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日
元宵節,亦稱為元宵、上元、上元節、小正月、正月半、新十五、元夕、小年或燈節,中國傳統節日,每年的農曆正月十五,為農曆新年的第一個月圓,象徵著春天的到來。華人傳統會吃元宵、賞花燈、猜燈謎,以示祝賀。這是傳統新春定義的最後一天,亦是春節假期之後的第一個重要節日。明朝錢塘瞿佑《雙頭牡丹燈記》:「每歲元夕,於明州張燈五夜。傾城士女,皆得縱觀」。青年男女外出觀燈並趁機結識、相會,所以在東南亞地區也有「中國情人節」的別稱。 元宵節是中國的傳統節日,已構成春節年俗的重要內容,是真正意義上的「狂歡節」。從除夕關門守歲,到正月十五全體都加入到節日活動,元宵節不僅盛行於海峽兩岸,在海外華人聚居地也備受重視。2008年6月,元宵節民俗入選《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歷史 明代宮廷元宵節情況 關於元宵節的由來,說法很多,最早可追溯至秦漢時代。秦末就有:「正月十五燃燈祭祀道教太乙神」之說。是農民祈求豐收的日子,也是道教的天官誕。人們在田野持火把驅趕蟲獸,希望減輕蟲害,祈禱獲得好收成。 還有說法認為,漢武帝時聽從謬忌之說,在甘泉宮修建太一祠壇,在正月十五日祭太乙神最隆重,從黃昏開始,通宵達旦用盛
正月十五日
概述
元宵節,亦稱為元宵、上元、上元節、小正月、正月半、新十五、元夕、小年或燈節,中國傳統節日,每年的農曆正月十五,為農曆新年的第一個月圓,象徵著春天的到來。華人傳統會吃元宵、賞花燈、猜燈謎,以示祝賀。這是傳統新春定義的最後一天,亦是春節假期之後的第一個重要節日。明朝錢塘瞿佑《雙頭牡丹燈記》:「每歲元夕,於明州張燈五夜。傾城士女,皆得縱觀」。青年男女外出觀燈並趁機結識、相會,所以在東南亞地區也有「中國情人節」的別稱。
元宵節是中國的傳統節日,已構成春節年俗的重要內容,是真正意義上的「狂歡節」。從除夕關門守歲,到正月十五全體都加入到節日活動,元宵節不僅盛行於海峽兩岸,在海外華人聚居地也備受重視。2008年6月,元宵節民俗入選《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關於元宵節的由來,說法很多,最早可追溯至秦漢時代。秦末就有:「正月十五燃燈祭祀道教太乙神」之說。是農民祈求豐收的日子,也是道教的天官誕。人們在田野持火把驅趕蟲獸,希望減輕蟲害,祈禱獲得好收成。
還有說法認為,漢武帝時聽從謬忌之說,在甘泉宮修建太一祠壇,在正月十五日祭太乙神最隆重,從黃昏開始,通宵達旦用盛大的燈火祭祀,加上夜晚常有流星經過祠壇之上,從此形成了正月十五張燈結綵的習俗。
也有說法是,漢明帝篤信佛法,聽從蔡愔的建言,敕命正月十五夜,在宮內「燃燈表佛」,從此民眾效仿,皆點燈供奉佛祖。東漢末年,元宵節作為節日才正式初步形成。
而道教中,上元節為天官大帝(民間相傳即為堯)誕辰,正月十五為上元,七月十五為中元,十月十五為下元,分別屬天、地、水這三官大帝主管。上元節乃天官華誕,故燃燈以慶。終唐一代,朝廷皆正式祭拜。
隋朝初年,元宵節完全形成。在唐朝,元宵賞燈十分興盛,無論是京城或是鄉鎮,處處張掛彩燈,人們還製作巨大的燈輪、燈樹、燈柱等,滿城的火樹銀花,十分繁華熱鬧。宋朝燈節更加豐富多彩,元宵賞燈持續五天,燈的樣式繁複多樣,逛燈市十分賞心悅目。詩人辛棄疾寫道:「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說的就是宋朝燈節花燈無數,煙花如星雨。那時還興起了猜燈謎,即將各種燈謎寫在紙條上,貼在花燈上,猜中的人還能得到小小的獎勵。這種娛樂益智的活動受到人們喜愛,廣為流傳。
明清之際,元宵節通常被百姓當作春節的結束,活動也日益多元化:吃湯圓、觀燈和娛樂遊行是元宵節三大主軸。遊行活動中分為高蹺、旱船、舞龍、舞獅、秧歌、抬閣等傳統藝術表演。放煙花是元宵節的高潮。明朝的燈節持續的時間更長。自初八開始點燈,謂之「上節日」,初八夜謂之「上節暝」,宣告燈節的開始,直到正月十七的夜裏才落燈,整整十天,以顯示歌舞昇平,是中國歷史上最長的燈節。清朝則只有三天,但是燈火璀璨,燈也更加精緻奇幻,依然十分吸引人。明代宮廷也會張燈結綵,並模仿民間習俗,在宮內設置市集,有雜技、百戲等遊藝表演,宮中各人放煙花,燃爆竹,小孩提花燈。
明代元宵節宮中張燈結綵
宮中雜技表演
宮中掛上各式花燈,下面有雜技表演
宮中擺賣的貨郎,小孩提花燈
宮中小孩玩煙花爆竹
在空地展示的大花燈
小孩拉白象花燈
元宵節小孩提燈籠、貨郎售賣玩具
元宵節小孩騎竹馬、拉花燈
小孩拉鹿燈、兔燈
清代元宵節景象 清代畫家丁觀鵬的《太平春市圖》,描繪出清人想像中的明代元宵節景象,有猴戲表演、跑旱船、傀儡戲等遊藝活動,又有賣面具的小販、拉花燈小孩、提花燈的人,還有盲眼算命先生。
清末民初時期,「新十五」日又叫上元天官誕日,廣府的昔日舊俗較為繁複:大早人們會到三元宮拜神,有錢人會建醮並設齋宴求福;到夜晚正式元宵,就再用湯圓拜神,跟著就將湯圓送給親友即「送年宵」,尊者長者就會買些燈分給子弟供是夜遊戲;各街土地祠也多燃燈建醮,各街坊集資拜神即「慶賀花燈」,跟著再將祭品派送各家;元宵夜各街花燈各有特色,以蓮花燈最有名,據說青年女子在元宵夜「鑽燈棚」(於蓮花燈下往復走動)可得子,另一同得子習俗謂當夜「偷青」(到菜田摘青菜尤生菜);當夜還有「接聖燈」一俗,即將神祠內小燈帶返家等明年如期送還。
元宵節具體發展狀況和習俗因各地文化不同而有所差異。但有些習俗見於多個地區。
燈火相關
華人元宵節延續了初期與燈火相關的習俗,如賞花燈、猜燈謎等習俗見於多個地區。西南地區有燃篝火的習俗。在中國南方語言如閩語(福州話、泉漳話)、客家話、粵語(圍頭話)中「燈」和「丁」諧音,元宵點燈意寓添丁,故客家人、福建、潮汕、臺灣、廣東和香港人認為元宵燈即為添丁的佳兆。元宵此日,人們紛紛掛燈籠。俗稱「開燈」。也有些地方是小孩提燈籠、玩煙花等。除了紙紮燈籠外,有些地區還會用蘿蔔製成蘿蔔燈。
鬧社火
鬧社火多流行於北方地區,鬧社火除了燃燈火,還有各種民俗表演。
走橋 晚明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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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據與補證
- 一行,〈七曜星辰別行法〉。關聯說明:文中列出的七曜對應行法日期。
站內互讀:元宵、上元、上元節、正月、月半、中國、農曆、農曆新年、華人、花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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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正月十五日」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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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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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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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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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正月十五日」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正月十五日」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七曜星辰別行法〉。相關術語包括:花燈、春節、明朝、牡丹、明州。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正月十五日」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正月十五日」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七曜星辰別行法〉。相關術語包括:春節、明朝、牡丹、明州、東南亞。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正月十五日」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正月十五日」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七曜星辰別行法〉。相關術語包括:明朝、牡丹、明州、東南亞、元宵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正月十五日」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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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正月十五日」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七曜星辰別行法〉。相關術語包括:牡丹、明州、東南亞、元宵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正月十五日」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正月十五日」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七曜星辰別行法〉。相關術語包括:明州、東南亞、元宵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正月十五日」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正月十五日」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七曜星辰別行法〉。相關術語包括:東南亞、元宵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正月十五日」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正月十五日」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七曜星辰別行法〉。相關術語包括:元宵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正月十五日」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正月十五日」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七曜星辰別行法〉。相關術語包括:元宵、上元、上元節、正月、月半。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正月十五日」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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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正月十五日」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七曜星辰別行法〉。相關術語包括:上元、上元節、正月、月半、中國。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正月十五日」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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