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松
徐松(1781年—1848年),字星伯、孟品,原籍浙江上虞,寄籍順天府大興縣,清代翰林,地理學家。 生平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生於浙江紹興,幼年時其父在京師為官,隨父移居京師(今北京市),落籍為順天府大興縣。嘉慶十年(1805年),二甲第一名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翰林院編修,師張問陶。嘉慶十四年(1809年)入文穎館擔任《全唐文》提調兼總纂官;又從《永[[樂大典》]]中輯出《[[宋[[會要輯稿]]》]]500卷,《河南志》,《中興禮書》,又撰寫《唐兩京城坊考》,《登科記考》,嘉慶十五年(1810年)由翰林督學湖南,任寶慶府(今湖南邵陽)主考。好藏書。 道光本西域水道記 因厭惡士大夫騙取功名,有意不按規定恭謁「聖廟」,講讀「聖諭」,試題也不依「八股」格式。嘉慶十六年(1811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禮部給事中趙慎畛奏參其需索陋規及出題「四書題目割裂經文罪」「誨慢聖賢」等九款罪狀,由工部侍郎初彭齡等奉旨查辦,發現其刻印《經文試帖新編》令生童購買,嘉慶十七年(1812年)謫戍伊犁戍所惠遠城,他將其稱為「老芙蓉庵」,受伊犁將軍松筠賞識。松筠囑託其纂修《新疆事略》。嘉慶二十年(1815年
徐松
概述
徐松(1781年—1848年),字星伯、孟品,原籍浙江上虞,寄籍順天府大興縣,清代翰林,地理學家。
生平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生於浙江紹興,幼年時其父在京師為官,隨父移居京師(今北京市),落籍為順天府大興縣。嘉慶十年(1805年),二甲第一名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翰林院編修,師張問陶。嘉慶十四年(1809年)入文穎館擔任《全唐文》提調兼總纂官;又從*《永[[樂大典》]]中輯出《[[宋[[會要*輯稿]]》]]500卷,《河南志》,《中興禮書》,又撰寫《唐兩京城坊考》,《登科記考》,嘉慶十五年(1810年)由翰林督學湖南,任寶慶府(今湖南邵陽)主考。好藏書。
因厭惡士大夫騙取功名,有意不按規定恭謁「聖廟」,講讀「聖諭」,試題也不依「八股」格式。嘉慶十六年(1811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禮部給事中趙慎畛奏參其需索陋規及出題「四書題目割裂經文罪」「誨慢聖賢」等九款罪狀,由工部侍郎初彭齡等奉旨查辦,發現其刻印《經文試帖新編》令生童購買,嘉慶十七年(1812年)謫戍伊犁戍所惠遠城,他將其稱為「老芙蓉庵」,受伊犁將軍松筠賞識。松筠囑託其纂修《新疆事略》。嘉慶二十年(1815年),越天山穆素爾嶺(今稱木扎爾特達坂),遊阿克蘇、吐魯番、烏魯木齊,撰寫《新疆賦》。他遍游天山南北路,詳細紀錄所經山脈走向,河流發源,流向,並繪出草圖,與舊史、方略等官修史書比勘,去偽存真,糾謬補缺。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寫出了著名的地理學專著《西域水道記》12卷,同時期還完成《漢書西域傳補註》。同年赦還。
徐松「自塞外歸,文名益噪,其時海內通人游都下者,莫不相見恨晚」。嘉慶二十五年(1821年),在祁韻士主編《西陲總統事略》12卷基礎上編定《新疆識略》。此後歷任內閣中書、禮部主事、郎中、監察御史、榆林府知府等職,「海內言地學者,群推為巨子」。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卒。
著作
徐松的《西域水道記》、《漢書西域傳補註》、《新疆賦》三書被稱為「大興徐氏三種」、「徐星伯先生著書三種」。《新疆賦》,以蔥嶺大夫、烏孫使者的問答方式,分詠天山南北二路地理形勢。《西域水道記》12卷,附有「水道圖」,本書將西域水道歸結為十一個水系,並在體例上模仿酈道元《[[水經注》]],詳載水道流域之交通、物產、城邑興廢、民族分布等,為研究新疆各民族歷史、地理提供了第一手資料。日本早稻田大學收藏有徐松舊稿。徐松治學講求實際,精通金石文字和輿地之學,另著有《新斠注地理志集釋》《唐兩京城坊考》《登科記考》等。
注釋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編輯]
《清史稿/卷486》,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在維基共享資源閱覽影像 參考書目 《大清畿輔先哲傳》 吳振清:《徐松事跡辨正》 趙儷生:《西北學的拓荒者之一:徐松》 牛海楨:《徐松及其西北邊疆史地研究》 外部連結 徐松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中研院史語所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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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確認錯誤:「嘉慶十六年(1811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與前文「嘉慶十四年(1809年)...」之間的時間線可接受,但後文稱其「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同年赦還」後又寫「嘉慶二十五年(1821年)...編定《新疆識略》」,此處‘嘉慶二十四年’與‘同年赦還’未必矛盾,但緊接又寫‘嘉慶二十五年(1821年)’需要注意嘉慶年號在1820年已改元道光,若仍稱嘉慶二十五年屬明顯年份/朝代錯置。 → 正確:「嘉慶二十五年」對應 1820 年,不是 1821 年;1821 年應為道光元年。該處屬年號/年份錯置。
- 2026-05-06 誤報排除:「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卒」中的年號與年份明顯不符,1848年屬道光二十八年是正確,但若前文採用清代年號,這句本身沒有錯;真正問題在於全文將1821年仍寫成嘉慶二十五年,屬同類年號錯置。
- 2026-05-06 誤報排除:「嘉慶十五年(1810年)由翰林督學湖南,任寶慶府...主考」與清代官制表述不自然且可能有職名錯置:‘翰林督學湖南’不像正式職銜,‘由翰林督學湖南’語義也不清。
- 2026-05-06 誤報排除:「其時海內通人游都下者,莫不相見恨晚」屬引語,但未交代出處;若作為傳記事實陳述略顯突兀,不過不是明顯事實錯誤。
- 2026-05-06 誤報排除:「嘉慶十六年...由工部侍郎初彭齡等奉旨查辦」與徐松被參劾一事大體相符,但「工部侍郎」與查辦此案的具體官職、承辦人可能需要核對,屬可能的細節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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