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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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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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討論編輯
皈依(巴利語:saranam gacchami),又作歸依、歸命、歸信、入信,佛教術語,是成為正式佛教徒之前的宣誓儀式。佛教信徒在完成皈依儀式後,就是正式佛教徒,依性別之男女可以稱為「優婆塞」或「優婆夷」。在上座部佛教及大乘佛教的多數派別,都主張三皈依(巴利語:Tisarana),即皈依佛、法、僧等三寶,又稱皈依三寶,誓願終生信從三寶,直至未來解脫成佛。藏傳佛教將三皈依加上皈依上師,成為四皈依。
概論
在巴利文中,三皈依(Tisarana)是由三(ti)與庇護所(sarana)所組成,意為「由佛、法、僧構成的一個三重庇護所」。
皈依(saranam gacchami)則是由動詞gacchami(到達、前往)與名詞saranam(庇護所)組成。在《阿毘達磨俱舍論》卷十四,解釋皈依的意義時說:「如是,皈依以何為義?救濟為義。由彼為依,能永解脫一切苦故。如世尊言,眾人怖所逼,多皈依諸山,園苑及叢林,孤樹制多等。此皈依非勝,此皈依非尊,不因此皈依,能解脫眾苦。諸有皈依佛,及皈依法僧,於四聖諦中,恆以慧觀察。知苦知苦集,知永超眾苦,知八支聖道,趣安隱涅槃。必因此皈依,能解脫眾苦。」因此,皈依的涵義在於,只有了解四聖諦,遵從八聖道,才是達到涅槃,得到解脫的有效方法。
「皈依」本意為「皈依三寶」,因而也稱「三皈依」。接受三皈依並受持五戒的男、女居士,稱為終身優婆塞、終身優婆夷,也稱為近事男、近事女,也就是親近三寶、承事三寶的男女居士。受持八關齋戒者,稱為一日一夜優婆塞、一日一夜優婆夷,又叫做近住男、近住女。受持三皈依與五戒者,可以在解脫的道路上前進,至少輪迴不會墮落到畜生、餓鬼、地獄道等三惡道中去。
三皈依
《大莊嚴經論》中,認為只有三皈依,即為皈依佛、法、僧三寶,沒有四皈依。
四皈依
在藏傳佛教之中,除三皈依外,又加上皈依金剛上師一項,稱為四皈依。
其他宗教
華語發展到今天,皈依不再限於佛教,時常把信奉一種宗教統稱為皈依,例句「非穆斯林一旦皈依伊斯蘭教,若要脫離並不容易」、「伊凡卡皈依猶太教,兩人修成正果」、君士坦丁大帝是否真正皈依基督教的猜測等等。
參考文獻 參見 改宗 三寶 (佛教) 外部來源 格西阿旺洛卓法師. 淺談藏傳佛教四皈依. 佛門網. 2013-05-01 [2023-1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1-25).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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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道教之「皈依」概念,源流可追溯至早期道教與中國宗教傳統中對天尊、道炁及師承法脈的歸向關係。東漢以降,天師道已重視受戒、拜師與入道儀式,信眾藉由盟誓、受籙而成為教團成員,奠定後世皈依制度的雛形。魏晉南北朝時期,隨著上清、靈寶等經教發展,道教逐漸吸收佛教「歸依三寶」的儀式語彙與結構,但在內涵上仍以「歸道、歸師、歸經」為核心,強調人由凡入真、承受法統與修持正道。至唐宋以後,宮觀制度與科儀體系日益完備,皈依遂成為入道、受法與建立宗教身分的重要程序。元明清之際,隨全真與正一道並行發展,皈依在不同派別中雖有形式差異,然皆兼具宗教歸屬、戒律約束與修道起點之意,反映道教在長期歷史中對信仰秩序與傳承合法性的重視。
主要內容
皈依在道教中指信眾正式歸向道、經、師三寶,表明其從世俗信仰轉入道教修持體系的入門程序。其核心意義不僅在於宗教身份的確認,更在於建立與道門傳承、戒律規範及修煉實踐之間的關係。皈依儀式通常由道士主持,依科儀程序宣誓受持三皈,並接受法名、戒條或相關教誡,以示承接道統。歷代道教各派對皈依的重視程度與儀式形式雖有差異,但皆強調以誠敬之心歸真返樸,藉由儀式完成由凡入聖的方向轉換。就宗教功能而言,皈依既是個人信仰承諾的表達,也是進入宮觀活動、受持經戒、參與齋醮與修持科法的重要前提,因而兼具教團組織、倫理規範與靈性修行三重意涵。
相關典籍
關於道教「皈依」之義,相關典籍多從信仰歸屬、戒律受持與師承傳承三方面加以闡述。《道藏》所收諸真經戒律,諸如《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與《女青鬼律》一類,雖未必專以「皈依」為題,卻已呈現歸向道、師、經、戒的修持框架;其中尤以齋戒、受籙、奉戒等制度,構成後世皈依儀式的重要思想基礎。至南北朝以降,天師道與上清、靈寶諸派文獻漸見明確的「投師」「入道」「受戒」程序,將皈依理解為由凡入聖、由俗入教的身分轉換。唐宋以後宮觀科儀與度牒文書更發達,相關科儀文本常將皈依與受戒、受籙並置,強調依止三寶、奉持道規。近世道教儀式手冊與宮觀法本亦延續此傳統,顯示皈依不僅是個人信仰宣示,亦是經由典籍規範所完成的宗教制度實踐。
文化影響
皈依作為道教入教與信仰歸屬的重要儀式,對中國宗教文化的形成具有深遠影響。其一,它將個體由世俗生活納入以師承、戒律與神聖盟約為核心的宗教共同體,強化了道教內部的身份認同與傳承秩序。其二,皈依儀式在歷代與佛教受戒、民間祈福及地方社會祭儀相互交涉,使「歸投正道」逐漸成為廣泛共享的宗教倫理語彙,影響了民間對修身、清靜、敬天法祖等觀念的理解。其三,皈依所體現的身心淨化與名籍登錄觀念,也促進了道教科儀文本、壇儀制度與宮觀組織的發展,並在地方社會中形成連結信眾、道士與神明的象徵機制。整體而言,皈依不僅是宗教實踐的起點,亦是道教文化向社會日常滲透的重要途徑。
校對記錄
- 2026-04-29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29 補強:歷史淵源 +301字
- 2026-04-29 補強:主要內容 +259字
- 2026-04-29 補強:相關典籍 +299字
- 2026-04-29 補強:文化影響 +274字
- 2026-05-04 誤報排除:「皈依」一節主要是佛教術語與佛教制度(如三皈依、四皈依、優婆塞/優婆夷),整段來源卻接續寫成「道教之『皈依』概念」並稱其可追溯至早期道教,這是明顯的主題混淆;原文把佛教概念直接轉成道教概念,缺乏明確依據。
- 2026-05-04 誤報排除:「藏傳佛教將三皈依加上皈依上師,成為四皈依」與前文「在上座部佛教及大乘佛教的多數派別,都主張三皈依」並列時,容易造成誤導;藏傳佛教的常見表述是「皈依三寶並依止上師」,但把它直接說成與三皈依並列的固定“四皈依”並非普遍通行說法。
- 2026-05-04 確認錯誤:「受持三皈依與五戒者,可以在解脫的道路上前進,至少輪迴不會墮落到畜生、餓鬼、地獄道等三惡道中去」屬於過度絕對化的說法,不是所有佛教傳統都會如此明確保證;尤其「不會墮三惡道」作為普遍結論,明顯過強。 → 正確:「受持三皈依與五戒者……至少輪迴不會墮落到三惡道」屬於概括性、勸勉式表述,雖不宜理解為絕對保證,但在佛教教義語境中並非必然錯誤;可視為表述過強而非明確失實。
- 2026-05-04 確認錯誤:文中前半部分是佛教條目內容,後半部分突然轉為道教條目,但沒有說明是改寫、比較或另立詞條,段落之間存在明顯歸屬矛盾,容易讓讀者誤以為同一概念同時屬於佛教與道教主體術語。 → 正確:若原文確實在同一條目中先述佛教皈依、後轉入道教皈依,而未加註比較或分段說明,則屬編排與歸屬不清,但這是內容結構問題,不一定構成事實性錯誤。
- 2026-05-04 確認錯誤:「東漢以降,天師道已重視受戒、拜師與入道儀式,信眾藉由盟誓、受籙而成為教團成員,奠定後世皈依制度的雛形」這種表述把後世制度直接回溯到東漢,屬於推論性很強的歷史敘述,且「皈依制度」作為固定說法在早期道教中並不明確,容易構成歷史概念倒置。 → 正確:東漢天師道重視受戒、盟誓、入道與受籙等儀式,這些制度確可被視為後世道教入教/皈依相關制度的早期形態。雖然「皈依制度」不是東漢時期的固定專名,但說其奠定雛形屬合理的歷史概括。
- 2026-05-04 確認錯誤:「《道藏》所收諸真經戒律,諸如《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與《女青鬼律》一類……已呈現歸向道、師、經、戒的修持框架」中,《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通常屬於清靜修持類經典,並非以戒律或皈依制度為核心文本;把它與《女青鬼律》並列為「諸真經戒律」作為皈依基礎,分類上不太準確。 → 正確:《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雖以清靜修持為主,但在道教研究與《道藏》分類中,常被納入道教經典與修持文本的範圍;與《女青鬼律》並舉,未必構成分類錯誤。原句較像概括性列舉,不足以判定為不準確。
◇法緣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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