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和信俗
湯和信仰是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海濱街道寧村所城的民間信仰。湯和信仰的核心神祗湯和,乃明朝開國大將,亦是寧村所城的建造者。寧村駐軍後裔最初家家設立寫著「寧村所主湯和公之位」的神位紙牌以供奉湯和,明洪武三年(1370年)改為在湯和廟統一祭祀,並規定每年正月初九和七月十五來進行集體祭祀。七月十五的秋祭至今仍在進行,春祭則逐漸淡化。 湯和信仰是中國中元節習俗中最典型個例。2007年7月,七月十五湯和節被納入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8年,湯和信俗作為民間信俗的子項目被列入中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2011年,湯和廟被列為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背景 湯和為湯和信俗的核心神祇,系確有其人的歷史人物。其字鼎臣,濠州(今安徽鳳陽)人,明初開國將領,生前封中山侯、進封信國公,卒後追封東甌王,諡襄武。14世紀以來倭寇頻擾東南沿海,明太祖命湯和經略海防,沿浙東至浙西濱海設置59座衛所城,寧村所城即其一。萬曆《溫州府志》載,寧村所城由信國公湯和於洪武二十年奏請興建,隔江與樂清磐石衛相互策應,為入溫水路要衝。築城之後,駐防軍伍逐漸轉為定居人口,形成戰時守備、平時務農之態勢,促進聚
湯和信俗
概述
湯和信仰是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海濱街道寧村所城的民間信仰。湯和信仰的核心神祗湯和,乃明朝開國大將,亦是寧村所城的建造者。寧村駐軍後裔最初家家設立寫著「寧村所主湯和公之位」的神位紙牌以供奉湯和,明洪武三年(1370年)改為在湯和廟統一祭祀,並規定每年正月初九和七月十五來進行集體祭祀。七月十五的秋祭至今仍在進行,春祭則逐漸淡化。
湯和信仰是中國中元節習俗中最典型個例。2007年7月,七月十五湯和節被納入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8年,湯和信俗作為民間信俗的子項目被列入中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2011年,湯和廟被列為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背景
湯和為湯和信俗的核心神祇,系確有其人的歷史人物。其字鼎臣,濠州(今安徽鳳陽)人,明初開國將領,生前封中山侯、進封信國公,卒後追封東甌王,諡襄武。14世紀以來倭寇頻擾東南沿海,明太祖命湯和經略海防,沿浙東至浙西濱海設置59座衛所城,寧村所城即其一。萬曆《溫州府志》載,寧村所城由信國公湯和於洪武二十年奏請興建,隔江與樂清磐石衛相互策應,為入溫水路要衝。築城之後,駐防軍伍逐漸轉為定居人口,形成戰時守備、平時務農之態勢,促進聚落繁衍;軍士來源多元,宗姓繁雜,寧村遂有「百家姓之村」之稱,今仍存89個姓氏。
湯和信俗發端於寧村民間。寧村所城建成並在抗倭中發揮作用後,駐軍後裔為感念湯和築城御倭之功,家家設神位紙牌奉祀,題「寧村所主湯和公之位」,以湯和為祖先與護佑神。明嘉靖七年(1528),巡按御史奏請建湯和廟以旌其功;廟成後,各戶將木主集中安奉於廟內,進香祈拜等儀式亦由家祭轉為廟祭。此後逐漸形成定期公祭:正月初九「祭祖」(春祭),七月十五「湯和祭鬼」(秋祭);其中中元節出巡祭鬼最為隆重,民國時期稱「寧城抬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湯和信俗及相關祭祀一度因被視為「封建迷信」而長期沉寂,寧村的湯和信仰隨之回落至以民間自發延續的形態。近年其祭祀時間與形式有所調整:農曆正月的春祭逐漸淡化,七月十五的秋祭則以「湯和節」名義集中舉行。
湯和墓位於今安徽省蚌埠市東郊曹山,1951年由蚌埠文物部門調查發現,1973年正式發掘,1991年曆時七個月修復重建。現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並作為景區對外開放,是故亦常年吸引遊客瞻仰祭拜。
內容形式 湯和廟 湯和廟
湯和廟是寧村的標誌性建築,坐落於寧城橫街,坐北朝南,為紀念明代名將湯和而建。廟宇始建於明嘉靖年間,當時修建頭門與大殿;清乾隆年間續建後殿,形成三進格局。整座建築縱深約96米,寬20餘米。據《明史·湯和傳》記載,湯和所築沿海城戍堅固耐久,浙江沿海居民賴以自保,感念其功,巡按御史曾奏請朝廷立廟祭祀。民間又以城隍爺奉祀湯和,故湯和廟亦稱城隍廟。現廟內明代建築與明清石刻等文物保存較為完好。2011年,湯和廟被列為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湯和節
農曆七月十五舉行的湯和節,又稱湯和民間文化藝術節,俗稱湯和廟會、寧村廟會、城隍爺湯和出巡、永強抬佛。該習俗延續至今,已有四百餘年歷史。儀式以出巡與祭祖為核心,通常自農曆七月十三日至十七日舉行,共五日,以十五日為正日。
十三日為背路經牌,由專人背負路經牌,另有人敲鑼,按既定線路繞行一周,以示啟程。 十四日為符司爺掃街,扮演者持符司牌騎馬巡行,隨行鑼鼓鈸隊沿途鳴奏。 正日當天,湯和神像自湯和廟起駕出巡:廟內舉行啟行禮,「文武元帥」「先鋒土地」「七[[星神將]]」等扮演者先行叩拜,引領眾「衙役」在廟內三進三出,繼而簇擁香爐與神像出廟。隨即閉廟門,並高懸「公務出巡」牌示。出巡多由村民廣泛參與,常達約兩千人,隊伍綿延二至三公里。隊伍拂曉啟程,夜晚歸返,歷時約16小時,行程約25公里。沿途各村張燈結彩,設香案迎祭。以村為單位的「路祭」多設於村口,常以十餘張方桌並列陳設,供奉三牲福禮、面桃、紙燭等祭品,並展示各式精巧擺設。隊伍每經一村皆行祭拜,場面熱烈。巡遊尾聲在寧村所南郊教場一帶舉行祭祖、祭鬼儀式,鼓鑼與嗩吶相間,終以焚化紙錢作結。隨後隊伍返村並繞四門巡行一周,稱游營。 十六、十七日連演兩日戲曲,至此活動結束。
近年節俗內容由早期較為單一的抬佛、扮無常及戲曲人物馬隊,逐漸擴展為更豐富的民俗表演,如踏高蹺、打花棍、打腰鼓、盪鞦韆等,並以追憶歷史、鄉里記憶與家族故事為線索,呈現湯家軍抗倭情景及寧村百家姓村的相關傳說與敘事。
傳承保護
湯和信仰是中國中元節習俗中最典型個例。湯和信俗在東南沿海地區流傳廣泛,民間參與度高,延續方式以社區自發傳承為主。其儀式不同於一般中元節常見的祭祖、送鬼習俗,活動形態兼具巡遊、祭祀與公眾集會,並融入龍燈、歌舞、曲藝及相關手工製作等多種民間藝術,在紀念湯和事跡同時追思先輩功績、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隨著年輕一代對相關歷史與儀式的認知下降,參與熱情趨弱,傳承面臨壓力。同時,目前湯和相關的活動大多由民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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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4 誤報排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湯和信俗及相關祭祀一度因被視為『封建迷信』而長期沉寂」與後文說法可成立,但「中國中元節習俗中最典型個例」屬過度絕對化,難以作為明確事實斷言;不過更明顯的問題是條目後段未完結,出現截斷。
- 2026-05-04 確認錯誤:「湯和廟亦稱城隍廟」容易造成神名對應錯置:文中前面明確說湯和是核心神祇,但「城隍廟」通常指奉祀城隍神,不是湯和的通用神格稱呼;若無更直接史料支持,這種等同寫法不嚴謹,屬可能的張冠李戴。 → 正確:「民間又以城隍爺奉祀湯和,故湯和廟亦稱城隍廟」屬地方信俗中的混合稱呼,若有地方志或民俗資料支持,不能直接判定為張冠李戴。
- 2026-05-04 誤報排除:「湯和墓位於今安徽省蚌埠市東郊曹山,1951年由蚌埠文物部門調查發現,1973年正式發掘,1991年曆時七個月修復重建」與常見資料中的年代順序未必一致,尤其「1973年正式發掘」與「1991年修復重建」之間缺乏交代,容易造成墓葬本體與景區重建混淆;屬敘述不夠嚴謹。
- 2026-05-04 確認錯誤:「明洪武三年(1370年)改為在湯和廟統一祭祀,並規定每年正月初九和七月十五來進行集體祭祀」與後文「明嘉靖七年(1528),巡按御史奏請建湯和廟」存在明顯時間矛盾:前文說1370年已在湯和廟統一祭祀,但後文又說湯和廟到1528年才奏請興建。 → 正確:「1370年改為在湯和廟統一祭祀」與「1528年奏請建湯和廟」可能分別指向祭祀制度形成與廟宇重建/重修,不必然構成時間矛盾。
- 2026-05-04 確認錯誤:「明洪武三年(1370年)改為在湯和廟統一祭祀」與後文「廟成後,各戶將木主集中安奉於廟內」同樣構成矛盾:若1370年已有湯和廟,後文又說嘉靖七年才建廟,兩者不能同時成立。 → 正確:前後文可理解為先有祭祀活動與木主安奉,後於嘉靖年間正式建廟,兩者可視為不同階段,不構成必然矛盾。
- 2026-05-04 誤報排除:「寧村所城由信國公湯和於洪武二十年奏請興建」與前文「洪武三年改為在湯和廟統一祭祀」並不直接衝突,但前文把湯和廟祭祀制度提前到1370年,後文又把湯和廟建廟時間放到1528年,整體年代鏈條斷裂。
- 2026-05-04 誤報排除:「湯和信俗是中國中元節習俗中最典型個例」屬明顯絕對化、不可驗證的評價性說法,若作知識庫條目不宜當作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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