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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駢

高駢(821年—887年9月24日),唐朝後期軍事將領,燕人。祖先為渤海郡人,遷居幽州。字千里,曾大破南詔,但在黃巢之亂中拒絕勤王,晚年任淮南節度使,篤奉方術,信任巫師呂用之、張守一等人,苛待幕府將領,被部將畢師鐸、秦彥發動兵變殺害,族滅。 簡介 出身渤海高氏,遷居幽州(今北京)後,七世合居。祖父南平郡王高崇文,是唐憲宗時期名將。父親是神策軍虞候高承明。 出生於長慶元年(821年),唐懿宗初年,高駢在邊疆統兵防範黨項及吐蕃,授秦州刺史]。後任侍御史,又於朱叔明幕府兼任司馬,精通射箭,有一次統兵巡視時,曾射「一箭雙雕」,被稱為「落雕侍御」。 咸通五年(864年),安南(今越南)被南詔所侵,朝廷任高駢為安南都護經略招討使,前往安南對南詔作戰。高駢擊敗南詔。七年(866年),高駢鎮守安南,為交趾節度使,曾整治安南至廣州江道。九年(868年)召回長安,為右金吾大將軍,推薦侄孫高潯繼任。又任天平軍節度使,有政績,唐僖宗繼位後授宰相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乾符二年(875年),移鎮西川節度使,駢素稱嚴苛,嚴刑峻罰,殺人過濫,「刑罰嚴酷,由是蜀人皆不悅。」高駢亦有才幹。時值南詔大舉向唐進攻,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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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駢

概述

高駢(821年—887年9月24日),唐朝後期軍事將領,燕人。祖先渤海郡人,遷居幽州。字千里,曾大破南詔,但在黃巢之亂中拒絕勤王,晚年任淮南節度使,篤奉方術,信任巫師呂用之、張守一等人,苛待幕府將領,被部將畢師鐸、秦彥發動兵變殺害,族滅。

簡介

出身渤海高氏,遷居幽州(今北京)後,七世合居。祖父南平郡王高崇文,是唐憲宗時期名將。父親是神策軍虞候高承明。

出生於長慶元年(821年),唐懿宗初年,高駢在邊疆統兵防範黨項及吐蕃,授秦州刺史]。後任侍御史,又於朱叔明幕府兼任司馬,精通射箭,有一次統兵巡視時,曾射「一箭雙雕」,被稱為「落雕侍御」。

咸通五年(864年),安南(今越南)被南詔所侵,朝廷任高駢為安南都護經略招討使,前往安南對南詔作戰。高駢擊敗南詔。七年(866年),高駢鎮守安南,為交趾節度使,曾整治安南至廣州江道。九年(868年)召回長安,為右金吾大將軍,推薦侄孫高潯繼任。又任天平軍節度使,有政績,唐僖宗繼位後授宰相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乾符二年(875年),移鎮西川節度使,駢素稱嚴苛,嚴刑峻罰,殺人過濫,「刑罰嚴酷,由是蜀人皆不悅。」高駢亦有才幹。時值南詔大舉向唐進攻,並以「木莢書」 威脅高駢說要「借錦江飲馬」。高駢築成都府磚城,加強防禦工事。又在境上駐紮重兵,逼迫南詔修好,幾年內蜀地轉危為安。

乾符六年(879年)黃巢軍隊沿長江南岸西進,朝廷任高駢為鎮海軍節度使,高駢命崔致遠撰寫檄文《討黃巢書》,遣將領張璘、梁纘阻擊,黃巢轉由浙江南進廣州,廣明元年(880年)黃巢北上,五月在信州(今江西上饒)擊斃張璘。七月,飛渡長江。

高駢懾於黃巢威勢,又與內璫田令孜有怨,故坐守揚州,擁兵十餘萬,保存實力。黃巢軍入長安。唐僖宗急調高駢勤王。他不服朝廷節制,割據一方。

中和二年(882年)正月,僖宗以王鐸兼中書令,充諸道行營都統。高駢有詩才,聽到王鐸加封都統,頗不以為然,寫詩諷之:「煉汞燒鉛四十年,至今猶在藥爐前;不知子晉緣何事,只學吹簫便得仙。」《唐詩紀事》稱其詩「雅有奇藻」。同年,朝廷罷免高駢。

高駢晚年頗信神仙方術,建造迎仙樓,重用方士呂用之、張守一等人。呂用之專斷獨行,上下離心,猛將如梁纘、陳珙、馮綬、董瑾、俞公楚、姚歸禮等皆為所忌,輕則被剝奪兵權,重則如俞公楚、姚歸禮被設計殺害、陳珙被滅族。高駢的侄子高澞彈劾呂用之二十大罪,呂用之卻說這是高澞因為先前借錢不果而懷恨陷害,高駢於是驅逐高澞,外放為舒州刺史,當高澞屢次被變軍所敗,就處決了高澞。呂用之漸漸專權,淮南人士只知呂用之,不知有高駢。

光啟二年(886年),宗室李熅在長安自稱監國,褒獎高駢,高駢上表支持他,並勸他稱帝。李熅又加呂用之為嶺南東道節度使。呂用之無意赴任,卻以節度使名義自建府邸,與高駢的相當,高駢這才意識到呂用之已經失控,卻無力剷除呂用之。呂用之覺察高駢對自己失去信任,便圖謀殺害高駢,奪取淮南。

淮南都知兵馬使畢師鐸之侍妾被呂用之強姦,內心憤恨,又恐懼被呂用之所害,光啟三年(887年),趁出屯高郵防禦大軍閥秦宗權之機,聯合諸將攻揚州,並召宣歙觀察使秦彥相助。呂用之以高駢名義,派人向廬州刺史楊行密求救。同時高駢和呂用之也終於決裂。四月,在高駢的侄子高傑響應下,呂用之出奔。畢師鐸攻陷廣陵(今江蘇揚州)後,卻將高駢及其子侄、外甥等囚於一所道觀,後秦彥、畢師鐸被楊行密攻打,聽信尼師王奉仙的妖言,認為死了一個大人物,局勢就能轉禍為福,遂殺高駢全家。楊行密得知後,命令全軍將士為高駢戴孝,祭拜酒食,燒冥紙,讓士兵連續哭了兩夜。後發兵攻破揚州,逐秦、畢二人。楊行密擢高駢孫(《資治通鑑》作從孫)高愈為節度副使、判官,並要他重新安葬高家眾人,但高愈暴死,最後由高駢故吏鄺師虔完成。

注釋 ^ 《唐詩紀事·高駢》稱:「生於長慶之首。」 ^ 杜牧:〈高駢除祭酒兼侍御史依前充職右神策軍兵馬使制〉 ^ 《新唐書·高駢傳》:「事朱叔明為司馬。有二雕並飛,駢曰:『我且貴,當中之。』一發貫二雕焉。眾大驚,號『落雕侍御』。」《太平廣記》卷第一百三十八:「唐燕公高駢微時。為朱叔明司馬,總兵巡按。見雙鵰,謂眾曰:『我若貴,矢當疊雙。』乃伺其上下,果一矢貫二雕。眾大驚異,因號為落雕公。」 ^ 《資治通鑑》卷二百五十二 ^ 《桂苑筆耕集·卷十一·檄書》 ^ 《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三十二》「用之(呂用之)懼師鐸等立功,即奪己權,從容謂駢曰:『相公勳業高矣,妖賊未殄,朝廷已有間言。賊若盪平,則威望震主,功居不賞,公安稅駕耶?為公良畫,莫若觀釁,自求多福。』駢深然之。」《唐才子傳》卷九「時巢賊日日甚,兩京亦陷,大駕蒙塵,遂無勤王之意,包藏禍心,欲便徼幸。」 ^ 《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三十二》:「中和二年五月,僖宗知駢無赴難意,乃以宰臣王鐸為京城四面諸道行營兵馬都統,崔安潛副之,韋昭度領江淮鹽鐵轉運使。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 節點類型:人物節點
  • LIUS-ID:LIUS-NODE-A3BA76C98F0E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234952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本批次尚未找到可直接連結的站內論文關聯;補證以既有正文、站內典籍標記與來源訊號為主,並標為「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站內互讀:唐朝祖先渤海郡幽州南詔淮南方術巫師守一渤海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討黃巢書》、《唐詩紀事》、《資治通鑑》、《唐詩紀事·高駢》、《新唐書·高駢傳》、《太平廣記》、《資治通鑑》、《桂苑筆耕集·卷十一·檄書》、《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三十二》、《唐才子傳》、《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三十二》。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唐朝、祖先、渤海郡、幽州、南詔、淮南、方術、巫師。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高駢」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高駢」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高駢」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討黃巢書》。相關術語包括:唐朝、祖先、渤海郡、幽州、南詔。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高駢」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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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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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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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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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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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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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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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高駢」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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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高駢」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三十二》。相關術語包括:守一、渤海、北京、高承、統兵。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高駢」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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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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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高駢」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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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高駢」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三十二》。相關術語包括:北京、高承、統兵、御史、安南。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高駢」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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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高駢」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討黃巢書》。相關術語包括:高承、統兵、御史、安南、越南。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高駢」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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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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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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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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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高駢」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高駢」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新唐書·高駢傳》。相關術語包括:越南。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高駢」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高駢」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太平廣記》。相關術語包括:唐朝、祖先、渤海郡、幽州、南詔。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高駢」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高駢」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資治通鑑》。相關術語包括:祖先、渤海郡、幽州、南詔、淮南。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高駢」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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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高駢 · 最後更新:2026/7/4· 版本:20260704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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