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職方
儒家 儒家思想 先聖先哲 古代儒者 儒家經書 古典儒學 當代儒學 宗教場所 主要聖職 儀式典禮 信仰崇拜 相關事項 儒家文化圈 閱論編 《周禮》又稱《周官》,先秦典籍不見徵引,全書的定型是在戰國時期,從書名來看應該是記載周代官制的書籍,但內容卻與周代官制不符,可能是理想中的政治制度與百官職守。相傳為周公所作。 漢初無此書,西漢河間獻王劉德以重金購得《周官》古文經後,獻給了朝廷,深藏於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見焉」。漢代原稱《周官》,西漢劉歆始稱《周禮》,王莽時,《周官》才更名《周禮》、置博士授業,內容被公開,劉歆弟子杜子春,設私校傳《周禮》之學,賈逵、馬融、鄭玄等競相研習,鄭玄為之作註,鄭興作《周官解詁》。《周禮》一書稱得上善本又通行易得的版本是阮元《十三經註疏》中的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的《周禮註疏》和清孫詒讓《周禮正義》。 《周禮》通過介紹周代的官制,描繪出古代儒家對理想社會的總構思,是中國第一部記載國家政權組織機構及其職能的書籍。有學者在整理西周金文職官資料時,發現西周金文中的職官有許多與《周禮》所記相合。要想了解西周金文中的職官,「無法脫離《周禮》一書
周禮・職方
概述
《周禮》又稱《周官》,先秦典籍不見徵引,全書的定型是在戰國時期,從書名來看應該是記載周代官制的書籍,但內容卻與周代官制不符,可能是理想中的政治制度與百官職守。相傳為周公所作。
漢初無此書,西漢河間獻王劉德以重金購得《周官》古文經後,獻給了朝廷,深藏於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見焉」。漢代原稱《周官》,西漢劉歆始稱《周禮》,王莽時,《周官》才更名《周禮》、置博士授業,內容被公開,劉歆弟子杜子春,設私校傳《周禮》之學,賈逵、馬融、鄭玄等競相研習,鄭玄為之作註,鄭興作《周官解詁》。《周禮》一書稱得上善本又通行易得的版本是阮元《十三經註疏》中的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的《周禮註疏》和清孫詒讓《周禮正義》。
《周禮》通過介紹周代的官制,描繪出古代儒家對理想社會的總構思,是中國第一部記載國家政權組織機構及其職能的書籍。有學者在整理西周金文職官資料時,發現西周金文中的職官有許多與《周禮》所記相合。要想了解西周金文中的職官,「無法脫離《周禮》一書」。周禮所體現的制度設計是中國古代國家制度的本源,包括器用、衣冠、官制、軍制、田制、稅制、禮制等國家政治制度。《周禮》與《儀禮》、《禮記》統稱「三禮」。唐代立為九經,也是儒家十三經之一。劉歆最早奏請列《周官》於經而稱其為《周禮》,認為它是「周公致太平之跡」。漢時,列入古文經,與當時今文經講微言大義不同。《周禮》以及漢朝依《周禮》建立起來的各項制度,對唐朝以及宋朝、明朝的政治軍事經濟制度都產生了不可忽視的影響。周禮相當於一部政典,被認為是漢唐宋明得以世綿國祚的根源。
內容
《周禮》內容六篇分載天、地、春、夏、秋、冬六官,記古代理想官制,其中冬官經秦火已亡佚,漢時由《考工記》補足。其書雖本名《周官》,實則上則以官制為綱繩,大而至於政治、軍事,小而至於衣冠、陳設,無所不述,無不有義。鄭玄著《周官禮註》與《儀禮》、《小戴禮記》被列入儒家經典中的「三禮」之一,及唐代則有賈公彥作疏。
《周禮》的國家體制是華夷之辨、中華正統的標準之一。南朝梁武帝時,一度領先北朝,此由《北齊書·杜弼傳》引述高歡的話說:「江東復有一吳兒老翁蕭衍者,專事衣冠禮樂,中原士大夫望之以為正朔所在。」隨後,北朝宇文泰令盧辯、蘇綽仿周禮更改官制,正式依據《周禮》建置六官,目的在於從文化上繼承周制,以作為繼承漢文化的正統。
周禮篇章 天官冢宰第一:本章總述政府官制,北周時代據此設立「吏部」,掌管政府官員。 地官司徒第二:本章描述民政與財政制度,北周時代據此設立「戶部」,掌管戶籍和徵稅。 春官宗伯第三:本章描述祭祀制度,北周時代據此設立「禮部」,掌管教育及祭祀。 夏官司馬第四:本章描述軍事制度,北周時代據此設立「兵部」,掌管軍事方面。 秋官司寇第五:本章描述司法與外交制度,北周時代據此設立「刑部」,掌管法律和刑罰。 冬官考工記第六:《周禮》闕〈冬官〉,漢儒以〈考工記〉補之,本章描述各種工具器物的製作方法與國家工程準則,北周時代據此設立「工部」,掌管工程方面。 職官
職官制度是國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周禮》開宗明義便指出: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 這是儒家學者提出的古代國家的建國大綱。《周禮》總述了天、地、春、夏、秋、冬六大系列402種職官的名稱、職級、屬員數額等編制情況。《周禮》夏官所屬有職方氏,掌智地圖與四方的職貢。唐宋明清皆於兵部設職方司。
有關爭議
《周禮》成書於何時亦是今古文之爭的一大內容。西漢劉德(?-130 BC)收集的古文中已含《周禮》。西漢末年,古文經學首創者劉歆(c.50 BC-23 CE)推崇《周禮》、《左傳》,引發今文經學今文家的強烈反對。因王莽託古改制以《周禮》為本,古文經學地位遂大為提高。《周禮》之制度多與他書不同,故攻擊者尤眾。然前人之攻擊者,亦多認為周制。至於後人,今文家何休認為該書是「六國陰謀之書」。
宋朝王安石變法時,效法《周禮》的精神以執行新法,王安石認為,「一部《周禮》,理財居其半」,引起反對派極大的反彈,其著有《周官新義》;蘇轍首先寫了長篇大論,言《周禮》之不可信。宋代歐陽修曾懷疑《周禮》,認為如按《周禮》,官多田少,祿田將不足數。12世紀《周禮》為代替長期亡佚的《樂經》,被算進五經。
到了明末清初萬斯同著有《周官辨非》,指書中偽著五十餘處。姚際恆《古今偽書考》說它「出於西漢之末」。清代沈彤作《周官祿田考》答覆歐陽修的疑難,惠棟稱譽「二千年來聚訟,一朝而決」。康有為《新學偽經考》認為《周禮》是劉歆偽造,不過這個說法明顯不能成立,因為《周官》早在漢武帝時已被發現,而康有為否認有河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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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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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周禮・職方」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周禮・職方」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儀禮》。相關術語包括:治制、周公、西漢、河間、漢代。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周禮・職方」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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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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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周禮・職方」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周禮》。相關術語包括:西漢、河間、漢代、劉歆。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周禮・職方」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周禮・職方」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周官》。相關術語包括:河間、漢代、劉歆。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周禮・職方」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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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周禮・職方」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周官解詁》。相關術語包括:漢代、劉歆。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周禮・職方」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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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周禮・職方」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十三經註疏》。相關術語包括:劉歆。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周禮・職方」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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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周禮・職方」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周禮註疏》。相關術語包括:儒家、儒家思想、儒學、宗教場所、儀式。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周禮・職方」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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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周禮・職方」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周禮正義》。相關術語包括:儒家思想、儒學、宗教場所、儀式、信仰。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周禮・職方」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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