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社
神道 基礎 資料 神社 祭祀與祭禮 物品道具 關連用語 閱論編 出雲大社(據稱建於神話時代) (位於島根縣出雲市) 八坂神社(建於飛鳥時代) (位於京都府京都市東山區) 位於中國河北省張家口市的蒙疆神社(已廢棄) 照片攝於1952年 神社(日語:神社/じんじゃ,羅馬化:Jinja),日語中也可以讀作「かむやしろKamu Yashiro」,是基於日本固有宗教神道教為信仰的祭祀設施。 產土神、天神地祗、各氏族祖先、偉人與義士的靈魂均可以被奉為神而在神社內祭祀。 根據文部科學省的統計,全日本境內約有85,000間神社。 如果再計入數萬間未經統計的小型神社,日本國內神社數量可能超過了10萬間。在近畿地方,有許多古老的神社存在,例如生國魂神社。 概要 神社是神道教舉行祭祀等活動的場所,而神道教是日本一個固有的宗教。每個神社所建立的位置並不一致,這與神社修建時的日本政治環境有關。在日本的律令國家時代,以國家名義修建的神社被稱為「式內社」,這些神社都歸屬於神祇官管轄。可以肯定的是,當時也有一批神社並不受神祇官管轄,因而被稱為「式外社」。 祭祀對象 祭祀對象主要是
神社
概述
基礎
資料
神社
祭祀與祭禮
物品道具
關連用語
閱論編 出雲大社(據稱建於神話時代) (位於島根縣出雲市) 八坂神社(建於飛鳥時代) (位於京都府京都市東山區) 位於中國河北省張家口市的蒙疆神社(已廢棄) 照片攝於1952年
神社(日語:神社/じんじゃ,羅馬化:Jinja),日語中也可以讀作「かむやしろKamu Yashiro」,是基於日本固有宗教神道教為信仰的祭祀設施。 產土神、天神地祗、各氏族祖先、偉人與義士的靈魂均可以被奉為神而在神社內祭祀。 根據文部科學省的統計,全日本境內約有85,000間神社。 如果再計入數萬間未經統計的小型神社,日本國內神社數量可能超過了10萬間。在近畿地方,有許多古老的神社存在,例如生國魂神社。
概要
神社是神道教舉行祭祀等活動的場所,而神道教是日本一個固有的宗教。每個神社所建立的位置並不一致,這與神社修建時的日本政治環境有關。在日本的律令國家時代,以國家名義修建的神社被稱為「式內社」,這些神社都歸屬於神祇官管轄。可以肯定的是,當時也有一批神社並不受神祇官管轄,因而被稱為「式外社」。
祭祀對象
祭祀對象主要是神道的神,也包含日本自古以來的神以外的民俗神、實在的人物、傳說昔話的人物、佛教的神佛或道教的神等外來的神。
建築與設施 神社內建築設施範例圖 (參考文獻:《神道之本》學習研究社出版) 圖示:①鳥居;②石段;③參道;④手水舍;⑤燈籠;⑥神樂殿;⑦社務所 / 納札所;⑧繪馬掛;⑨攝末社;⑩狛犬;⑪拜殿;⑫瑞垣;⑬本殿。
鳥居之內的範圍被視為「神靈鎮守的神域」;而神社周圍有許多樹木的森林,被稱之為「鎮守之森」。在森林內會有一些神聖的樹木被稱為「御神木」,這些御神木會用注連繩連接起來。神社與俗世通過鳥居作為入口來予以區隔,而鳥居之後可通過參道前往神社。沿著參道還可以找到用來「清潔身體」的手水舍,和管理神社日常事務的社務所。而在一些規模較大的神社內,沿著參道還能看到神池和架設在神池上方的神橋。
神社內的神殿一般由拜殿和本殿構成,拜殿供信徒參拜,而本殿則供奉本身社所祭祀之御神體;還有一種情況則是會在拜殿與本殿之間再設立一個幣殿,以便讓一些信徒供奉祭品。
同時在神社內境地里還會有供奉一些其他神祗的神社,如果和本社祭神關係密切,則稱之為「攝社」;如果關係不是那麼密切,則稱之為「末社」;以上合稱為「攝末社」。如果攝社在神社之外擁有自己的境地,那就被稱為「境外攝社」。
在神佛習合興起的奈良時代之後,神社境內修建了許多神宮寺(別當寺,宮寺),神社內甚至建有佛寺。明治年代早期,日本政府頒布了《神佛分離令》,規定神社與佛寺必須分開;神社境內的五層以上佛塔和佛堂必須拆除;神職和僧侶的稱呼必須區分開。
建築物
宮大工修建的日本神社大多以傳統的木製日式建築風格為主。時至今日,由於建築技術和相關法令(抗震強度和防火措施)的變化,神社內混凝土建築也在增多。因此現代神社內的很多建築物不一定再是傳統日式風格,但是,御神體所在的本殿一定是日式建築。
神社周圍通常都有森林,因此夜間守衛通常會很困難,而且還有火災隱患。現在不少神社與保安公司會簽有保安協議,讓這些公司提供一些監控設備。神社通常還會貼有安保公司的警告貼紙,可想現在偷盜和火災隱患對神社頗為麻煩。
附屬設施 通用附屬設施 鳥居 參道 燈籠 狛犬——神使及眷屬神的石像。 手水舍——用手水舍清理自己的場所。 拜殿——位於本殿之前,供信徒祭祀、參拜的社殿。 幣殿——通常與拜殿為一體,亦有部分為獨立建築,供信徒進行祭儀並供奉幣帛的社殿。 本殿 / 神殿——安置御神體的社殿。 神樂殿——表演神樂的社殿。 舞殿 繪馬殿 攝社 / 末社 社務所 / 授與所 古札所 / 納札所——奉還祈願的御札或舊御守的地方。 社庭(庭院及附屬公園或神苑) 自然崇拜物——御神木或鎮守森林的樹木、細石及要石等石頭、枯山水、泉、山等。 石碑 / 石像——顯彰碑、紀念碑等。
本殿與神殿略有差別,但通常情況下是同一建築物。某些常設建築(例如:繪馬殿)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改變而變化。不是所有的神社都有攝末社,而攝末社原本所供奉的神祗(例如:土地神)也有可能被神社所祭祀。
上述通用附屬建築不一定會全部被神社採用,僅具有參考意義。
其他附屬設施 本殿樣式 神職
神主本來是指日本神道教內各神社的最高神職(即「祭司」),但到了現在,神主與神職這兩個稱呼可以互相換用。神官則是一種專門從事日本神道祭祀的職業祭司(隸屬於神宮),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只有伊勢神宮內「神宮司廳」的祭司被稱為神官。《日本國憲法》施行之後,由於神道教與日本行政機構「政教分離」,故而不再設立神官。
直到江戶時代,伊勢神宮、鹿島神宮依然有「物忌」;而賀茂神社也有「忌子」這樣為名的女性祭司執掌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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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6 確認錯誤:將『神道』誤寫為『神道教』,並把神社定義為『基於日本固有宗教神道教』;『神道教』不是標準宗教名稱,易造成概念錯置。 → 正確:神社是神道祭祀活動的場所;「神道」是日本固有宗教的標準名稱,應避免寫成「神道教」。
- 2026-05-06 確認錯誤:『式內社』與『以國家名義修建的神社』的對應關係明顯不準確。式內社是《延喜式》所載的神社,並不等於『國家名義修建』。 → 正確:式內社是《延喜式》所載的神社,並非「以國家名義修建的神社」。
- 2026-05-06 確認錯誤:『神社內的神殿一般由拜殿和本殿構成』屬明顯錯誤;拜殿與本殿是不同建築,神殿也不是由這兩者構成。 → 正確:拜殿與本殿是神社內不同的建築;神殿不是由拜殿和本殿構成。
- 2026-05-06 確認錯誤:『五層以上佛塔和佛堂必須拆除』過於武斷且不符史實;神佛分離並未一概規定『五層以上』佛塔拆除。 → 正確:神佛分離並未一概規定「五層以上佛塔和佛堂必須拆除」;此說法過於武斷且不符史實。
- 2026-05-06 確認錯誤:『神主本來是指……最高神職』的說法過於簡化且不準確;神主並非所有神社的固定最高神職稱呼,且與神職不能直接互換。 → 正確:「神主」並非所有神社的固定最高神職稱呼,且與「神職」不能直接互換;該表述過度簡化。
- 2026-05-06 確認錯誤:『神官』的定義與歷史說法有明顯錯誤;神官並不只是『隸屬於神宮』的祭司,也不是只有伊勢神宮內神宮司廳的祭司才可稱神官。 → 正確:神官並不只是「隸屬於神宮」的祭司;歷史上也不僅限於伊勢神宮內神宮司廳的祭司。
- 2026-05-06 確認錯誤:『賀茂神社也有「忌子」這樣為名的女性祭司執掌神』句子未完且語意不通,屬明顯殘缺內容。 → 正確:原句殘缺,語意不完整,屬明顯文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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