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
中藥,古稱本草,在台語中又稱漢藥(hàn-io̍h),是指在中醫理論指導下應用的藥物。由於其來源包括植物、動物和礦物,其中植物類藥物比例最多、使用也最普遍,自古相沿把藥學稱為「本草」,古代眾多典籍和文獻資料均以本草命名,如明代李時珍編撰的《本草綱目》。中藥涵義廣泛,主要分為中藥材(中草藥和中藥飲片)和中藥製劑,包含傳統臨床製劑(丸、散、膏、丹、湯等)、中成藥、供配伍用中藥顆粒等。目前,日韓等地仍稱中藥為漢藥或全員藥。 「中藥學」是研究中藥基本理論和各種中藥的來源、採製、性能、功效、臨床應用等知識的一門學科。傳統上,中藥學一般稱為本草學或生藥學,及至近代,隨著西方醫藥學的傳播,本草學逐漸改稱為「中藥學」。
中藥
概述
中藥,古稱本草,在台語中又稱漢藥(hàn-io̍h),是指在中醫理論指導下應用的藥物。由於其來源包括植物、動物和礦物,其中植物類藥物比例最多、使用也最普遍,自古相沿把藥學稱為「本草」,古代眾多典籍和文獻資料均以本草命名,如明代李時珍編撰的《本草綱目》。中藥涵義廣泛,主要分為中藥材(中草藥和中藥飲片)和中藥製劑,包含傳統臨床製劑(丸、散、膏、丹、湯等)、中成藥、供配伍用中藥顆粒等。目前,日韓等地仍稱中藥為漢藥或全員藥。
「中藥學」是研究中藥基本理論和各種中藥的來源、採製、性能、功效、臨床應用等知識的一門學科。傳統上,中藥學一般稱為本草學或生藥學,及至近代,隨著西方醫藥學的傳播,本草學逐漸改稱為「中藥學」。
歷史淵源
先秦時期
最初人類對藥物的認識是與覓食活動緊密相連的。在原始時代,原始人通過採食植物和狩獵,逐漸了解這些植物和動物,有可以果腹,也有可以減緩病痛,有的則可以引起中毒,甚至死亡。根據古籍記述的「神農嘗百草之滋味……一日而遇七十毒」的傳說生動而形象地概括了藥物知識萌芽的實踐過程。
早期人類用以充飢的食物,大多是植物類,因此最先發現的也是植物藥。在漁獵生產和生活開始以後,開始接觸較多的魚、野獸、甲殼類等動物,逐漸掌握動物類藥物的醫療作用;直至原始社會後期,採礦和冶煉的興起,又相繼發現了礦物藥。人們從野果或穀物自然發酵的啟示中,掌握了酒的釀造技術,至殷商時期,釀酒業已十分興盛,酒不僅是一種飲料,更具有溫通血脈、行藥勢和作為溶媒等多方面的作用,故古人將酒譽為「百藥之長」。
隨著文字的出現,對藥物知識也有了文字記載。商代金文已有「藥」字。《說文解字》訓釋為:「治病草,從草,樂聲。」西周時已有專業的「醫師」,「聚毒藥藥以共醫事」,而《詩經》中涉及的植物和動物共300多種,其中不少是後世本草著作中收載的藥物;《山海經》中已經記載有100餘種動植物藥,並記述其產地、效用和治療性能。春秋戰國時期的《五十二病方》已載方280餘首,所用藥物達240餘種。
秦漢時期
西漢時期已有藥學專著出現,根據《史記‧扁鵲倉公列傳》記述名醫公乘陽慶將《藥論》一書傳給其弟子淳于意;從《漢書》可知,西漢晚期已有「本草」一詞來指稱藥學專著。自漢武帝打通河西走廊,西域的番紅花、大蒜、胡麻等相繼傳入中國,邊陲地區的麝香、羚羊角、琥珀、龍眼等藥進入中國。
現存最早的藥學專著是《神農本草經》,雖托「神農」之名,實非出於一時一人之手,其成書年代雖尚有爭議,有考證成書不晚於東漢末年(公元2世紀)。《神農本草經》言簡意賅地總結了藥物的四氣五味、有毒無毒、配伍法度等基本原則,定下了中藥學的理論基礎。
魏晉南北朝時期
漢末以來醫家應用的藥物種類日漸增多,本草著作的數量和種類也大大增加。晉代葛洪《抱朴子》曾首載草藥一詞。重要的本草著作首推完成於公元500年、梁陶弘景所撰《本草經集注》,針對當時藥材偽劣品較多的狀況,補充大量採收、鑑別、炮製、製劑等理論和操作原則,各論部分,首創自然屬性分類法,收載藥物730種。南朝劉宋時期雷斆著《炮炙論》,收錄了300種藥物的炮製方法,是中國的第一部炮製專著。
隋唐時期
隋唐時期,南北統一,經濟文化日漸繁榮,醫藥學也有發展。唐顯慶四年(公元659年)朝廷頒行了由李勣、蘇敬等主持編纂的《新修本草》(又稱《唐本草》)。載藥844種,這本官修本草是中國第一部藥典性本草,比公元1542年由德意志醫生與植物學家瓦勒留斯·科爾杜斯所撰寫的《藥典》要早出800餘年。在日本古書《延喜式》還有「凡醫生皆讀蘇敬新修本草」的記載。開元年間(公元3-741年),陳藏器編成*《[[本草拾遺*》]],增補大量民間用藥,為中藥按臨床功效分類的發端。
宋金元時期
由於經濟、文化、科學技術和商業交通的進步,尤其活板印刷的應用,為宋代本草學術的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如唐慎微的《經史證類備急本草》,載藥總數已達1500餘種,並於各藥之後附列方劑以相印證,醫藥緊密結合。國家藥局的設立,是北宋一大創舉,是中國乃世界藥學史上的重大事件。1076年,在京城開封開設由國家經營的熟藥所,其後又發展修合藥所及出賣藥所。張元素所寫《醫學啟源》介紹了臟腑諸病用藥心法,奠定了臟腑辨證用藥理論。他在《珍珠囊》、《臟腑標本寒熱虛實用藥式》、《潔古刺諸痛法》中均倡導中藥歸經學說。
明清時期
明代醫藥學家李時珍(1518-1593年)歷時27年編成《本草綱目》(全書52卷,約200萬言,收藥1,892種,附圖1,100多幅,附方11,000餘首),流傳於世。這一時期,人工栽培的藥物已達200餘種,種植技術也有很高的水平,如川芎、莖節的無性繁殖;牡丹、芍藥的分根繁衍。清代研究本草之風盛行,是由於醫藥學發展,有必要進一步補充修訂《本草綱目》的不足,如趙學敏撰寫《本草綱目拾遺》。
近代時期
清末自強運動、維新運動時期,西醫思潮由東洋、西洋遍及中國,傳統中醫藥行業受到一定的影響。但在中醫藥志士仁人的努力下,開始建立中醫學校,正規和有系統地培育中醫藥人才,涌現了一批適應教學和臨床運用需要的中藥學講義,如浙江蘭溪中醫學校張壽頤的《本草正義》、浙江中醫專門學校何廉臣的《實驗藥物學》等。1935年出版由陳存仁撰寫的《中國藥學大辭典》,收錄詞4300條,是民國時期本草學中的重要工具書。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於政府對中醫藥比較重視,制定了一系列相應的政策和措施。現代中藥新著類量多而且門類齊全,《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以法典形式確定了中藥在當代醫藥衞生事業中的地位。
中藥的性能
中藥的性能主要有四氣五味、升降浮沉、歸經、有毒無毒、配伍、禁忌等。
四氣五味
四氣也稱四性,指寒、熱、溫、涼四種不同藥性,溫熱屬陽,寒涼屬陰,溫次於熱,涼次於寒,即在共同性質中又有程度上的差異。後來又將對人體的寒熱病理變化沒有明顯影響的藥物稱為平性。藥性是由藥物作用於機體所發生的反應概括出來,是與所治疾病的寒熱性質相對應的。
五味的本義是指藥物和食物的真實滋味,基本滋味分別是酸、甘、鹹、苦、辛五種味道,除此之外,還有淡和澀味。藥物作用可概括為:「辛味能散、能行;有發散、行氣、行血的作用。甘味能補、能緩、能和。酸味能收、能澀;有收斂固澀的作用。苦味能泄、能燥,指降泄肺氣、胃氣。鹹味能軟、能下,有軟堅、散結、瀉下作用。五味之外還有淡味,具有滲濕利水作用,治療小便不利,水腫等證。」
升降浮沉
升降浮沉是指中藥作用與人體的幾種趨向,是與疾病的病理趨勢相對而言的。一般而言,升是上升、降是下降、浮表示發散、沉表示收斂固藏和泄利二便。升浮藥具有昇陽、發表、祛風、散寒、涌吐、開竅等向上向外的作用,如升麻、柴胡等;而沉降藥則具有清熱、瀉火、瀉下、利尿、消食、驅蟲等向下向內的作用,如大黃、牛膝。
歸經
歸經是以臟腑經絡理論為基礎,以所治病症為依據,總結出的藥物的作用部位與範圍。歸是作用的歸屬,經是臟腑經絡的概稱。須注意的是,勿將中醫臟腑經絡定位與現代醫學的解剖部位混為一談,因兩者的涵義與認識方法都不相同。
毒性
中藥的毒性,在廣義上泛指藥物的偏性,在狹義上是指藥物對機體的損害性,毒性反應與副作用不同,對人體的危害性較大,甚至可危及生命。東漢時代,《本經》提出了「有毒、無毒」的區分;在《本草綱目》中將藥物的毒性分為「大毒」、「有毒」、「小毒」、「微毒」。香港政府的《中醫藥條例》附表1列明的31種毒性中藥,毒性中藥的藥性十分強烈,須經註冊中醫處方才可購買。
配伍與禁忌
配伍
配伍是指把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藥物配合起來同時使用。中藥的使用是十分講究配伍的,一般是按照病情的不同需要和藥物的不同特點。在中醫為病人處方藥物時,絕大多數以君、臣、佐、使的原則,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藥物合在一起使用。
中藥的配伍內容分為:單行、相須、相使、相畏、相殺、相惡、相反,被稱為「七情」。李時珍在《本草綱目·序例上》總結為「藥有七情」:「獨行者,單方不用輔也;相須者,同類不可離也……相使者,我之佐使也;相惡者,奪我之能也;相畏者,受彼之制也;相反者,兩不相合也;相殺者,制彼之毒也。」
禁忌
為了降低毒副作用,提高療效,中藥的用藥禁忌分為配伍禁忌、證侯禁忌、妊娠中藥禁忌和服藥的飲食禁忌。其中配伍禁忌應遵守十八反十九畏的原則。
中藥的用法
應用形式
傳統中藥劑型中,有供口服的湯、丸、散、酒、滋膏、露劑;供皮膚用的軟膏、硬膏、散、丹、塗擦、浸洗劑;還有供體腔使用的栓劑、藥條、釘劑等。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研製出中藥注射劑,以後又發展了膠囊劑、顆粒劑、氣霧劑、膜劑等新劑型。
煎煮方法
中藥的療效除與劑型類別有關外,還與制劑工藝有著密切關係。由於湯劑是臨床應用中最常採用的劑型,而且大多由病家自製,為保證臨床用藥能獲得預期的療效,煎煮方法包括器具、水量、浸泡、火候、時間、次數等。然而,有些中藥由於其性質、性能及臨床用途不同,所需煎煮時間不同,可能需作特殊處理,如先煎、後下、包煎、另煎、烊化及沖服。
服藥方法
口服是臨床使用中藥的主要給藥途徑,口服給藥效果可受以下因素影響,包括服藥時間(空腹、飯前、飯後等)、服藥多少(每劑二服或三服)、服藥冷熱(熱服或涼服)等。
道地藥材
中藥絕大部分來源自天然的植物,其次是動物、礦物,以及部分人工製品等。明‧陳嘉謨《本草蒙荃》云:「地產南北相殊,藥力大小懸隔」,「凡諸草本、昆蟲、各有相宜地產,氣味功力,自異尋常……華陰細辛,銀夏柴胡,甘肅枸杞,茅山玄胡索、蒼朮,懷慶乾山藥、地黃,歙白朮,綿黃芪,上黨(人)參,交趾(肉)桂,每擅名因地,故以地冠名。」古代醫學家經過長期的使用、觀察和比較,逐漸形成「道地藥材」的概念。
歷代醫家均以道地產區藥材入藥,唐‧孫思邈《備急千金要方》云:「古之醫者……用藥必依土地,所以治十得九。」傳統中醫師常在處方注冊其道地產區,如懷山(藥)、建(澤)瀉、廣陳皮、川貝(母)、茅(蒼)朮、亳菊(花)等。
相關典籍
- 《神農本草經》——現存最早的藥學專著,成書不晚於東漢末年
- 《本草經集注》——梁陶弘景撰,首創自然屬性分類法
- 《炮炙論》——南朝劉宋雷斆撰中國第一部炮製專著
- 《新修本草》——唐顯慶四年頒行,中国第一部藥典性本草
- 《本草拾遺》——陳藏器編,按臨床功效分類
- 《經史證類備急本草》——唐慎微撰,醫藥緊密結合
- 《本草綱目》——李時珍編撰,收藥1,892種
- 《本草綱目拾遺》——趙學敏撰
文化影響
中藥作為中華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刻影響了東亞地區的醫藥文化發展。日本、韓國、越南等國家在中醫藥基礎上發展出各自的傳統醫藥體系,分別稱為漢醫、方員藥、越南傳統醫學等。中藥文化體現了中華民族對自然的認識和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智慧,其「天人合一」的哲學思想和「治未病」的預防理念,至今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爭議與挑戰
隨著循證醫學及相關科學知識的普及,中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受到各界質疑。中
主要內容
道教所稱「中藥」,主要指依據傳統醫藥理論而用於調和身心、療治疾患及輔助修持的藥物體系,其內容涵蓋草木、礦石、動物等多類藥材,尤以草木藥為常見。道教吸納並轉化中醫藥理,重視藥性之寒熱溫涼、升降浮沉與歸經配伍,並將其納入陰陽平衡、五行生化與臟腑調攝的框架之中,認為藥物之效不僅在於祛病,更在於扶正固本、補精益氣、安神定志。於宮觀與齋醮實踐中,中藥亦常與香藥、符水、服食、導引、吐納等方法相互結合,形成兼具醫療、養生與宗教意涵的應用形態。其使用強調辨證施治、採集時令、炮製得法與禁忌配合,反映道教對自然秩序、人體氣化及修煉過程的整體性理解。
學術專區
<!-- paper:4e583951b8e2 -->- 國際中醫中藥雜誌 (PDF)
- 經典名方孔聖枕中丹的考證 (上海中醫藥雜誌)
校對記錄
- 2026-04-22 格式校正:5 段
- 2026-04-22 補強:主要內容 +267字
- 2026-04-22 論文:+5篇
- 2026-04-27 誤報排除:「目前,日韓等地仍稱中藥為漢藥或全員藥」中的「全員藥」明顯錯誤,應為「韓藥」等相關稱呼,『全員藥』不成立。
- 2026-04-27 確認錯誤:「開元年間(公元3-741年)」年份明顯誤寫,開元是唐玄宗年號,為公元713–741年,不是3-741年。 → 正確:開元年間是唐玄宗年號,公元713–741年;原文「公元3-741年」為明顯誤寫。
- 2026-04-27 確認錯誤:「由德意志醫生與植物學家瓦勒留斯·科爾杜斯所撰寫的《藥典》」與前文所說「公元1542年」對應不當,科爾杜斯卒於1544年,且其著作並非通常表述為現代意義上的《藥典》用來對比《新修本草》;此句的歷史指涉明顯混亂。 → 正確:原句將《新修本草》與1542年瓦勒留斯·科爾杜斯相關著作對比的表述不嚴謹;年代與書名指涉混亂,需修正。
- 2026-04-27 確認錯誤:「《延喜式》還有『凡醫生皆讀蘇敬新修本草』的記載」屬於明顯可疑的文本歸屬;《延喜式》是日本10世紀法典,是否有此精確引文需核實,現文表述過於肯定。 → 正確:《延喜式》中是否有「凡醫生皆讀蘇敬新修本草」需具體核實,原文作肯定式陳述過強。
- 2026-04-27 確認錯誤:「陳存仁撰寫的《中國藥學大辭典》」可能有作者歸屬問題,常見相關大型藥學辭典的編著者並非如此表述;此處作者與書名組合需核實。 → 正確:「1935年出版由陳存仁撰寫的《中國藥學大辭典》」的作者與書名歸屬需核實,現有表述可能不準確。
- 2026-04-27 確認錯誤:「香港政府的《中醫藥條例》附表1列明的31種毒性中藥,毒性中藥的藥性十分強烈,須經註冊中醫處方才可購買」表述過度簡化且可能不準確;香港對部分中藥的銷售/處理限制並非可一概說成「才可購買」,規範需區分零售、配製及執業限制。 → 正確:香港《中醫藥條例》對附表1毒性中藥的限制不宜簡化為「須經註冊中醫處方才可購買」;實際涉及零售、配製與執業等不同規範。
- 2026-04-27 文末「自」字句子未完,屬明顯截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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