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孟
李孟(1255年—1321年),字道復,號秋谷,元代中葉重要政治家與儒臣。後唐皇室後裔,籍貫潞州上黨(今山西省長治市),出生於興元(今陝西漢中)。李孟少年博聞強記、通曉經史,以布衣之身入仕,成為元武宗、元仁宗的漢學師傅,並在元廷宮廷政變中扮演關鍵角色,協助海山兄弟奪取皇位。他官至中書省平章政事,封韓國公,以直言敢諫著稱,曾建言整頓吏治、昭雪冤獄、罷黜僧道官。延祐元年(1314年)主持元朝首開科舉,為元代儒學復興與官僚制度漢化奠定基礎。 李孟生於南宋末年,其家族為後唐皇室後裔,世代居住於山西上黨一帶。曾祖李執,祖父李昌祚為金代進士,曾任潞州稅監。父親李唐曾任興元行省刑部主事、夔州路總管府經歷,後於四川任職。母親王氏出身書香門第。李孟在興元成長,少年時即以才學聞名於當地。 元世祖至元年間,李孟北上大都求仕,經楊吉丁引薦見皇太子真金,然真金早逝,桑哥專政時期,李孟雖獲翰林院舉荐,終未得授官,只得赴四川奉養父親。元成宗即位後,裕聖皇太后聞其才名,召其入宮輔導武宗、仁宗兄弟,自此與元廷核心權力層建立深厚關係。 大德十一年(1307年)元成宗崩逝,無嗣,愛育黎拔力八達(即後來的元仁宗)與其兄海山在
李孟
概述
李孟(1255年—1321年),字道復,號秋谷,元代中葉重要政治家與儒臣。後唐皇室後裔,籍貫潞州上黨(今山西省長治市),出生於興元(今陝西漢中)。李孟少年博聞強記、通曉經史,以布衣之身入仕,成為元武宗、元仁宗的漢學師傅,並在元廷宮廷政變中扮演關鍵角色,協助海山兄弟奪取皇位。他官至中書省平章政事,封韓國公,以直言敢諫著稱,曾建言整頓吏治、昭雪冤獄、罷黜僧道官。延祐元年(1314年)主持元朝首開科舉,為元代儒學復興與官僚制度漢化奠定基礎。
歷史淵源
李孟生於南宋末年,其家族為後唐皇室後裔,世代居住於山西上黨一帶。曾祖李執,祖父李昌祚為金代進士,曾任潞州稅監。父親李唐曾任興元行省刑部主事、夔州路總管府經歷,後於四川任職。母親王氏出身書香門第。李孟在興元成長,少年時即以才學聞名於當地。
元世祖至元年間,李孟北上大都求仕,經楊吉丁引薦見皇太子真金,然真金早逝,桑哥專政時期,李孟雖獲翰林院舉荐,終未得授官,只得赴四川奉養父親。元成宗即位後,裕聖皇太后聞其才名,召其入宮輔導武宗、仁宗兄弟,自此與元廷核心權力層建立深厚關係。
大德十一年(1307年)元成宗崩逝,無嗣,愛育黎拔力八達(即後來的元仁宗)與其兄海山在政變中奪取皇位,李孟在其中運籌帷幄,功不可沒。海山即位為元武宗後,李孟避嫌隱居許昌。至大三年(1310年)復出,以定策之功授平章政事。元武宗崩,仁宗即位,李孟以帝師身份執掌朝政,成為推動漢化改革的核心人物。
然而元代宮廷政治險惡,延祐四年(1317年)因權貴弄權,李孟被迫稱病引退。元英宗即位後,權臣鐵木迭兒專權,李孟遭誣陷降為集賢侍講學士。至治元年(1321年)四月,李孟病逝於大都,享年六十七歲。
師傅之職與皇子教育
李孟最重要的歷史角色之一,是作為元武宗、海山與元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兄弟的漢學師傅。受裕聖皇太后徵召後,李孟以布衣擢升太常少卿,隨愛育黎拔力八達居懷孟路,教授二位皇子儒家經典與漢學文化。這一經歷使李孟與日後的兩位皇帝建立深厚師生情誼,也為其日後的政治影響力奠定基礎。
定策輔政
大德十一年(元成宗卒年),李孟在海山兄弟奪位中發揮關鍵作用,屬「定策之功」。元武宗即位後,李孟一度隱退避嫌,至大三年(1310年)方復出,被特授平章政事、集賢大學士、同知徽政院事,旋加封秦國公。
仁宗朝改革
元仁宗即位後,李孟以中書省平章政事身份秉政,推行多項改革:
- 整頓吏治:嚴明官員考核制度,澄清仕途。
- 昭雪冤獄:平反前任累積的冤案。
- 罷黜僧道官:整頓宗教人士擔任政府官職之亂象,此舉與道教、佛教寺觀勢力多有衝突。
- 推動科舉:延祐元年(1314年),在李孟主持下,元朝正式開科取士,恢復漢地傳統選官制度,李孟親任監考官。此舉促進儒學在元廷的地位,為漢族士人提供仕進之途。
延祐元年七月,李孟進階金紫光祿大夫,勛上柱國,改封韓國公,榮寵一時。
晚年與身後
李孟晚年仕途多舛。延祐四年(1317年),因權貴勢力傾軋,李孟被迫稱病隱退。元英宗即位後,鐵木迭兒專權,李孟遭誣陷,被降為集賢侍講學士。至治元年(1321年)病逝於大都。
家族成員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 曾祖 | 李執 | — |
| 祖父 | 李昌祚 | 金代進士,潞州稅監 |
| 父親 | 李唐 | 興元行省刑部主事、夔州路總管府經歷 |
| 兄弟 | 李槃 | 洋州知州 |
| 兄弟 | 李森 | 潞州知州 |
| 兄弟 | 李添 | — |
| 表兄弟 | 李信 | 秘書少監 |
| 妻子 | 劉氏、納哈塔氏(蒙古人)、何氏 | — |
| 兒子 | 李獻 | 御史中丞 |
其中妻子納哈塔氏為昭獻元聖皇后(答己)侍女,顯示李孟家族與元廷后族的緊密關係。
文化影響
李孟對元代政治與文化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 儒學教育:作為皇子師傅,李孟將儒家經典與漢學文化傳授給日後的兩位皇帝,對元廷的漢化進程產生深遠影響。
- 科舉制度的恢復:延祐開科是元代最重要的文教政策之一,李孟作為監考官,為漢族士人打開仕途之門,促進民族融合與文化整合。
- 宗教政策:其「罷黜僧道官」之議,限制了宗教勢力對政治的干預,反映了儒臣對宗教勢力膨脹的警惕。
- 吏治改革:其整頓吏治、昭雪冤獄的舉措,在元代政治史上具有正面評價。
資料來源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 節點類型:人物節點
- LIUS-ID:LIUS-NODE-A2F7614417B0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161356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 本批次尚未找到可直接連結的 站內論文關聯;補證以既有正文、站內典籍標記與來源訊號為主,並標為「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站內互讀:元代、後唐、山西、長治市、陝西、漢中、元武宗、元仁宗、宮廷、中書省。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元史·卷一百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二》、《新元史·卷二百零一》、《正說元朝十五帝》。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元代、後唐、山西、長治市、陝西、漢中、元武宗、元仁宗。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李孟」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李孟」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李孟」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元史·卷一百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二》。相關術語包括:元代、後唐、山西、長治市、陝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李孟」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李孟」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新元史·卷二百零一》。相關術語包括:後唐、山西、長治市、陝西、漢中。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李孟」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李孟」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正說元朝十五帝》。相關術語包括:山西、長治市、陝西、漢中、元武宗。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李孟」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李孟」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元史·卷一百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二》。相關術語包括:長治市、陝西、漢中、元武宗、元仁宗。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李孟」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李孟」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新元史·卷二百零一》。相關術語包括:陝西、漢中、元武宗、元仁宗、宮廷。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李孟」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李孟」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正說元朝十五帝》。相關術語包括:漢中、元武宗、元仁宗、宮廷、中書省。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李孟」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李孟」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元史·卷一百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二》。相關術語包括:元武宗、元仁宗、宮廷、中書省、韓國。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李孟」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李孟」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新元史·卷二百零一》。相關術語包括:元仁宗、宮廷、中書省、韓國、僧道。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李孟」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李孟」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正說元朝十五帝》。相關術語包括:宮廷、中書省、韓國、僧道、延祐。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李孟」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李孟」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元史·卷一百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二》。相關術語包括:中書省、韓國、僧道、延祐、元朝。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李孟」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李孟」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新元史·卷二百零一》。相關術語包括:韓國、僧道、延祐、元朝、科舉。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李孟」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李孟」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正說元朝十五帝》。相關術語包括:僧道、延祐、元朝、科舉、儒學。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李孟」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李孟」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元史·卷一百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二》。相關術語包括:延祐、元朝、科舉、儒學。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李孟」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李孟」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新元史·卷二百零一》。相關術語包括:元朝、科舉、儒學。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李孟」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李孟」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正說元朝十五帝》。相關術語包括:科舉、儒學。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李孟」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李孟」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元史·卷一百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二》。相關術語包括:儒學。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李孟」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李孟」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新元史·卷二百零一》。相關術語包括:元代、後唐、山西、長治市、陝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李孟」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李孟」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正說元朝十五帝》。相關術語包括:後唐、山西、長治市、陝西、漢中。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李孟」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李孟」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元史·卷一百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二》。相關術語包括:山西、長治市、陝西、漢中、元武宗。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李孟」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