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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注

章句注疏之學又稱為注疏之學、傳注箋疏之學,是對中國古代典籍的含義做解釋的學問。先秦之時,諸子百家競立新說而不依傍他人,故尚無緊貼「經」文的「注疏」,但有闡發先哲著作文義的解釋作品,如《春秋左傳》,以及韓非子的〈解老〉、〈喻老〉之類。漢武帝立五經學官,學術風氣轉為獨尊儒術,儒家經典升格為「正典」,需要逐字逐句地研習,加上東漢孝廉又以經學取仕,促進了漢代注疏之學的發達。另一方面,由於語言發展、政治與文化的變遷,及口授、傳抄的錯誤等問題,漢代人已不能完全讀懂先秦時代的作品,故有一批經師專為這些古書作「注」。 到南北朝時代,漢注對後人亦有隔閡,於是又為漢注作解,稱為「疏」。唐代孔穎達作《五經正義》選錄前代之《注》,又為之作《疏》。以後「注」與「疏」相連,形成了章句注疏之學。漢代多為儒家經典作注,魏晉玄學興起後,為道家典籍作注者增多。佛教傳入後,除譯介外,中國僧人也為佛教經典作注,促進了佛教的中國化。 雖然注疏的目的在於解釋古代著作的詞句、義理,令今人能明白其意思,不過後代人對前代著作作章句注疏時,不僅有「述而不作」的一面,也會有「既述且作」,發明新義的一面。 在現代訓詁學中,訓詁之體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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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注

概述

章句注疏之學又稱為注疏之學、傳注箋疏之學,是對中國古代典籍的含義做解釋的學問。先秦之時,諸子百家競立新說而不依傍他人,故尚無緊貼「經」文的「注疏」,但有闡發先哲著作文義的解釋作品,如《春秋左傳》,以及韓非子的〈解老〉、〈喻老〉之類。漢武帝立五經學官,學術風氣轉為獨尊儒術,儒家經典升格為「正典」,需要逐字逐句地研習,加上東漢孝廉又以經學取仕,促進了漢代注疏之學的發達。另一方面,由於語言發展、政治與文化的變遷,及口授、傳抄的錯誤等問題,漢代人已不能完全讀懂先秦時代的作品,故有一批經師專為這些古書作「注」。

南北朝時代,漢注對後人亦有隔閡,於是又為漢注作解,稱為「疏」。唐代孔穎達作《五經正義》選錄前代之《注》,又為之作《疏》。以後「注」與「疏」相連,形成了章句注疏之學。漢代多為儒家經典作注,魏晉玄學興起後,為道家典籍作注者增多。佛教傳入後,除譯介外,中國僧人也為佛教經典作注,促進了佛教的中國化。

雖然注疏的目的在於解釋古代著作的詞句、義理,令今人能明白其意思,不過後代人對前代著作作章句注疏時,不僅有「述而不作」的一面,也會有「既述且作」,發明新義的一面。

在現代訓詁學中,訓詁之體式分為隨文釋義的「注疏」和通釋語義的「專著」兩類,前者如《十三經注疏》等,後者如《爾雅》、《說文》之類,這種分法起於段玉裁討論訓詁有「為傳注」與「造字書」之分別。

傳注

傳注是直接解釋古籍正文的詞語意義、典章制度、歷史事實、思想內容的訓詁體式。這類注釋名稱繁多,常見有詁、訓、傳、注、箋等。

詁、訓側重於字詞、名物解釋。其中,「詁」(通作「故」)側重以今語釋古語,「訓」側重用形象化的描繪來說明,但後世常常連用,不加區分。如東漢張衡《周官訓詁》(已佚)、南宋文子《詩訓詁》等。 傳指傳述,原本指闡述儒家六經文義的書,如《左傳》、《公羊傳》、《穀梁傳》、西漢毛亨《毛詩故訓傳》(故訓傳,為詁、訓、傳三種體裁之綜合)等。後來「傳」也用作一般的注釋名稱,如南宋朱熹《詩集傳》。 注是注釋的通稱,如東漢鄭玄《周官注》、《三禮注》等。西晉張華《博物志》說:「上代去先師近,解釋經文皆曰傳,傳師說也。後代去師遠,或失其傳,故謂之注。注,下己意也。」唐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說:「毛君、孔安國、馬融、王肅之徒,其所注書皆謂之傳,鄭玄則謂之注。」在《禮記·曲禮上第一》中又說:「注者,即解書之名。但釋義之人多稱為傳,傳謂傳述為義。或親承聖旨,或師儒相傳,故云傳。今謂之注者,謙也。」可見「注」和「傳」一脈相承,鄭玄始稱「注」,有謙下之意。 箋是表識的意思,對原注隱而不顯、略而不詳之處加以申發,或表達自己的看法,如鄭玄《毛詩箋》等。

漢代人表示注解的書名,還有記、說、論、章句、微等,例如《詩》有《魯說》、《韓說》,《書》有《尚書歐陽章句》、《洪範五行傳論》(或題作《五行傳記》,解釋《洪範五行傳》),*《春秋》*有《公羊雜記》、《左氏微》。

義疏

義疏是兼釋古籍正文與傳注的訓詁體式。義疏的詞源義是「疏通其義」,又稱疏、正義。疏是對原注的注。這種體裁出現於南北朝早期,其起源受到了僧人講解佛經的影響。從樹立官方學術的角度,歷代朝廷將其組織學者編寫的疏稱為「正義」。

疏與注的關係是「疏不破注」,即疏的思想內容不去破壞注的體系,只在注的框架內進一步講解。這一點只在南北朝、唐、宋成書疏中被遵守。清代以來的學者也作有很多名為「疏」的古籍注解,但已不遵守「疏不破注」的原則。

南宋以前注與疏分成二書刊行,南宋紹熙間三山黃唐始將注疏合刻。義疏類注釋往往以某一個注本為基礎,包含經傳原文、注、疏等幾部分,按順序排列,有明顯的標記相隔,如唐代賈公彥《周禮注疏》、南朝梁皇侃《論語義疏》、清朝劉寶楠《論語正義》等。

集解

集解是匯集各家對同一部經典的注釋,有時也補充匯集者自己的闡釋的訓詁體式。名稱有集解、集注等,如南宋朱熹《孟子集注》、《詩集傳》等。

西晉杜預的《春秋經傳集解》雖然也叫「集解」,實指集《春秋》之經、《左傳》之傳而解之,應屬於傳注類。

補註

補註是在注的基礎上,選擇一家較好的注本予以補充修訂的訓詁體式。名稱有補、補疏、補釋、補義、補正等,如北宋洪興祖楚辭補註》、清代王先謙漢書補註》等。

章句

章句是以句子為基本訓釋單位,將字詞訓釋嵌入句子的直譯之中,進而分析句讀、串講文章、探討章旨的訓詁體式。「章句」是「離章辨句」的省稱,著重於逐句逐章串講、分析大意;不重解釋詞義,對字詞的解釋則隱含在句意的串講之中。

漢代一些儒者治學從辨析章句入手,故章句體興於漢。但漢儒用章句講經大都支離煩瑣,故被斥為「章句小儒」,一般人「羞為章句」。自漢以後,章句日匯漸亡佚。今僅存東漢趙岐的《孟子章句》和王逸的《楚辭章句》。

音義

音義是以辨音釋義為本,也兼及比勘文字形體的訓詁體式。名稱有音訓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 節點類型:概念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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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本批次尚未找到可直接連結的站內論文關聯;補證以既有正文、站內典籍標記與來源訊號為主,並標為「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站內互讀:注疏中國先秦春秋左傳韓非解老喻老漢武帝經學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春秋左傳》、《五經正義》、《十三經注疏》、《爾雅》、《說文》、《周官訓詁》、《詩訓詁》、《左傳》、《公羊傳》、《穀梁傳》、《毛詩故訓傳》、《詩集傳》。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注疏、中國、先秦、春秋、左傳、韓非、解老、喻老。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集注」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集注」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集注」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春秋左傳》。相關術語包括:注疏、中國、先秦、春秋、左傳。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集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集注」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五經正義》。相關術語包括:中國、先秦、春秋、左傳、韓非。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集注」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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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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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集注」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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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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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集注」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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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集注」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說文》。相關術語包括:左傳、韓非、解老、喻老、漢武帝。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集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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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集注」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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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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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集注」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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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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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集注」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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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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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集注」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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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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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集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集注」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毛詩故訓傳》。相關術語包括:儒家、經典、正典、東漢、漢代。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集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集注」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詩集傳》。相關術語包括:經典、正典、東漢、漢代、口授。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集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集注」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春秋左傳》。相關術語包括:正典、東漢、漢代、口授。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集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集注」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五經正義》。相關術語包括:東漢、漢代、口授。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集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集注」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十三經注疏》。相關術語包括:漢代、口授。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集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集注」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爾雅》。相關術語包括:口授。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集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集注」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說文》。相關術語包括:注疏、中國、先秦、春秋、左傳。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集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集注」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周官訓詁》。相關術語包括:中國、先秦、春秋、左傳、韓非。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集注」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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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concept:集注 · 最後更新:2026/7/4· 版本:20260704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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