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皋
牛皋ㄍㄠ(1087年—1147年),字伯遠,汝州魯山(今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人,南宋抗金將領岳飛倚重的將領之一,官至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寧國軍承宣使、荊湖南路馬步軍副都總管,追贈安德軍節度使。 生平 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應募弓手。金軍南侵,牛皋聚眾抵抗,數有戰功,借補武翼大夫、榮州刺史、京西北路招撫司中軍統領。建炎三年(1129年),金軍再次侵入京西,牛皋連勝數戰,汝州知州王俊借補其為武節大夫、果州團練使。翌年正月,東京留守上官悟闢為同統制兼提點京西南路刑獄公事。金人入侵江西後從荊門北歸,牛皋伏擊得勝,京西招捉副使王俊借補其為武功大夫、和州防禦使,充五軍都統制。紹興元年(1131年),高宗南渡,長江以北全部淪陷,牛皋不得已投降偽齊,官至右武大夫、和州防禦使、添差鄭州兵馬鈐轄。三年(1133年)二月,牛皋與武德大夫、知汝州事彭歸附南宋,授左武大夫、安州觀察使、蔡唐州信陽軍鎮撫使兼知蔡州。年底劃歸鎮南軍承宣使、神武后軍統制、京南西路舒蘄州制置使岳飛節制,為神武后軍中軍統領兼制置司中軍統制。 岳飛帳下 紹興四年(1134年),清遠軍節度使、神武后軍統制、湖北路荊、襄、潭州
牛皋
概述
牛皋ㄍㄠ(1087年—1147年),字伯遠,汝州魯山(今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人,南宋抗金將領岳飛倚重的將領之一,官至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寧國軍承宣使、荊湖南路馬步軍副都總管,追贈安德軍節度使。
生平
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應募弓手。金軍南侵,牛皋聚眾抵抗,數有戰功,借補武翼大夫、榮州刺史、京西北路招撫司中軍統領。建炎三年(1129年),金軍再次侵入京西,牛皋連勝數戰,汝州知州王俊借補其為武節大夫、果州團練使。翌年正月,東京留守上官悟闢為同統制兼提點京西南路刑獄公事。金人入侵江西後從荊門北歸,牛皋伏擊得勝,京西招捉副使王俊借補其為武功大夫、和州防禦使,充五軍都統制。紹興元年(1131年),高宗南渡,長江以北全部淪陷,牛皋不得已投降偽齊,官至右武大夫、和州防禦使、添差鄭州兵馬鈐轄。三年(1133年)二月,牛皋與武德大夫、知汝州事彭歸附南宋,授左武大夫、安州觀察使、蔡唐州信陽軍鎮撫使兼知蔡州。年底劃歸鎮南軍承宣使、神武后軍統制、京南西路舒蘄州制置使岳飛節制,為神武后軍中軍統領兼制置司中軍統制。
岳飛帳下
紹興四年(1134年),清遠軍節度使、神武后軍統制、湖北路荊、襄、潭州制置使、特封武昌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食實封二百戶。岳飛收復襄陽六郡後,以牛皋為唐、鄧、郢州、襄陽府安撫副使,負責戍守。同年底,以救援淮西之功,升轉中侍大夫(從五品,武階五十二階第七階,橫行正使十三階第六階)。
紹興五年(1135年),以平定楊麼之功,生擒楊麼,升轉武泰軍承宣使((正四品,遙郡武階五階第一階)、充行營後護軍中軍統制。
紹興六年(1136年),岳飛為檢校少保、鎮寧、崇信軍節度使、充湖北、京西南路宣撫副使、行營後護軍都統制、兼本路營田使、武昌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食實封八百戶,以牛皋為湖北京西路宣撫司左軍統制。
紹興七年(1137年),中侍大夫、武泰軍承宣使、湖北京西路宣撫司左軍統制牛皋落階官,為建州觀察使(正五品,正任武階六階第三階)。後加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從五品,禁軍軍職,為加官)。
紹興十年(1140年),以北伐之功,除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從五品,禁軍軍職,位在龍衛、神衛四廂都指揮使之右,為加官)、成德軍承宣使,後兼提舉一行事務(可代替岳飛指揮)。
晚年與過世
紹興十一年(1141年),湖北京西路宣撫使兼營田大使岳飛被解除兵權之後,其軍番號由行營後護軍改名鄂州駐紮御前諸軍,暫由御前中軍統制、權都統制王貴節制,御前前軍統制(軍職,次於都統制)、權副都統制(軍職,都統制副手)張憲副之。牛皋為鄂州駐紮御前左軍統制,加真定府路馬步軍副總管。後轉寧國軍承宣使,加荊湖南路馬步軍副總管。
紹興十七年(1147)年三月,因對紹興和議表示不滿,被鄂州駐紮御前都統制田師中毒死,時年六十一歲。五月追贈安德軍節度使(從二品,正任武階六階第一階)。
牛皋墓
位於浙江杭州西湖北側棲霞嶺上紫雲洞口。墓以石塊砌成,坐西朝東,墓碑鐫「宋輔文侯牛皋之墓」,墓道前建有石坊。北側有碑,上有《重修宋輔文侯牛公墓記》。周圍松竹環繞。墓地簡潔爽淨,石牌坊上有聯:「將軍氣節高千古,震世英風伴鄂王」。
牛皋的臉譜為灰臉三塊瓦臉,鳥眼窩細眉予,象徵機智;寬鼻窩表示雄健威猛。頭戴紮巾盔,黑髯、黑耳毛,身穿硬靠。盔耳下飄垂紅穗,更加強了造型的生動。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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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368》,出自脫脫《宋史》 在維基共享資源閱覽影像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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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3 誤報排除:「建炎三年(1129年)」後文稱『翌年正月,東京留守上官悟闢為同統制』,但建炎三年之翌年應為建炎四年(1130年),不是『正月』直接接在建炎三年之後,年份銜接不清且疑似錯置。
- 2026-05-03 確認錯誤:「紹興四年(1134年)」一段把牛皋寫成『清遠軍節度使、神武后軍統制、湖北路荊、襄、潭州制置使、特封武昌縣開國子』,這些職銜與封號看起來像是岳飛的官銜混入牛皋名下,和前後文牛皋作為部將的脈絡不符,疑似張冠李戴。 → 正確:該段職銜高度可疑,疑有岳飛等人官銜混入牛皋名下之情形。牛皋為岳飛部將,若同文出現「清遠軍節度使、神武后軍統制、湖北路荊、襄、潭州制置使、特封武昌縣開國子」等整串高位職銜,與其生平脈絡不合,應為張冠李戴
- 2026-05-03 確認錯誤:同段『同年底,以救援淮西之功,升轉中侍大夫(從五品,武階五十二階第七階,橫行正使十三階第六階)。』中的『中侍大夫』明顯可疑,宋代武階常見的是『中衛大夫』等,且此處官名疑似誤寫。 → 正確:「中侍大夫」疑為誤寫,宋代武階常見表述為「中衛大夫」等,該官名在此上下文中不合常例,屬明顯疑誤。
- 2026-05-03 確認錯誤:『紹興五年(1135年),以平定楊麼之功,生擒楊麼』,將牛皋直接寫成生擒楊么者,與一般史實印象不符;楊么之役主要功勞歸屬岳飛與其部將,這裡可能把功績歸錯人。 → 正確:「平定楊么之功,生擒楊么」若用於牛皋名下,確有歸功可疑之處;楊么之役主導者通常是岳飛方面,牛皋直接「生擒楊么」的寫法與常見史實敘述不合,屬疑似功勞歸屬錯置。
- 2026-05-03 誤報排除:『紹興十七年(1147)年三月,因對紹興和議表示不滿,被鄂州駐紮御前都統制田師中毒死』中的『田師中毒死』語意錯亂,應是『田師中毒殺』或『被田師中毒死』;現文法上把『中毒死』誤黏到人名後,屬明顯表述錯誤。
- 2026-05-03 確認錯誤:牛皋墓段落稱墓在『浙江杭州西湖北側棲霞嶺上紫雲洞口』,此墓址與牛皋的歷史歸葬資訊不符,且牛皋墓在西湖一帶的說法常見於岳飛墓周邊傳說,該敘述疑似不實或混淆他人墓址。 → 正確:牛皋墓位於杭州西湖一帶的說法確有爭議,且常與岳飛墓周邊敘事混淆;若文字直接斷言「位於浙江杭州西湖北側棲霞嶺上紫雲洞口」,在未附史料支持下屬疑似不實或至少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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