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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卜署

太卜署是中國古代官方設置的卜筮機構,主要負責國家重大事務的占卜問卦,在官制體系中隸屬於太常寺(或宗正寺)。作為古代國家祀典的重要組成部分,太卜署的職官依據《周禮》等典籍所載的卜法,為君王提供吉凶預兆的判斷,服務對象以王室為主。其設置可追溯至先秦時期,历代沿置,職掌略有變化,直至宋代以后逐漸廢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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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卜署

概述

太卜署是中國古代官方設置的卜筮機構,主要負責國家重大事務的占卜問卦,在官制體系中隸屬於太常寺(或宗正寺)。作為古代國家祀典的重要組成部分,太卜署的職官依據《周禮》等典籍所載的卜法,為君王提供吉凶預兆的判斷,服務對象以王室為主。其設置可追溯至先秦時期,历代沿置,職掌略有變化,直至宋代以后逐漸廢罷。

歷史淵源

太卜之官起源甚早,據《周禮·春官》記載,周代已設有「太卜」之官,掌龜卜之政,「太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秦漢時期,太卜與太史令同居太常寺,負責卜筮之事。東漢時期的太卜令位列六百石,隸屬於太常寺。

魏晉南北朝因襲漢制,太卜之官時置時廢。隋唐時期制度大備,設有太卜署,置令一人、丞二人、卜師二十人、巫師十五人等,專掌卜筮之事。據《舊唐書·職官志》與《新唐書·百官志》記載,太卜署隸屬於太常寺,負責王室及國家重大典禮的卜問。

宋元之後,太卜之官漸趨閒散。明清時期雖仍有類似職能,但已非獨立官署,卜筮之事多由欽天監兼管。

主要職能

太卜署的核心職能包括以下數端:

龜卜之政:依據《周禮》所載「三兆之法」,使用龜甲進行占卜,判斷吉凶。占卜範圍涵蓋祭祀、征伐、田獵、喪葬等國家大事。

卜筮之事:除龜卜外,亦兼掌蓍草占筮之術,與太史令占候、視祲等職能相互配合。

卜辭保管:管理國家卜辭檔案,保存歷代占卜記錄,供日後查驗參考。

卜師培養:負責訓練卜者,傳承占卜技術與儀軌

組織架構

據《新唐書·百官志》記載,唐代太卜署的編制如下:

  • 太卜令:一人,正八品上,掌卜筮之事
  • 太卜丞:二人,從九品上,佐令行事
  • 卜師:二十人,掌卜筮之術
  • 巫師:十五人,掌巫祝之事
  • 博士:二人,教授卜法

此外另有府、史、書吏等輔助人員若干,構成完整的行政體系。

道教的关系

太卜署雖屬國家祀典機構,其卜筮傳統與道教術數之學有深厚淵源。先秦龜卜之術與《易》學傳統,經過陰陽五行學說的整合,發展為漢代象數易學,並成為道教符籙占驗諸術的重要理論基礎。太卜署所傳承的占卜儀軌與卜辭詮釋方法,對後世道教卜筮科儀產生深遠影響。

歷史意義

太卜署作為古代國家祀典的重要機構,反映了先民對天人關係的理解與敬畏。在「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的傳統觀念下,卜筮被視為溝通人神的橋樑,為國家決策提供超自然依據。太卜署的存在,既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組成部分,也是理解傳統文化中神道設教思想的重要窗口。

延伸閱讀

  • *《周禮·春官宗伯》*太卜、卜師等職
  • 漢書·百官公卿表》
  • 《舊唐書·職官志》卷四十四
  • 《新唐書·百官志》卷四十八

資料來源

  • 《周禮》春官宗伯·太卜
  • *《舊唐書》*職官志
  • *《新唐書》*百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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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location:tai_bu_shu · 最後更新:2026/7/4· 版本:20260704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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