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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綱五常

儒家 儒家思想 先聖先哲 古代儒者 儒家經書 古典儒學 當代儒學 宗教場所 主要聖職 儀式典禮 信仰崇拜 相關事項 儒家文化圈 閱論編 三綱五常,又簡稱綱常,中國儒家倫理架構,起源先王之學,經「思孟學派」「五行」闡發,歷經漢朝,並盛行於宋、明、清三代。三綱即三倫理: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即五人倫:仁、義、禮、智、信 起源 三綱之觀念原存於法家,在《韓非子·忠孝》中,首次提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天下治;三者逆,天下亂。」儒家的孟子提出「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分別為「仁」、「義」、「禮」、「智」的源頭,並列「四端」。 而「三綱、五常」的說法來源於西漢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書。董仲舒從天人關係出發,根據「天尊地卑」思想,明辨了三綱五常,稱「惟天子受命於天,天下受命於天子」;又循「陰陽五行」說,確立了「綱常」理論,孔子曰:「天數右陽而不右陰」。(董仲舒)又說:「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婦為陰。」<春秋繁露: 基義 後漢章帝召開白虎觀會議,定「三綱」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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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綱五常

概述

三綱五常,又簡稱綱常,中國儒家倫理架構,起源先王之學,經「思孟學派」「五行」闡發,歷經漢朝,並盛行於宋、明、清三代。三綱即三倫理: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即五人倫:仁、義、禮、智、信

起源

三綱之觀念原存於法家,在《韓非子·忠孝》中,首次提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天下治;三者逆,天下亂。」儒家的孟子提出「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分別為「仁」、「義」、「禮」、「智」的源頭,並列「四端」。

而「三綱、五常」的說法來源於西漢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書。董仲舒從天人關係出發,根據「天尊地卑」思想,明辨了三綱五常,稱「惟天子受命於天,天下受命於天子」;又循「陰陽五行」說,確立了「綱常」理論,孔子曰:「天數右陽而不右陰」。(董仲舒)又說:「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婦為陰。」<春秋繁露: 基義>

漢章帝召開白虎觀會議,定「三綱」之說。《白虎通義·三綱六紀》稱「三綱者何﹖……君為臣綱﹑夫為妻綱﹑父為子綱。」這種名教(名份與教化)觀念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組成,即通過上定名份來教化天下,以維護社會倫理綱常、政治制度。

隋代王通與宋代朱熹均聯用過三綱五常。朱熹提出「存天理,滅人慾」,「人慾」即指一切違背三綱五常的動機與行為。朱熹認為:「宇宙之間一理而已。天得之而為天,地得之而為地,而凡生於天地之間者,又各得之以為性;其張之為三綱,其紀之為五常,蓋皆此理之流行,無所適而不在。若其消息盈虛,循環不已,則自未始有物之前,以至人消物盡之後,終則復始,始復有終,又未嘗有頃刻之或停也。」三綱五常本指天理人事的應對進退,但後被設立為封建「道統」,甚至導致「禮教殺人」的狀況發生.

說文解字記載「玉,石之美者有五德。潤澤以溫,仁之方也;䚡理自外,可以知中,義之方也;其聲舒揚,專以遠聞,智之方也;不撓而折,勇之方也;銳廉而不忮,潔之方也。」孔子曰:「君子比德於玉」。君子無故玉不去身,玉有五德,潤澤以溫是謂仁,廉而不劌是謂義,垂而墜不飛揚是謂禮,縝密堅實是謂智,質地明晰是謂信。」 子貢問於孔子曰:「敢問君子貴玉而賤玟者何也?為玉之寡而玟之多與?」孔子曰:「非為玟之多故賤之也、玉之寡故貴之也。夫昔者君子比德於玉焉:溫潤而澤,仁也;縝密以栗,知也;廉而不劌,義也;垂之如隊,禮也;叩之其聲清越以長,其終詘然,樂也;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忠也;孚尹旁達,信也;氣如白虹,天也;精神見於山川,地也;圭璋特達,德也。天下莫不貴者,道也。《詩》云:『言念君子,溫其如玉。』故君子貴之也。」

影響

三綱五常既有儒家的觀念,也有法家觀念。東漢馬融將「三綱」同「五常」相提並論,合稱為「三綱五常」,造成了人們對孔孟之道的誤解。孔子從沒要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孔子有言:「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士有諍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諍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諍於父,臣不可以不諍於君。故當不義,則諍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孟子則更進一步闡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

注釋 外部連結

[在維基數據編輯]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學行典·五常部》,出自陳夢雷《古今圖書集成》

歷史淵源

「三綱五常」之說,肇端於先秦儒家倫理,而成於漢代經學與政治秩序的重構。先秦孔、孟、荀雖未使用此一固定名目,然已分別就仁、義、禮、信與名分秩序奠定思想基礎。至西漢董仲舒援引天人感應、陰陽五行等觀念,將君臣、父子、夫婦之倫與仁、義、禮、智、信五德相配,建構為維繫王朝與社會的道德綱領,「三綱五常」遂由倫理原則轉化為具政治規範性的經學命題。其後東漢以降,道教在形成與發展過程中,亦逐步吸納此一儒家倫理,用以勸善戒惡、規範修持,故不少道教善書與經訣皆以忠孝仁義為入道之本。宋明以後,隨著理學對人性本善與天理流行的強調,「三綱五常」又被重新詮釋為人倫日用中自我實踐的道德常道,並深刻影響道教教化與民間信仰的倫理表述。

主要內容

「三綱五常」原為漢代儒家倫理的核心命題,後世常以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概括其「三綱」,以仁、義、禮、智、信概括其「五常」,用以建立人倫關係的等級秩序與日常德目。其思想旨趣在於將政治權威、家內秩序與個體德性納入一套相互貫通的倫理框架,使忠、孝、節、義等價值得以制度化與普遍化。就道教而言,三綱五常並非宗教修煉之核心教義,然在中國傳統社會中,尤其自唐宋以降,道教多與儒家倫理並行共存,遂常將之視為人間綱紀與社會教化的重要基礎。部分道經齋醮科儀勸善文獻亦採納忠孝仁義之語彙,以調和超越性信仰與現實倫理。故三綱五常在道教文化中的意義,主要不在神學本身,而在於作為道教入世教化、齋戒修德與社會秩序維繫的倫理背景。

相關典籍

「三綱五常」之觀念,雖非出自單一經典,然其義理脈絡可上溯先秦儒家經籍。《論語》《孟子》《禮記》《荀子》所論仁、義、禮、智、信及君臣、父子、夫婦之倫,為其思想根柢;漢代董仲舒以陰陽五行、天人感應詮釋經義,尤使綱常倫理與政治秩序相互結合,見於《漢書·董仲舒傳》及兩漢經學材料。此後,宋明理學諸儒如朱熹、程顥程頤王陽明等,復從天理、人欲與心性工夫加以申論,推動其成為日用倫理之核心。道教典籍方面,相關經書與戒律文獻多採納儒家綱常語彙,以勸善、修身、齊家、敦倫為旨,故「三綱五常」常見於後世道教倫理書寫與科儀訓誡之中。

文化影響

三綱五常自漢代以降逐漸成為中國傳統倫理秩序的核心語彙,其影響並不僅限於儒家政治思想,亦深刻滲入道教的教義表述與宗教實踐。道教在形成與發展過程中,常以忠、孝、仁、義、禮、信等價值作為與世俗社會溝通的倫理基礎,並將之納入勸善、戒惡、報本反始的敘事框架之中。特別是在齋醮、祈福、度亡等法事語境裡,道教往往強調修道者須先盡人倫,方可進德修真,反映出修身與齊家、治國之間的連續性。宋明以後,隨著儒釋道三教互動加深,三綱五常更成為道教宮觀碑銘、善書與科儀文本中常見的倫理資源,用以強化護國、孝親與教化功能。由此觀之,三綱五常不僅塑造了中國社會的道德秩序,也為道教提供了可與主流文化相銜接的價值語言。

學術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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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論百年來反禮教思潮的演生脈絡〉

不要混同

不要把 三綱五常 與 道德經羽化道德经三教合一莆田三一教 直接混同;它們只是由 《林兆恩「三教合一」論的道教淵源——兼評其《道德經釋略》中的三教會通思想》、《“非非道”: 林兆恩对道教的批判》、《道教教團起源之蠡測》 支撐的共現線索。若要建立更強關係,需回查論文中的語句、年代、地域、儀式場景與版本脈絡。

檢驗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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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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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唐哲嘉,〈林兆恩「三教合一」論的道教淵源——兼評其《道德經釋略》中的三教會通思想〉,2022。關聯說明:林兆恩一生宣揚的倫理思想,與其宗教會通論述相關。
  2. 唐哲嘉,〈“非非道”: 林兆恩对道教的批判〉,2021。關聯說明:林兆恩用以衡量並融通儒道的儒家倫理原則。
  3. 章偉文,〈道教教團起源之蠡測〉。關聯說明:論文提及其作為漢代儒學制度化的重要規範,並指出其弊病引發秩序危機。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韓非子·忠孝》、《春秋繁露》、《白虎通義·三綱六紀》、《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學行典·五常部》、《古今圖書集成》、《論語》、《孟子》、《禮記》、《荀子》、《漢書·董仲舒傳》、《林兆恩「三教合一」論的道教淵源——兼評其《道德經釋略》、《“非非道”: 林兆恩对道教的批判》。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儒家、儒家思想、宗教場所、儀式、中國、儒家倫理、法家、韓非。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三綱五常」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三綱五常」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三綱五常」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林兆恩「三教合一」論的道教淵源——兼評其《道德經釋略》中的三教會通思想〉。相關術語包括:儒家、儒家思想、宗教場所、儀式、中國。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三綱五常」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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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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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三綱五常」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林兆恩「三教合一」論的道教淵源——兼評其《道德經釋略》中的三教會通思想〉。相關術語包括:儀式、中國、儒家倫理、法家、韓非。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三綱五常」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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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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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三綱五常」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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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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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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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三綱五常」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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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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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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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三綱五常」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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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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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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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三綱五常」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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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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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三綱五常」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林兆恩「三教合一」論的道教淵源——兼評其《道德經釋略》中的三教會通思想〉。相關術語包括:天人、天子、陰陽五行、陰陽之道。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三綱五常」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三綱五常」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非非道”: 林兆恩对道教的批判〉。相關術語包括:天子、陰陽五行、陰陽之道。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三綱五常」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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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concept:三綱五常 · 最後更新:2026/7/4· 版本:20260704 · 版本歷史

其他資料:學術論文(個別著作權)、本派傳承(CC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