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相氏
方相氏是中國古代民間信仰中的驅魔師,為儺儀及喪禮中的重要角色。其名稱來源於聲訓,與「防喪」語訛相關,亦有學者指出「方相」即「放想」,意為可怖之貌。方相氏在周朝成為正式職官,其最早記述見於《周禮·夏官》。其形象特徵鮮明:身披熊皮,頭部裝飾四隻金黃眼睛,身著黑衣紅裙,兩手持盾戈舞動。方相氏的職能是在宮中及喪禮時率領百隸及童子逐疫驅鬼,是古代中國重要的祭祀與驅邪角色。從漢朝至唐朝,方相氏一直是統治者官方信仰中的巫師,爾後逐漸退出宮廷,僅存續於民間信仰之中,並演變為葬禮中的開路神與顯道神。
方相氏
概述
方相氏是中國古代民間信仰中的驅魔師,為儺儀及喪禮中的重要角色。其名稱來源於聲訓,與「防喪」語訛相關,亦有學者指出「方相」即「放想」,意為可怖之貌。方相氏在周朝成為正式職官,其最早記述見於《周禮·夏官》。其形象特徵鮮明:身披熊皮,頭部裝飾四隻金黃眼睛,身著黑衣紅裙,兩手持盾戈舞動。方相氏的職能是在宮中及喪禮時率領百隸及童子逐疫驅鬼,是古代中國重要的祭祀與驅邪角色。從漢朝至唐朝,方相氏一直是統治者官方信仰中的巫師,爾後逐漸退出宮廷,僅存續於民間信仰之中,並演變為葬禮中的開路神與顯道神。
歷史淵源
先秦時期的起源
關於方相氏的起源,學界有不同的觀點。何根海教授認為中國儺儀源起於自然崇拜,而方相氏的初始原型為「𦰩」,即禳星祈福的女巫。方相氏在驅逐「𩴓」邪祟的儀式中,以巫的角色擔負著驅疫逐鬼的使命。
周代時期,儺舞被正式納入禮制體系,賦予了方相氏作為驅儺人的合法地位與正統性。《[[禮記·月令》]]記載,周王朝一年舉行三次儺舞:仲秋時專為周王舉行的「天子儺」;季春時由周王與諸侯共同舉行的「國儺」;以及季冬時的全民「大儺」。方相氏作為禮官身份,僅能出現在有周天子參與的儺祭儀式之中,其職能亦與宗法等級關係緊密相連。
秦漢時期的演變
秦代的宮廷儺雖未見史書詳細記載,但方相氏曾被用於填土埋儒之事,證明秦代仍沿襲周禮。東漢時期,由於疫災頻發,民眾對疫病認識有限,遂借助儺儀祈福祛疫,儺舞在此時空前隆盛。東漢時期的方相俑大量出現於漢墓之中,用以守衛墓主魂靈。值得注意的是,漢制儺儀中的方相氏已不再僅是掌管儺儀的職官,宮中儀式多由宦官操持,而方相氏在葬禮中的應用仍屬最高等級。
唐宋時期的衰落
隨著佛教影響日漸擴大,方相氏與和平溫雅的主流文化相悖,不再受到統治者的重視。唐代時期,宮廷儺日趨世俗化,從原先只有諸侯才能舉行,演變為百官官府乃至民間皆可舉行的儺禮。皇權特質逐漸弱化,行儺的娛樂目的隨之增加。同時,太祝、齋郎等新職務的設立以及新儺神鍾馗的出現,使方相氏地位逐步下降,職能相對削弱。唐代宮廷儺儀中,方相氏的作用僅限於唱儺辭及作儺舞,最終逐漸淡出宮廷,進入民間信仰領域。
宋代宮廷儺儀中,「方相氏」之名已不復見,而僅以「上人」或「儺者」稱之,方相氏至此已完全退出官方祭祀體系。
形象與職能
官方形象
方相氏的官方形象具有明確的規範:身披熊皮上衣,頭部前方後圓,飾有四隻金黃色的眼睛,稱為「黃金四目」。其服飾為黑衣紅裙,腰繫大帶,下穿褲褶。手中兩手持盾戈,舞動時威儀赫赫。這一身裝扮具有威嚇鬼魅的宗教意涵,四目熊皮的形象旨在以猙獰面目震懾邪祟。
驅邪職能
方相氏的核心職能有二:一是宮廷驅疫,二是喪葬驅邪。在宮廷驅疫方面,方相氏率領百隸及童子,於宮中進行逐疫儀式,以戈擊打四隅,將疫病與邪祟驅逐出宮殿範圍。在喪葬方面,方相氏負責為喪禮開路,驅逐喪禮途中可能出現的邪惡力量,確保亡魂安寧、喪事順遂。
日本文化中的傳播
方相氏自8世紀隨儺儀傳入日本,隨即出現在宮廷祭典和帝王葬禮之中,成為日本驅疫祭禮的重要神靈。然而,隨著日本對中國律令文化吸收方式的轉變,方相氏的形象與功能也發生了變化。
9世紀中葉以後,方相氏逐漸消失於日本天皇的葬禮之中;10世紀之後,在宮廷祭中扮演驅逐疫鬼角色的方相氏,竟逐漸演變為被驅逐的疫鬼本身,形成日本宮廷祭的獨特特點。這一轉變與方相氏形象猙獰可怖、令人畏懼的特徵密切相關——因其形象駭怖,在傳播過程中被誤認為疫鬼,而成為驅逐的對象而非驅邪的主體。
演化與傳承
開路神與顯道神
唐朝之後,方相氏在官方祭祀中的地位幾近消失,僅存續於民間信仰之中。在民間葬禮習俗裡,方相氏逐步演化為兩位神祇:開路神與顯道神,二者共同為葬禮隊伍開道,驅逐路途中的邪祟。這一演化反映了方相氏職能在民間的延續與本土化轉變。
與鍾馗的關係
方相氏與後起的驅邪神祇鍾馗存在功能上的傳承關係。唐代新儺神鍾馗的出現,標誌著中國驅邪信仰體系的更新換代。方相氏作為先秦至漢唐時期的主要驅邪巫師,其職能逐漸被新興神祇所取代,反映了中國宗教信仰從巫術驅邪向神祇崇拜的轉變過程。
相關典籍
- 《[[周禮·夏官》]]——最早記載方相氏為周朝職官的典籍
- 《禮記·月令》——記載周代儺舞制度的文獻
- 《軒轅黃帝傳》——記載方相氏與黃帝故事的文獻(學界多考認為唐人所撰)
- 《續事始》——前蜀馮鑒所著,解釋「方相」與「防喪」語訛關係
- 《[[說文解字》]]及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解釋「瓬」字與方相名稱的關聯
- 《經典釋文》——唐人陸德明解釋「放相」之語義
文化影響
方相氏作為中國最古老的驅邪巫師形象之一,對後世驅邪信仰與祭祀文化產生了深遠影響。其猙獰威嚴的造型成為後世鐘馗、判官等驅邪神祇形象的重要參照。方相氏所代表的儺舞傳統,發展成為中國傳統戲劇的重要源頭之一,對民間宗教戲劇的形成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
在漢字文化圈中,方相氏的信仰隨文化交流傳播至日本、朝鮮等地,與當地文化融合後形成各具特色的驅邪傳統。方相氏信仰的演變史,亦折射出中國宗教從巫術時代向神祇崇拜時代轉型的歷程,是研究中國宗教史的重要切入點。
來源
- 江靜、關雅泉《風月同天:中日人物與文化交流》,浙江工商大學出版社,2021年
- 蕭兵《儺蠟之風——長江流域宗教戲劇文化》,江蘇人民出版社,1992年
- 方相氏,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7-09)
校對記錄
- 2026-05-03 確認錯誤:將《周禮·夏官》稱為「最早記載方相氏為周朝職官」可疑:現存文獻雖見於《周禮》,但把它直接當作周代確證職官,屬於過度斷言,表述有明顯歷史歸屬問題。 → 正確:《周禮·夏官》確為現存最早見到方相氏職名的文獻之一,但將其直接表述為「周朝職官」屬過度斷言;較穩妥說法應是「《周禮》記載有方相氏,反映先秦儺禮職官傳統」而非確證周代官制。
- 2026-05-03 確認錯誤:「周代時期,儺舞被正式納入禮制體系」與後文「唐代時期……從原先只有諸侯才能舉行,演變為百官官府乃至民間皆可舉行」前後不一致;前者說周代已正式納入禮制,後者又把「原先只有諸侯」作為唐代演變前提,表述混亂。 → 正確:「周代納入禮制」與「唐代由諸侯擴及百官民間」的表述存在層級與時段混淆。較準確的說法是:先秦已有儺禮與方相氏記載,唐代則是宮廷儺與地方、民間儺禮並行發展,不能簡化為前後單線演變。
- 2026-05-03 確認錯誤:「秦代的宮廷儺雖未見史書詳細記載,但方相氏曾被用於填土埋儒之事」有明顯史實錯置:『填土埋儒』指焚書坑儒相關事件,與方相氏的使用並無可靠通行史證,屬不當歸因。 → 正確:將方相氏與秦代「填土埋儒」直接掛鉤缺乏可靠通行史證,屬不當歸因。秦代焚書坑儒與宮廷儺、方相氏之間沒有公認的直接證明鏈。
- 2026-05-03 確認錯誤:「東漢時期……方相俑大量出現於漢墓之中」過於武斷;方相俑主要見於某些漢墓出土,但「大量出現」作為整體時代特徵不夠準確。 → 正確:「東漢時期方相俑大量出現於漢墓之中」過於絕對。較穩妥的說法是方相俑在部分兩漢墓葬中可見,常用於鎮墓辟邪,但不能概括為整個東漢時代「大量出現」。
- 2026-05-03 確認錯誤:「宮中儀式多由宦官操持,而方相氏在葬禮中的應用仍屬最高等級」前後語義不清且缺乏史實依據;方相氏本為儺儀職官/儀式角色,不能直接說成『應用仍屬最高等級』。 → 正確:此句語義混亂且缺乏支撐。方相氏是儺儀中的驅疫角色或職官形象,不宜說成「在葬禮中的應用仍屬最高等級」;若指葬禮用儺,亦應具體說明其禮儀位置與場景。
- 2026-05-03 確認錯誤:「唐代時期,宮廷儺日趨世俗化,從原先只有諸侯才能舉行」這句歷史歸屬不明,且與中國禮制中儺儀由天子、諸侯、百官等層級舉行的傳統說法不符,容易造成錯置。 → 正確:「原先只有諸侯才能舉行」缺乏穩定史實基礎,且容易與先秦儺禮的等級制度混淆。唐代儺禮的確有世俗化與普及化趨勢,但不能簡化成單純從諸侯擴至百官民間的線性敘述。
- 2026-05-03 確認錯誤:「宋代宮廷儺儀中,『方相氏』之名已不復見,而僅以『上人』或『儺者』稱之」屬可能過度簡化或錯稱;『上人』並非常見、穩定的方相氏正式稱呼,需查證。 → 正確:「方相氏之名已不復見,而僅以『上人』或『儺者』稱之」過度簡化。宋代儺儀文獻中確有角色名稱變化,但「上人」並非公認、穩定的方相氏正式稱呼,需更細緻區分不同文本傳統。
- 2026-05-03 確認錯誤:「唐朝之後,方相氏在官方祭祀中的地位幾近消失,僅存續於民間信仰之中」與前文提到唐宋仍有宮廷儺、宋代只是改稱不一致;至少不宜斷言唐後即『僅存續於民間』。 → 正確:「唐朝之後方相氏在官方祭祀中幾近消失,僅存續於民間」表述過度絕對。唐宋以降官方宮廷儺並未立刻消失,且地方官府、宮廷與民間儺禮長期並存,不能直接歸結為只剩民間。
- 2026-05-03 確認錯誤:「方相氏與後起的驅邪神祇鍾馗存在功能上的傳承關係」可作比較,但把鍾馗直接說成取代方相氏的線性傳承,屬過度推論,未必是明確史實。 → 正確:方相氏與鍾馗可作功能比較,但不能直接說成確定的線性傳承關係。鍾馗形象的形成與流傳另有獨立脈絡,兩者更適合描述為功能相近、角色替代或互涉,而非已證明的直接傳承。
- 2026-05-03 確認錯誤:「方相氏自8世紀隨儺儀傳入日本」年代表述過於絕對;儺相關儀式與方相氏形象傳入日本的具體時間與路徑較複雜,不宜簡化為單一起點。 → 正確:「自8世紀隨儺儀傳入日本」過於絕對。日本的儺相關儀式、唐風宮廷禮制與方相氏形象的接受,路徑和時間都較複雜,通常只能說奈良、平安時期逐步傳入並在日本本土化。
- 2026-05-03 確認錯誤:「10世紀之後……方相氏竟逐漸演變為被驅逐的疫鬼本身」屬強烈、單線的解釋,容易失真;日本宮廷儺中的角色變化較複雜,不能確定性說成『被誤認為疫鬼』。 → 正確:「逐漸演變為被驅逐的疫鬼本身」屬強烈且單線的推論,容易失真。日本宮廷儺中的鬼面、方相氏角色與疫鬼觀念彼此交纏,變化複雜,不能確定性地說成方相氏被誤認為疫鬼。
- 2026-05-03 確認錯誤:「《軒轅黃帝傳》……學界多考認為唐人所撰」與常見書目認知不夠穩妥,且此書與方相氏關係在文中未能證實,可能張冠李戴。 → 正確:《軒轅黃帝傳》的成書年代與作者歸屬確有爭議,「學界多考認為唐人所撰」可作為一種學術說法,但若用來直接證成方相氏與黃帝故事,仍需更多文本脈絡支持。此處問題主要在於證據鏈不足與可能張冠李戴。
- 2026-05-03 確認錯誤:「《經典釋文》——唐人陸德明解釋『放相』之語義」不精確;《經典釋文》是經典訓詁書,陸德明主要釋經音義,未必可作為『放相』語義來源的直接證據。 → 正確:《經典釋文》確為陸德明所作經學訓詁著作,但若說「解釋『放相』之語義」需有具體條目與文句對應,否則不足以作為方相氏名稱語源的直接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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