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茂名市(郵政式拼音:Mowming),簡稱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下轄的地級市,位於廣東省西南部。市境東毗陽江市,北連雲浮市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玉林市,西接湛江市,南臨南海。市人民政府駐茂南區油城六路2號。 茂名是「高涼文化」重要的發源地、興盛地和傳承地。明清時期,高州府(涵蓋今茂名地區5區縣及吳川、廉江)是粵西重要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為廣東十府中下四府之首。 1956年,中共中央同意在原茂名縣南部建設規模為年產100萬噸原油的油頁岩廠,1959年,以茂名工礦區為基礎設立茂名市,1975年升格為地級市。茂名以「南方油城」著稱,是全國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和能源基地。此外,茂名亦是廣東省內的農業大市及水果生產基地,其中荔枝、龍眼、香蕉的種植面積及產量均居全省首位。 名稱來源 一般認為,「茂名」以當地道教先驅潘茂名之名命名,起源於人名,後演化成地名,姓為州名,名為縣名。據《茂名縣誌》記載,潘茂名於西晉太熙元年(290年)農曆三月二十四日生於高州根子鎮潘坡村。相傳潘茂(名)一生心懷天下百姓,懸壺濟世,行醫為民。他淡泊名利,不喜爵祿,朝廷三召而不至;他不貪財帛,施醫贈藥,
茂名
概述
茂名市(郵政式拼音:Mowming),簡稱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下轄的地級市,位於廣東省西南部。市境東毗陽江市,北連雲浮市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玉林市,西接湛江市,南臨南海。市人民政府駐茂南區油城六路2號。
茂名是「高涼文化」重要的發源地、興盛地和傳承地。明清時期,高州府(涵蓋今茂名地區5區縣及吳川、廉江)是粵西重要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為廣東十府中下四府之首。
1956年,中共中央同意在原茂名縣南部建設規模為年產100萬噸原油的油頁岩廠,1959年,以茂名工礦區為基礎設立茂名市,1975年升格為地級市。茂名以「南方油城」著稱,是全國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和能源基地。此外,茂名亦是廣東省內的農業大市及水果生產基地,其中荔枝、龍眼、香蕉的種植面積及產量均居全省首位。
名稱來源
一般認為,「茂名」以當地道教先驅潘茂名之名命名,起源於人名,後演化成地名,姓為州名,名為縣名。據《茂名縣誌》記載,潘茂名於西晉太熙元年(290年)農曆三月二十四日生於高州根子鎮潘坡村。相傳潘茂(名)一生心懷天下百姓,懸壺濟世,行醫為民。他淡泊名利,不喜爵祿,朝廷三召而不至;他不貪財帛,施醫贈藥,惠及桑梓;碰到瘟疫肆虐,他潛心研丹,冒死試藥,止疫安民,深得嶺南民眾敬仰,又受到朝廷讚揚。隋朝開皇十八年(598年),為表彰潘茂名的功德,以其名設立茂名縣,唐貞觀八年(634年),又以其姓設置潘州,治茂名縣。亦有學者認為「茂名」一詞得名於一條名叫「茂名水」的河流(今鑒江),到宋代以後演變為與道士潘茂名相關聯,而且後者神化的解釋愈益成為主流。
20世紀50年代茂名市初建時,因未定市名,以所在地茂名縣為名暫稱茂名工礦區。茂名工礦區城市建設籌建處提出了四個候選名稱:公館市(以所在地公館礦區命名)、金塘市(以所在地金塘礦區命名)、金陽市(金塘礦區、羊角礦區各取一字,「羊」以同音取「陽」)、茂名市。廣東省領導為了連貫性起見,決定定名「茂名市」,將原茂名縣改為高州縣。1958年8月26日,茂名工礦區正式定名為茂名市。
距今約4500年的新石器時代晚期,今茂名境內有土著民族南越族繁衍生息。春秋戰國時期,今茂名市境屬百越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秦朝平定百越,今茂名地區分屬象郡、南海郡及桂林郡,後屬趙佗所建立南越國。漢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漢武帝滅南越國,今茂南區、電白區和高州市、化州市屬合浦郡高涼縣地,今信宜市屬蒼梧郡端溪縣地。
漢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東吳析合浦郡,設高涼郡,今茂南區、電白區和高州市、化州市改屬高涼郡地。東晉永和七年(351年),蒼梧郡增設晉康等郡,今信宜市屬晉康郡端溪縣地。蒼梧郡、高涼郡同隸廣州。
南朝宋元嘉三年(426年),高涼郡增置羅州縣,今化州市屬羅州縣地,治所在陵羅江口石城(今化州市合江鎮);元嘉十六年(439年),增置海昌郡,今電白區屬海昌郡地,治所在寧化縣(今電白區境)。大明中(460年前後),復置高興郡(在今化州境內),旋廢。今茂名市境,信宜仍屬晉康郡端溪縣地,化州屬羅州縣地,茂南、高州屬高涼縣地,電白縣屬海昌郡地。
齊復置高興郡,增置高興縣,郡、縣治所在今化州市區,隸越州。
梁天監元年(502年),析端溪縣置梁德郡和梁德縣,隸瀧州。梁大通元年-三年(527-529年),升羅州縣為羅州,置石龍郡,羅州領高興郡、石龍郡,州、郡治所在石龍縣(今化州市東北舊城嶺)。中大通元年-六年(529-534年),置高州,治所在西平(今恩平市),析高涼郡,增置電白、南巴、連江等郡。今茂南區屬當時的高州南巴郡地,高州市屬當時高州的電白郡、南巴郡和羅州的高興郡地,電白區屬當時高州的電白郡、海昌郡、連江郡和南巴郡地,化州市屬羅州的高興郡、石龍郡地,信宜市屬瀧州的梁德郡地。
陳仍梁制,永定二年(558年),高涼郡增設務德郡(今高州市東北)。
隋開皇九年(589年),廢電白郡、海昌郡置電白縣,廢連江郡、南巴郡置連江縣、南巴縣,廢務德郡置良德縣,均隸高州,高州治所在高涼縣(今陽江市境)。廢梁德郡置梁德縣,隸瀧州。廢高興郡、石龍郡置石龍、吳川縣。開皇十八年(598年)始置茂名縣,石龍、吳川、茂名三縣均隸羅州,州治所在石龍縣(今化州市)。改梁德縣為懷德縣。大業三年(607年),廢高州、羅州,復置高涼郡。廢南巴縣入連江縣。廢瀧州置永熙郡,懷德縣隸永熙郡。今茂南區屬連江縣地,化州市屬石龍縣地,信宜市屬懷德縣地,其餘屬高涼郡的電白、連江、茂名縣地和永熙郡的良德縣地。
唐武德四年(621年),廢高涼郡,析懷德縣增置信義縣、潭峨縣,隸南扶州,治所在信義縣(今信宜市鎮隆鎮)。五年(622年),析連江縣復置南巴縣,增置潘水縣,析信義縣增置特亮縣;復置羅州,治所在石龍縣(今化州市),領石龍等十一縣。武德
來源
此條目由自動擷取生成,內容待人工校對補充。
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有明顯紀年錯誤。秦始皇在位自前246年至前210年,三十三年對應前214年,但秦始皇並無在位33年之年號紀年可用,且此處表述不嚴謹,常見應寫作「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但不能與後文其他朝代紀年混用造成歧義。
- 2026-05-06 確認錯誤:「漢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歸屬朝代有誤。建安是漢獻帝年號,建安二十五年是220年,這一年已經是曹魏建立之時,不能簡單寫成東漢紀年而不交代政權更替。 → 正確:「漢建安二十五年(220年)」作為時間標記可用,但此年已屬漢魏禪代之際,宜補充政權更替背景,避免將220年完全理解為純粹東漢後期而不交代時代轉換。
- 2026-05-06 確認錯誤:「東吳析合浦郡,設高涼郡」的政權歸屬有明顯問題。220年東吳尚未建立(孫權稱吳王在222年,稱帝在229年),若說設高涼郡,政權主體不應寫為東吳。 → 正確:220年雖仍可用漢建安紀年,但此時東吳尚未正式建國,若敘述『東吳析合浦郡,設高涼郡』,政權主體確有年代歸屬不夠嚴謹之處,宜改為更精確的政權表述。
- 2026-05-06 誤報排除:「隋開皇九年(589年),廢電白郡、海昌郡置電白縣」與前文南朝陳、齊時期沿革可疑,屬名目反覆改制的寫法,但此處最明顯的問題是把多個郡縣沿革寫得過於簡化,且後文同段又稱「今茂南區屬連江縣地,化州市屬石龍縣地,信宜市屬懷德縣地,其餘屬高涼郡的電白、連江、茂名縣地和永熙郡的良德縣地」,其中「電白、連江、茂名縣地」與前句「廢電白郡、海昌郡置電白縣」「廢南巴縣入連江縣」銜接不清,存在明顯自相矛盾/混亂風險。
- 2026-05-06 誤報排除:「唐武德四年(621年),廢高涼郡,析懷德縣增置信義縣、潭峨縣,隸南扶州,治所在信義縣(今信宜市鎮隆鎮)」存在明顯疑點:唐初嶺南州郡縣改制繁複,但「南扶州」與「信義縣(今信宜市鎮隆鎮)」的對應關係在常見地方沿革中不穩定,且此段後面又接「五年(622年),...復置羅州」,與前文高涼、羅州、南扶州並置/廢置交代混亂。
- 2026-05-06 誤報排除:「茂名是『高涼文化』重要的發源地、興盛地和傳承地」屬概括性表述,難以判定為明確史實錯誤;但「高涼文化」通常與高州、高涼郡相關,直接說整個茂名都是其『發源地』過於絕對,容易失真。
- 2026-05-06 確認錯誤:「1959年,以茂名工礦區為基礎設立茂名市,1975年升格為地級市」與中國地級市制度的正式形成時間存在潛在不一致。1975年可稱『改為地級建制/地區級管理』,但『升格為地級市』這種表述容易造成制度年代混淆。 → 正確:「1959年,以茂名工礦區為基礎設立茂名市,1975年升格為地級市」的表述有年代與行政級別術語混用問題;更穩妥的說法通常是1975年前後改為地級建制或地區級管理,而非直接以現代意義的『地級市』概括。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