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緒
行書七言聯 王鴻緒(1645年—1723年),初名度心,中進士後改名鴻緒,字季友,號儼齋,又號橫雲山人,江南松江府華亭縣張堰人,清朝政治人物、史學家,康熙帝親信。 生平 早年及科舉 王鴻緒出身華亭望族。曾祖王藻鑑、祖父王典、本生祖父王廣心(順治己丑進士,官巡倉御史)皆獲封贈。長兄王頊齡官至武英殿大學士,次兄王九齡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一門三兄弟皆登顯位,門第之盛甲於天下。 王鴻緒自幼長身玉立,廣額疏眉,一目數行,九歲即能持嗣父之喪,哀戚中禮。十五歲隨本生父家居,與兩兄共承庭訓,益肆力經史。年十七,補博士弟子員。康熙十一年(1672年)壬子科,中順天鄉試舉人。次年癸丑科會試中式第四名,殿試以一甲第二名及第(榜眼),授翰林院編修。因原從嗣叔祖名「度心」,奏請改名為「鴻緒」。 宦海浮沉 康熙十四年(1675年),充日講起居注官,同年秋典順天鄉試。歷任左春坊左贊善、翰林院侍讀。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奉命充《[[明史》]]總裁官。二十二年,遷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旋充《平定三逆方略》總裁官。二十三年,遷戶部右侍郎,次年轉左,並充會試正考官、殿試讀卷官、武會試總裁官。 康熙二十六年
王鴻緒
概述
行書七言聯
王鴻緒(1645年—1723年),初名度心,中進士後改名鴻緒,字季友,號儼齋,又號橫雲山人,江南松江府華亭縣張堰人,清朝政治人物、史學家,康熙帝親信。
生平 早年及科舉
王鴻緒出身華亭望族。曾祖王藻鑑、祖父王典、本生祖父王廣心(順治己丑進士,官巡倉御史)皆獲封贈。長兄王頊齡官至武英殿大學士,次兄王九齡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一門三兄弟皆登顯位,門第之盛甲於天下。
王鴻緒自幼長身玉立,廣額疏眉,一目數行,九歲即能持嗣父之喪,哀戚中禮。十五歲隨本生父家居,與兩兄共承庭訓,益肆力經史。年十七,補博士弟子員。康熙十一年(1672年)壬子科,中順天鄉試舉人。次年癸丑科會試中式第四名,殿試以一甲第二名及第(榜眼),授翰林院編修。因原從嗣叔祖名「度心」,奏請改名為「鴻緒」。
宦海浮沉
康熙十四年(1675年),充日講起居注官,同年秋典順天鄉試。歷任左春坊左贊善、翰林院侍讀。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奉命充*《[[明史*》]]總裁官。二十二年,遷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旋充《平定三逆方略》總裁官。二十三年,遷戶部右侍郎,次年轉左,並充會試正考官、殿試讀卷官、武會試總裁官。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擢都察院左都御史。在御史任上,他知無不言,先後上疏請申飭駐防官兵、詳核人員、糾劾溺職撫臣、澄淸監員等,皆關國是民生。其中最著名者為彈劾妖人朱方旦。朱方旦自號「二眉山人」,以修煉之術煽惑士大夫,刊刻祕書,悖逆聖道。王鴻緒以「誣罔皇上」、「悖聖道」、「搖惑民心」三大罪具疏劾之,得旨嚴拏,朱方旦伏誅,天下稱快。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丁父憂,二十八年(1689年)服闋返京,遭左都御史郭琇彈劾其與少詹事高士奇「互相勾結,表裡為奸,植黨營私,招權納賄,蒙蔽視聽,擾亂朝政」,又收受嘉定縣知縣賄賂銀五百兩,康熙帝令其休致回籍。
主修《明史》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因大學士王熙、張玉書的推薦,康熙帝以《明史》「自開局纂修以來,歲久未告竣,事預期速,蕆宜專責成」,責成王鴻緒繼續編修《明史》。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起復授工部尚書,奉命督催高家堰工程,節省錢糧六十餘萬兩,後因敘河工開復原職。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明史》列傳剛脫稿,尚未訂正,萬斯同即病逝於王鴻緒寓所。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參與纂修《佩文韻府》。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轉戶部尚書。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四月改戶部尚書,次年正月被免職,以原官解任回籍,他私下帶走史稿,經五年的刪改潤筆,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史稿初成,五十三年(1714年)進呈。
晚年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特旨召還朝,充*《[[詩經*》]]總裁官,奏請發內府藏書,又訪得宋元明諸儒經解百餘種,薦用詞臣、舉貢通經者二十人參與纂修。五十七年(1718年),充《省方盛典》總裁官。
雍正元年(1723年)六月十七日,王鴻緒進呈《明史稿》紀、志、表、傳共三百一十卷,體例完備,七月十八日內閣將之交明史館收藏。八月十五日,王鴻緒病卒於京邸,享年七十九歲,後歸葬於金山張堰。遺表上聞,雍正帝命予祭葬如禮。不久,其刻本《橫雲山人明史稿》行世,不具萬斯同之名,引發後世爭議。
史學貢獻與爭議
王鴻緒一生用力最勤者為《明史》纂修。自康熙二十一年受命為總裁官,至雍正元年進呈全稿,前後凡四十餘年。其間雖宦海浮沉,但始終以明史為念,歸里後編纂不輟。所著《明史稿》三百一十卷,體例完備,考訂精詳,為後來張廷玉等編修《明史》提供了最重要的底本。
然而,王鴻緒將《明史稿》刻為己作,不署萬斯同之名,引起後世非議。黃雲眉《明史纂修考略》謂:「王鴻緒目睹同館凋謝,史事闌珊,遂生攘竊他人成稿之奸心……歲月愈邈,公然以多人心血之結晶,歸諸一己之筆削而無所忌憚矣。」梁啟超亦曾批評王鴻緒是「白晝行竊的偷書賊」。傅斯年則認為武英殿本《明史》的纂修距離原來史料時間較遠,政治忌諱更深,應不如王鴻緒的史稿;他並不認為王鴻緒完全抄襲自萬斯同稿,而是肯定王鴻緒的個人努力。曾參與纂修的楊椿說:「萬稿與王稿頗有異同,是王稿亦不盡出萬稿,且時預修《明史》者,多博學宏詞,如湯斌、倪燦、尤侗、黃虞稷、朱彝尊、潘耒、吳任臣等亦皆有所著述……是稿亦不必盡出萬氏,惟稿悉經刪定,蓋不容否認。」肯定王鴻緒對編纂列傳所作出的努力。
王鴻緒博雅高華,為文章宗匠。其詩文原本六籍,網羅百氏,朝章國典討論精覈,時人以為有過於唐代燕(燕國公張說)、許(許國公蘇頲)及宋代楊億、常夷甫之風。著有《橫雲山人集》二十七卷、《賜金園詩集》三十卷、《制義存稿》二冊。精研書法,奄有魏晉以來諸家之長,揮毫落紙,人爭藏弆。康熙帝在熱河山莊曾特作詩書扇聯以賜,稱之為「老大臣」。
兼通醫學,有醫著《王鴻緒外科》行世。
家族 曾祖:王藻鑑,贈光祿大夫。 祖父:王典;本生祖父:王廣心,順
來源
此條目由自動擷取生成,內容待人工校對補充。
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九歲即能持嗣父之喪」與後文「隨本生父家居」的親屬關係表述略顯混亂,但未達明顯史實錯誤;較明顯的是文末家族段落被截斷,內容不完整。
- 2026-05-06 確認錯誤:「曾參與纂修的楊椿」明顯誤植,人名應為「楊椿」或「曾參與纂修的楊椿說」語意可通,但原文將「曾」誤作參與者標記,造成語法與人名指涉混亂。 → 正確:原文「曾參與纂修的楊椿說:」的「曾」應為敘述修飾,語意可理解為「曾參與纂修的楊椿說」,不構成明顯誤植。
- 2026-05-06 誤報排除:「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明史》列傳剛脫稿,尚未訂正,萬斯同即病逝於王鴻緒寓所」與一般史實常見敘述不完全一致;萬斯同卒年多見為1702年前後無誤,但「於王鴻緒寓所」這一細節缺乏明確可靠對應,屬可疑表述。
- 2026-05-06 誤報排除:「雍正元年(1723年)六月十七日…八月十五日,王鴻緒病卒於京邸,享年七十九歲」與「1645年—1723年」在年份上可對應,但「病卒於京邸」和前文「特旨召還朝」之間沒有矛盾。此處沒有明顯錯誤。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