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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宣

佛教 展開 基本教義 展開 修行成就/果位 展開 人物 展開 宗派、國家和地區 展開 歷史 展開 經籍舉要 展開 聖地 展開 相關主題 佛教綱要 佛教主題 佛教專題 閱論編 道宣(596年—667年),俗姓錢,唐朝吳興(今浙江湖州市)人。一說丹徒(今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人,生於長安。為漢傳佛教律宗南山宗初祖,初依智首律師聽習律藏。纔得一遍、便欲歸山坐禪。和尚教曰:「戒淨定明、慧方有據;始聽未閑、持犯焉識。」又往聽律十遍、復欲坐禪。和尚曰:「更聽十遍、可遂汝心。」又往律筵、依位伏業。時首律師命令覆講、始不敢受、辭不獲已、方乃覆文。聽二十遍、時經六載。道宣律師居終南山、後世因稱其撰述曰南山律。南山以法華涅槃諸義、而釋通四分律。貫攝兩乘、囊包三藏、遺編雜集、攢聚成宗。其撰述最著者、為《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四分律含註戒本疏》、《四分律隨機羯磨疏》,世稱為「南山三大部」。與玄奘大師(602年-664年)為同期聖僧。 生平 道宣15歲於日嚴寺出家,20歲到大禪定寺受具足戒,先後依止智顗、智首律師鑽研律學。之後四方參學。唐武德七年(624年),道宣結廬終南山,居淨業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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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與整理狀態: 待核/待整理:這是已收錄的資料入口,正文保留目前可見內容與來源線索;尚未表示為通過考據或已完成審核。(目前記錄:content-review-v1: 60 道宣為佛教律宗人物,雖可作佛道論衡相關研究,但正文多為百科式生平,且保留大量連結標記與未整理軼事。

道宣

概述

道宣(596年—667年),俗姓錢,唐朝吳興(今浙江湖州市)人。一說丹徒(今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人,生於長安。為漢傳佛教律宗南山宗初祖,初依智首律師聽習律藏。纔得一遍、便欲歸山坐禪。和尚教曰:「戒淨定明、慧方有據;始聽未閑、持犯焉識。」又往聽律十遍、復欲坐禪。和尚曰:「更聽十遍、可遂汝心。」又往律筵、依位伏業。時首律師命令覆講、始不敢受、辭不獲已、方乃覆文。聽二十遍、時經六載。道宣律師居終南山、後世因稱其撰述曰南山律。南山以法華涅槃諸義、而釋通四分律。貫攝兩乘、囊包三藏、遺編雜集、攢聚成宗。其撰述最著者、為《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四分律含註戒本疏》、《四分律隨機羯磨疏》,世稱為「南山三大部」。與玄奘大師(602年-664年)為同期聖僧。

生平

道宣15歲於日嚴寺出家,20歲到大禪定寺受具足戒,先後依止智顗、智首律師鑽研律學。之後四方參學。唐武德七年(624年),道宣結廬終南山,居淨業寺。此後四十餘年,除被禮請參加玄奘法師在長安的譯場外,均在淨業寺潛心禪定,研究律學。後人因他長期居於終南山,並在淨業寺樹立律學範疇,即稱他所傳弘的《四分律》學為南山宗,並稱他為南山律師。

乾封二年(公元667年)入寂。唐懿宗咸通十年(公元869年)特諡號「澄照」。

道宣門下有受法傳弟子千人,相繼闡揚他的遺教弘化最盛,朝野崇奉,南山一宗風行更廣。至今中國出家僧徒,還大多以他的《四分律》學為行持的楷模。其重要弟子為:大慈、文綱、名恪、秀(周)、靈崿、融濟及新羅的智仁。 弟子秀周繼嗣法統南山律宗二祖,鑒真為道宣的三傳弟子。

佛學貢獻

道宣著述頗豐:所著《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四分律刪補隨機揭磨疏》、《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四分律比丘尼鈔》、《四分律拾毗尼義鈔》稱為南山宗五大部;另其所著之《續高僧傳》、《廣弘明集》等,均為佛教文史學上的重要名著。道宣的學說可詳見於南山宗。另外還有《量處輕重儀》。

道宣為維護佛門的地位也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唐李淵李世民、李治三代,奉行比較開明政策建立大唐帝國後,為維持統治地位,對日益壯大的佛教採取高壓政策。唐高宗李治時,敕令僧人跪拜君親。為維護佛門的地位與律儀的純粹,道宣率弟子多次與皇權周旋,終於護法成功,迫使高宗收回了敕令。

法師於佛教經典目錄、律學、護法文集、僧傳等法著的編撰, 在麟德二年(六六四)所完成的《大唐內典錄》是佛教目錄著述中的典範,體例規範更為後世者所承襲,相續的又完成了《集神州三寶感通錄》、《律相感通傳》等著述;道宣律師於佛教文獻上的成就,概分為三類,一、經錄《大唐內典錄》二、僧傳《續高僧傳》三、護法《弘明集》、《集古今佛道論衡》等;道宣後於唐高宗乾封二年(六六七)圓寂於終南山西明寺。

軼事

《史傳》上有詳細記載。 道宣律師是唐朝人,律宗始祖,當年在終南山修行,戒律精嚴,感動天人供養。他日中一食,毗沙門天王子每天中午送一缽飯供養,這真正是「感動諸天天龍鬼神。」 南山道宣律師持戒嚴謹, 搭茅棚於終南山上苦修,專弘律法著名,感動天神每日送饌供養,一日,窺基前來拜訪道宣律師,兩人在論談了許久之後,都過了天神送饌的時間,仍未見天女前來送飯。

窺基留宿茅棚的當晚,道宣法師如昔的整晚打坐,窺基法師卻是翻來覆去地酣聲如雷,道宣被窺基吵了一整晚,心想這還像出家人嗎? 依照出家人的禮儀,是行住坐臥皆有的規矩,行如風,立如松,坐如鐘,臥如弓。像窺基大師這樣睡姿的出家人大概少見了。道宣繼續地打坐,忽覺得身上有點癢,摸出了是一隻虱子,為持戒不殺生,便將其丟置於地。

翌日晨間,道宣律師不悅對窺基祖師言道:「你整夜酣聲如雷,一點也不知道修行,還打擾我不能打坐?」窺基祖師回答:你昨天晚上,從身上摸到一隻虱子,雖然沒有殺死它,可是你把它摔到地上,那隻虱子不幸摔斷了一條腿,整晚哀叫,害我不得安眠。 道宣律師一聽,啞口無言,昨天晚上真的有一隻虱子咬他,被他丟到地上,窺基法師不是在睡覺嗎?還睡得打鼾,怎麼又會知道的?

待窺基法師告辭下山,第二日中午天人又按時送供養來了,道宣律師問起說:昨天中午為什麼沒有送餐供養?天神道:昨天有大乘菩薩在山上,滿山都是護法神守護著,天人都無法得以進入。道宣這時生起大懺悔,懺悔自己見到肉身菩薩不但不知恭敬,反怨怪菩薩鼻鼾如雷。

道宣觀窺基祖師的大乘「唯識學」,竟能有如此功德,絕非僅守小乘戒律所能比之;這也促使了道宣律師發奮勤研大乘唯識之學,並將其法義精要融入了律學,使中國的「南山律學」成為圓融無礙的大乘律學。

參考文獻 參看 律宗 南山宗 參考來源 外部

不要混同

不要把 道宣 與 天人玄學神識抱朴子 直接混同;它們只是由 《佛诗与道典:东晋南北朝佛教诗歌中的玄佛融汇——以《广弘明集》卷三〇为中心的考察》、《神遇:論《律相感通傳》中前世今生的跨界書寫》 支撐的共現線索。若要建立更強關係,需回查論文中的語句、年代、地域、儀式場景與版本脈絡。

檢驗紀錄

  • paper 樣本數:2
  • 共現節點數:12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paper_supported
  • 節點類型:人物節點
  • LIUS-ID:LIUS-NODE-26F3D1EE6E97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143602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刘林魁、龚琰岚,〈佛诗与道典:东晋南北朝佛教诗歌中的玄佛融汇——以《广弘明集》卷三〇为中心的考察〉,2025。關聯說明:与《广弘明集》及佛教文献整理相关的作者人物,补充材料列为可抽取人物实体。
  2. 劉苑如,〈神遇:論《律相感通傳》中前世今生的跨界書寫〉,2013。關聯說明:摘要中提到其可能為《律相感通傳》的作者,並以其介入敘述的神啟形式展開論述。

站內互讀:佛教教義修行果位宗派聖地唐朝吳興浙江湖州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四分律含註戒本疏》、《四分律隨機羯磨疏》、《四分律》、《四分律刪補隨機揭磨疏》、《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四分律比丘尼鈔》、《四分律拾毗尼義鈔》、《續高僧傳》、《廣弘明集》、《量處輕重儀》、《大唐內典錄》。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佛教、教義、修行、果位、宗派、聖地、唐朝、吳興。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道宣」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道宣」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道宣」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佛诗与道典:东晋南北朝佛教诗歌中的玄佛融汇——以《广弘明集》卷三〇为中心的考察〉。相關術語包括:佛教、教義、修行、果位、宗派。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道宣」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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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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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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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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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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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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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道宣」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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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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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道宣」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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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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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道宣」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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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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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道宣」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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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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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道宣」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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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道宣」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神遇:論《律相感通傳》中前世今生的跨界書寫〉。相關術語包括:江蘇省、鎮江、長安、漢傳佛教、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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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道宣」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佛诗与道典:东晋南北朝佛教诗歌中的玄佛融汇——以《广弘明集》卷三〇为中心的考察〉。相關術語包括:鎮江、長安、漢傳佛教、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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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道宣」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神遇:論《律相感通傳》中前世今生的跨界書寫〉。相關術語包括:長安、漢傳佛教、南山。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道宣」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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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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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道宣」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道宣」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可互讀論文為〈神遇:論《律相感通傳》中前世今生的跨界書寫〉。相關術語包括:南山。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道宣」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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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erson:道宣 · 最後更新:2026/7/4· 版本:20260704 · 版本歷史

其他資料:學術論文(個別著作權)、本派傳承(CC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