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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文

《欽定全唐文》,簡稱《全唐文》,乃清嘉慶年間奉敕編纂之唐五代文章總集,屬官修斷代文獻之鉅製。其所收不僅為唐代散文、制誥、碑誌、書啟、論議、序記、祭文、銘頌等文章,亦兼及五代十國諸文,體例宏富,網羅極博。從文獻學與唐代學術史觀之,《全唐文》不獨為「文」之總匯,更是唐代政治制度、士大夫交遊、宗教信仰、地方社會與碑誌書寫的原始資料庫,對唐史、道教史、佛教史、金石學、版本學皆具綱領性意義。 若以道教文獻學觀之,《全唐文》雖非道教經典本身,卻是考訂唐代道教文獻流變、宮觀制度、齋醮科儀、道士傳記與詔敕碑記的重要旁證。唐代為道教經典整理、國家禮制與帝王崇道交織最盛之時,《全唐文》所存敕令、碑銘、序文、傳記與議論,正可補《道藏》之內典不足,亦可與《正一》《洞真》《洞玄》《洞神》《太玄》《太平》《太清》等部所收經法互證。就學術地位而言,它與《[[全唐詩》]]並峙,為清代官修唐代文獻的雙璧;而在道教研究中,其角色尤近於「外圍經典」:非屬道藏,卻常可證經、證人、證事、證制,功用甚大。 從經典分類的角度,傳統「道藏」之學將道經依三洞四輔、七部等系統分攝,而《全唐文》所載道教材料多散見於皇帝詔令、道觀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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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文

概述

《欽定全唐文》,簡稱《全唐文》,乃清嘉慶年間奉敕編纂之唐五代文章總集,屬官修斷代文獻之鉅製。其所收不僅為唐代散文、制誥、碑誌、書啟、論議、序記、祭文、銘頌等文章,亦兼及五代十國諸文,體例宏富,網羅極博。從文獻學與唐代學術史觀之,《全唐文》不獨為「文」之總匯,更是唐代政治制度、士大夫交遊、宗教信仰、地方社會與碑誌書寫的原始資料庫,對唐史、道教史、佛教史、金石學、版本學皆具綱領性意義。

若以道教文獻學觀之,《全唐文》雖非道教經典本身,卻是考訂唐代道教文獻流變、宮觀制度、齋醮科儀道士傳記與詔敕碑記的重要旁證。唐代為道教經典整理、國家禮制與帝王崇道交織最盛之時,《全唐文》所存敕令、碑銘、序文、傳記與議論,正可補《道藏》之內典不足,亦可與《正一》《洞真》《洞玄》《洞神》《太玄》《太平》《太清》等部所收經法互證。就學術地位而言,它與*《[[全唐詩*》]]並峙,為清代官修唐代文獻的雙璧;而在道教研究中,其角色尤近於「外圍經典」:非屬道藏,卻常可證經、證人、證事、證制,功用甚大。

經典分類的角度,傳統「道藏」之學將道經依三洞四輔、七部等系統分攝,而《全唐文》所載道教材料多散見於皇帝詔令道觀碑記、道士墓誌祈禳疏記、題名詩序之中,並不單列於某一經部。然而若以內容歸類,則可見其與洞真類重在上清高真、內修登真之論;與洞玄類重在靈寶齋法、度亡薦靈之教;與洞神類重在符籙禁咒驅邪治病之術;與太玄太平太清諸部所保存之養生、治世、丹法、服氣思想亦多相關。又唐代正一師道與官府儀制關係尤密,故《全唐文》中所見敕建道觀、賜額、度牒、封號等材料,尤能映照正一法統之制度化過程。

從學術史看,《全唐文》在唐代文獻整理史中,承接《文苑英華》《唐文粹》《唐大詔令集》等舊總集,而又以清代考據之嚴整精神重加編次,雖未盡免訛誤漏脫,仍是唐文集大成之作。就道教研究者而言,其最大價值不在文本之「純」,而在材料之「廣」:一則能補《道藏》經籍所未錄的世俗化宗教實踐,二則能補斷代史籍對道教人物與制度記載之欠缺,三則能為經典成書年代、傳寫過程與託名問題提供外證。

成書背景

《全唐文》的編纂,直接起於嘉慶十二年(1807)清仁宗偶得內府舊藏《唐文》一百六十冊。仁宗覽之,認為體例未協、選錄失當,且誤以史書對話、混收隋文、脫漏訛舛甚多,遂命重新輯纂。翌年嘉慶十三年(1808)正式設立「全唐文館」,以文華殿大學士董誥總領其事,合廷臣學者一百餘人入館編校。此一工程屬典型清代官修巨編,與《四庫全書》體例精神一脈相承,重在博採群書、類聚排次、奉敕成書。

其底本並非憑空起造,而是以內府舊《唐文》為樞紐,再廣蒐《四庫全書》所收唐人別集、《文苑英華》《唐文粹》《唐大詔令集》《古文苑》及《崇古文決》《文章辨體彙選》等,並從《永[[樂大典]]》及史書、子部方志、金石碑版中鉤稽散佚。此種編纂方法,使《全唐文》既有「總集」的普攝性,亦具「輯佚」的補殘性。嘉慶十九年(1814)閏二月全書告成,進呈欽定,並由仁宗御製序文;後交內府與兩淮鹽政系統刊刻,嘉慶二十四年(1819)始有揚州官本,光緒年間又有廣州重刻本,版本流傳較為複雜。

至於內府舊藏《唐文》之來源,歷來多有推測,或指海寧陳氏、玲瓏山館、傳是樓遺藏,後經陳其元《庸閒齋筆記》考定,實與陳邦彥有關。原書今已不存,但其輯錄範圍與未完成之編次,仍可從後出官修本與相關筆記中窺見輪廓。這段前史對道教史研究尤具意義,因其反映清代以來對唐代宗教文獻的再整理,實已將散逸於經、史、子、集及金石之間的道教材料,重新收束為可供近代學術使用的大型語料庫。

主要結構

《全唐文》依編排體例,先列諸帝,次后妃,再宗室諸王、公主;五代亦依此序,十國君主附於五代之後。其後為臣工、釋道、閨秀,末附宦官與四裔。此種安排承襲《全唐詩》之類次法,重在尊卑秩序與身分分列。就卷次而言,現行通行本為卷首四卷加正文一千卷,共一千零四卷,實際編次以人物與類屬為主,而非以題材嚴格區分。每一作者名下,往往收其制誥、碑誌、表奏、書札、記序等雜體,故其結構可概括為「以人繫文、以類附人」。

卷首四卷,多載序文、凡例、職名與編纂緣起,為全書之綱領。正文則由帝王、后妃至臣工層層展開;其中「釋道」部分尤其值得道教學者重視,所收多為道士傳記、宮觀碑記、敕建道觀記、齋醮祝文、祈雨禱文等。卷末附錄宦官與四裔文,顯示官修總集對邊緣群體的最低限度收容。從文獻整理角度看,這種結構雖非最適於檢索主題,卻便於按作者考察唐五代文風與身分制度。

就版本面言,嘉慶十九年武英殿刊本為現存主流底本,全書五十函、五百零四冊,版式採線裝,九行二十二字,板心有書名與卷次。編校層級亦甚嚴密,設正總裁、副總裁、總閱、提調、總纂、纂修、協修、收掌、監刊、刊校等職。對研究者而言,這不只是官書編制,更是近代大型文獻工程的方法史樣本;其校勘制度、搜羅範圍與缺失機制,皆可作為觀察清代學術行政的窗口。

核心思想

第一,《全唐文》的核心思想之一,在於「以文存史」。唐代文章於中國文學史上兼具制度文書、士大夫書寫與宗教實踐三重功能,因此總集不只是文學選本,更是歷史材料的聚合體。尤其對道教研究而言,詔敕、碑記、祭文、疏記、傳狀等文本常直接記錄道教政策、宮觀營建、封號賜額、齋醮禳禱與道士行誼,具有一手史料性。

第二,《全唐文》亦體現「官修總集」的國家視野。其編纂並非私人選文,而是由朝廷主導,將唐五代文學置於一套可治理、可分類、可敘列的秩序之中。這種秩序既是文體學的,也是政治性的:帝王居首,臣工次之,道釋另列,邊緣身分附編於末,反映出正統王朝對文化資源的整編與再註釋。道教材料在其中雖不居核心,卻因皇權與宗教互動頻繁,反而留存相當可觀的制度痕跡。

第三,《全唐文》蘊含「輯佚補亡」的知識理想。唐代文獻散佚極甚,清人欲重建唐文全貌,只能依賴多源互證:別集、類書正史碑刻、方志、筆記、總集互相參照。這種方法使《全唐文》雖常有錯簡、誤收、漏收,仍然成為後世重建唐代思想史、制度史、宗教史的基礎庫。對道教史而言,許多道觀碑文與道士小傳,正因官修總集的輯錄而得以傳世,否則或將湮沒無聞。

第四,就思想史脈絡觀之,《全唐文》所載唐代宗教文章,尤其反映唐人對道教「治世」與「修真」的雙重期待:一方面,道教被納入國家禮制,參與祈雨、禳災、延壽、醮祭;另一方面,道教又作為個人修煉、長生與出世之道,透過上清、靈寶、正一、內丹等多重傳統展開。此種並存狀態,使《全唐文》成為理解唐代宗教文化混融的關鍵文本群。

重要原文

「有唐一代文苑之美,畢萃於茲。」 白話譯:唐代一整個時代文壇的精華,都匯聚在這裡了。 此句為清人對《全唐文》之總評,點出其匯聚唐文之功。

「體例未協,選擇不精。」 白話譯:體例安排不夠妥當,選文也不夠精審。 此為清仁宗對舊本《唐文》的批評,亦是重編《全唐文》的直接起點。

「將史書中唐人對話誤以為個人文章。」 白話譯:把史書裡唐人的對話,誤當成個人撰寫的文章。 此語揭示舊本輯錄之疏失,亦說明官修重編的必要。

「不收錄小說作品。」 白話譯:不把小說類作品收入。 此為《全唐文》修訂體例的重要原則之一,體現其對「文」之正統界限。

「以內府舊藏《唐文》為底本,廣泛蒐羅……並從*《[[永樂*大典》]]中輯錄散見的殘篇。」 白話譯:先以宮中舊藏《唐文》作基礎,再大量搜集各種書籍,並從《永樂大典》裡抄出零散殘篇。 此段概述編纂方法,顯示其博採群書、輯佚補殘的規模。

「《全唐文》不注出處,一塌糊塗,殊可笑也。」 白話譯:《全唐文》不標明文章出自何書,混亂得很,實在可笑。 此為陳垣對其史料處理的嚴厲批評,反映近代學術對引文來源的要求。

「卷三百五十七所收〈皇甫冉集序〉實非高適所作。」 白話譯:第三百五十七卷收錄的〈皇甫冉集序〉,其實不是高適寫的。 此例指出《全唐文》存在誤收、誤署作者的問題。

「〈陋室銘〉一篇亦被質疑為託名劉禹錫之偽作。」 白話譯:〈陋室銘〉也有人懷疑是假借劉禹錫名義寫的。 此段顯示《全唐文》中著名篇章亦未必可靠,需結合版本與文體學審查。

相關神靈/宗派/儀式

《全唐文》所涉道教內容,與上清派靈寶派正一派天師道茅山宗閣皂宗龍虎山法脈等皆有關聯。其中文獻層面常見的神靈包括太上老君元始天尊玉皇大帝三官大帝東嶽大帝九天應元雷聲普化天尊等;儀式層面則多見齋醮祈雨禳災醮天度亡建觀賜額封號度牒醮祭等制度性實踐。這些內容雖散見於詔敕、碑文與記序之中,卻足以反映唐代國家宗教與道教法統的互動。

例如唐帝崇奉道教時,常見敕建道觀、賜號高真、命道士設醮祈福;而地方官與士大夫則多以碑記方式保存宮觀沿革與高道行實。對研究洞[[玄靈寶]]齋法者,詔敕與記文可補經文之未詳;對研究正一道度牒制度者,朝廷文書尤為關鍵。就此而言,《全唐文》雖非經藏,卻是道教制度史不可或缺的外證文庫。

學術評價

《全唐文》的最大學術價值,在於其「廣」。它並非單純選錄名家名篇,而是儘可能保存唐五代各階層、各類型文書,使今日學界得以從中重建唐代知識社會。尤其在道教研究中,許多宮觀碑、道士墓誌、詔敕記文,本屬難覓之材料,因《全唐文》而得以系統性檢索。若結合《唐代墓誌彙編》、敦煌文獻與道藏諸本,更能推進唐代宗教史的立體重構。

然而其缺陷亦相當明顯。最受詬病者,即不標出處,致使文獻鏈條斷裂,後人難以判斷所據版本與傳抄層次。再者,編者多從二手、三手材料抽錄,故誤收、重出、脫漏、作者訛署所在多有。近代以來,勞格、岑仲勉、陳垣、陳尚君等人持續校勘、辨偽、補遺,正說明《全唐文》雖為基礎大典,仍需在版本學與輯佚學框架下重讀,方能轉化為可靠史料。

總體而言,《全唐文》在唐代文獻整理史上屬里程碑,在道教史研究上則是重要的「外部經典」。它不屬《道藏》七部分類,卻能與道藏內典互證,特別適合觀察唐代道教如何進入國家禮制、地方社會與士大夫書寫之中。若以道教學的眼光衡量,其價值恰在於:它讓我們看到經典並非只存在於經卷之內,也存在於詔敕、碑銘、題記與序跋之間。

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全唐文》成書年代錯誤:正文寫作「嘉慶十九年(1814)閏二月全書告成」,但實際奉敕編成並刊刻完成的時間一般記為嘉慶十九年(1814)完成、嘉慶二十四年(1819)武英殿刻本行世;文中把「告成」與後續刊刻/流傳混寫,表述不夠準確。
  • 2026-05-06 誤報排除:「五代亦依此序,十國君主附於五代之後」可能與《全唐文》通行編次不符。通行的《全唐文》主要收唐文,並非以五代十國為正式主體編排;此處把五代十國的結構說得過於確定,容易造成誤解。
  • 2026-05-06 誤報排除:版本與冊數描述有明顯錯誤或混淆。通行《全唐文》為一千卷正文,外加目錄等,不是文中所說「五十函、五百零四冊」這種固定通行說法;且「嘉慶十九年武英殿刊本為現存主流底本」也不夠準確,常見的是清刻本系統,版本說法應更嚴謹。
  • 2026-05-06 誤報排除:「《全唐文》與《全唐詩》並峙,為清代官修唐代文獻的雙璧」屬於評語,不是錯誤;但前文說《全唐文》是「唐五代文章總集」而後文又說「卷次以人物與類屬為主,而非以題材嚴格區分」,兩者不矛盾,但與實際編纂重點相比,對五代部分的比重表述容易失真。
  • 2026-05-06 誤報排除:「不收錄小說作品」作為《全唐文》體例原則,說法過於絕對且欠準確。《全唐文》確實以文為主,不以小說為收錄重點,但文中將其寫成明確的編纂禁令,缺乏可靠對應。
  • 2026-05-06 誤報排除:把「陋室銘」列為《全唐文》中的「著名篇章亦未必可靠」可以成立為學術爭議,但文中暗示其為《全唐文》收錄內容本身沒有問題;不構成明顯事實錯誤。
  • 2026-05-06 確認錯誤:「道藏」部類列舉不完整且混用分類。文中說可與「正一、洞真、洞玄、洞神、太玄、太平、太清等部所收經法互證」,其中「正一」是道教系統/經法傳統名,不是《道藏》三洞四輔中與洞真、洞玄、洞神並列的同層部類,這裡分類混淆。 → 正確:此處確有分類混淆問題。《正一》不是與洞真、洞玄、洞神並列的《道藏》同層部類,將其與三洞、太玄、太平、太清等並列用來互證,表述不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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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scripture:quan_tang_wen · 最後更新:2026/5/22· 版本:20260522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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