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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朗

王朗(?—228年),本名嚴,字景興,東海郯縣人,東漢末年至三國時期人物,在曹魏時官至司徒。 生平 早年事跡 王朗曾以通曉經籍而拜郎中,任菑丘縣長。後因老師楊賜逝世而棄官服喪。及後獲舉孝廉,被徵辟,都不應命。 與瑯琊人趙昱、彭城人張昭為好友。徐州刺史陶謙舉為茂才,任徐州治中從事。當時漢獻帝被董卓劫持到長安,王朗與別駕趙昱建議陶謙遺使向皇帝表示對漢室的支持,陶謙聽從並命趙昱帶著奏章到長安。獻帝接到奏章後讚賞並升陶謙為徐州牧、安東將軍;趙昱和王朗都獲升遷,王朗被任命為會稽太守。 治理會稽 連環畫《三國演義》(1957年版)中的王朗畫像 王朗到會稽後見當地人民仍然祭祀秦始皇,並且與夏禹同廟。王朗認為秦始皇是暴君,不配獲得人民祭祀,於是取締為淫祀。在任四年,獲得當地人民愛戴。 建安元年(196年),橫掃江東的孫策率兵進攻會稽,王朗的功曹虞翻建議避其鋒銳,但王朗不接納,堅持要守護城池到底,領兵對抗,最後被孫策擊敗。 於是王朗逃跑到東冶(即侯官),侯官縣長商升為王朗起兵。孫策派遣韓晏攻打東冶,商升擊敗韓晏。孫策再派賀齊攻打侯官,商升被賀齊威名震懾,意欲出降,被屬下將帥張雅、詹強背叛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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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朗

概述

王朗(?—228年),本名嚴,字景興,東海郯縣人,東漢末年至三國時期人物,在曹魏時官至司徒

生平 早年事跡

王朗曾以通曉經籍而拜郎中,任菑丘縣長。後因老師楊賜逝世而棄官服喪。及後獲舉孝廉,被徵辟,都不應命。

與瑯琊人趙昱彭城張昭為好友。徐州刺史陶謙舉為茂才,任徐州治中從事。當時漢獻帝被董卓劫持到長安,王朗與別駕趙昱建議陶謙遺使向皇帝表示對漢室的支持,陶謙聽從並命趙昱帶著奏章到長安。獻帝接到奏章後讚賞並升陶謙為徐州牧、安東將軍;趙昱和王朗都獲升遷,王朗被任命為會稽太守。

治理會稽 連環畫《三國演義》(1957年版)中的王朗畫像

王朗到會稽後見當地人民仍然祭祀秦始皇,並且與夏禹同廟。王朗認為秦始皇是暴君,不配獲得人民祭祀,於是取締為淫祀。在任四年,獲得當地人民愛戴。

建安元年(196年),橫掃江東孫策率兵進攻會稽,王朗的功曹虞翻建議避其鋒銳,但王朗不接納,堅持要守護城池到底,領兵對抗,最後被孫策擊敗。

於是王朗逃跑到東冶(即侯官),侯官縣長商升為王朗起兵。孫策派遣韓晏攻打東冶,商升擊敗韓晏。孫策再派賀齊攻打侯官,商升被賀齊威名震懾,意欲出降,被屬下將帥張雅、詹強背叛斬殺,繼而引發內亂,終被賀齊平定。

王朗打算逃到交州出海時遭孫策追擊,唯有投降。孫策因敬重王朗而不加害,亦曾派張昭勸王朗歸順,但王朗堅決不肯。

回歸朝廷

及後建安三年(198年),曹操上表徵召王朗,王朗由曲阿出發,但因為久經戰亂而道路不通,輾轉數年才到任。王朗先被任命為諫議大夫,參司空軍事。建安十八年(213年),曹操受封魏公並以十郡建立魏國,王朗以軍祭酒身份領魏郡太守;後歷任少府、奉常、大理。王朗處理事務在於寬恕犯罪者,控罪有疑點時判罰都會從輕,因而與鍾繇一起以治獄而知名。

延康元年(220年),曹丕繼任魏王,王朗遷任魏國御史大夫,封安陵亭侯,曾進言勸減輕刑獄,轉以扶助幼弱,幫助人民休養生息。同年,曹丕受獻帝禪讓稱帝,改官名為司空,進封樂平鄉侯。不久吳蜀夷陵之戰爆發,有人認為應該舉兵支援稱藩的東吳,並一舉吞滅蜀漢,但王朗認為應該等待兩軍相持不下時才領兵支持,並派持重的將領攻蜀軍要害之處,一舉決勝;而當時東吳尚未起兵,而且經常下雨,不利於行軍,於是反對,曹丕聽從。後來曹丕徵召孫權長子孫登為東中郎將(實為人質),但孫登沒有來,曹丕於是到許昌大興屯田,打算進攻東吳;王朗聽聞孫權的回答未到,若發兵後孫登來到,影響甚大,於是反對出兵,建議增強邊境戍守,預防東吳進攻。當時曹丕以已成軍而出征吳國,而孫登始終沒有來,曹丕進軍至長江後戰事不利,撤回。

黃初七年(226年),魏明帝即位,封蘭陵侯,增邑五百戶,共計一千二百戶,後轉任司徒。曾上書諫止營造宮室。太和二年(228年)十一月去世,諡成侯。由兒子王肅襲爵。

正始四年(243年),與曹真、曹休、夏侯尚、桓階、陳群、鍾繇、張郃、徐晃、張遼、樂進、典韋、華歆、曹洪、夏侯淵、朱靈、文聘、臧霸、李典、龐德因功而得到魏少帝曹芳成為魏太祖廟第二次祭祀的功臣之一。

正始六年十二月辛亥日(246年1月9日),曹芳詔故司徒王朗所作易傳,令學者得以課試。

性格特徵 《魏書》有此描述:朗高才儒雅,而性嚴整慷慨,多威儀,恭儉節約,自婚姻中表禮贄無所受。常譏世俗有好施之名,而不卹窮賤,故用財以周急為先。 王朗被孫策安置在曲阿後,雖然窮困,朝不保夕,但仍然接濟親人舊友。 王朗年輕時與沛國名士劉陽結交。劉陽曾因見漢室衰微而曹操甚有野心,恐怕曹操會奪權,曾打算刺殺曹操,但沒有成事。後曹操任司空(196年),掌握大權,而當時劉陽已死,曹操則通緝他的嗣子。劉陽親屬舊友雖然多,但沒有一個敢收容他,而王朗卻收容了他數年,見曹操後又多次代為開解。最後曹操才赦免他。 沛相袁忠以清亮著稱,避亂客居會稽,見王朗從屬衣著奢華,心存嫌惡,於是託病不與王朗交往。 鍾繇數次向曹操、曹丕和曹叡建議恢復肉刑,認為不設肉刑雖然名義上是仁政,實際由於死刑數量的增多反而加重了刑罰,陳群等人也支持這一觀點。然而以王朗為首的大臣堅決反對,最終由於各種原因鍾繇這一建議始終沒有被採納。 文帝時分王朗食邑,要封他一子為列侯,王朗卻求文帝封他兄長的兒子王詳。 《世說新語》紀錄有一篇與王朗有關的故事:某日王朗與華歆同乘一船逃難,半路遇一人亦為逃難而請求上船,雖然華歆覺得為難,但王朗仍讓他上船;稍後盜賊乘船追來,其勢甚緊,王朗害怕船行太慢被盜賊追上,想趕此人下船,結果華歆反而出面阻止王朗:「我之所以疑慮,正是考慮到會有這個情況。但既然已經接納了他,又怎麼可以因為情勢危急就拋棄他呢?」便依然像當初一樣帶他繼續逃難。世人遂以此評斷王、華兩人德行高低的比較。 小說中的形象 連環畫《三國演義》(1957年版)中的王朗畫像

在《三國演義》中,王朗以會稽太守的身分初次登場。在孫策打敗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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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王朗卒年寫為「228年」不明確正確;主流史料記載王朗卒於魏太和二年(228年),但此處後文又寫「太和二年(228年)十一月去世」,年份本身無矛盾,問題不在此。
  • 2026-05-06 誤報排除:「正始四年(243年)……得到魏少帝曹芳成為魏太祖廟第二次祭祀的功臣之一」表述有明顯錯誤:正始四年魏帝是曹芳,但「魏太祖廟第二次祭祀功臣」的記載與年份、事件表述不清且夾雜多名已死多年人物,整句語義和史實對應都很可疑。
  • 2026-05-06 誤報排除:「正始六年十二月辛亥日(246年1月9日)」有明顯曆法問題;正始六年十二月辛亥日對應公曆日期未必是 246-01-09,這個換算很可能錯誤。
  • 2026-05-06 確認錯誤:「王朗年輕時與沛國名士劉陽結交……曹操則通緝他的嗣子」中的人物與史事對應可疑。王朗相關史料中常見的是為友人/故舊求情,但此段「劉陽」這個人名與故事脈絡缺乏明確史實依據,可能張冠李戴。 → 正確:此段人物與情節確有可疑之處;王朗相關史傳中較常見的是與故舊、士人往來及勸諫事跡,而「沛國名士劉陽」與「刺殺曹操未成」的敘述缺乏明確常見史料依據,疑似張冠李戴。
  • 2026-05-06 誤報排除:《世說新語》中王朗與華歆乘船避難的故事,通常是「華歆先疑、王朗先許人上船,後來盜賊至,王朗欲捨人,華歆阻止」;此段把兩人的反應寫反了。
  • 2026-05-06 確認錯誤:小說部分句子未完結,屬於明顯殘缺,不是完整敘述。 → 正確:此句為不完整句子,確有明顯殘缺,應補完後文才能構成完整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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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王朗 · 最後更新:2026/5/7·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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