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跪九叩之禮
三跪九叩之禮,又稱三跪九叩頭或三跪九叩,是中國傳統禮儀中最為隆重的叩首禮節。其核心形式為行禮者三次下跪,每次下跪時連續叩首三次,合計共叩首九次。此禮原為宗教場所中對神佛表示最高崇敬之儀式,後逐漸演變為世俗社會中對尊長或君主表達敬意的重要禮制。在清朝時期,三跪九叩之禮更成為朝覲皇帝時的法定禮儀,並隨著朝貢體系延伸至外交領域。辛亥革命後,此禮被正式廢除,現今僅殘存於傳統喪禮祭祀及宗教禮佛場合。
三跪九叩之禮
概述
三跪九叩之禮,又稱三跪九叩頭或三跪九叩,是中國傳統禮儀中最為隆重的叩首禮節。其核心形式為行禮者三次下跪,每次下跪時連續叩首三次,合計共叩首九次。此禮原為宗教場所中對神佛表示最高崇敬之儀式,後逐漸演變為世俗社會中對尊長或君主表達敬意的重要禮制。在清朝時期,三跪九叩之禮更成為朝覲皇帝時的法定禮儀,並隨著朝貢體系延伸至外交領域。辛亥革命後,此禮被正式廢除,現今僅殘存於傳統喪禮祭祀及宗教禮佛場合。
歷史淵源
起源與早期演變
叩首禮之起源可追溯至遠古時期,原本僅使用於宗教崇拜中對神佛之敬奉,以及世俗社會中對直系尊親屬之禮敬。《周禮》等先秦典籍中已有關於叩拜禮儀之記載,顯示此類禮節具有深厚之歷史根基。
明朝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制定「五拜三叩之禮」,明確規範為:「凡百官朝見、洪武二十六年定:稽首頓首五拜、乃臣下見君上之禮」。此制規定大臣覲見皇帝時須行五拜三叩之禮,成為明代朝覲制度的基礎。與此同時,藩屬國之進貢使節入京覲見皇帝時,亦須遵循此一禮儀規範。
清朝之沿革與定型
清軍入關之後,為建立新政權之威權象徵,並強化對漢族官員之控制,於是廢除明朝五拜三叩之禮,改行更為隆重之三跪九叩之禮。此一變革具有重要之政治意涵,象徵清朝統治者對中原禮儀傳統之重新詮釋與掌控。三跪九叩之禮遂成為清代朝堂之上最為正式之覲見禮儀,無論滿漢官員或外藩使節,均須遵行此制。
禮儀程序
三跪九叩之禮之行禮方式具有嚴謹之程序規範,由發令者(或稱祭醮人)統一發號施令,行禮者依令而行:
- 第一跪:聽聞「跪」之口令時,行禮者雙膝跪地。
- 一叩首:行禮者將雙手置於地面,額頭觸地,完成第一次叩首。
- 再叩首:依口令行第二次叩首。
- 三叩首:依口令行第三次叩首。
- 起:聽聞「起」或「興」之口令時,行禮者起身立正。
上述程序共計執行三個循環,行禮者共下跪三次、叩首九次,此即「三跪九叩」之名稱由來。
當代傳承
傳統喪禮中之保存
現今三跪九叩之禮主要見於中國傳統喪禮之「家祭」與「行拜」儀式中。在此場合,此禮具有慎終追遠、彰顯孝道之重要意涵。依傳統規範,丧禮中行三跪九叩之禮者須為死者之晚輩,包括:
- 兒子、媳婦(尤其是長媳)
- 女兒
- 孫子女(尤其是內孫)
- 女婿、孫女婿
- 曾孫子輩以下晚輩
行禮時由道士、法師、僧侶等祭醮人發號施令,晚輩依序行禮,以表達對逝者之最後敬意與哀思。
宗教禮佛場合
在佛寺道觀之禮佛場合,三跪九叩之禮仍被信徒廣泛採用。與喪禮不同者,宗教場合之行禮多為連續進行,由行禮者自發性執行,無需旁人發號施令。此種行禮方式展現信眾對神聖事物之虔誠敬畏,具有強烈之宗教修養意涵。
教育場所之傳承
台灣部分學校為弘揚傳統倫理精神,保留三跪九叩之禮作為尊師重道之儀式,主要集中於餐旅相關科系:
| 學校名稱 | 適用場合 |
|---|---|
|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 新生拜師感恩典禮、畢業生謝師祝望典禮 |
| 明道大學 | 畢業典禮謝師禮 |
| 環球科技大學 | 餐飲廚藝系拜師儀式 |
| 吳鳳科技大學 | 餐旅管理系拜師典禮 |
| 開平餐飲學校 | 拜師大典暨畢業成果展 |
| 苗栗縣私立君毅高級中學 | 餐飲科感恩拜師禮 |
| 桃園市私立育達高級中學 | 餐飲管理科感恩拜師典禮 |
| 新北市中和國小 | 敬師感恩活動 |
外交意義
三跪九叩之禮在清代外交中扮演重要角色,體現朝貢體系之等級秩序。
琉球冊封儀式
琉球第二尚氏王朝時期,每逢清朝冊封使抵臨琉球,國王及琉球官員均須於守禮門迎候。守禮門上方懸有「守禮之邦」匾額,迎接儀式結束後,冊封大典於王宮舉行,琉球君臣須在宮殿中接詔,並行三跪九叩之禮,以示對宗主國之臣服。
中朝關係
1636年(清崇德元年),皇太極發動丙子胡亂,征服朝鮮王朝。戰後將朝鮮王室成員幾乎全部挾持為人質,並迫使朝鲜仁祖向清廷行三跪九叩之禮。此事件成為清朝日後要求朝鮮長期朝貢之重要契機,清廷並在朝鲜建立大清皇帝功德碑,標誌著中朝宗藩關係之重新確立。
中俄早期外交
1693年(康熙三十二年),俄國派遣使節赴北京談判通商事宜。該使節在覲見康熙帝時行三跪九叩之禮,清廷對此表示满意,因而特別准許俄國在燕京建造俄國使館,並允許其每三年派遣二百人之商隊入京,停留時間可達八十天。此為三跪九叩之禮影響早期中西外交之重要案例。
與西方使節之交涉
馬戛爾尼使團(1793年):英國派遣馬戛爾尼伯爵率團訪華,談判通商事宜。清廷官員依慣例要求馬戛爾尼在覲見乾隆帝時行三跪九叩之禮,遭到斷然拒絕,雙方因此產生激烈爭執。最終達成折衷方案:馬戛爾尼在覲見時行英國臣民覲見英王之單膝下跪禮,無需叩頭。此事件成為中西外交禮儀衝突之經典案例。
副島種臣使日(1873年):1873年(同治十二年),日本特命全權大使副島種臣出使清朝。在謁見同治帝之前,清朝禮部官員依舊要求其行三跪九叩之禮。副島種臣堅拒此要求,最終雙方達成共識,允許其在謁見時行立禮(即站立行禮),無需下跪叩首。此事件反映出明治維新後日本對等外交意識之抬頭。
相關概念
- 山呼:與三跪九叩之禮配套之口號儀式,群臣在叩首時齊呼萬歲。
- 叩頭:廣義之叩首行為,包括各種程度之跪拜。
- 冊封:宗主國對藩屬國君主之冊封儀式。
- 朝貢:藩屬國向宗主國進貢之體系。
- 丙子胡亂:1636年清征服朝鮮之戰爭。
- 中國禮儀之爭:清代耶穌會士對中國禮儀之爭議。
來源
- 維基百科編者。〈三跪九叩之禮〉。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89%E8%B7%AA%E4%B9%9D%E5%8F%A9%E4%B9%8B%E7%A6%AE。
校對記錄
- 2026-05-04 確認錯誤:「三跪九叩之禮」並非清代才「廢除明朝五拜三叩之禮」後直接定型為唯一朝覲禮,原文把明代「五拜三叩」與清代「三跪九叩」說成簡單替代關係過於武斷,且明代朝覲禮制表述有混淆。 → 正確:明代朝覲禮制並非可簡化為與清代三跪九叩的直接、單線替代關係;明代與清代在不同場景下均有多種跪拜禮制,原文把兩者寫成簡單接續替代,表述過於武斷且容易混淆朝覲禮制演變。
- 2026-05-04 確認錯誤:「發令者(或稱祭醮人)」用詞明顯不當,祭醮人是宗教法事相關角色,不是三跪九叩禮的通用稱呼。 → 正確:「祭醮人」是道教齋醮法事中的角色,不是三跪九叩之禮的通用稱呼;若指主持禮儀者,應改用更中性的「司儀」「禮官」等說法。
- 2026-05-04 確認錯誤:清代朝覲、冊封與對外使節禮儀的敘述過度概括,將所有滿漢官員與外藩使節都必須行三跪九叩說成普遍制度,這不精確。 → 正確:清代三跪九叩主要見於特定朝覲、冊封、賀典與部分涉外禮儀場景,不能概括為所有滿漢官員與外藩使節一律必行的普遍制度。
- 2026-05-04 確認錯誤:喪禮段落把可行三跪九叩的人列得過於籠統,且「兒子、媳婦、女兒、孫子女、女婿、孫女婿、曾孫子輩以下」並非各地喪禮通行定式,屬明顯過度概括。 → 正確:喪禮中是否行三跪九叩,須視地域、族群、家禮傳統與具體親屬身份而定,不能把晚輩範圍概括為一套全國通行定式。
- 2026-05-04 確認錯誤:「台灣部分學校保留三跪九叩之禮」作為教育場所傳承,與前文將此禮描述為傳統禮制的核心用途不一致,而且這些學校案例屬特定活動,不宜概括為制度性的「保留」三跪九叩。 → 正確:台灣部分學校的三跪九叩多屬特定校園活動或尊師儀式案例,不能直接概括為制度性「保留」三跪九叩之禮。
- 2026-05-04 確認錯誤:琉球冊封段落把「琉球君臣須在宮殿中接詔,並行三跪九叩」說得過於絕對,且具體儀式細節應區分冊封使冊封國王與不同場合,原文表述簡化過頭。 → 正確:琉球冊封中是否在宮殿接詔、以及是否一律行三跪九叩,需依冊封使、冊封對象與具體場合分別說明;不能一概而論為琉球君臣普遍固定程序。
- 2026-05-04 確認錯誤:中朝關係段落中「朝鲜仁祖向清廷行三跪九叩之禮」用語有誤導性,仁祖是在三田渡降清/受屈後對清稱臣,不宜直接寫成單一一次正式行禮即完成臣服,且「清朝日後要求朝鮮長期朝貢」語意也不精確。 → 正確:朝鮮仁祖在三田渡事件中對清稱臣並行禮,不能簡化成單次行三跪九叩即完成臣服;「清朝日後要求朝鮮長期朝貢」也應表述為清朝與朝鮮建立持續宗藩朝貢關係,而非單純由此一禮儀事件直接導出。
- 2026-05-04 確認錯誤:中俄早期外交段落有明顯事實錯誤:1693年並沒有「准許俄國在燕京建造俄國使館」;關於商隊入京、停留天數等表述也與當時實際俄清外交安排不符。 → 正確:1693年前後俄清交涉並無「准許俄國在燕京建造俄國使館」這一說法;俄使團入京、停留與通商安排亦不宜寫成固定的每三年二百人商隊、停留八十天,原文有明顯史實錯置。
- 2026-05-04 確認錯誤:馬戛爾尼使團段落把覲見禮儀說成已「最終達成折衷方案」且可「行英國臣民覲見英王之單膝下跪禮」,這與史實不符;馬戛爾尼最後是否行三跪九叩及相關折衝細節,原文敘述失真。 → 正確:馬戛爾尼使團覲見禮儀的處理並非可概括為已「最終達成折衷方案」且以英王單膝下跪替代三跪九叩;相關折衝細節、是否叩頭及禮節安排,原文表述失真。
- 2026-05-04 確認錯誤:副島種臣使日段落大致方向正確,但「最終雙方達成共識,允許其在謁見時行立禮」過於簡化,且容易讓人誤以為是一般化制度安排;應更精確說明為特例性處理。 → 正確:副島種臣訪日相關說法大方向可討論,但「允許其在謁見時行立禮」屬個案性安排,應明確限定情境,不宜寫成一般化制度共識。
- 2026-05-04 確認錯誤:「相關概念」中的「山呼」解釋不準確,山呼並非專指與三跪九叩配套的固定口號儀式,而是較泛稱的群呼致敬方式。 → 正確:「山呼」是較泛稱的群體高聲致敬方式,不是專指與三跪九叩配套的固定口號儀式;「萬歲」之類呼喊可見於多種禮儀場景。
◇法緣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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