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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按御史

王爺廟中陳列的巡按執事牌 巡按,原本指巡行各地,按考視察。《新唐書》百官志:「監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縣。」 巡按是明、清職官名,全稱是巡按御史,明成祖永樂年間,派遣御史至各地巡視政情,稱「巡按御史」,簡稱巡按,職權似漢朝之刺史。《日知錄》:「漢之刺史,猶今之巡按御史;魏晉以下之刺史,猶今之總督;隋以後之刺史,猶今之知府、及直隸知州也。」 明代之巡按御史由監察御史中選出,最先由都察院挑選出兩名候選人,再由皇帝欽點並重點面談。每年八月巡按出巡天下,除去路途時間,以一年為期限。許帶書吏一名、人吏兩名,必須同行,不許單獨行動。官制七品,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斷」的特權,「察吏安民之效,已見於二三百年者也。」 清初沿用明制,但巡按御史均系漢人擔任,滿人與蒙古人未能介入,多受滿人權貴質疑。又「多受屬員獻媚,參劾無聞」,是以屢有興廢。順治十八年(1661),永久廢除巡按御史制度,這使得地方權力制衡的架構被打破,總督、巡撫權勢趁機坐大。康雍乾時期,屢有臣僚奏請恢復巡按制度。清政府則通過密折制,試圖彌補巡按御史廢除後地方大吏監督缺失的負面影響,但終究是皇帝一人難敵全國性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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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按御史

概述

王爺廟中陳列的巡按執事牌

巡按,原本指巡行各地,按考視察。《新唐書》百官志:「監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縣。」

巡按是明、清職官名,全稱是巡按御史,明成祖永樂年間,派遣御史至各地巡視政情,稱「巡按御史」,簡稱巡按,職權似漢朝之刺史。《日知錄》:「漢之刺史,猶今之巡按御史;魏晉以下之刺史,猶今之總督;隋以後之刺史,猶今之知府、及直隸知州也。」

明代之巡按御史由監察御史中選出,最先由都察院挑選出兩名候選人,再由皇帝欽點並重點面談。每年八月巡按出巡天下,除去路途時間,以一年為期限。許帶書吏一名、人吏兩名,必須同行,不許單獨行動。官制七品,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斷」的特權,「察吏安民之效,已見於二三百年者也。」

清初沿用明制,但巡按御史均系漢人擔任,滿人與蒙古人未能介入,多受滿人權貴質疑。又「多受屬員獻媚,參劾無聞」,是以屢有興廢。順治十八年(1661),永久廢除巡按御史制度,這使得地方權力制衡的架構被打破,總督、巡撫權勢趁機坐大。康雍乾時期,屢有臣僚奏請恢復巡按制度。清政府則通過密折制,試圖彌補巡按御史廢除後地方大吏監督缺失的負面影響,但終究是皇帝一人難敵全國性貪腐。乾隆中期以來,地方連續發生侵貪大案,督撫以欺矇為能,禮部侍郎尹壯圖上疏稱「各省督撫聲名狼藉,吏治廢弛」,如甘肅冒賑案,牽涉總督、布政使及以下道、州、府、縣官員113人,震動全國,案發時乾隆帝驚覺此案「竟無一人舉發陳奏」。伴隨著康雍乾盛世的謝幕,巡按制度最終未能恢復,成為嘉道中衰的重要誘因。

巡按雅稱為按君、「代天巡狩」。《明史》:「巡按則代天子巡狩」,程登吉《幼學瓊林》:「代天巡狩,贊稱巡按」,「稱都堂曰大撫臺,稱巡按曰大柱史。」。「八府巡按」常見於小說。

注釋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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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巡按御史」本為中國古代中央監察制度之官名,始見於明代,以巡行地方、糾察吏治、按核刑獄為職。其制度源流可追溯至秦漢以來之御史監察體系,歷經隋唐差遣御史、宋代按察使及監司巡察等機制,至元明之際逐漸定型。明代巡按御史多由都察院選派,代表皇帝巡行諸省,兼具糾劾百官、考核政績、平反冤獄等權限,故在地方行政與司法監督中地位甚重。道教文獻中之「巡按御史」概念,則多為借用此一具高度公權力與威嚴象徵的官稱,用以指涉天界或冥司中執行巡察、稽察善惡之神明職司,反映中國宗教常以現實官制比附神聖秩序的傳統。此種以人間官僚架構詮釋神明職能的方式,不僅強化了神祇的可理解性,也使道教對天道、陰陽與賞罰秩序的敘述更具制度化色彩。

主要內容

巡按御史本為明代中央派遣之監察官,負有巡察地方、糾劾吏治、整飭風俗與按核案件之職責,後於道教科儀與地方信仰中被吸納為具有司法巡察象徵的神祇或儀仗性角色。其形象多承襲官服官冠,強調奉天子敕令、代表正統法度,以巡行查察、辨明冤滯、震懾邪祟為主要功能。在道教法事、儺儀與地方廟會中,巡按御史常與城隍、東嶽、關帝等司法神系相互呼應,形成以陰陽兩界審判秩序為核心的信仰結構。此一角色的神格化,反映出民間社會將國家監察制度轉化為宗教權威的過程,亦顯示道教儀式對世俗官僚符號的再詮釋與整合。其所承載者,不僅是懲惡揚善的倫理意涵,更是藉由具體官名與法度想像,強化地方社會對公正、清明與秩序的期待。

相關典籍

關於「巡按御史」的相關典籍,主要可見於明清正史、會典與地方志之中。官制層面,《明史·職官志》及《大明會典》對巡按御史之設置、權責與巡按範圍多有記載,為理解其制度性來源與實際職掌的重要文獻。清代則可參考《清史稿·職官志》及《大清會典》相關條目,以觀其承襲與變革。若論其在地方社會中的運作情形,則各地府州縣志常詳述巡按御史按臨時糾察貪墨、申理冤抑、考核吏治之事,並可見於奏疏、題本與實錄等檔案材料。至於道教語境中,巡按御史常被視為與戒律監察、神明巡察相互比附的官稱,其名義與職能亦偶見於道書科儀文本及地方醮會文獻,反映儒、道兩套秩序語彙在民間信仰中的交錯使用。

文化影響

巡按御史作為明清以降中央派出的地方監察官,其制度形象對中國傳統政治文化與民間宗教想像皆產生了深遠影響。於官僚體系中,巡按代表皇權對地方行政、司法與吏治的臨時稽察,強化了「天子耳目」與糾彈百司的制度意涵;此一角色在道教語境下,則常被納入陰陽感應神道設教的詮釋框架,與城隍、東嶽、關帝等具有監察、懲惡功能的神祇形象相互映照。民間信仰與地方戲曲、寶卷、善書中,巡按意象往往被塑造成明察秋毫、懲治豪強、申張冤屈的正義化身,反映出庶民對公正裁判與超越地方權勢之期待。此種官神互構的文化現象,不僅折射出帝國治理與宗教倫理之交織,也使巡按御史成為理解中國傳統「監察」觀念與神聖秩序的重要文化符號。

校對記錄

  • 2026-04-28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28 補強:歷史淵源 +302字
  • 2026-04-28 補強:主要內容 +290字
  • 2026-04-28 補強:相關典籍 +279字
  • 2026-04-28 補強:文化影響 +292字
  • 2026-05-06 確認錯誤:「巡按御史」被寫成『道教文獻中之…神明職司』、且後文稱其在道教科儀中被吸納為神祇或儀仗性角色,這與巡按御史作為明清官職的基本性質不符;若是廟會中的執事牌或神格化稱呼,應明確說明是民間信仰借用官名,而非道教本有神職。 → 正確:「巡按御史」本身是明清官職,非道教原生神職;若文中將其作為天界/冥司神明職司或被吸納為神祇,需明確界定為民間信仰、科儀借用官名的神格化表述,而非道教固有制度。
  • 2026-05-06 確認錯誤:『順治十八年(1661),永久廢除巡按御史制度』可疑。巡按御史作為明代制度,清初確有沿用或變通,但把『1661年永久廢除』寫成全制度廢止的定點,容易與實際演變不符;需要更精確區分是清初一度停用、裁撤,還是制度功能逐步消失。 → 正確:將『順治十八年(1661)永久廢除巡按御史制度』直接定點為全制度廢止,表述過於絕對;較妥當的說法應區分清初對巡按差遣的調整、停用或功能式微,而非簡化為一次性永久廢除。
  • 2026-05-06 確認錯誤:『每年八月巡按出巡天下,除去路途時間,以一年為期限』屬於過度絕對化敘述,與明清巡按差遣因事、因省、因期而異的實務不符;把出巡時間固定為八月、任期固定為一年,缺乏普遍性。 → 正確:『每年八月巡按出巡天下,除去路途時間,以一年為期限』屬過度概括。巡按出巡的時間、地點與任期會依差遣、地域與政務而變,不能概括為固定八月出巡且一律一年。
  • 2026-05-06 確認錯誤:『官制七品』用語不準確。巡按御史是以監察御史差遣出巡的職務,監察御史本身屬正七品;但巡按是差遣職,不宜簡化成固定『官制七品』,容易造成職官品級與差遣性質混淆。 → 正確:『官制七品』表述不夠精確。巡按御史是由監察御史奉差出巡的職務,監察御史品秩通常為正七品,但巡按本身是差遣,不宜簡化為固定官品。
  • 2026-05-06 確認錯誤:『明代之巡按御史由監察御史中選出,最先由都察院挑選出兩名候選人,再由皇帝欽點並重點面談』這段程序描述過細且缺乏常見制度依據,『重點面談』尤其像現代用語,不像明清官制表述,明顯不合理。 → 正確:所述『由都察院挑選兩名候選人,再由皇帝欽點並重點面談』缺乏常見制度依據,且『重點面談』不符明清官制語彙,應視為不可靠或表述失當。
  • 2026-05-06 確認錯誤:『巡按雅稱為按君、「代天巡狩」』中,『代天巡狩』是對巡按的常見讚語,但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雅稱』;而且原文把它和『按君』並列,語義上可接受但表述不精確。 → 正確:『代天巡狩』確為巡按的常見讚語,但不宜嚴格稱為雅稱;與『按君』並列可理解,但措辭不夠精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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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巡按御史 · 最後更新:2026/5/7·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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