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女
織女是天上知名的仙女。專職是使用天梭編織神仙的衣服以及天上的雲彩(也被稱作天衣、霓裳或雲錦),是象徵天色的神祇,同時也是紡織業者、情侶、婦女、兒童的守護神,著名的民間故事《牛郎織女》的女主角,古代中國天文中的織女星與牛郎星即是以此故事命名。 織女最初為「天之織女」,天帝被董永賣身葬父的孝心感動,便差遣織女下凡,讓她嫁給董永為妻,助他償債贖身。後來織女又成為了「天帝之女」,這個身份使她和西王母混為一談;織女被天帝許配給河西牽牛郎為妻,而嫁給牽牛郎後的織女則荒廢了自己機杼的職責,因此惹怒了天帝,被天帝分離在天河的東、西兩岸,一年只能相聚一次。因此這兩個不同的故事使得織女和董永以及牛郎的故事開始出現分歧。再後來織女又轉變成了王母娘娘的女兒,與七仙女相互混同。在後世,為了避免織女和七仙女混為一談,又將織女編纂為王母娘娘的外孫女(天孫),在牛郎與織女故事的基礎上,又加入了「羽衣仙女」等傳說的要素,才構成了《牛郎織女》的故事,因此《牛郎織女》和《董永與七仙女》的故事才得以分離開來。織女通常是王母娘娘部分神格的分劃之一,道號為「天孫雲錦太瑤織女星眞」。 簡介 西漢司馬遷(前145年~前1世紀)
織女
概述
織女是天上知名的仙女。專職是使用天梭編織神仙的衣服以及天上的雲彩(也被稱作天衣、霓裳或雲錦),是象徵天色的神祇,同時也是紡織業者、情侶、婦女、兒童的守護神,著名的民間故事《牛郎織女》的女主角,古代中國天文中的織女星與牛郎星即是以此故事命名。
織女最初為「天之織女」,天帝被董永賣身葬父的孝心感動,便差遣織女下凡,讓她嫁給董永為妻,助他償債贖身。後來織女又成為了「天帝之女」,這個身份使她和西王母混為一談;織女被天帝許配給河西牽牛郎為妻,而嫁給牽牛郎後的織女則荒廢了自己機杼的職責,因此惹怒了天帝,被天帝分離在天河的東、西兩岸,一年只能相聚一次。因此這兩個不同的故事使得織女和董永以及牛郎的故事開始出現分歧。再後來織女又轉變成了王母娘娘的女兒,與七仙女相互混同。在後世,為了避免織女和七仙女混為一談,又將織女編纂為王母娘娘的外孫女(天孫),在牛郎與織女故事的基礎上,又加入了「羽衣仙女」等傳說的要素,才構成了《牛郎織女》的故事,因此《牛郎織女》和《董永與七仙女》的故事才得以分離開來。織女通常是王母娘娘部分神格的分劃之一,道號為「天孫雲錦太瑤織女星眞」。
簡介
西漢司馬遷(前145年~前1世紀)的*《[[史記*》]]記載:「織女,天女孫也。」
東晉干寶(約284年~336年)的《搜神記》記載:『漢,董永,千乘人。少偏孤,與父居肆,力田畝,鹿車載自隨。父亡,無以葬,乃自賣為奴,以供喪事。主人知其賢,與錢一萬,遣之。永行,三年喪畢,欲還主人,供其奴職。道逢一婦人曰:「願為子妻。」遂與之俱。主人謂永曰:「以錢與君矣。」永曰:「蒙君之惠,父喪收藏,永雖小人,必欲服勤致力,以報厚德。」主曰:「婦人何能?」永曰:「能織。」主曰:「必爾者,但令君婦為我織縑百疋。」於是永妻為主人家織,十日而畢。女出門,謂永曰:「我,天之織女也。緣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償債耳。」語畢,凌空而去,不知所在。』
按《德安府志》:「漢董仲,永之子也。母相傳為天之織女,故生而靈異多神奇。」
《百美新詠圖傳》織女
南朝梁殷芸(471年~529年)的《小說》記載:「天河之東有織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機杼勞役,織成雲錦天衣,容貌不暇整。帝憐其獨處,許嫁河西牽牛郎,嫁後遂廢機杼。天帝怒,責另歸東西,但使一年一度相會。」
後代小說家者流,又有王母娘娘生有七位仙女,而織女為么女之說。織女下凡遊玩,與人間的牛郎譜出戀曲,卻又因故分離。牛郎為愛抵達天界,與織女團聚,被西王母(或其他神)發現後,王母用髮簪一劃,變出了一條天河(即銀河)將兩人分開。後西王母被兩人真情感動,律定每年舊曆七月初七兩人可以在鵲橋(喜鵲搭建的橋)上相會,此即為著名的牛郎織女故事。
閩南、臺灣常尊稱織女和七仙女為「七娘媽」,每年七夕,凡是家中有婦女或未滿十六歲的孩童者,幾乎都會在七夕時刻加以禮拜,閩南人流行在十六歲當年的七夕之日,會集合眾多滿十六歲者,為七星娘娘舉辦大型祭典,感謝「七娘媽」十六年來的庇佑,稱作「作十六歲」,如今臺灣屏東慈鳳宮、新竹竹蓮寺都有這樣的風俗,最有名的就是臺南開隆宮。七娘媽也會把人世間未婚男女製成名冊,向天庭呈報。天庭將之傳遞給月老神君,當月老收到名冊後,按照個性、善惡、興趣與條件抄寫成一本配偶名冊,然後用紅線綁牢男女二人之足,使合適的男女配成一對佳偶。
日本的織女
在日本,織女稱為織姬(日語:織姬/おりひめ),又與當地原有的棚機津女傳說結合,被視為日本固有神話中在天上織造天衣、被稱為棚機津女的眾女神之一,故又把織女稱為棚機姬(日語:棚機姫/たなばたひめ)、棚機姬命(日語:棚機姫命/たなばたひめのみこと)、棚機媛(日語:棚機媛/たなばたひめ)、天棚機姬(日語:天棚機姫/あまのたなばたひめ)、天棚機比賣(日語:天棚機比売/あまのたなばたひめ)天棚機姬命(日語:天棚機姫命/あまのたなばたひめのみこと)、天之多奈波太姬命(日語:天之多奈波太姫命/あめのたなばたひめのみこと)天棚機姬神、天棚機比賣大神等(日語:天棚機比売大神/あまのたなばたひめのおおかみ)等。
在日本,織女為紡織的守護神。
圖集 織女圖軸,張靈繪
織女渡河,改琦繪
銀河月,月岡芳年繪
天河,郭詡繪
牛郎與織女,頤和園彩繪
古今百美圖之織女,吳友如繪 供奉地點 中國 江蘇省蘇州市太倉織女廟 陝西省咸陽市織女廟 陝西省西安市石婆廟 山東省淄博市織女洞 香港坪洲仙姊廟 香港西貢七聖古廟 香港石籬七聖宮 臺灣 主祀 新北市[[淡水區]]福北堂(太保福濟宮分靈)-主祀七星六娘娘 新北市淡水區娘媽宮-供奉大甲西靈宮分靈七仙女畫像、七位七星娘娘神像 臺中市大甲區鐵砧山西靈宮-供奉七仙女石雕像 新竹縣北埔鄉五指山七仙女亭-供奉七仙女像 雲林縣水林鄉後寮埔七星宮 嘉義縣太保市福濟宮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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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3 確認錯誤:將《史記》歸為西漢司馬遷所作本身可接受,但文中引述「織女,天女孫也」與《史記》原典的對應不明,且這句更常見於《史記·天官書》相關天文敘述,表述過於簡化並可能張冠李戴。 → 正確:《史記·天官書》確有「織女,天女孫也」之語,且常被用來指稱織女星神話;原句雖略簡化,但核心對應並非張冠李戴。
- 2026-05-03 確認錯誤:把董永故事直接說成織女本身,與後文將織女定義為天帝之女、牛郎織女的織女混雜,兩套來源系統被混寫,造成神話人物身份前後矛盾。 → 正確:董永故事中的「天之織女」與牛郎織女中的織女在後世敘事中確有互相牽連與混用現象,原文所述屬於常見的民間傳說整合寫法,不能直接判定為錯誤。
- 2026-05-03 確認錯誤:《搜神記》中的董永故事主角是『天之織女』,通常不等同於牛郎織女中的織女;文中把董永故事與牛郎織女故事視為同一織女來源,屬於人物來源混淆。 → 正確:《搜神記》董永故事主角確為「天之織女」,但後世常將其與牛郎織女中的織女聯繫;原句是在描述傳說分歧與演變,不能直接視為人物來源混淆的錯誤。
- 2026-05-03 確認錯誤:『織女和西王母混為一談』的說法欠準確。織女與王母娘娘、七仙女的混同是後世民間傳說中的演變,但把織女直接說成與西王母混為一談,容易造成神格誤認。 → 正確:織女與西王母、七仙女在民間傳說中確有多種混同與再詮釋,原句雖表述簡略,但屬可理解的民俗學概括,非明顯錯誤。
- 2026-05-03 確認錯誤:把『七仙女』與『織女』說成互相混同後,又說織女是王母娘娘的外孫女,這段敘述將多種不同傳說拼接,且『外孫女(天孫)』並非普遍通行、穩定的傳統說法。 → 正確:「外孫女/天孫」作為織女的後起說法,見於部分傳說整理與通俗敘述;雖非唯一且穩定的傳統版本,但不能因此判定為錯誤。
- 2026-05-03 確認錯誤:『天孫雲錦太瑤織女星眞』作為織女道號,未見為通行或權威道教稱號,疑似拼接式自造,屬明顯可疑內容。 → 正確:「天孫雲錦太瑤織女星眞」並非常見通行稱號,但也不能僅憑未見於主流文獻就斷定為完全自造;屬證據不足,尚不能判定為錯誤。
- 2026-05-03 確認錯誤:『干寶的《搜神記》記載:漢,董永...』這段內容基本對應董永故事,而不是織女本身的獨立條目內容;雖不算年代錯誤,但在條目中作為織女簡介會造成主題錯置。 → 正確:該引文確實主要對應董永故事而非獨立的織女條目,但作為介紹織女相關傳說的材料並不算年代或內容錯置到不可接受的程度,屬表述取材不夠精準。
- 2026-05-03 確認錯誤:『後西王母被兩人真情感動,律定每年舊曆七月初七兩人可以在鵲橋相會』與常見牛郎織女傳說版本不符;主流版本通常是王母以天河分隔後,允許七夕相會,但『真情感動後才制定鵲橋相會』是後起演繹,表述過於絕對。 → 正確:七夕鵲橋相會是牛郎織女傳說的常見後世表述;「真情感動後才制定」屬敘事化演繹,但不構成與傳說主線相悖的明確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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