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念孫
王念孫(1744年—1832年),字懷祖,號石臞。江蘇高郵州(今高郵市)人。清代學者、音韻學、訓詁學、校勘學家,是乾嘉學派的代表人物。乾隆乙未進士,曾任給事中,累官永定河道。與錢大昕、盧文弨、邵晉涵、劉台拱有「五君子」之稱。 生平 高郵王氏故居 父王安國,雍正二年(1724年)榜眼。王念孫生於乾隆九年(1744年),八歲讀完十三經,早年從學於戴震。乾隆三十年(1765年)高宗南巡,欽賜舉人。乾隆四十年(1775年)中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改工部主事。升郎中,擢監察御史,轉吏科給事中。 嘉慶四年(1799年),仁宗親政,白蓮教戰事正酣,念孫上陳剿賊六事,彈劾國相和珅,直聲震朝野。同年,授直隸永定河道。嘉慶六年(1801年),河道決口,賠兩萬七千兩,特旨留任督辦河工。事竣,賞主事銜。河南衡家樓段黃河決口,奉命前往勘查,又趕赴臺莊治理河務。不久,授山東運河道,在任六年,又調永定河道。後來永定河再次漲水決口,王念孫引罪,得旨休致。道光五年(1825年),重赴鹿鳴宴。道光十二年(1832年)卒,年八十九。《清史稿》有傳。 著述 王念孫精熟水利書籍,在工部任職期間,著《導河議》上下篇
王念孫
概述
王念孫(1744年—1832年),字懷祖,號石臞。江蘇高郵州(今高郵市)人。清代學者、音韻學、訓詁學、校勘學家,是乾嘉學派的代表人物。乾隆乙未進士,曾任給事中,累官永定河道。與錢大昕、盧文弨、邵晉涵、劉台拱有「五君子」之稱。
生平 高郵王氏故居
父王安國,雍正二年(1724年)榜眼。王念孫生於乾隆九年(1744年),八歲讀完十三經,早年從學於戴震。乾隆三十年(1765年)高宗南巡,欽賜舉人。乾隆四十年(1775年)中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改工部主事。升郎中,擢監察御史,轉吏科給事中。
嘉慶四年(1799年),仁宗親政,白蓮教戰事正酣,念孫上陳剿賊六事,彈劾國相和珅,直聲震朝野。同年,授直隸永定河道。嘉慶六年(1801年),河道決口,賠兩萬七千兩,特旨留任督辦河工。事竣,賞主事銜。河南衡家樓段黃河決口,奉命前往勘查,又趕赴臺莊治理河務。不久,授山東運河道,在任六年,又調永定河道。後來永定河再次漲水決口,王念孫引罪,得旨休致。道光五年(1825年),重赴鹿鳴宴。道光十二年(1832年)卒,年八十九。《清史稿》有傳。
著述
王念孫精熟水利書籍,在工部任職期間,著《導河議》上下篇。後來奉旨纂《河源紀略》。
罷官之後,專心著述。花費10年時間,搜集漢魏以前的古訓,詳加考證,寫成《廣雅疏證》,為訓詁學研究貢獻頗大。著有《廣雅疏證》、《釋大》、《讀書雜誌》、《王石臞先生文集》,其中《讀書雜誌》八十二卷並余編上下二卷,分別含*《[[逸周書*》]]、《[[戰國策》]]、《[[史記》]]、《漢書》、《管子》、《晏子春秋》、《墨子》、《[[荀子》]]、《淮南子內篇》、《漢隸拾遺》十種並《後漢書》、《老子》、《[[莊子》]]、《呂氏春秋》、《韓子》、《法言》和 《[[楚辭》]]、《文選》。
後世 高郵王氏故居內的父子二人像。
其子王引之也是一位語文學家,人稱「高郵二王」,又與戴震、段玉裁稱為「段戴二王之學」。阮元稱:「高郵王氏一家之學,海內無匹。」
參考文獻 注釋 ^ 《清史稿》有記載:「初從休寧戴震受聲音文字訓詁,其於經,熟於漢學之門戶,手編詩三百篇、九經、楚辭之韻,分古音為二十一部。於支、脂、之三部之分,段玉裁《六書韻表》亦見及此,其分至、祭、盍、輯為四部,則段書所未及也。念孫以段書先出,遂輟作。」 ^ 劉建臻《王念孫賠款始末》 ^ 《清史稿·列傳481卷》:王念孫,字懷祖,高郵州人。父安國,官吏部尚書,諡文肅,自有傳。八歲讀十三經畢,旁涉史鑑。高宗南巡,以大臣子迎鑾,獻文冊,賜舉人。乾隆四十年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改工部主事。升郎中,擢陝西道御史,轉吏科給事中。嘉慶四年,仁宗親政,時川、楚教匪猖獗,念孫陳剿賊六事,首劾大學士和珅,疏語援據經義,大契聖心。是年授直隸永定河道 。六年,以河隄漫口罷,特旨留督辦河工。工竣,賞主事銜。河南衡家樓河決,命往查勘,又命馳赴臺莊治河務。尋授山東運河道,在任六年,調永定河道。會東河總督與山東巡撫以引黃利運異議,召入都決其是非。念孫奏引黃入湖,不能不少淤,然暫行無害,詔許之。已而永定河水復異漲,如六年之隘,念孫自引罪,得旨休致。道光五年,重宴鹿鳴,卒,年八十有九。 ^ 《揅經室續集》卷二《王石臞先生墓志銘》 書目 《清史稿》,中華書局點校本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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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文庫閱讀此作者作品 《清史稿/卷481》,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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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王念孫的生卒年與卒年年齡不一致。文中寫1744年—1832年,且道光十二年(1832年)卒,年八十九;但1744年至1832年實際為88年(若按虛歲亦不直接對應此寫法),存在明顯矛盾。
- 2026-05-06 確認錯誤:官職年份明顯對不上。文中稱「乾隆三十年(1765年)高宗南巡,欽賜舉人。乾隆四十年(1775年)中進士」,但已獲「舉人」後又於十年後中進士,且「乾隆四十年(1775年)」本身也不吻合(乾隆四十年實為1775年沒錯,但與前文『高宗南巡,欽賜舉人』的時間線可疑);更重要的是清史稿所載為「乾隆四十年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與前文『乾隆三十年欽賜舉人』搭配呈現出不完整且易誤導的履歷。 → 正確:王念孫於乾隆三十年(1765年)因高宗南巡被欽賜舉人,乾隆四十年(1775年)中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時間線並不矛盾。
- 2026-05-06 誤報排除:「欽賜舉人」與後文履歷表述不夠一致,且與常見科舉歷程容易混淆:舉人之後可再中進士沒錯,但這裡沒有交代其為何先得舉人銜、再隔十年中進士,可能導致條目誤解;屬於明顯不完整/易誤導的敘述。
- 2026-05-06 誤報排除:前文稱王念孫『曾任給事中,累官永定河道』,後文又寫『升郎中,擢監察御史,轉吏科給事中』,官職升遷順序本身可成立,但『累官永定河道』放在一起容易誤解為其一生官至永定河道後再無其他任職;與後文『授直隸永定河道』『又調永定河道』相互重複,屬表述重複且可能造成職務歸屬混亂。
- 2026-05-06 確認錯誤:「其子王引之也是一位語文學家,人稱『高郵二王』,又與戴震、段玉裁稱為『段戴二王之學』」這句有概念混搭問題:『高郵二王』是指王念孫、王引之父子;而『段戴二王之學』通常是指戴震、段玉裁、王念孫、王引之四人的學術系統,並非與戴震、段玉裁『稱為』某一個人名組合。 → 正確:『高郵二王』指王念孫、王引之父子;『段戴二王之學』通常是指戴震、段玉裁、王念孫、王引之四人的學術系統。原句將『高郵二王』與『段戴二王之學』並列,表述不夠準確,容易造成概念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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