《唐京兆開元寺鐘銘》碑刻銘文中記載:秘書監檢校侍中鉅鹿郡魏徵撰」存在明顯年代可疑。歐陽詢與魏徵同時代,且開元寺之名多與唐玄宗開元年間相關,若說由歐陽詢書寫題名含魏徵銘文,時間上需要更精確核對,現文可能混雜不同時代資訊。 → 正確:歐陽詢書寫或題署與魏徵相關的碑銘並不必然年代矛盾;原句提到的《唐京兆開元寺鐘銘》與魏徵銘文關聯需看具體碑刻內容,不能僅以「開元寺」三字就判定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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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魏征 · 最後更新:2026/5/7·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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