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范將軍
謝范將軍又稱七爺、八爺或謝將軍、范將軍,是華人民間信仰與道教中常見的一組神祇,主要隸屬城隍、王爺等司法神體系,職責在於緝拿惡鬼、巡察陰陽秩序、協助賞善罰惡。其形象多為一高一矮、一白一黑,手持羽扇、令牌、鐵鍊或刑具,象徵執法與威懾;各地亦因傳說與地方習俗不同,而有七爺八爺、大二老爺、高哥矮哥等多種稱呼。其起源常附會為忠信守約而殉難的衙役故事,後受玉帝封為冥界神將,也有視為城隍部將逐步演化而成者。明清以後,謝范信仰與道教齋醮、驅邪鎮煞及迎神賽會密切結合,成為維繫地方秩序與民間信仰的重要神祇。
謝范將軍
概述
謝范將軍,又稱范謝將軍,是華人民間信仰中一對重要的神祇組合。此二位神祇如同古代衙門差人,手執腳鐐手銬,專職緝拿惡鬼、協助賞善罰惡,是城隍爺等具有司法神職能之神祇的重要部將。謝范將軍本名為謝必安與范無救(或作范無咎),在各地華人社會中有著豐富多樣的稱呼與傳說,反映出此信仰在華人文化圈中的深遠影響力。
名稱由來
謝范將軍之名諱蘊含深意:
- 謝必安:寓意「謝」罪悔過則「必」能得到平「安」,或作「謝」天敬神則「必」能平「安」
- 范無救:寓意「犯」罪之人必然「無救」;若作「范無咎」,則為「犯」罪悔改者,既往不「咎」
各地稱呼差異反映地域文化特色:
| 地區 | 稱呼 |
|---|---|
| 台灣 | 七爺、七ヤ;八爺、八ヤ |
| 閩南與南洋 | 大二老爺、大爺二爺、大二爺伯、大二阿伯 |
| 莆田、仙遊 | 高哥矮哥、高腳鬼、矮腳鬼 |
| 福州 | 高哥、矮八、矮八鬼 |
| 寧德 | 赤白二爺 |
台灣稱「七爺」「八爺」源於其在八家將陣容中的排序(排行第七與第八);閩南稱「大爺」「二爺」則因謝范將軍為六將之首;福州、莆田稱「高哥」「矮哥」或「高哥」「矮八」則與其身形特徵相關。
起源傳說
關於謝范將軍的起源,最普遍的說法為兩將軍原是衙門差人。相傳有一次奉命押解要犯,途中要犯脫逃,二人商議分頭尋找,並約定於橋下會合。
然而到了約定時辰,謝必安因大雨阻路而無法趕到橋下;范無救則在橋下苦候不去,眼見河水暴漲,仍堅守信約不願離去,最終溺斃於橋下(此後范神像臉色為黑色)。謝必安趕到後,見范無救已殉難,痛不欲生,於是上吊自盡(此後謝神像舌頭外露)。
二人仙逝後,玉皇大帝感念其信義忠誠,乃冊封二人為冥界大神。此故事後續衍生出「藍橋」「尾生抱柱」等相關典故。
另一說法則認為謝范將軍作為城隍爺的司法從神,因城隍帳下已有文武判官、牛馬將軍、枷鎖將軍等六位部將,故謝范將軍接續排行,成為第七、第八位將軍。
形象特徵
神尊造型
| 神祇 | 臉色 | 服飾 | 帽子 | 主要持物 |
|---|---|---|---|---|
| 謝將軍 | 白色 | 白色長袍 | 長筒官帽,上有「一見發財」「一見生財」「一見大吉」等字句 | 右手執羽扇;左手執魚枷(嘉義派)或火籤(臺南白龍庵派) |
| 范將軍 | 黑色 | 黑色長袍 | 方形官帽,上有「天下太平」字句 | 右手執羽扇;左手執方牌加鎖鏈,方牌上繪有虎頭,書「善惡分明」或「獎善罰惡」 |
新竹都城隍廟的謝范將軍神像據說是依其生前尊容雕刻:謝將軍面白高瘦,范將軍面黑矮胖。
神將形式
神將形式的謝范將軍於廟會出巡時供奉享用香火:
- 衣色不一定是黑白,可為一藍一綠、一黃一紅
- 手持物品以羽扇、絲巾為主
- 帽子分為將軍帽(較普遍)與捕快帽(較古老)
- 台北僅士林湳雅永安社及廈厝莊雙連社使用捕快帽
暗訪持物
暗訪(夜間出巡)時:
- 七爺(謝將軍):右手拿火籤,左手拿鐵鍊或魚枷,背後背雨傘
- 八爺(范將軍):手拿虎牌與手銬,背後背包袱
與相關神祇之比較
黑白無常
| 項目 | 黑白無常 | 謝范將軍 |
|---|---|---|
| 身材 | 相仿 | 一高一矮 |
| 衣色 | 黑白分明 | 多元(可黑白或其他顏色) |
| 表情 | 俱伸長舌 | 謝將軍伸舌,范將軍不一定 |
| 持物 | 燈籠、哭喪棒 | 羽扇、令牌、刑具 |
| 位份 | 陰曹冊封之勾魂使者 | 玉帝冊封之神 |
| 隸屬 | 陰間勾拿使者 | 城隍、王爺之部將 |
| 職能 | 接引亡者 | 捉拿惡鬼 |
| 神將 | 少見於遶境 | 常製大神尪仔隨行 |
韓盧將軍
部分王爺系統廟宇供奉之韓盧將軍易與謝范將軍混淆,區別如下:
- 身材:謝范為一高一矮(謝高瘦、范矮胖);韓盧亦為一高一矮(韓高瘦、盧矮胖)
- 衣色:二者相似
- 表情:謝將軍伸舌,范將軍不一定;韓德爺有鬍鬚,盧清爺無鬍鬚
- 隸屬:謝范將軍為城隍、王爺之部將;韓盧將軍為王爺之部將
奉祀情況
作為從神
謝范將軍在中國大陸與台灣等民間信仰中主要作為從神角色,隸屬於:
作為主神
以謝范將軍作為主祀神的情況,以新加坡、馬來西亞尤為興盛。
台灣主祀廟宇:
馬來西亞主祀廟宇:
- 馬六甲峇株安南日落洞地方府
- 柔佛峇株巴轄班底保安宮
文化影響
謝范將軍信仰體現了華人傳統文化中對「信義」與「賞善罰惡」的重視。其故事融合了儒家忠義思想與道教司法神祇體系,成為民間信仰中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象徵。
在台灣迎神賽會中,謝范將軍的神將(大神尪仔)是廟會遶境常見的陣頭表演,不僅具有宗教意義,也成為地方文化認同與社區凝聚力的重要表徵。
來源
- 林美容、辜神徹。《迎神在臺北:台北迎城隍、艋舺迎青山王、台北靈安社陣頭》。臺北:臺北市文獻委員會,2013。
- 辜神徹。〈謝范將軍信仰與神將文化——以臺北市艋舺為中心〉。《古典文獻與民俗藝術集刊》,2014年第3期,頁101-121。
- 陳威伯、施靜宜。〈七爺八爺成神故事研究〉。《稻江學報》,2014年第3卷第1期,頁309-320。
歷史淵源
謝范將軍一般指道教與民間信仰中合稱的謝將軍、范將軍二神,民間多以其為陰司、城隍體系或地方廟宇中司捕鬼役、護境安民之神。其歷史淵源,學界多認為並非出自單一起源,而是由唐宋以來地方祠祀、冥府觀念與官僚神祇體系逐步融合而成。謝、范二將的形象,常與「黑白無常」或勾攝鬼魂的神役相互混同,其人格化過程反映了中國民間對死後審判、幽冥秩序與現世治安之連結。至明清時期,隨著城隍信仰、地方志書與善書流布,謝范二神的職掌、名號與儀制漸趨固定,並被納入道教醮儀、驅邪與鎮煞實踐之中。不同地域對其身世傳說或有差異,然其核心意義始終在於維繫陰陽秩序、懲惡勸善,並回應民間對災厄與亡靈的宗教想像。
主要內容
謝范將軍即民間信仰與道教儀式中常見之謝將軍、范將軍二位神祇,通常合稱「謝范將軍」或「謝范二將軍」。其信仰源流與地方瘟疫、治安、陰陽兩界秩序之護衛觀念相關,並在道教齋醮、醮典、驅邪鎮煞及迎送神儀中扮演重要角色。二將多被視為奉命巡察、緝拿邪祟、護送亡魂之神將,形象威嚴,兼具威懾與執法意涵,故常與黑白無常、七爺八爺等神祇系統交互混融。於部分地方傳說中,謝、范二人原為義士或忠烈,因死後顯靈、協助平亂除疫而受封為神,反映道教將歷史人物[[神格化]]之傳統。其崇祀實踐分布廣泛,尤見於臺灣與閩南地區,並與地方宮廟的儀式權威及社會秩序維繫密切相關。
相關典籍
謝范將軍之名見於道教及民間信仰相關典籍,然其文獻來源多呈層累生成之貌,尤以宋元以降儀式文獻、符籙科儀與地方志書所載最為可考。《道法會元》《上清靈寶大法》一類道法典籍,往往將謝、范二將編入驅邪、鎮煞、攝鬼之神將系統,使其職掌與雷法、五營兵馬及酆都陰兵觀念相互交織。至明清時期,經懺科儀與齋醮文書中更屢見其名,形象逐漸固定為奉命巡察、緝拿邪祟之神祇。又在地方廟碑、志書與善書文本中,謝范二將常與謝將軍、范將軍或黑白無常等稱謂互見,顯示其在道教神譜、冥府信仰與民間敘事之間具有高度流動性。此類典籍所反映者,不僅是其神格功能之演變,亦可見道教在吸納地方鬼神與儀式實踐時所形成的經典化過程。
校對記錄
- 2026-04-28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28 補強:歷史淵源 +285字
- 2026-04-28 補強:主要內容 +265字
- 2026-04-28 補強:相關典籍 +290字
- 2026-05-03 確認錯誤:「謝將軍」與「范將軍」的常見別名寫反/混亂。一般華人信仰中,謝將軍多稱「七爺」、「大爺」、「謝將軍」,范將軍多稱「八爺」、「二爺」、「范將軍」;文中「台灣 | 七爺、七ヤ;八爺、八ヤ」與後文把「謝范將軍」又說成「范謝將軍」式互換,且「閩南稱『大爺』『二爺』則因謝范將軍為六將之首」的表述過於武斷,與常見說法不符。 → 正確:「謝將軍」與「范將軍」在台灣民間常見稱呼確有多種版本,謝將軍常見為七爺、黑無常、謝將軍,范將軍常見為八爺、白無常、范將軍;但「大爺」「二爺」在部分閩南或特定廟宇脈絡中也可能出現,並非完全不可用。原文將
- 2026-05-03 確認錯誤:「另一說法則認為謝范將軍作為城隍爺的司法從神,因城隍帳下已有文武判官、牛馬將軍、枷鎖將軍等六位部將,故謝范將軍接續排行,成為第七、第八位將軍」中的部將數量與排行說法不穩定,且把謝范二神固定為「第七、第八位將軍」並非普遍通行的單一歷史定說,屬明顯簡化甚至可能誤導。 → 正確:謝范將軍被說成「第七、第八位將軍」並非通行的唯一固定說法;不同地方傳說、科儀文本與廟宇系統對其位階、排行有多種版本。將其簡化為因城隍帳下已有六位部將而接續成七、八爺,屬於過度整齊化的說法,容易誤導。
- 2026-05-03 確認錯誤:「新竹都城隍廟的謝范將軍神像據說是依其生前尊容雕刻」屬高度可疑的敘述。謝必安、范無救屬傳說人物,沒有可考的『生前尊容』;將神像直接說成依其生前容貌雕刻,缺乏史實基礎。 → 正確:將新竹都城隍廟的謝范將軍神像說成「依其生前尊容雕刻」缺乏可靠史實基礎。謝必安、范無救屬民間傳說與神格化人物,通常難以證明存在可考的生前容貌原型,因此此說法屬可疑。
- 2026-05-03 確認錯誤:「黑白無常」與「謝范將軍」段落中,把位份說成『陰曹冊封之勾魂使者』對照『玉帝冊封之神』,過度絕對化。黑白無常本身在民間與道教系統中的來源與位階很複雜,不宜簡化為固定的陰曹官職與玉帝冊封對立。 → 正確:把黑白無常簡化為「陰曹冊封之勾魂使者」、並與「玉帝冊封之神」對立,確實過度絕對化。黑白無常在民間信仰、道教與地方神祇系統中的來源、職能與位階呈現多層次、混融式發展,不能僅用單一官職框定。
- 2026-05-03 確認錯誤:「相關典籍」段落把《道法會元》《上清靈寶大法》直接說成會將謝、范二將編入『神將系統』,屬明顯可疑。這類道法典籍未必以謝范二將為核心固定神名,將其列為典籍中穩定、常見的專屬神將系統,證據不足,容易張冠李戴。 → 正確:將《道法會元》《上清靈寶大法》直接概括為會把謝、范二將編入固定『神將系統』,證據不足。這類道法典籍雖可能出現驅邪、攝鬼、鎮煞相關神將名目,但不宜直接推論為謝范二將在其中具有穩定、普遍的專屬編制。
- 2026-05-03 確認錯誤:「歷史淵源」與「主要內容」都把謝范將軍的形成描述為『唐宋以來』逐步融合,但前文又說『至明清時期……漸趨固定』,整體時代判斷雖不一定衝突,但把其『起源』與『固定化』說得過於確定,超出可直接驗證的歷史事實範圍。 → 正確:把謝范將軍的形成概括為『唐宋以來』逐步融合、並在『明清時期』漸趨固定,屬於可接受的學術性概述,但仍是概括性說法,不能視為精確定論。若原文以強確定語氣表述,確有超出可直接驗證史實範圍的問題,但整體方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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