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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晏

丁晏(1794年—1875年),字儉卿,號柘唐(亦作柘塘),江蘇山陽縣人,清朝中後期著名經學家。其學問淵博,於經學、易學皆有深厚造詣,尤以《[[左傳》]]研究著稱。丁晏一生致力於古籍整理與注疏工作,編纂《頤志齋叢書》,並刊刻前賢遺著,對清代經學傳承與地方文獻保存皆有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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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晏

概述

丁晏(1794年—1875年),字儉卿,號柘唐(亦作柘塘),江蘇山陽縣人,清朝中後期著名經學家。其學問淵博,於經學、易學皆有深厚造詣,尤以*《[[左傳*》]]研究著稱。丁晏一生致力於古籍整理與注疏工作,編纂《頤志齋叢書》,並刊刻前賢遺著,對清代經學傳承與地方文獻保存皆有重要貢獻。

歷史淵源

丁晏生於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出生於淮安城裡大溝巷。據《清史稿》記載,其八世祖丁國信原籍山東濟南,後遷至江蘇山陽。

丁晏自幼嗜讀書,年僅六歲便開始啟蒙讀書,深得朱湘賞識,朱湘並將女兒嫁予他為妻。十七歲時結識潘德輿,開始廣泛交遊問學之路。

道光元年(1821年),丁晏中舉。漕督阮元督察郡學時,曾以「漢易十五家發策」考試學子,丁晏作答「草萬餘言上之,分條析派,博而有要」,深受阮元讚賞。名儒汪廷珍亦稱其「氣平心細,識見明確,當今豪傑之士也」。此後丁晏雖以「舉人大挑得教諭」,卻「不謁選」,可見其淡於仕進之心。最終官至內閣中書,晚年主讲於麗正書院,培育後學

咸豐十年(1860年),因平定捻軍有功,晏端上書保薦,賞戴花翎。同治三年(1864年),漕督吳元炳又奏保「賞二品封典,誥授通奉大夫」。同治十年(1871年),與何紹基共同主持《重修山陽縣誌》及《淮安藝文志》之修纂工作。光緒元年(1875年),丁晏病逝,墓葬淮安石壙呂莊。

主要內容

經學成就

丁晏為清代著名經學家,其學術研究範圍廣泛,尤精於*《[[易經*》]]與《左傳》。

在易學方面,丁晏曾以「草萬餘言」論述「漢易十五家」,顯示其對漢代易學的精湛研究。他的易學觀點受到阮元等名儒的高度肯定。

在《左傳》研究方面,丁晏於咸豐初年完成《左氏纂注》,後改名為《左傳杜解集正》,民國初年得以刊行。此書對杜預春秋左傳集解》多有駁正,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

叢書編纂

丁晏編有《頤志齋叢書》二十二種,收錄多種重要古籍。此外,他又刊刻駱騰鳳的數學著作《藝游錄》,「遺稿凡十餘萬言,俱手自繕寫」,展現其對學術保存的熱忱與毅力。

地方文獻

丁晏晚年主持《重修山陽縣誌》及《淮安藝文志》的編纂工作,對江蘇山陽地區的歷史文化保存與傳承貢獻良多。

相關典籍

典籍名稱卷數備註
尚書餘論》2卷尚書研究著作
《石亭紀事續編》2卷地方史志著作
《左傳杜解集正》原名《左氏纂注》左傳研究重要著作
《頤志齋叢書》二十二種綜合性叢書

文化影響

丁晏作為清中後期重要的經學家,其學術成就在清代經學史占有一定地位。他對《左傳》的研究為後世左傳學的發展奠定基礎,《左傳杜解集正》一書至今仍為學者研究所引用。

他所編纂的《頤志齋叢書》與主持的《重修山陽縣誌》、《淮安藝文志》,對於保存江蘇淮安地區的文化遺產具有重要意義,為後世研究清代地方文化與學術思想提供了珍貴的第一手資料。

丁晏獎掖後學、樂於刊刻前賢遺著的精神,亦體現了傳統士人傳承文化、澤被後世的使命感。

來源

  • 《清史稿·卷482》,趙爾巽等撰
  • 《續纂山陽縣誌》
  • 《山陽藝文志》
  • 丁晏《石亭記事》

備註

依據丁晏《石亭記事》所述,「淮郡之西南有村居曰『柘塘』,風土樸厚,魚稻饒衍,餘三十以後厭城市習尚日澆,遂以『柘塘』自號,欲卜居焉。」可知其號實為「柘塘」而非「柘唐」,清史稿有誤載之處。

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光緒元年(1875年),丁晏病逝」有朝代/年份錯誤,1875年是清光緒元年,這裡本身不矛盾;但前文已寫「同治十年(1871年)...」後又稱晚年仍主持修志、1875年去世,時間線勉強可通。真正明顯問題是後面的來源與備註互相衝突:正文寫號為「柘唐(亦作柘塘)」;備註又稱「清史稿有誤載之處」。若依常見傳記資料,丁晏號柘塘而非柘唐,正文與備註存在自相矛盾。
  • 2026-05-06 確認錯誤:「咸豐十年(1860年),因平定捻軍有功,晏端上書保薦,賞戴花翎」人名疑似張冠李戴,句中主語應是丁晏,卻寫成「晏端」;這屬明顯錯字/誤寫,會造成歷史人物錯置。 → 正確:「晏端」疑為「丁晏」之誤寫,原句應為「因平定捻軍有功,丁晏上書保薦,賞戴花翎」。
  • 2026-05-06 誤報排除:「晚年主讲於麗正書院」與前後履歷未見可靠銜接,且麗正書院常見於杭州、與丁晏長期活動於淮安/山陽的敘述不夠吻合;此處可能有地點或機構誤置,屬可疑敘述。
  • 2026-05-06 誤報排除:「同治十年(1871年),與何紹基共同主持《重修山陽縣誌》及《淮安藝文志》之修纂工作」時間上可疑,何紹基於1860年代已長期晚年且1873年去世,1871年參與地方志修纂不無可能但需佐證;此處屬明顯可疑而非確證,但建議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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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ding_yan · 最後更新:2026/5/6·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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