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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過家門而不入

「三過家門而不入」是中國古代著名的歷史典故,講述了夏禹時期舜帝任命禹治理洪水,禹因公務繁忙,在治水期間曾三次路過自家門口卻未能進門探望家人,最終成功制服洪水、拯救萬民的故事。此典故體現了中華文化中「公而忘私」的精神品質,成為後世讚頌為民奉獻、犧牲小我完成大我之崇高品格的經典範例,並被廣泛引用於詩文、成語及道德教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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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過家門而不入

概述

「三過家門而不入」是中國古代著名的歷史典故,講述了夏禹時期舜帝任命禹治理洪水,禹因公務繁忙,在治水期間曾三次路過自家門口卻未能進門探望家人,最終成功制服洪水、拯救萬民的故事。此典故體現了中華文化中「公而忘私」的精神品質,成為後世讚頌為民奉獻、犧牲小我完成大我之崇高品格的經典範例,並被廣泛引用於詩文、成語及道德教育之中。

歷史淵源

堯舜禹時期的洪水傳說

遠古時期,中原地區洪水氾濫,百姓深受其害。堯帝時期曾命鯀(禹之父)治水,鯀採用堵塞之法,九年未成。舜帝即位後,見鯀治水無功,將其誅殺,改命鯀之子禹繼續治水大業。禹汲取父親失敗的教訓,改用疏導之法,引導洪水流向大海。

典故的文獻記載

關於「三過家門而不入」的記載,最早見於戰國至漢代的典籍:

  1. 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濟、漯而注之海,然後中國可得而食也。當是時也,禹八年於外,三過其門而不入。」

  2. 史記・夏本紀》:「禹傷先人鯀功之不成受誅,乃勞身焦思,居外十三年,過家門不敢入。」司馬遷此處記述為「不敢入」,而非「不入」,似有更深意涵。

  3. **《呂氏春秋》**亦有類似記載,強調禹之勤勉與忘我精神。

故事的象徵意義

道教與傳統文化的詮釋中,禹的行為被赋予了多重象徵意義:其一,象徵統治者應以天下蒼生為重,將個人利益置於公共福祉之後;其二,代表天人合一的理想人格,透過與自然和諧相處而非對抗來解決問題;其三,體現了「聖人無私」的道德境界。

主要內容

故事梗概

根據文獻記載,禹在接受舜帝任命後,率領伯益后稷等臣屬,展開了艱苦卓絕的治水工程。在長達十三年的時間裡,禹跋山涉水,走遍洪水泛濫之地勘察地形,開掘河道,引水入海。在此期間,禹曾三次經過自己的家門:

  • 第一次:聽到妻子分娩時的痛苦呻吟,以及嬰兒的啼哭聲,但因工程緊迫,僅在門口稍作停留便繼續前行。
  • 第二次:見到孩子已能在門前玩耍呼喊父親,但他只能點頭示意,隨即離去。
  • 第三次:家門已然倒塌,妻子與孩子見到他後激動萬分,然禹心中仍記掛著尚未完成的治水大業,含淚轉身離開。

核心精神內涵

此典故所展現的核心精神包括:

  1. 公而忘私:以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先,放下個人家庭情感。
  2. 勤勉盡責:不辭辛勞,十三年如一日堅守崗位。
  3. 犧牲奉獻:為了大我的福祉,甘願承受小我的離別之苦。
  4. 使命擔當:明知責任重大,仍勇於承擔,不負人民所託。

道教思想中的詮釋

道教對大禹的形象有著獨特的詮釋。在道教的仙話體系中,禹被視為得道之人,相傳其治水時獲天帝相助,授以玉簡、寶書等神物,得以制服水怪、平定洪水。道教經典《[[抱朴子》]]亦提及禹之神通。此類記載使大禹形象兼具聖王與仙人的雙重特質,而「三過家門而不入」的精神也被道教吸收,成為修道者應學習的「忘我」境界之典範。

相關典籍

  • 《[[尚書・禹貢》]]:記載禹劃分九州、確定貢賦的制度,與治水事蹟相關。
  • 《孟子・滕文公上》:記述禹治水功績及「三過其門而不入」之事。
  • 《史記・夏本紀》:司馬遷所撰夏朝歷史,其中記述禹之生平。
  • 《[[山海經》]]:記載禹治水時的神話傳說,如誅殺相柳、制服洪水怪獸等。
  • 《呂氏[[春秋》]]戰國時期雜家著作,述及禹之勤政事蹟。
  • 《[[淮南子》]]:漢代道家著作,載有禹治水的多種傳說。
  • 《抱朴子》東晉葛洪所著道教典籍,述及禹之神異事蹟。

文化影響

作為成語的應用

「三過家門而不入」或「過門不入」成為常用成語,用以形容公務繁忙、為公忘私的精神。此成語在詩文中的運用屢見不鮮,如唐代詩人杜甫白居易等人的作品中均可見到此典故。

在道德教育中的意義

此典故長期被納入中國傳統道德教育體系,作為忠君愛民、勤勉奉獻的典範。在,科舉考試的策論中亦常被引用,成為士人必修的典故之一。

在民間信仰中的流傳

大禹被民間奉為「禹王」、「水神」,許多地方建有禹王廟、大禹祠進行祭祀。特別是在水患頻發的地區,禹王信仰更為興盛。「三過家門而不入」的故事在這些祭祀活動中被廣泛傳頌,成為連結神聖敘事與民眾信仰的重要紐帶。

在現代社會的詮釋

在當代中國,「三過家門而不入」的精神被赋予新的時代內涵,用以弘揚敬業奉獻、擔當有為的價值觀。各級政府在表彰先進典型時,常以此典故類比那些舍小家、為大家的模範人物。

來源

原始資料來源頁面(維基百科)目前不存在條目內容。如需深入研究此典故,建議參閱以下文獻:

備註

本條目編寫時,原始來源連結未能提供有效內容,部分資料係基於相關典籍與學術研究成果整理而成。如有更多原始文獻資料,將持續補充完善。

校對記錄

  • 2026-05-04 誤報排除:將「三過家門而不入」最早記載歸於《孟子・滕文公上》不夠精確,該段常見更早來源可追溯至《尚書》系統與先秦文獻的不同傳本說法;此外把《孟子》列為「最早見於戰國至漢代的典籍」可疑,表述過於武斷。
  • 2026-05-04 確認錯誤:將「三過其門而不入」敘述為禹在三次路過自家門口時,第一次聽到妻子分娩、第二次見到孩子玩耍、第三次家門倒塌,這是後世民間傳說加工,並非《孟子》或《史記》所載的明確內容;把這三次細節寫成「根據文獻記載」不準確。 → 正確:將禹三次過門時的具體細節(妻子分娩、見子玩耍、家門倒塌)作為文獻記載不夠準確,這些多屬後世傳說性敘述,非《孟子》或《史記》明文所載。
  • 2026-05-04 確認錯誤:《史記・夏本紀》原文是「過家門不敢入」,文中說「司馬遷此處記述為『不敢入』,而非『不入』,似有更深意涵」屬於解讀性發揮,容易誤導成史實差異;兩種說法在意思上並無實質衝突。 → 正確:《史記·夏本紀》有「過家門不敢入」之語;將「不敢入」與「不入」解讀為史實差異並不成立,二者語義接近,重點在於禹因公忘私。
  • 2026-05-04 確認錯誤:把《抱朴子》列為「道教經典」並說其中明載「禹之神通」不夠準確;《抱朴子》是東晉葛洪著作,確屬道教重要文獻,但不是通常所稱的道教經典核心文本,且文中關於禹得道、獲天帝賜物等說法較偏神話傳說,缺乏明確對應文本支持。 → 正確:《抱朴子》確為東晉葛洪的重要著作,但不宜直接稱為「道教經典」核心文本;文中若寫有關禹得道、天帝授物等,也屬後世神話化詮釋,需有具體篇章對應才能成立。
  • 2026-05-04 確認錯誤:把《山海經》列為「記載禹治水時的神話傳說,如誅殺相柳、制服洪水怪獸等」基本可接受,但「誅殺相柳」是禹與伯益等相關神話系統中的常見說法,不宜與《山海經》內容直接等同為明確歷史記載。 → 正確:《山海經》可被視為涵蓋大量上古神話材料的文獻,但將「誅殺相柳、制服洪水怪獸」直接等同為《山海經》明確記載的歷史內容不當,較宜表述為相關神話傳說常見於上古文獻系統。
  • 2026-05-04 確認錯誤:「禹率領伯益、后稷等臣屬」有明顯張冠李戴風險。后稷是周人始祖傳說中的農業始祖人物,與大禹治水的核心班底無明確史實對應;伯益則常見於輔佐禹治水傳說中,但后稷不宜放入此處。 → 正確:伯益常見於大禹治水傳說之中,但后稷是周人始祖與農業始祖傳說人物,並非大禹治水班底的常見成員;「率領伯益、后稷等臣屬」不準確。
  • 2026-05-04 確認錯誤:「在,科舉考試的策論中亦常被引用」有明顯語病且表述過廣,且是否「常被引用」缺乏支撐,容易造成歷史事實誇大。 → 正確:「在,科舉考試的策論中亦常被引用」存在明顯語病,且「常被引用」缺乏具體證據支持,宜改為較保守、可驗證的說法。
  • 2026-05-04 確認錯誤:「道教對大禹的形象有著獨特的詮釋」整段把大禹明確歸入道教仙話體系,屬於帶有詮釋性的說法;若作百科式條目,應區分神話傳說、民間信仰與道教文本,否則容易把後世道教吸收的形象誤寫成原始道教定論。 → 正確:將大禹明確納入「道教仙話體系」屬詮釋性說法,作百科式條目應區分先秦神話、民間傳說與後世道教吸收的敘述,不宜直接寫成道教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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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concept:san_guo_jia_men_er_bu_ru · 最後更新:2026/6/9· 版本:20260609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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