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邁
洪邁(1123年—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饒州鄱陽縣(今江西省鄱陽縣古縣渡鎮)人,洪皓第三子。南宋名臣,官至翰林學士、龍圖閣學士、端明殿學士。以筆記《容齋隨筆》、《夷堅志》聞名於世。 生平 宣和五年(1123年)生,南宋名臣洪皓第三子。洪皓使金,遭金人扣留,洪邁年僅七歲,隨兄洪适、洪遵攻讀,「幼讀書日數千言,一過目輒不忘,博極載籍,雖稗官虞初,釋老傍行,靡不涉獵」。趙與旹有言「知古者莫如洪景盧」。十歲時,隨兄洪适避亂,嘗往返於秀州、饒州二州之間。紹興十五年(1145年)進士,授兩浙轉運司。受秦檜排擠,出京為福州教授。累遷吏部郎兼禮部郎。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遷左司員外郎。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春,金世宗遣左監軍高忠建來告登位且議和,洪邁為接伴使,充賀登位使,出使金國,「自旦及暮,不給飲食,三日乃得見」,洪邁熬不過,屈節稱臣。金大都督懷中提議將洪邁扣留,左丞相張浩以為不可,乃遣還。殿中御史張震彈劾邁「使金辱命」,罷歸家居。 隆興元年(1163年),知泉州。乾道二年(1166年),知吉州,入京為起居舍人。乾道三年(1167年),遷起居郎,拜中書舍人兼侍讀、直學士院。乾
洪邁
概述
洪邁(1123年—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饒州鄱陽縣(今江西省鄱陽縣古縣渡鎮)人,洪皓第三子。南宋名臣,官至翰林學士、龍圖閣學士、端明殿學士。以筆記《容齋隨筆》、《夷堅志》聞名於世。
生平
宣和五年(1123年)生,南宋名臣洪皓第三子。洪皓使金,遭金人扣留,洪邁年僅七歲,隨兄洪适、洪遵攻讀,「幼讀書日數千言,一過目輒不忘,博極載籍,雖稗官虞初,釋老傍行,靡不涉獵」。趙與旹有言「知古者莫如洪景盧」。十歲時,隨兄洪适避亂,嘗往返於秀州、饒州二州之間。紹興十五年(1145年)進士,授兩浙轉運司。受秦檜排擠,出京為福州教授。累遷吏部郎兼禮部郎。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遷左司員外郎。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春,金世宗遣左監軍高忠建來告登位且議和,洪邁為接伴使,充賀登位使,出使金國,「自旦及暮,不給飲食,三日乃得見」,洪邁熬不過,屈節稱臣。金大都督懷中提議將洪邁扣留,左丞相張浩以為不可,乃遣還。殿中御史張震彈劾邁「使金辱命」,罷歸家居。
隆興元年(1163年),知泉州。乾道二年(1166年),知吉州,入京為起居舍人。乾道三年(1167年),遷起居郎,拜中書舍人兼侍讀、直學士院。乾道六年(1170年),知贛州。淳熙二年(1175年),知婺州,興修水利 。特遷敷文閣待制。淳熙三年(1176年),建議許浦開河三十六里,梅里築二大堰;又建議建造多槳底平船,召募瀕海富商入船予爵,招善操舟者以補水軍。同年以提舉佑神觀兼侍講、同修國史。淳熙四年(1177年)九月,拜翰林學士。紹熙元年(1190年),進煥章閣學士,知紹興府。紹熙二年(1191年),上章告老,進龍圖閣學士。不久以端明殿學士致仕。嘉泰二年(1202年)卒,年八十。贈光祿大夫,諡文敏。
著作
洪邁二十歲即潛心於*《夷堅志》之編撰,至死方休。其他著作包括《容齋隨筆》五集、《四朝國史記》、《欽宗紀》等。編有《萬首唐人絕句》。洪邁著作《經義考》,其中的觀點之一堅持看不起《[[逸周書*》]]的偏見:「周書今七十篇,殊與尚書體不相類,所載事物亦多過實,無所質信。」
注釋 參考 王德毅:《洪容齋先生年譜》,載《幼獅學報》第三卷第二期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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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6 誤報排除:「洪邁(1123年—1202年)」的出生年份有明顯問題:洪邁生於1117年,非1123年;若按1123年出生,後文多處官歷年份也會不合理。
- 2026-05-06 確認錯誤:「紹興二年(1191年)」年份明顯錯誤:紹興二年是1132年,不是1191年;1191年應屬紹熙二年。 → 正確:紹興二年為1132年;1191年應為紹熙二年。原句年代標註有誤。
- 2026-05-06 誤報排除:「嘉泰二年(1202年)卒」朝代年號對不上:1202年是嘉泰二年沒錯,但前文把洪邁生年寫成1123年,與卒年1202年搭配成80歲也不符;若依正確生年1117年,享年應約86歲,故此處年齡有明顯錯誤。
- 2026-05-06 確認錯誤:「洪邁著作《經義考》」張冠李戴:《經義考》是清代朱彝尊所編,非洪邁著作。 → 正確:《經義考》通常不歸洪邁;此處屬張冠李戴。
- 2026-05-06 誤報排除:「殿中御史張震彈劾邁」與前後稱謂可能不準確:此類史實常見記載為御史張震彈劾洪邁使金失節,文中表述大致可通,但「殿中御史」是否為準確官名需核對原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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